本帖最后由 guoshengnz 于 2021-4-20 13:40 编辑
首先我给大家附上几个链接,各大媒体也都跟进报道了,看过或者没看过的都可以抱好瓜再屡一次。
新西兰先驱报:https://www.nzherald.co.nz/nz/ne ... WHOZZUYZBG3ZB6SAP4/
留园网: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79027
中文先驱报:https://www.chineseherald.co.nz/news/property/build-delay/
这次也感谢很多感兴趣的媒体转载,开个帖子来解释一下大家的问题。整个官司其实并不是围绕着车道责任不明来进行,我们主要围绕drive way workmanship的问题, 因为车道要求是用透水水泥做,Cha公司觉得自己可以胜任,其实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透水水泥其实也分好几种大小的,分别从6mm, 10mm,到19mm. Jared GxoJxn Cha(名字在NZ Herald登出)选用了stevenson 19mm大小no fine concrete, 强度只有5Mpa-13Mpa,完全不合适用在做车道,一般是用在固定挡土墙后面的回填。链接https://www.stevensonconcrete.co.nz/concrete/no-fines-concrete/
当时Cha说只要证明他用错材料,他就会重做。所以我们就找来Stevenson的技术部门和产品部门的经理来现场,之后Stevenson的report写的很清楚,Cha从选材就是错了,就算他材料用对了,他的制作工艺也不达标。
所以我们又请来奥克兰铺透水水泥专业公司site works给我们出了一份专业的报告并呈交上庭,并列举出他11条错误施工。(Cha上庭的时候说对方是他的竞争对手,他不承认这份报告。 法官就回答他说,承不承认这报告不是你,是我法官说了算的,建议他也去寻求第三方的报告,所以为什么车道一直作为证据保留到最后,直到拿到court order.) 而且我想说,如果我找非专业人士来做报告,Cha肯定会说非专业人士没资格来做报告,我找专业人士来做报告,Cha又说是竞争对手。
先大体来说一下Cha所拥有的公司的结构, I home furture ltd也就是和我签合同的过,Cha在签合同的时候占50%。另外50%由房屋建造的LPB木工所有,在官司进行到最后一庭的时候,他们就把LPB木工退出这家公司为以后做准备铺路了。Cha所有拥有的另外一间公司叫XT GARxEN,这个是他一个人所有,也就是I home furture把我车道工程承包给他自己的公司。
Cha和project manager一起还有一家公司叫x Livxng ltd,也是他把我家工程承包给自己占股的另外一间公司。
所以总结说一句,从建房,管理到最后做车道,都是Cha拥有的公司。
报道里所说: 1.车道铺设责任不明,两位中国老乡“闹掰”。
我的解答:走到这一步,已经不存在责任不明的说法,双方经过20多小时辩论,上3次tribunal,(I home furture Ltd也是请了律师的情况下),tribunal根据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提供设计师和测量师的报告,证明有争议的部分是属于合同内也是再设计图纸里面的,并且已经有判我胜诉。所以我觉得责任很明确了 。
2.周日(4月18日),Cha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公司没有钱去赔付,他也问心无愧,因为他认为法庭的裁决是不公平的。 我的解答: Cha说他问心无愧?据我所知,在我家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去买了一辆特斯拉(7万左右),所以我不这么认为,如果公司现在真没钱去赔付,他们完全可以给我一个分期付款的计划比如说一周付$50或$100这样,直接清算公司逃避责任也叫问心无愧? Cha从第一庭开始就是聘请了律师的,律师VS普通人的胜率会不会高一些?为什么他有律师情况下,法庭还判他败诉? 这点公不公平就交给大家判定了。
3.昨天(4月19日),Cha向记者表示,他尊重法庭,但认为这次判决不公平,因为他在庭审前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证据。 我的解答:时间拨回去2020年6月,当Cha铺完我家的车道之后我们就约他带着合同来一次当面沟通(他的回复让我惊呆了,Cha说如果要拿合同来谈就没必要谈了),在场的有site manager, Cha, 我和我夫人Maggie. 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就觉得车道有问题并表示希望他们先去问保险公司能不能cover, 他的回复再次让我刷新认知的下限,Cha说我们公司买保险只是为了防火灾,所以我们是不会去报保险的。(可能有看官觉得他们可能没买保险,这点我可以很明确的说保险是有买的,银行建筑贷款是一定要求有)。所以沟通不成功后,从2020年7月我们开始申请上庭排期,到2021年3月结束官司。一共有8个月的时间,我相信他和他的律师是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的。如果Cha觉得判决不公平,欢迎提供新的证据去申请上诉。
4.Cha还说,不应该指望他在老房子附近的车道上铺混凝土,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他是被雇来建造新房子的。 他认为:“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建造新房子是在新房的边界内建造,边界外的事情不属于他的工作。” 我的解答:Cha所老房子附近的车道,其实那条车道是新房子的入口,并且那条车道的地是属于新房子也就是lot2( 这个设计师和测量师是已经确认,并且递交上庭为证据),根据我们在整个project开工之前,我们把所有BC和RC plan提供给Cha的公司,图纸上表面的很清楚。一直都是Cha从他的角度来看那车道不属于新房子,其实所有证据都证明那车道就是新房子LOT2的,一直都是他在混肴奇谈。这就是为什么这点他也败诉。(Cha请尊重合同和所有专业人士的证据).
5.他无奈表示:“我也不想进行清算,但是遇到这么一位难缠的客户,我也别无他法。” 我的解答:我不知道Cha所指的难缠客户的定义是什么,如果是尊重和遵守合同办事就叫难缠,我只能说你的标准太奇葩。 至于清算,我觉得Cha很明显就是恶意清算,逃避责任。
6.Cha说,建这栋新房子已经花了39万纽币,与42万纽币的价格相比,利润所剩无几. 我的解答:我家房子是19年开始签合同和建造,220平米包括一个30平的车库。我相信在当时算是一个比较中价位的。退一步说,车道做错就是做错了,就算是没利润或者赔钱也要解决问题,Cha的思想就是利润不高了我就清算逃避。何况他还是在有利润的情况下恶意清算。
7.关于有网友说我为什么不能退一步自己多出点把工程做完,以至于不必闹上庭。 在2020年6月分的当面沟通的会议上,我曾经提议让他们把他做错的挖走,并重新做好base(他们的成本也就1万来吧), 剩下铺水泥由我来出钱找site works完成(大概2.3万)。很可惜我的提议被拒绝。我觉得我已经做出很大的让步了,就当是节约的时间成本。
大概我觉得在新闻里说不是那么清楚的地方就这些,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Cha还有另外2家公司在接生意,大家自己小心避雷了。上company register可以查他另外2家和建筑业有关的公司,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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