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vin1992 于 2017-8-2 17:40 编辑
前一阵子,我去中国大使馆,把车停到了wendy,我也进去买了东西。我就离开了5分钟回来车就被锁了。我现在需要证人,证明clamper进到了餐馆去询问客人哪辆车是客人的。如果有人曾被clamper问过这些问题,或者clmaper进到了厕所去找人,请与我联系。我一定要为那些曾被夹过的人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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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法庭之前我就和当事方沟通了,我也注意保留了沟通的证据,结果就是沟通无效。无奈之下我将他们告上仲裁法庭(Disputes Tribunal)。本人英语不是特别好,所以法庭免费给了个翻译。
1)楼主我之所以能赢主要是拖车公司弄了两个牌子,一个写中文,一个英文,而且翻译的完全不是一个意思。所以法官觉得你这个有问题啊,而且我母语中文,肯定看中文的牌子先。英文写 wendy's customer car park while onsite only. 中文写,非wendy‘s顾客,请勿停车,违者拖吊。
2)另外牌子没写夹车费是多少,所以法官认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有效的合同关系。就像是你去买汉堡,牌子上没有写任何的价格,而售货员却说150刀一样。没有明确写名价格,就是无效的合同,没有买卖关系。
3)法官说,虽然我离开了较短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是顾客的身份,顾客的身份并不随着我离开餐馆而取消,我仍然是你们的顾客,这点并不影响。然而你们却是这样对待你们顾客的吗?(反问的好啊)
4)法官说wendy你们经常抱怨停车位被占,停车位不够用,你们夹车就能解决停车位不被占吗?那些被夹的车还活生生的占着你们的停车位,我想问你们是为了清理停车位还是为了收那些夹车费?我不知道餐馆和拖车公司有什么幕后关系,但我知道你们发现后应该制止,提醒车主离开,而不是选择沉默,偷偷摸摸的去夹车主的车。(他们哑口无言,我内心大声叫好)法官建议拖车而非夹车。
所以,我赢了。我把我照下来的两个牌子当作证据。他们退回了我的夹车费。下庭后,看到他们生气的样子,我大声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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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前几个月车被拖车公司夹了,还好把他们告上仲裁法庭,法官判我胜诉,内心高兴但又担忧。我可能是众多受害者中唯一的幸运者。前不久看到论坛又有很多华人遭遇到非正常的夹车,还有一些霸王停车条款。所以我就找到了奥克兰的议员,发了邮件给她,让她向国会提议案。她回信已有重大突破,未来会有法律法规出台。现如今,新西兰夹车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灰色地带,欧美英国等国立法规定夹车属于违法,不给那些拖车公司挣任何黑心钱的机会。新西兰有很多人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自己的夹车费,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自己去搜搜吧。
楼主我觉得夹车并不能根本解决停车位不被占用,完善法律法规才是硬道理。对黑心拖车公司,说NO。直接去disputes tribunal填表去告吧。
(媒体报道链接)
最后我想补充几点,根据Fair trading act 1986, section 9" no person shall, in trade, engage in conduct that is misleading or deceptive or is likely to mislead or deceive" 如果你觉得指示牌说得不清楚,有矛盾,不显眼,你都可以根据这一条来压倒拖车公司。告他们故意引导,混淆顾客,以导致自己车被夹。
最后,根据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and private investigators Act 2010, a property guard should be licensed. 任何私人保安人员都必须有合法的证件。这里的证件是指certificate of approval 是司法部给私人公司保安人员的证件,由此证件他们才算是真真正正的合法人员。如果你看到私人拖车公司保安(clamper)没有COA,没有证件,你可以留下证据,他们没有权利夹你的车,而且拖车公司要受到司法部的罚款。夹车人的工作性质就是守护停车场,就是保安的工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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