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行,另外一辆车从左边shopping mall的driveway突然窜出,因为事发突然,没来得及刹车避免这场车祸。报了警,现在还在等最终裁决。我的前bumper撞上了她的右前轮,导致我的bumper被撕开,她的右前轮撞歪了,拖车拉走的。对方是个老太太,就在附近工作,上来3个目击证人好像都跟她认识,都跟警察录了口供。当时我的前面是有辆车准备左转进shopping mall 的 driveway,而右边尚有足够位置可以通行,在我通过之前我有看到老太太的车在giveway上等,我才通过的,而且车速并不快。而她因为没有看到我,以为没有车才开出来撞上。还有一点可能挺重要的,那个老太太那边的driveway地面上有标示,一个向左转的箭头,是只能左拐的。而她在跟警察解释时也提到她要右转回家去拿她的午餐,撞车的位置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那么就是说,她应该是fail to give way和禁止右转的路上右转,两条违规,我认为毫无疑问都该是老太太全责。而当时警察并未给出答复,说不能讲,让我等来信。在录口供的时候,警察有问我发生事故时开多快,我感觉有30-40k,我就说30k;路也比较宽,中间还有条挺长的公用缓速带,警察问我有没有通过时车站开在缓速带上?我说记不清,或许有一点点. 另外几个证人都跟她认识,会不会一起提供一个对我有什么不利的证明呢?至少没有一个过来说愿意做我的证人什么的。另外我的车是准备用做商业,因为没开始做,还没有上保险,这点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