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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网上找的。看到最近有些开车朋友多少都有点不顺。就分享了
在新西兰遇到车祸需知
发生车祸时大部分的人都会乱了手脚, 以致乱中有错, 但小小的错误很可能事后会影响到你赔偿的权益, 我们在此根据交通法规及一般保险单中的相关规定, 摘要提醒各位乡亲们参考 :
(一) 该做什么 ?
* 停车, 检查有无人受伤, 如需送医要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 并报警。
*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或衍生其它损失, 例如打开汽车闪灯或后车厢盖警告来往人车, 并注意自己乘客的安全。
按照道路规则, 你可以在路旁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
* 记下对方汽车牌照, 询问对方驾驶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号码等, 如系撞坏房屋或其它财产, 则应查询主人的姓名、电话。
* 趁记忆清醒时, 记下车祸时间、地点、车速、附近交通号志、红绿灯等, 及当时到场警员姓名、分局单位, 及目击证人姓名、连络电话。
* 尽速填写保险理赔申请书。
* 提供保险公司所需驾驶人及汽车的证明文件, 对方信函, 警方文件, 证人证词等。
* 如果收到对方或律师的赔偿请求信函, 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 配合保险公司诉讼程序并提供证词。
(二) 不该做什么 ?
§ 向对方承认过失, 或答应赔偿对方, 或在对方写的赔偿协议书上签名, 注意 : 保险公司可能会因此而拒绝你的整个赔案。
§ 私下和解, 甚至收取对方赔偿, 然后又再向保险公司报请理赔。
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你应该将所有事前及事后所私下获自对方的赔偿告诉保险公司, 以免不当得利。
§ 私下免除对方赔偿责任 , 因为此举已侵害到保险公司权益。
§ 未经保险公司同意, 开始修理。
§ 未通知保险公司就私自与对造进行法律诉讼程序, 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对诉讼结果赔偿。
§ 将损坏零配件私自拋弃, 以致影响保险公司对毁损的鉴定, 何况保险公司在赔偿后, 取得对残余物的所有权, 车主无权拋弃。
§ 把损坏汽车丢给保险公司后不闻不问, 因为汽车修理仍需靠自己和理赔公证人及修理厂协商。
(三) 时效
* 如果车祸撞伤动物, 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所有人, 或SPCA, 或警察局。
* 如果车祸中有人受伤, 你必须将伤者立即送医, 并于24小时内报警。
* 如果车祸撞坏不明所有人之财物, 应在48小时内设法通知到所有人, 否则就该在60小时内报警。
* 应尽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单中大多会要求车主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填妥理赔申请书, 否则因拖延所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 例如因延误通报导致败诉, 或导致修理费用增高等等, 保险公司可以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不赔。
但是保险公司可否因为你超过30天才申请而拒绝受理呢? 按照保险法除非保险公司因为你的迟延而处于很不公平地位时才可以如此主张, (但需送交法院或仲裁人认定), 否则仍须赔偿。
但如前所述, 因车主延误所导致的扩大损失, 保险公司还是可以不赔的。
网上摘出来的。如果大家有补充。希望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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