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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写新西兰的(Self Defence)自我防卫!(带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virus 时间: 2011-6-6 05:47:42 标题: 写写新西兰的(Self Defence)自我防卫!(带案例)
首先要说明,在新西兰,武器是绝对不能用来自卫的(除非特殊原情况),前面已经有几个案例了。分别是Greg Carvell, Paul McIntyre 和 Shyan Ricky Hill
案例 1 - Greg Carvell, 射伤了一个非法闯进他枪店的 手持弯刀的暴徒的,后来被警察起诉“非法使用枪支”
案例 2 - Paul McIntyre , 一群暴徒跑到paul的农场偷他的四驱车,在农场的shed里面被paul发现,paul立刻使用散弹枪开枪警示,然后开枪打伤了一个叫Sam的暴徒,子弹击中其颈部,没有致死。后来paul被警察起诉“不顾他人安全而使用枪械”
案例 3 - Shyan Ricky Hill,一个实习厨师,在一天晚上下班碰到一群6名武装的恶棍要威胁他,他第一反应就把身上的厨刀拿了出来做自卫。然后被警察起诉 “企图谋杀”
新西兰的自我防卫是说要你自己保护自己,但是不能过度伤害他人。和很多国家的不一样,所以大家要小心。
新西兰犯罪法(Crimes Act 1961 )第四十八章写明:
' Everyone is justified in using, in defence of himself or another, such force as, in the circumstances as he believes them to be, it is reasonable to use'.
"a person is not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not liable to any civil proceeding, for using self-defence in some circumstances to protect themselves or others. ”
但是在新西兰,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使用自卫的,而且要使用得当,同时还要向法院解释为什么要使用自卫。
在新西兰,自卫是一种潜在的犯罪,而不是公民权利。
当自己受到致命武力威胁的时候(面临生命危险时),我们可以使用致命武器。但是如果是小偷,混混,偷了我家里的东西,或抢我东西,我使用致命性武器(包括枪械,刀具)对其进行攻击的话,那我就是犯罪。
新西兰法律规定是的自卫是 "defence“ 而不是 "attack”,这两个要分清楚,说白了就是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不是去伤害别人。
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要看清楚法律,新西兰的犯罪法写的很清楚,我在上面已经提到, ' Everyone is justified in using, in defence of himself or another, such force as, in the circumstances as he believes them to be, it is reasonable to use'.
注意了是“everyone”,不是仅仅被害方,也就是说,我们自卫的同时,罪犯也能实施自卫,所以这点我们要注意。
除非我们在特殊情况下非不得已要自卫来避免伤害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躲避,人身安全第一,避免正面冲突,然后报警。
最后,我自己有时候也是很矛盾,就自卫的事情问了不少律师还有在警局的人,答案都是 Unless 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 take self-defence action to avoid harm,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move away and call the police。
下面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实例,因为我在国内练过散打,而且年轻的时候好动,对一些小打小闹的事情也不放在身上,2003年来了新西兰后被caught了一次才知道原来是这样一回事,自己回想后,怪不得kiwi怎么在我脸前贴的这么近,在xo#$%^&*@!,他先不动手,以为我要先动手,但我没有,然后他估计烦了,在@#¥%&*一会后推了我几下,然后用酒瓶扔我,还好从我耳朵擦过,飞后面在马路上砸碎了,接着他又凑上来,我什么也没说,(当时也不知道用英文怎么说,说什么)就把他弄倒了,在警察来之前他再也没起来,(教练说千万不要打架,但是真要打的话,千万不能让对手还手)然后我就和那kiwi一起坐了趟警车。
开始自己以为没事,因为我认为自己是自我防卫,在国内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最后我还没告人,自己先被人告了。
我被警察起诉 unreasonable use of force in self defence。
后来找了个律师去辩护,最后没被trial,因为那kiwi没有致命伤,都是皮外伤,而且他是先酗酒(而且是在市中心的alcohol free zone),接着又是先assault的我,然后律师说的是如果那个酒瓶砸到我的头话就是deadly harm,再者我没有使用刀具枪械等致命武器,所以我没有guilty。
最后才知道原来新西兰是这样的一个‘自卫’。
个人总结,在新西兰,车子最好都上全险,然后自身安全第一,能避开的就避开,毕竟那些人的命没我们的值钱(估计有些都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做每件事情先把我们价值观弄清楚,做了这件事情的得失是什么,后果是什么,然后再行动。
如果非得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的话,之前就要找个好的辩护律师。
作者: jels 时间: 2011-6-6 09:03:36
謝謝板主的提醒!
作者: chch667 时间: 2011-6-6 10:31:41
散打哥都这样说了,我们还折腾啥,只怕这样一来过几年kiwi不知到是kiwi了,要飞要要飞的更高,没有事能难的到,一直到老.....................
作者: pupucheng 时间: 2011-6-6 10:39:17
最大的力量,是知识的力量团体的力量。
强烈建议本帖设成精华。
作者: sohasoha 时间: 2011-6-6 11:01:18
那我们组织去打KiWi,他们的法律规定不能还手的
作者: qqo007 时间: 2011-6-6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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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binghenry 时间: 2011-6-6 11:58:27
{:8_405:} 这所谓的狗屁人权法律 真叫哥蛋疼...... 不过迫不得已时 还是得出手的 出手就得来点儿狠的!SB KIWI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1-6-6 12:12:17
折凳算是武器不?
作者: UV15 时间: 2011-6-6 12:38:58
好帖好帖.要顶.
作者: VIP88 时间: 2011-6-6 12:39:09
学习下。。。。。。。。。。。。
作者: everest 时间: 2011-6-6 14:40:13
此贴要顶啊
作者: xli422 时间: 2011-6-6 15:10:04
建议 安心赚钱 少打架。打不过就跑,动手之前 想想父母 想想老婆孩子。。。。。。
作者: ddxx 时间: 2011-6-6 15:41:57
谢谢楼主提醒!!!
作者: powerbill 时间: 2011-6-6 16:06:01
楼主讲得好 很透彻 谢谢
作者: 墨墨鱼 时间: 2011-6-6 17:00:49
好恶的法律 左右都行 左右都矛盾
作者: lauramouse 时间: 2011-6-6 18: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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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tGo 时间: 2011-6-6 19:14:43
这个问题一直很困扰!!很好的信息,增加常识
作者: 天津警备区 时间: 2011-6-6 19:16:42
谢谢lz,不过车子去哪里上全险啊???谢谢各位
lauramouse 发表于 2011-6-6 17:47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上啊!
作者: Adagio 时间: 2011-6-6 21:11:10
支持
作者: 泡椒猴头_ 时间: 2011-6-6 21:29:10
这么快就加精了
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1-6-7 00:08:34
学习ING,原来新西兰自卫就是逃跑。。。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1-6-7 00:32:42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上啊!
天津警备区 发表于 2011-6-6 18:16
要看车,不是所有的车都可以上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上全险的,我之前的车基督城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全险,只能找奥克兰的。
作者: virus 时间: 2011-6-7 02:21:51
要看车,不是所有的车都可以上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上全险的,我之前的车基督城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全险,只能找奥克兰的。
混口饭 发表于 2011-6-6 23:32
你那辆车chch没有公司给你保?我怎么没印象?
作者: overtime 时间: 2011-6-7 02:33:13
本帖最后由 overtime 于 2011-6-7 11:42 编辑
如果非得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的话,之前就要找个好的辩护律师。
呵呵,病毒哥这句话写错了吧?
“之前”? 难道别人打了我然后我先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说“嗨,有人欺负我,我要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了”?????
作者: 限粟马达 时间: 2011-6-7 12:09:46
顶贴,顶贴
作者: sunmarty 时间: 2011-6-8 01:53:51
只能用拳頭解決問題。。。。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1-6-8 02:18:01
你那辆车chch没有公司给你保?我怎么没印象?
virus 发表于 2011-6-7 01:21
就是之前黑色的那辆Honda Type R,你应该见过,基督城的保险公司说改装过的地方太多,影响到速度和稳定性,会让事故的概率大大增高,所以不给保。还是STATE里面的人和我说基督城没有人家愿意保,给了我个奥克兰的公司电话说这家给保,保费还不菲。就是后来承受不了这个长期的保费我才卖了。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1-6-8 02:20:53
如果非得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的话,之前就要找个好的辩护律师。
呵呵,病毒哥这句话写错了吧?
“之前”? 难道别人打了我然后我先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说“嗨,有人欺负我,我要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了 ...
overtime 发表于 2011-6-7 01:33
虚拟时态!!!这里就像“如果你要杀人,就要做好枪毙的准备“是一个道理
作者: 混口饭 时间: 2011-6-8 02:21:40
只能用拳頭解決問題。。。。
sunmarty 发表于 2011-6-8 00:53
你的拳头过去,估计没几个能抗的住吧,大毛利除外。
作者: GK320 时间: 2011-6-8 09:55:11
折凳算是武器不?
混口饭 发表于 2011-6-6 11:12
必须滴,此乃极易隐藏的杀器之一
作者: hsuhc520 时间: 2011-6-8 20:42:57
"当自己受到致命武力威胁的时候(面临生命危险时),我们可以使用致命武器。但是如果是小偷,混混,偷了我家里的东西,或抢我东西,我使用致命性武器(包括枪械,刀具)对其进行攻击的话,那我就是犯罪。"
這些我能夠理解.
但是我很好奇的是,上面舉例的第一個例子跟第三個例子,歹徒明明就有致命武器...憑什麼判他們罪??而且這裡警察很好笑...假設有人來偷東西什麼得,打電話111會被罵...說除非是emergency,才可以打111...
我爸在學英文的學校,有請到以為講中文的警察,他解釋什麼是emergency? 就是當歹徒那這危險武器對著你的時候...
靠...請問又那個"天才"的歹徒,會拿著刀對著你說:把錢拿出來,不然我要你的命", 然後你還可以說:"請你等一下,我先打電話報警" ???是想找死喔??
Unless 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 take self-defence action to avoid harm,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move away and call the police。
而且如果你已經可以打電話報警了,就說明你的emergency已經解除了...
那...再打電話報警有屁用阿?警察會來嗎?他們已經知道你安全了,就不像鳥你了...
這樣的法律就已經變向的告訴大家...我們警察才不鳥你被偷被強被侵犯的事...等歹徒走了,安全了..你再來報警,我們在安排時間來處理你那"鳥"事...反正你現在又沒有身命危險...
阿有身命危險的時候,請問怎麼打電話??(還事抓開車超速的,比較安全,還有錢賺...)
這樣的法律,也許在10年前,20年前,都還適用,現在很多國家的人移民來NZ,有其實中東來的難民們...(不是我要歧視他們,是他們自己做的事情,就很讓人討厭) kiwi 當地的人受到很多不好的印象...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要在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調整...
作者: 天津警备区 时间: 2011-6-9 01:01:31
病毒兄弟,头像换了。美女变帅哥啦!
作者: snowbaby2006 时间: 2011-6-9 17:56:06
其实kiwi对这条法律的争议也是很大的。几年前,有一个轰动的案例,好像是一个大毛深更半夜跑到一个白人农场主家里偷鸡摸狗。白人农场主家里有猎枪什么的,然后就拿起枪,朝他开枪。大毛当然当时就受伤了。最后,警察起诉农场主。这件事情引起民愤很大,舆论几乎都支持农场主。最后大概农场主请了一个比较好的律师,渲染当时农场主害怕的心理以及凶险的情况,当然我想舆论也有关系(毕竟是陪审团决定的),最后农场主好像无罪释放了(不知道我的记忆有无出错)。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农场主是会被判有罪的。我还记得电视上,偷鸡摸狗的大毛还一脸悲愤地说当时被农场主打得多惨,MD如果不是他自找的,至于吗?真是无耻之极。
作者: ksblkgu 时间: 2011-6-9 18:24:36
还真是~~胡闹。
作者: 玄动我心 时间: 2011-6-15 00:51:24
谢谢LZ的帖子,算是长知识了。LZ有意向在这里开个散打班吗?教教我们几招防身用的
作者: ㊣wsawsd㊣ 时间: 2011-6-15 13:23:50
不是有人推荐游击战术,打了就跑么。。。
反正警察也抓不到人。。。
你被人袭击了警察也一样抓不到人,所以还是加强自身锻炼。。。做到能打能跑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wingzero 时间: 2011-6-15 13:38:54
3个案例,都是受到了生命危险啊。。。
为什么不能防卫啊?
难道空手对一群暴徒?活活被打死?
现在有武器了,反击了,才没死
要是没武器,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来抢东西的还是来杀人泄愤的?
要是没武器,逃的了吗?
当场被击杀都是很正常的,这还不防卫?
还有如果我自卫有罪,那我打罪犯的时候,罪犯不能防卫
否则那个罪犯也要加一条罪名,“非法使用武器啊,非法自卫啊,企图谋杀我啊”, 这样的,
作者: 百度 时间: 2011-6-15 14:43:58
哇,腹肌好棒,楼主下次露腹肌就好啦
作者: kiwilo99 时间: 2011-6-15 15:32:03
well, self defence...is very complicated, every situation is different...(size, gender, ability...etc)
in virus's case, if the drunk ran towards him with a stick in hand, and he took him down, thats self defence.
if virus BLOCK the bottle and the bottle bounce back and hit the drunk, thats self defence too..
but virus took the drunk down after the threat (flying bottle), thats excess force...
作者: jacksonzhou_25 时间: 2011-6-15 16:24:19
"Unless 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 take self-defence action to avoid harm,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move away and call the police". then the cop comes and ask what happened?! Really, nothing happened, and the cop will do absolutly nothing!!! This is the NZ law which protects the bad people.
作者: ethan 时间: 2011-6-15 16:29:28
楼主,说句实话,你应该先了解法律再出手,再有,我个人觉得,什么事情都躲的话,还不如回国去躲,这里虽然有严格的法律,但是也有人权。我在上个月,在赌场里,打了一个KIWI,什么事情也没有,因为是他先动手推我的,直接被我两拳掀翻在买吃的那里了,保安也来了,那小子最后被禁足了,我没事还继续去玩,我觉得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也要看你自己的动机。赌场里那么多摄像头我都敢打他,为什么,因为我占理!再有就是作为亚洲人,洋人根本就以为你不会动手的,所以才那么嚣张的。我打完他之后,围观的KIWI,有的出来为我作证,说我做的对,还有的洋人在那叫好。这个国家不要怕那些装B的人,该出手的时候就得让他们知道厉害。我第一次打KIWI也被告了,那又怎样,怕他个鸟,最后还不是没事。建议大家,注意自我防卫的力度。我在赌场把老外打了之后,我一只手按住他脖子,他脚都抬起来了,身子根本用不上劲,我就再没出拳,如果他反抗,我还会继续攻击他的,所以注意力度最关键
作者: 呼啸寒风 时间: 2011-6-15 16:49:49
犯罪天堂~~~~~~~~~~~~~~~~~~
作者: 天天天蓝 时间: 2011-6-15 19:57:41
写的好,新西兰的法律感觉都是保护坏人的。
作者: Alan9a 时间: 2011-6-15 20:44:23
写的好,新西兰的法律感觉都是保护坏人的。
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11-6-15 18:57
可不是 看看 监狱 就知道了。。。。
作者: 一凡 时间: 2011-6-15 20:56:00
好贴!!!
要顶。。。。。
作者: codyzhuo 时间: 2011-6-15 21:37:16
时时刻刻保护罪犯的fucking人权,那么遵纪守法的好市民的人权在哪里??这其中也包括大多数遵纪守法的kiwi自己的人权!连他们的老祖宗英国人都强烈反对他们kiwi这套法律。美国人就更不用说了,敢私闯民宅,警告无效就可以直接爆头!
作者: pala 时间: 2011-6-15 21:47:39
折凳算是武器不?
混口饭 发表于 2011-6-6 11:12
据说假牙都算是武器, 带假牙的千万别乱咬人哈...
作者: lulu_tj 时间: 2011-6-15 21:58:35
有时感觉在新西兰真的是很憋屈,很多事情需要忍
不像在国内把人惹毛了,过去就打,你丫嘴不是牛x么?我就TMD抽你Y嘴
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姜文演的一个老电影《有话好好说》,
里面讲的很清楚,有时板砖和菜刀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但是法律后果确是不一样的
作者: 小新小白小蜜蜂 时间: 2011-6-15 22:33:34
看起来 好像要自己先被打得半死 才能自卫。
你那个case的律师真逗 他的意思就是说 你自己先要被酒瓶打到头 才能自行防卫 万一你要是真的被酒瓶子打死了 那还防卫个PP 只能18年后再做好汉了
作者: 小新小白小蜜蜂 时间: 2011-6-15 22:35:52
兄弟姐妹们 法官律师们的话值得捉摸 我觉得吧 意思就是暗喻说 我们要用隐形武器进行自我防卫
作者: 叮叮猫 时间: 2011-6-17 00:40:26
无奈, 但没办法, 在我们无力改变法律的情况下, 就接受它, 了解它, 保护好自己.
上面有一位说的很有道理的, "建议 安心赚钱 少打架。打不过就跑,动手之前 想想父母 想想老婆孩子。。。。。。"
他并不是懦弱, 他在为他的家庭考虑. 如果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导致成为被告, 那他的家庭该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如果是个不富裕的家庭, 哪来那么多钱请律师.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1-6-17 04:08:15
所以这里的sb岛毛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抢和偷!
如果我有枪,遇到坏人我肯定开枪,往脚下打,肯定不会死人,但是吓死那些岛毛。
作者: kiwilo99 时间: 2011-6-17 09:49:56
我在赌场把老外打了之后,我一只手按住他脖子,他脚都抬起来了,身子根本用不上劲,我就再没出拳, ...
ethan 发表于 15/6/2011 15:29
這個是一個很明顯的self defence的範本
ethan也說了 對方無能力反抗時就停了
不然也會被起訴excess force..
很多舊帖子去找找, 應該解釋得很清楚了
作者: kiwilo99 时间: 2011-6-17 09:54:57
看起来 好像要自己先被打得半死 才能自卫。
你那个case的律师真逗 他的意思就是说 你自己先要被酒瓶打到头 才能自行防卫 万一你要是真的被酒瓶子打死了 那还防卫个PP 只能18年后再做好汉了
小新小白小蜜蜂 发表于 15/6/2011 21:33
NZ的Self defence的標準沒有一定的
LZ這個案子其實要不是因為LZ自身體型太好
在普通人的眼裡 醉漢根本不能對你造成甚麼傷害
所以才有防衛過當的起訴
如果當時那個醉漢丟完第一個酒瓶後 又拿起第二個要丟LZ
那LZ過去撂倒對方讓對方無法出手 是完全ok的(但是要注意力度)
作者: 黄猫旺旺 时间: 2011-6-17 12:57:23
"做每件事情先把我们价值观弄清楚,做了这件事情的得失是什么,后果是什么,然后再行动。如果非得使用暴力去自卫,大打出手的话,之前就要找个好的辩护律师"
总结得非常好!但是最好不要牵扯到律师,费用可是超级贵,而且没有上限D
作者: 太阳锅巴 时间: 2011-6-17 16:38:35
写的详细。感谢分享!
作者: aibubble 时间: 2011-6-19 0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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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M3 时间: 2011-6-20 00:29:06
47# pala
顶用假牙的.....呵呵 要不以牙还牙咋来的.......
作者: sisi~ 时间: 2011-6-20 12:33:01
唉,很无奈,而且新西兰的警察就是CHI SHI的。。。除了会开罚单,再就是被偷之后给你个号好让你能去找保险公司之外,啥都不会干
作者: 蓝色龙虾 时间: 2011-6-21 11:35:43
学习了,严重感谢楼主!!!!!!!非常长知识的一帖啊!
作者: joyclover 时间: 2011-6-21 11:51:50
谢谢lz。。。。。。。。
作者: 真之关公 时间: 2011-6-22 01:07:10
谢谢建议,不用工具自卫那就只能学武术防身当做正当防卫?
作者: 完美空间 时间: 2011-6-23 14:01:00
鸟国的鸟法律,白痴的很
作者: millen262 时间: 2011-6-23 18:08:02
只知道NZ越来越不安全了~
作者: ___CaRoLyN 时间: 2011-6-23 19:51:47
支持支持
作者: 9fafa 时间: 2011-6-23 23: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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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drainbow 时间: 2011-6-24 10:19:05
以下是加拿大自我防卫法:
Criminal Code, Sections 34-37
34. (1) Every one who is unlawfully assaulted without having provoked the assault is justified in repelling force by force if the force he uses is not intended to cause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and is no more than is necessary to enable him to defend himself.
(2) Every one who is unlawfully assaulted and who causes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in repelling the assault is justified if
(a) he causes it under reasonable apprehension of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from the violence with which the assault was originally made or with which the assailant pursues his purposes; and
(b) he believes, on reasonable grounds, that he cannot otherwise preserve himself from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35. Every one who has without justification assaulted another but did not commence the assault with intent to cause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or has without justification provoked an assault on himself by another, may justify the use of force subsequent to the assault if
(a) he uses the force
(i) under reasonable apprehension of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from the violence of the person whom he has assaulted or provoked, and
(ii) in the belief, on reasonable grounds, that it is necessary in order to preserve himself from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 b) he did not, at any time before the necessity of preserving himself from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arose, endeavour to cause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and
(c) he declined further conflict and quitted or retreated from it as far as it was feasible to do so before the necessity of preserving himself from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arose.
36. Provocation includes, for the purposes of sections 34 and 35, provocation by blows, words or gestures.
37. (1) Every one is justified in using force to defend himself or any one under his protection from assault, if he uses no more force than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the assault or the repetition of it.
(2) Nothing in this section shall be deemed to justify the wilful infliction of any hurt or mischief that is excessive, having regard to the nature of the assault that the force used was intended to prevent.
基本上加拿大可以在警告无效的前提下, 合法的把对方打死,只要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如果不这么做就会给自己带来重伤害.加拿大的自我防卫法已经被美国嘲笑为愚蠢好多年了,但是看上去也比NZ的要合理些.
我觉得NZ至少应该可以考虑下引用了.
作者: 1250CC 时间: 2011-6-24 11:05:48
弱智的法律 真的出事的时候谁会想那么多 你不动手你就受伤 动手就是你被告 2逼的法律
作者: coldplay 时间: 2011-6-25 16:10:11
该出手就出手。。。。
作者: 风之友 时间: 2011-6-25 18:29:42
谢谢LZ,这次是弄明白了!看来以后要注意些
作者: 浪子罗密欧 时间: 2011-6-27 15:06:27
见过N多个kiwi不知道爸妈是谁的-_-
作者: 3rdman 时间: 2011-6-28 00:52:10
恩, 還是移民好了
這邊經濟爛, 法律爛, 人民水準也開始爛...
作者: beck@ 时间: 2011-7-1 14:08:07
i had same problem b4 ~~~~`
作者: gmail58 时间: 2011-7-1 16:32:31
;10;;10;;10;;10;;10;
作者: 靓衣轩 时间: 2011-7-1 19:55:50
很有用哦 顶
作者: HellYeah 时间: 2011-7-1 20:12:45
这个一定要顶
作者: baddog911 时间: 2011-7-2 02: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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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sofa 时间: 2011-7-2 15:59:11
youtube上面有很多自我防御的视频,大家看看
作者: image.eric 时间: 2011-7-2 19:24:20
这破法律..情急之下谁还想那么多,身边有啥家伙就抽啥家伙了
作者: jgjg2010 时间: 2011-7-3 20:55:20
晕, 我拿块豆腐砸他, 总不会被告吧?= =。。。。
作者: d_tsai 时间: 2011-7-4 00:07:19
所以大家都去考警察吧....
穿那制服 有誰敢動你?
作者: kiwilo99 时间: 2011-7-8 15:04:16
警察被打或是跟人動手的次數 是普通的人好幾倍高....
我們偶爾才遇上一次 警察天天都遇到...
毛毛喝醉後 管你穿甚麼 everything is fair game...
作者: sunxu77 时间: 2011-7-8 20:55:28
找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打。他要是起诉你他就要举证,没有证人谁也定不了你的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作者: 甜心窩 时间: 2011-7-10 16:46:49
呵呵。。。。
还是咋国内好啊。。。
作者: supercat_s 时间: 2011-7-11 01:49:53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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