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ease 于 2025-6-12 20:33 编辑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25-6-12 19:24 
谢谢你的回答,这就是我们想看的,我刚让我朋友看过。
因为这边华人律师大多是房产买卖律师,找家庭信托 ...
针对你朋友的情况, 其丈夫前任子女要挑战Family Trust的财产很难,他们需要证明:
-其丈夫有道德义务未履行,且信托设立是为逃避。 即信托被视为“故意剥夺继承权”. 他们需要向法院出具直接证据,如邮件、文件、谈话记录,表明设信托是为了“不给之前的孩子”. 我相信这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直接证据.
我的数字例子中确实有错, 应该是这样:
第一步:关系财产先对半分(配偶先拿一半)
配偶:$3,155,000 × 50% = $1,577,500
丈夫(若去世):剩余 $1,577,500 作为其“遗产”.
第二步:从丈夫那 50% 中,配偶优先获得 $155,000
剩余遗产 $1,577,500 中,配偶优先获得 $155,000遗产余额 = $1,577,500 - $155,000 = $1,422,500
第三步:剩下的遗产 $1,422,500 平均分配给:
配偶
前任婚子女 ×2
现任婚子女 ×2共 5人平分:$1,422,500 ÷ 5 = $284,500 / 人
所以前任婚子女可获得 284,500 x 2=$5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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