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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1 14:33
你允许用同等武力去自卫。这并不代表要相同的武器,而是指相当程度的伤害。比如说如果他的行为会给你带来 ...
其实,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用枪来自卫。而是自卫不能是使用枪的正当理由。这两种说法一个是禁止,一个是不支持,意思并不完全一样。
以前发的一个帖子,翻炒一下。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0339
在自卫权上,新西兰的确是个很畏畏缩缩的国家。但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个问题还有另外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过往案例来看,其实被起诉的防卫过当很少,定罪的更少。
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这里犯罪的暴力性 -- 美国人带枪,中国人带刀。相对这里大多还是小偷小摸,行窃时未必会带凶器。
讲到自卫,见到最多的说法是,买把气枪在车里什么的,这种想法很危险。
根据 The Arms Act 1983,firearm (枪)是 anything from which any shot, bullet, missile or other projectile can be
discharged by force of explosive. 从这个定义上来说,用个气枪去攻击一个人与用真枪的罪过是差不多的,都是firearm. 所以最好不要用气枪。
我也明白华人社区现在拥有枪证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也常有人跟我讨论持枪自卫的话题。新西兰的枪证很容易申请,我和我老婆都有枪证。但,对枪械的使用还是需要非常谨慎的。
见过太多狗屁不懂只知道拿枪耍酷的人,包括自己很多年前也有过这么一段时期。也可以理解,从来没摸过真枪,现在突然有了一把,年纪又轻,拿了个什么都想马上拍照上网炫耀。其实,一个真正的枪友首先要严肃守法,懂得敬畏手中所持这件武器的致命性。否则早晚害人害己。
有了“严肃”, “敬畏”,“守法”的基础,我们可以进行下面的讨论了。我不是律师,但因为对这个领域比较感兴趣,所以也作了些自己的肤浅学习,在此抛砖引玉。
Arms Code 内有关自卫的条款有以下内容:
* Self-defence is not a valid reason to possess firearms.
* The law does not permit the possession of firearms in anticipation that a firearm may need to be used in self-defence.
* Citizens are justified in using force in self defence in certain situations. The force that is justified will depend on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particular case.
* Every person is criminally responsible for any excessive use of force against another person.
* A firearm is a lethal weapon. To justify the discharge of a firearm at another person the user must hold a honest belief that they or someone else is at imminent threat of death or grievous bodily harm.
* Discharge of a firearm at another person will result in a police investigation and what ever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incident.
同时,在法律上来说,anyone can defend themselves against another person, using force that they believe is appropriate.
That could mean using a weapon - such as a gun, knife or even an umbrella - or fighting an attacker, say criminal defence experts.
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又说枪支不能作为自卫的武器,又说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包括枪支来自卫。
看看这个案例,应该就能明白了。
2006年, Penrose 某枪店的老板 Greg Carvell (玩枪的应该都知道是谁)。在自己店里用手枪击中了一名歹徒的腹部(这个歹徒也够彪的,敢去打劫枪店)。 警察对Greg的起诉是 "possession of a pistol for unlawful purposes"。这个起诉最后也被取消。
1)从这个案例以及众多相似案例来看,虽然法律不允许使用枪支作为武器,但,被起诉的案例并不多,而被定罪的更是少之又少。
2)这个是关键:警察并没有起诉Greg 防卫过当,而是起诉他非法possession手枪。possession这个意思不大好翻译,有获得藏有拥有的意思。
根据上面这第二点,一下就豁然开朗了。
1)根据法律,手枪、子弹、弹夹必须要分开储存锁起来。警察的疑问是,Greg 是如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这三样东西拿出来,然后压子弹,上膛,射击的? 罪过不在开枪上,而是在对枪支的possession上。
2)你当时取枪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你很憨厚地说我见到歹徒来了,我就去取枪自卫。错。那就死定了。枪支是不能够用做以自卫为目的的。但,如果你说,我当时正在擦枪,刚好歹徒来了,那就是歹徒倒霉了。因为我没有以自卫为目的而取枪,而只是刚好当时枪就在我手上,情况紧急我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把枪支锁回柜子里去。
所以说,两条法律的规定是并不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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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的自卫:
车是第二个家,许多突发事件可能都发生在行车中。一个,就是去买个行车记录仪。万一出了事情,也能有个证据。
还有就是适当的防卫措施。有朋友说带枪,带电击枪 ------ 千万不要。这是给自己找麻烦。
我个人觉得比较有效的是:
1)(合法的)小刀。比较容易在狭小空间内施展。必须是单刃的,不能是弹簧刀或蝴蝶刀,否则违法。
2)靠枕。一个靠枕可以是非常有效的盾牌。可以挡住碎玻璃的刮伤或刀的砍刺。
3)颜色喷雾。新西兰胡椒喷雾不合法,说实话也不适合在车内使用。但,颜色喷雾会很有效。枪店有售。
4)战术手电或战术笔。都是合法的日常用品,也是不致命的武器。并且必要时还能当作砸玻璃逃生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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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最快进入使用状态的枪 --- 左轮 :
我个人来说,我一直很推崇左轮手枪,自己也收藏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左轮。左轮的好处: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98341
(以前写的帖子,比较左轮手枪及自动手枪的。摘抄如下:)
1)左轮手枪更精准
很多原因导致了左轮手枪更准:1)实际枪管更长;2)射击时有更少的部件在移动;3)准星直接固定在枪管上,而不是像自动手枪一样固定在筒套之上;4)自动手枪的自动退壳上膛过程,会加大枪口的上扬。而左轮就没有这个问题。
2)无抛壳
无抛壳,意味着,打完就走,不用到处去捡弹壳。对犯罪分子或特工来说,就可以少留下犯罪痕迹。对于我来说,就是可以轻松地捡到弹壳拿回家继续压子弹。呵呵。
3)威力大
自动手枪的子弹都很短,因为子弹要放弹夹里,弹夹要放握柄里。子弹太长,握柄就必须巨大。巨大的握柄怎么拿??威力最大的自动手枪就是著名的沙漠之鹰,其所用的就是左轮手枪子弹。握柄巨大,反正我拿着是很不舒服。而左轮手枪就没有这个限制。长子弹?没问题,把轮子作长点儿就行了。有很多打猎用的左轮手枪,用的都是步枪子弹 ---- 牛逼了!!!!另外一个方面,左轮手枪的手柄可不受任何尺寸地设计,握感可以更加舒适。
4)可无障碍射击,故障率小
结构简单,自然故障率小。掉泥里水里都不怕,更不大可能有些什么卡壳之类的事情发生。如果偶尔碰到一发哑弹,再扣一下扳机发射下一发子弹就行。并且,左轮手枪你怎么打都行。比如,放在兜里射击,用被子裹着射击,都行。自动手枪就不行了,放在兜里射击,也就只能打一发。因为抛壳,上膛动作被卡住,将无法再扣动第二枪。
5)速度快
如果遇到突发情况 ---
自动手枪:找到手枪 〉找到弹夹〉找到子弹〉子弹压入弹夹〉弹夹放入手枪〉上膛〉射击。
左轮手枪:找到手枪〉找到子弹〉上膛〉射击
所以说,左轮手枪是民用最好的手枪。新西兰不允许用手枪作武器,我就架设一下在美国家庭自卫情况。
一般来说,为了安全,枪放在家里是不可能上膛的,并且还会和子弹、弹夹分开储存。如果遇到情况,就像前面说的,左轮可以让你更快进入战斗状态。
提前把子弹压好在弹夹里放着也是不实际的,因为长时间这样保存会让弹夹里的弹簧失去弹性。并且,就算是弹夹里装满子弹,你上了弹夹后也还有个拉筒套的上膛动作,怎么都是慢了一步。
而左轮手枪,带着子弹储存几年都没问题,需要时拿起就能打,没什么弹簧失去弹性的问题。
自动手枪有子弹容量大的优势,可是根据FBI的统计发现,平均枪战仅开三枪。左轮手枪里的6颗子弹足以。并且,有speed loader,左轮的这方面的劣势也并不大。
自动手枪连射速度快,可惜首发速度慢。都需要一个上膛动作。而,突击情况下,最重要的就是谁打出第一发子弹。
打起仗来,碰到卡壳、哑弹,躲进掩体排除故障,然后再战没问题。可如果是两人在街上近距离对射,左轮就会更加可信赖些。
并且,很关键的,左轮手枪的威力巨大。军队打仗,威力小点儿没关系,反正没人会穿防弹衣。并且把敌人打得失去战斗力估计比将敌人一枪毙命来得更具战术价值,因为可以增加敌军后勤负担。街道战争就不同了,犯罪分子可以用左轮手枪将对手一枪毙命,让对手报警、留遗言、去医院的机会都没有。甚至,可以用左轮打穿警察的各种防弹衣。
最后,一般人无论平时怎么练习,毕竟都不是久经沙场的战士。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内心的无比紧张有可能导致自动手枪的操作失误,导致半天打不出来一枪(比如忘了解除保险,或上膛。电影里还看到过,一紧张不小心按了弹夹解除按钮,弹夹掉了。而左轮操作起来就会简单得多,不容易因为紧张而害了性命。
有人会诟病左轮double auction的扳机太重,大口径的左轮后座力也较大。其实,根据研究显示,人在紧张状态下,这点儿扳机的重量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也不会感到有后座力。反而,自动手枪的single auction扳机太轻,在紧张状态下容易被误发。电影里就常有这种镜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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