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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Land Registration System(土地注册系统)的起源。
我们大家买房子的时候,都会涉及到title, title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Title, 也被称为CT。
新西兰现今实行的Land Registration System(土地注册系统)是来源于“Torrens System”。 Torrens System是根据它的制订人 Torrens 而得名的。Torrens 在1858年在澳大利亚制订了这套土地注册系统。1860年这一系统传到了新西兰。新西兰开始采用这一系统。在此之前,新西兰一直使用的是英国的"Deeds System"。Deeds System的特点(其实也是缺点)是如果有人能证明你现在拥有的这片土地曾经是他所拥有的,那么你就可能丧失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在1860年后,这两种系统同时存在。
这两个系统在新西兰沿用至1952年。
Land Transfer Act 1952于1952年产生并沿用至今。这一法案延续了"Torrens System", 全面取消了"Deeds System"。这一法案的实行,节省了买卖房屋的费时费力的查找“root of the title" 的环节。"root of the title" 顾名思义也就是要把每一个前任的owner确认是否还对这个土地有合法的ownership,要从头查到尾,要从根上查起。
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由于土地使用的逐渐变化,越来越多的apartment等建筑的增加,促使国家增加了一个新的title, 即"Unit Title"— (the UNIT TITLES ACT 1972)。
随着大量的apartment, townhouse的出现,新时期出现了很多的新问题,最终,2010年出台了新的“the Unit Titles Act 2010".从2011年的6月10日开始正式实行。对unit title 和body corp 做出了更详尽的规定。
时间关系,今天先写到这里。
时间仓促,想到哪写到哪,鄙陋之处请大家见谅,如有错误,请指正,大家畅所欲言,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谢谢!
看到有的朋友问fee simple和freehold的问题,有时间再和大家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