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搜索
热搜: 移民 留学
楼主: 匿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活] 中国的言论自由水平真让人郁闷啊!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8:32:23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1 20:48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1 02:4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wKx02ClIA8(注意别说漏嘴,维基解密可不是中共媒体)

建议你解释一下 ...


这个视频也不能说明什么啊。不同的说法一直就存在,就看如何认定了。对这件事无非就是两方面意见,开枪杀人或没有。你我都不是亲自经历者,比较有说服力的做法是依各方面证据来认定。可实际情况中,人们看到证明开枪杀人的各种材料,包括音频,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可以说是海量,而证明无开枪杀人的材料却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所以任何正常人都不会认为证据不足的一方可以对抗证据充足的一方。凡事不能孤证定案,必须综合考虑整个证据链的情况。

不过关于中国新闻媒体不客观报道或者虚假报道,我体会极深。08年时我还在某省公安厅工作,汶川地震后和同事们奉命支援灾区。当时归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统一管辖,指挥部最初下辖九个工作组。我们归抢险救灾工作组编制。发放救灾物资由群众生活工作组负责。全国各地捐赠的食品和水,央视记者来时他们群众生活工作组的装模作样给灾民发一些,等记者一走,很多地方(不是所有)救灾物资他们直接就卖给灾民的!一瓶纯净水最高有炒到110元人民币过!更有甚者直接物资偷运出灾区变卖!当时我还是中队长,实在看不过向上反映,得到答复是:“你们其实也可以进货在灾区卖,咱们都体制内的,这点小事还不明白?”。我同事和灾民找央视记者反映,记者根本不管,新闻照样播给灾民免费发东西镜头!

为灾民能如数得到帐篷,衣物等物资,我们统计好数据做成报表向指挥部汇报。结果物品在下发过程中从市县到乡镇,被一层层克扣。反正他们不管自己有没有用,总之就是要雁过拔毛,先扣下再说,与灾民争利。央视记者照样视而不见。而新闻联播报道救灾帐篷如数、全面下发!后来很多人凭着良知和正义感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我出国后也发过很多邮件。可直到12年和14年才打擦边球似被曝光出一些,而且还报道成仅仅是在各种借口下的“疏忽”而已,丝毫没有揭露出与灾民争利的真相。
http://news.sina.com.cn/c/2012-03-27/224124183173.shtml
http://money.163.com/14/0430/23/9R474NCT00253B0H.html
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11/09/09/004411173.shtml

这些事你都亲自经历过吗?肯定没有!如果有你就不会是现在这种认识了!
中国新闻媒体这样凭什么还得要求别人一定要绝对信服?西方国家没有举国封锁中国新闻媒体,全是自由选择愿意看或不看而已,这样谁不愿意选个更靠谱点的看?中国新闻媒体不靠提高自己,不靠做详实报道吸引别人眼球占领市场,而是用藏独台独等当万能借口,靠举全国之力防御封锁,阻止人们知道客观真相让别人只能看到它一家之言,这还叫新闻媒体吗?这只能称为专制宣传。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沙发
发表于 2015-1-21 18:39:57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HappyTime 发表于 2015-1-21 08:16
我再给你补充两个吧,

一:

我出国前在某省公安厅工作,内部资料,至少截止我所看到的数据时为止,沿海某省(具体省名按下不表),从该省各地偷渡往美国的海上各条偷渡通道,仅每年死在海上的偷渡者,拒不完全统计就多达两万人左右!而且这还仅仅是美国方向,还不算日本等其它方向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板凳
发表于 2015-1-21 19:24:50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小兔子的睫毛 发表于 2015-1-21 20:02
天安门那件事情时我都还没出生呢。不过凭各种证据加起来我觉得足够认清事实了。
我有三个问题问问你啊,
...

当然没有了!要真那么干还算人吗!到最后我们自己把随身带的东西全拿出来了,我只剩一身作训服还穿在身上,有的同事连上衣都拿去帮助灾民了!

那些落马的贪官,哪个不是贪十年八年,几百上千万,还有上亿的。那你说检察院和纪委早干什么去了?检察院和纪委这种单位,你说他存在他就存在,你说他不存在他其实也不存在。他们只会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消失。

我还好吧,因为当时我是专业技术警衔,不是行政警衔。出国还不算太麻烦。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地板
发表于 2015-1-21 21:09:05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1 22:14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1 21:40
这个视频为何我们25年前没看过?因为这个视频不利于美国媒体造谣,被美国封锁了,要不是维基解密,你今天 ...


我只是说凡事,不能孤证定案而已。除这个视频外,可是其它相关有开枪和流血内容的视频也能看到,那你说两个视频间打架这怎么办呢?并且有人还提到,类似这种群体性事件应有警察或武警处理,军队应该是对外反侵略的,出现在那种场合本身就很不合适了。

所以,公平的说,不能仅仅凭某个视频肯定或者否定这件事。我没有说屠杀的事情肯定发生了,但是我也没有说肯定没发生。只是从现有的证据和证据链的角度考虑,好像关于开枪杀人的证据比没有开枪的证据要更多,证据链要更完整。至少目前是这样。这样仅从证据角度讲,证据链不完整的一方应该是没法对抗证据充足的一方。

我是很客观的在讲了。这个论坛里应该没有这个事件的当事人,那么只有通过比对证据链完整程度来认定了。不过这是个动态过程,随着正反两方面再有新的材料和证据曝光,情况自然也会发生变化。在最终定论出来前,每个人就只好靠自己心中的那杆秤去衡量和认识,得出每个人的结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5#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1 21:11:0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1 22:21 编辑
lychee 发表于 2015-1-21 21:17
艾玛。。表叫俺哥们哈。。姐好不容易准备走淑女路线了。。。。
俺回的那段没啥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明你觉 ...


亲爱的大妹子,换护照是“移民”,拿PR同样也是“移民”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6#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1 21:24:0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1 22:26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1 21:40
这个视频为何我们25年前没看过?因为这个视频不利于美国媒体造谣,被美国封锁了,要不是维基解密,你今天 ...


呵呵,你是在体制内的,而我曾经也是在体制内的。
我极为清楚你需要通过言论提倡什么和压制什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7#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1 22:13:39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2 04:56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1 23:01
你辩论不过就这么给人扣帽子吗?


我没有和你辩论,我目前对某事件持中立态度,只是说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而已。
而你说我和你“辩论”反而是给我扣帽子。

之前的意思表示换个说法,我说你我其实都是和体制或多或少有一定关系的。
你觉得这是扣帽子?就你觉得有这么扣帽子的吗?我一个帽子扣到咱两头上?
不过话说回来,我说的是不是事实,你我心里都清楚。无需多言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8#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1 22:34:22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2 05:00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1 23:02
你倒是拿出来六四当天天安门广场开枪的视频啊?别拿木樨地的哦,六四的英文名可是天安门广场屠杀,不是木 ...


我们对某事件陷入就事论事的研究没有实际意义。
因为即便得出什么结论,你是否有能力让所有人承认我们的结论就是最终的定论?
如果你确定你有这个能力,我们现在可以就此事合作写一个论文或研究报告。

你的立场是屠杀没有发生,而我的立场刚才也说的很清楚,我不肯定屠杀有发生,但是我也不肯定屠杀没有发生。我在中立的位置上,我们本身不是截然对立立场。而你不能先假定我的立场和你对立,那是把你想的强加到我头上了。

某事件很显然应该以中文称呼为准,比如六四学潮,六四屠城,六四流血冲突等等,有人主张一定非得叫什么别的外文称呼,这毫无道理,事件发生时有多少当事人是外国人?中国地面上发生的事难道还要外国给确定名称?这不是笑话吗。而且也用不着把某个事件的固定称呼强加给网友们强制使用吧?让人家随意好了,就像别人叫你小名或大名其实都是叫你一样。我觉得人还是抱着公平心做事比较好一些,给别人公平也是给自己公平。

我之前只说每人心中有杆秤,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让每个人自己去衡量判断是最合理的做法。

视频不仅仅只有youtube,国际上各种视频网站多了,其他视频网站北美也有很多,亚洲也有很多等等。而这个SKY论坛是面向所有人的,我们的发言除中国大陆被封锁外,理论上所有华人都能看到。那就按照各地华人的习惯,或每个华人的习惯,让人家自己检索观看这个事件有关内容的视频吧,没必要限定哪个网站,也不用限定必须看哪个或哪些视频,让每个人随意。看看是屠杀的证据更多一些,还是没屠杀的证据更多一些吧。

还是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而这句话你我应该听着都很熟悉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9#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2 15:21:2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2 10:52
事实就是事实,怎么你认为事实可以随着立场改变而改变?是不是因为你的立场就是反华反共,所以你才信屠杀 ...


呵呵,你这概念偷换的真巧妙。
你我都不是某事件当事人。
我只是在认识某事件的立场上没有完全和你一样而已,而且我还没有和你对立,仅仅中立立场。就成了你所谓的“信屠杀”。
也成了你所谓的“反华反共”,好像你就是“华”和“共”,能代表所有“华”和“共”一样。

点评

Clark1129  这是这位魔大神的惯用招数了,知道我为啥不和魔大神讨论政治问题吗,因为人家根本不鸟你说什么,自己导演个剧情把自己塑造成比凹凸MAN还英勇的宇宙无敌大角色,然后强行把其他人都塑造成他概念中的坏人,给他们安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 17:18:44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0#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3 03:36:00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3 05:50 编辑
BJ0108 发表于 2015-1-23 01:57
跟那个什么鬼王谈论是多余的,它有名的脑子错乱,没人喜欢看它的话的。
我喜欢你的逻辑性,支持你的立场 ...


呵呵,我人当时在体制内是一回事,心在不在体制内又是一回事。
其实对于好多帖子而言,真正的意义不在于发言双方,而在于那些读帖同时善于思考,思想在慢慢提升的网友们。
3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1#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4 19:45:4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7 01:37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4 16:48
中国有自己的异议网站,不稀罕facebook

狗粮,台巴和外国洋人们,一想到中国封杀facebook,就认为中国言论 ...


关于你上面的回帖,我提出些不同意见:

坐飞机不让带液体,针对的是恐怖分子,阻止他们杀人害命。封锁网站论坛,妨碍的是新闻自由,阻止人们了解真相。这二者岂能相提并论?
当然,貌似你的意思要用中国法治和妨碍新闻自由碰撞,好像因为有法治所以才有封杀。那我就从法治角度上和你共同研究一下:

十八大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很显然“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所以,结合你上面帖子的内容,既然你提到有的公司“违法”在先,那么在法治层面上,你有义务明确指出,在实体法方面,那些被封杀的公司,究竟通过什么具体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并且麻烦你把他们所违反的具体法条贴出来,以供人们参阅。

现代法治社会,不可能出现“某人被判处死刑,因为他违反了法律”类似这样含糊不清、因果关系倒置的裁定或判决。凡是因违法并且遭受处罚的,一概都要明确受处罚原因和违反法律的具体内容。否则的话,这就不是现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了,而是典型的奴隶制不成文法时期的“古代法制”。


然后,在程序法方面,麻烦请你明确指出,那些所谓的“违法”公司,是被哪个法院(某市中院,某省高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被确定为违法的?

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下,违法行为必须经由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判决才能有效认定。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没不但没有认定“违法”的资格和权力,反而还会因为胡乱指责别人“违法”而涉及诽谤的嫌疑。通俗些讲,总不可能某个人或某个街道办事处或某个学校说你违法,然后给你下死刑判决书,然后直接把你拉去枪毙吧?


我想你应该知道实体法、程序法间的联系和区别!否则任何人都很难想象你发帖中又是法治,又是法律,又是违法的,而如果你却连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分不清的话,这样岂不是很。。。。?

另外,你明确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所以我们是在整个国家法治的高度上研究问题。“违法”不是“违规、违例”,顾名思义是违反国家层面上的法律。所以你就用不着拿出一堆官猿讲话或党政的红头文件、规定、办法、条例出来说事了。那些非但不是国家法律,反而还和国家法律毫无关系。

不仅公民个人、公司企业、社会团体等要遵守法律,政党和政府也同样要严格遵守法律,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没有例外。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提倡的“平等、公正、法治”的重要体现,也是被称为“立国之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确定的基本法治精神!现实中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政党和政府可以违法而不受追究。所以,在这里你无法先假定只要政府做的就一定是合法的,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环境下,政府同样可以是违法行为的主体!

如果你不能拿出“封杀”某些公司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及合法有效的司法判决,那么,你如何能够说某些公司就是“违法”的?是需要“依法”被“封杀”的?
而如果你无合理根据的仅凭个人感觉非得要指责别人“违法”,那其实反而是你没有在遵循“法治”。

或者换个角度讲。综上所述,是有的公司“违法”,还是政府在搞“违法”封杀破坏新闻自由,究竟如何,恐怕就不像有的人最初认为的那样了吧?
4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2#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00:31:37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7 06:53 编辑
anzac_corp 发表于 2015-1-26 14:43
说得很对。问题就在于,封杀谷歌、FB是谁干的,依据什么法律,有没有法院判决?现实的情况就是你根本就没 ...


因为新闻自由对某些人或专制政党而言就像恐怖分子那样可怕。
所以它们鼓吹要像防恐怖分子一样防着新闻自由。
面对大家质疑,为堵住众人的悠悠之口,只好又把“法治”拿出来当遮羞布。
可是如果当你真的在“社会主义法治”高度,从法理细节上就一些问题想找它们研讨时,却反而又不见它们正面回应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3#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6:17:54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世界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各种电视台,各种频道加起来,何止上千个。
在这上千个可选的电视台中,有个别旅馆或因疏忽遗漏,或因技术问题,暂时没收到中国的频道,这能说明什么实质问题呢?就这竟然都能被某些人拿出来当说辞!

问题的焦点在于,在中国看不到新西兰的频道,那是中国举全国之力封锁的结果,是政府行为。可相应的新西兰有这样的政府行为吗?个别旅馆暂时没有中国频道也是新西兰政府的原因吗?新西兰政府有下通知不让所有旅馆接收中国频道吗?谁说有,把通知原文贴上来给大家欣赏一下!

某人非得把两个性质完完全全不同的事放在一起比较,又在玩偷换概念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本站元老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4#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7:10:3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5#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7:11:23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7 17:34
在中国看不到新西兰的频道,那是中国举全国之力封锁的结果,是政府行为

那旅店掐掉中文台,是什么行为?

你要注意用词啊,不要自始至终偷换概念,不是“旅店”,应该是“个别旅店”才对吧?
个别旅店暂时看不到中文台,那是人家自己经营行为的问题。

美国封杀维基解密,最初不是我提出来的,是你先提出来,细节我不清楚,不过刚刚致电从美国过来的朋友,明确美国政府此行为的法律依据是:<The Protecting Cyberspace as a National Asset Act>,此法案目前已经生效。

那么,请问中国政府的封杀是否合法?麻烦你正面回应我100楼的疑问吧,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6#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7:25:17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7 18:46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7 17:47
对呀,中国政府也觉得YOUTUBE没人喜欢看,因为在中国没人喜欢藏独发冷宫.在中国看youtube 是要翻墙的,你 ...


别人说:
旅店老板的行为啊,他觉得没人喜欢看。

就像他提供各种饮料,但不是什么牌子都提供,他根据自己口味爱好挑选啊

freeview要天线的,如果装了sky的dish一般就不装天线也就没有freeview,这个你不会不知道吧。。。


你答:
对呀,中国政府也觉得YOUTUBE没人喜欢看,因为在中国没人喜欢藏独发冷宫.在中国看youtube 是要翻墙的,你不会不知道吧。
按照某人的逻辑,你不会翻墙是你智商的问题,和中国自由不自由无关


中国政府不喜欢就等于中国人不喜欢吗?
并且,既然你动不动把“法治”挂在嘴上,想必应当知道“翻墙”行为在中国最轻都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年都有人因为“翻墙”被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发现并追究责任。
你以为是翻你自己家后院的篱笆墙啊?!不疼不痒的。
某人的逻辑是说在新西兰顾客自己选择不同牌子饮料也要冒着违法危险吗?!

恭喜你又升级了!已经超越“偷换概念”,升为“滥换概念”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7#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7:55:52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8:38
这个youtube视频是由好几部分组成的,请你告诉我,美国政府扣押封杀的是那一段?难道是袁木在中央台说伤 ...

哈哈,说到袁木,我想起《省港旗兵4:地下通道》了,
强烈建议大家都去看看啊,要找到有地方话配音的那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8#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18:34:15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7 19:52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7 17:32
yotube在中国违法,这里不是中国,当然可以看。你连到一个国家就要尊重一个国家法律的做人基本道理都不懂 ...


“yotube在中国违法,这里不是中国,当然可以看。你连到一个国家就要尊重一个国家法律的做人基本道理都不懂啊?”


谁告诉你在中国违法的事,中国人如果在新西兰做就不算违法了?

你张口“法律,法治”,闭口“违法,非法”,弄了半天竟然连我国法律最最最基本的“属人管辖原则”都不知道!!!

要不然你先别在这杵着了,先去大陆参加个居委会办的法盲扫盲班可好。

不然如君这般“法盲”却谈“法治”这真真是极丢人现眼的!

点评

Clark1129  轮轮和民运在NZ也是合法组织哦,魔大神骂他们比骂谁都起劲,他以前在帖子里说在08奥运华人CITY游行时和几个哥们痛扁了藏独的人,殊不知藏独在NZ也是合法组织,人家那会就不讲法律,讲爱国情绪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9:25:2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19#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7 20:29:44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Clark1129 发表于 2015-1-27 20:25
轮轮和民运在NZ也是合法组织哦,魔大神骂他们比骂谁都起劲,他以前在帖子里说在08奥运华人CITY游行时和几 ...

是啊。只是可叹这样一个“法盲”+“双重标准”的货,竟然还有脸谈“法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0#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8 19:59:46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8 18:44
你还一个例子都没举出来呢,是不是你更傻?而且我已经说了,那一条街你可以挨个打电话,打到你觉得例子足 ...

留园魔王啊,你怎么总干这种自己抽自己脸的事呢?

按你自己的逻辑:我们觉得你家人都是傻逼,愿意接受你举例,你也可以向所有网友举足够多你家人不是傻逼的例子即可,你不愿意举例,那是你的问题,而不是网友们以偏概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1#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9 00:40:59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白羊妮妮 于 2015-1-29 09:05 编辑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00:09
按你的逻辑,俺说你全家都得了梅毒,请你举例反驳,你不举例的话,就是真的哦,你家庭成员没举齐的,也是 ...


你怎么又出来丢人现眼了?怎么还没去大陆街道办事处参加法盲学习班?

而且还舔着个脸“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辩论常识”,你竟然也有脸提“辩论常识”,你知道什么是“辩论常识”吗?当年启蒙教育你妈没教你吧?

你妈没教不要紧,
爷现在教你:
对于辩论而言,任何规则(包括“谁主张谁举证”),都不是单方面约束辩论某一方的。必须当辩论各方一致认可并共同遵守某规则时,这种规则才可能被适用。这是最起码的“辩论常识”你造吗?你以前如果不造,现在造了吧?还不快磕头拜师!

既然你先大言不惭提出“谁主张谁举证”。
那么请问你自己的“谁主张谁举证”具体落实在哪里啊?
前面若干帖子你“主张”的,你全都“举证”了吗?

随便举例啊,你97楼的“主张”哪里有“举证”?我在100楼抱着共同研究的态度,通过提问方式,很礼貌、很客气的引导你“举证”,这也算是在帮你了,都这样竟然还不见你'举证'。请问这时你怎么突然就不知道“辩论常识”了啊?难道是间歇性痴呆症发作?
你不用说个别帖子貌似有举证过啊。你那些'证'对不对暂且先不说,因为你自己明确提出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主张谁选择性举证“,也不是“谁主张谁部分举证“,所以在这你就不用狡辩了啊。

好,问题我都解释清楚了,我这个人总愿意多给别人些选择机会:
你全家是傻逼还是梅毒请自选吧!
(我建议你选梅毒。不用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2#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9 07:21:08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07:39
"你这水平的俺在博论见识的多了,都是一句话驳的他噎死的那种"

"不知道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辩论常识的傻货还 ...

哈哈哈,太贴切了。
就像射雕中裘千丈那样的货色。武功之差、脸皮之厚空前绝后。
被黄蓉打的像狗一样,一边吐血一边喊:“其实你已经被我的内功震伤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3#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9 13:44:44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13:23
就你这玩马甲的水平,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了,智商太低。
俺玩马甲的时候,你还没生出来呢 ...

别耍臭不要脸,你BB那么多,发个帖还要复制到手抽筋,整个论坛从没见过你这么贱的有没有。

就你BB“法治”,其实就你是法盲。
就你BB“辩论常识”,其实就你不懂辩论。
大家都盖楼劝你快选"傻逼"、“梅毒”,怎么不见劝别人啊?!

来,爷再教你个“辩论常识”。记住了啊:
“谁主张谁举证”、“梅毒”是你先BB出来的,用在你自己身上叫“恰如其分”。
你自己BB出来的东西,你硬用到别人身上,叫“臭不要脸脑残自娱自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4#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9 13:54:30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14:41
看看,你这低智商还来玩马甲?俺回复的是ID白羊妮妮,你就得要用你的ID白羊妮妮接茬,懂了吗白痴?下回别 ...

我的贴比你的有道理,你辩论不过我,网友们不支持你,你就给我“扣帽子”“泼脏水”污蔑说别人都是我马甲。你这样是在变相认输吧!

你怎么不敢去发个投票贴,看看整个论坛有几个顶你的!凡是没顶你的全是我马甲好吧!
看你BB的这么理直气壮,怎么不去找网站老板把“天维网”改成“白羊妮妮马甲网”啊?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升级  94%

UID
259581
热情
1219
人气
1915
主题
23
帖子
677
精华
4
积分
1940
阅读权限
20
注册时间
2010-10-12

新时政

25#分享本帖地址
发表于 2015-1-29 14:49:25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凝固完美 发表于 2015-1-29 15:25
嗯,谁支持你没有支持它,它就喷谁是你马甲。就这种下三滥的套路我见过它用过很多次了。靠此臭不要脸的办 ...

哦,原来它惯用此招数啊。我原来都不知道。
那这样就没意思了,什么时候搞建设的都不可能赢搞破坏的,讲理的都不可能赢无赖的。

不过这次逼留园魔王用出“流氓超级无敌终极大赖招”,也算有收获了!

这招必然不败:
只要不怕丢祖宗八辈人,敢于耍无赖臭不要脸,
以后发帖如果有人第一个不支持你,接着后面再有谁反对你的话,你就拼命喷其他人都是那个人的马甲就行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联系论坛客服| 广告服务| 招贤纳士| 新西兰天维网

GMT+12, 2024-5-14 23:05 , Processed in 0.03559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Licensed

Copyright 2001- Sky Media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