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其實幾年前Auckland City Council 時代已經規定1940 年建的房子受保護的了 同時就算不是40年代的房子 那些區也有大量屬於舊Auckland City Isthmus District Plan的住宅2A 2B區特別景觀區的房子 要至少600平方米才能分割也要照顧好這區房子土地上的大樹(這也是住宅2區特色之一) 這些區大概會被劃為single housing zone 所以要分割無論如何從來都不容易
wf 发表于 2013-10-3 18:12
我也不是专家,大家讨论,你说的对, 需要resource consent ,邻居,local community , council 很多原因会 ...
之前其實也是差不多的 正如上面所說 這些條件在Auckland City Council年代已經有了 不過華人可能都不怎樣碰 看看下面的Auckland City Isthmus District Plan (第28頁) 所有在residential 2 zone 的房子都受到這個1940年規定影響 而很多在你所說的名校區本身其實都是Res 2 zone 這個條例印象中是2004到2006左右制定的 現在變成1944其實也合理了 再過多幾年 可能連1950年代的房子都開始受保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