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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交通事故 上法庭 急求解答(已经回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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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 22:54:32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2-2 22:57 编辑

您好,这类案件一般可以申请diversion的,我们也可以提供帮助。如果LZ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在出庭前和我们预约联系。

顺便纠正LS一下,其实警方对diversion 并不是要求认罪,是要求承认事实,就是所谓的summary of facts 中所记录的信息。正常程序是如果在remand 的期间可以获得diversion, 只需要完成相关面试和二次remand 就可以了。

现在新西兰的各地地区法庭对这点的要求并不一致。有些法庭需要做出plea,而有些法庭却不需要。

根据司法原则,就是新的Criminal Procedure Act 所要求,diversion其实类似于early sentencing indication, 在被告的要求下属于正当要求,并不需要在认罪的情况下获得。而有些警方主控要求必须先enter into a guilty plea 是错误的程序,因为警方贪图方便,如果diversion 没有完成就可以直接定罪或者做出缺席审判了。

在这点上我一直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只是手上一直没有适合的案子可以上诉到high court 要求对Criminal Procedure Act 2011所做出的新要求进行论证而已。
在艾美斯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客户利益一争到底,敢于挑战司法的不公正。无论案件轻重,事无大小,意在执着,提供电话咨询。我们办理的案件领域包括房地产生意买卖,信托基金,各类移民案件,家庭法,刑事出庭,交通法,商业纠纷,法律意见,债务,公司法,合同,民事纠纷,小额度争议案件,谈判等各类法律服务。

办公室: 09-969 1493 传真: 09-969 1492
法律事务:苏小姐 021-08956107

电邮:info@adventark.co.nz 微信:AdventArk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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