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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mart_Car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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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刚离婚,可以PARTERSHIP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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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政 10周年纪念 2016欧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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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5:37:5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Mandy_Fan 发表于 2011-10-11 14:17
请你看好了lz的问题,请不要为了支持而支持。而且我说了我尊重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但是不能在这里推崇这 ...

我倒是十分质疑你的阅读能力,怀疑你小学未毕业。

第一,我支持什么了?我只是质疑你乱扣帽子的来由和证据?
第二,LZ有没有能力自己留下是LZ自己的问题,你完全出于没有证据的猜测质疑她没能力自己留下。路有很多种走法,人家要选择怎么走,哪里轮到你一个局外人胡乱猜测?
第三,你整段行文并未提供你扣帽子的来由,既系打了一段废话,仍然是自己胡乱臆测,即意淫。看来你不止语文水平无力,反驳逻辑更是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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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卡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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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5:46:2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Jiro 发表于 2011-8-30 10:02
估计你也是那种没有道德的人吧? 没有分居够两年的法律上来说还不算正式离婚的,
不懂就去多读书.
理论 ...

这是中国法律还是这里的?我没读过法律请不要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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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6:22:3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9 20:42
不得不说一句,按你所说,这里的KIWI乃至全世界没道德的人太多太多了.....分居后两人确实是单身状态,完全 ...

本来不想再回复这个贴, 因为前文已经将观点写得很清楚了, 无奈老是被提醒说有人回复.

我觉得每个人的道德底线都不同, 现在这个世界上越来越多人把道德不当一回事,
所以以后的世界会变得怎样?
我们现在一直说的是LZ明知道对方没有过两年的分居期还要介入对方的关系,
我想问你, 西方国家为什么要有分居期, 为什么不直接像国内那样离婚就直接去签字了?
就是因为想给夫妻双方一个分开的冷静期....

你要说男欢女爱随便再找都很正常, 确实是, 我也一直说道理上没有问题, 但是道德上呢?
我不知道你父母怎么教你的, 我从小就被教育不要介入人家的关系, 分居了, 没到两年,
在法律上还没有正式离婚, 这是我在道德上面接受不了的.

作为男人, 我也觉得如果自己以后离婚了,也应该用这两年去处理一下自己的问题,
反思一下自己失败的婚姻到底原因是什么, 我从来不相信婚姻失败是单放面的.

还有,我就是喜欢说教, 因为我心跟口说的都一致, 我不知道你如果以后有女儿会怎样教育.
但是我肯定会教她不要介入别人的关系, 这个世界已经很乱, 但是男人也多得是,
为人为己, 为什么要进入一段还没有清清楚楚的关系?  还要妄想别人去用partnership帮你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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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6:26:3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1 15:37
我倒是十分质疑你的阅读能力,怀疑你小学未毕业。

第一,我支持什么了?我只是质疑你乱扣帽子的来由和 ...

我之前看你很讨厌那个武夫, 但是你现在跟他有什么区别? 为反驳而反驳?

LZ早就不会回来更新情况了, 我们只是根据她的描述去写出自己的看法, 论坛本来就是这样, 这叫做扣帽子?
难道LZ这样的例子在你身边耳闻目睹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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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10:0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Jiro 发表于 2011-10-11 16:26
我之前看你很讨厌那个武夫, 但是你现在跟他有什么区别? 为反驳而反驳?

LZ早就不会回来更新情况了, 我们 ...

LS别再这里强词夺理了,你可以有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有你所谓的道德观念,但是你不能用你的观点去揣测别人的感情生活,并加以定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你老婆有一天背叛你了,你和她离婚了,难道你要因为她的过错自己反思2年?在这2年期间,遇到合适的女孩,你要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我不能和你谈恋爱,因为我还在2年的反思期。当你过了2年的反思期。再去找那个女孩对她说,来吧~我们现在可以恋爱了。

楼主如果因为PR和男朋友在一起,那么她的确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如果他们是感情良好,并打算继续下去,这有何不可呢?反而要受你们这群人的口诛笔伐。

我不想去猜测楼主是什么情况,我只想针对你的观点发表下我个人的想法,处于分居期间的双方没有任何关系,和义务,属于单身情况。这期间两个人恋爱甚至订婚法律上是承认的并且合情,合理,合法。

LS的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道德高尚,其实通过你对别人的抨击,我觉得你的人品真的很有问题。
压力和收入平衡就是我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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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25:24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小三,离婚,PR,简直就是一系列关联词,比较敏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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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8:43:5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能尽快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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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3:16:2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Jiro 发表于 2011-10-11 16:26
我之前看你很讨厌那个武夫, 但是你现在跟他有什么区别? 为反驳而反驳?

LZ早就不会回来更新情况了, 我们 ...

很可笑,论坛就是大家讨论问题的地方,我之所以反驳你因为我觉得你说的东西不合理,是胡说八道,跟我之前反驳那个武夫一样,完全是针对胡说八道不合逻辑的言论,而非网友本身。回帖请根据我帖中的内容,把其他网友拉扯进来,只能令人觉得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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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2:39:0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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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2:39:33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千里之外 于 2011-10-12 0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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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3:49:0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中国女孩 发表于 2011-8-24 08:36
1 他能不能担保你要看他的pr是怎么拿到的。如果他是被她妻子担保的。或是担保过她妻子。她要5年以后才能担保 ...

+1
这也是我想说的话~~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如果他没有担保过别人,也就是他的担保资格还在的话,按照NZ婚姻法律,就算他没有离婚的,分居期间也能担保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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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3:50:39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Mandy_Fan 发表于 2011-8-24 10:53
学到了,请问,关于担保资格,除了技术移民2个,结婚移民1个,还有什么情况呢?

任何担保超过数额的都不可以,没有例外~~~她上面给你的就是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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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1 23:16
很可笑,论坛就是大家讨论问题的地方,我之所以反驳你因为我觉得你说的东西不合理,是胡说八道,跟我之前 ...

我没有说你反驳我有什么问题,大家都是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也没有拉武夫进来, 因为我也觉得他纠缠不清并非什么好事.

不过你回复另外一个网友的回复又说人家没读书,又说什么什么, 你自己回去看一下, 就是为反驳而反驳, 那些所谓的观点都不到位, 而且你的语气本来就不是一种讨论的语气, 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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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8:54:0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ibmbai 发表于 2011-10-11 17:10
LS别再这里强词夺理了,你可以有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有你所谓的道德观念,但是你不能用你的观点去揣测别人 ...

你引用我的这句我没有看到自己有什么强词夺理的, 我另外一个回复也只是叙述自己的道德观点.
我们每个人都是根据LZ的回复来写出自己的观点,看法, 以致结论的, 那些都是根据自己一直以来的经历,耳闻目睹的事情而下的结论.

你举的例子也不成立, 假如我在分居两年里遇到自己合适的,什么叫合适, 我想你没有搞清楚, 要一起交往生活以后才叫做合适, 我那段时间根本不会跟对方有任何的发展, 如何会觉得合适. 最多也是觉得对方比较好, 有好感而已.我也觉得两年后我走出婚姻了, 我会重新开始, 是否这个有好感的女生, 并不重要.

我也只是说我自己的做法, 请不要再说我用自己的道德观念来束缚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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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9:56:2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Jiro 发表于 2011-10-11 16:26
我之前看你很讨厌那个武夫, 但是你现在跟他有什么区别? 为反驳而反驳?

LZ早就不会回来更新情况了, 我们 ...

貌似你很喜欢把人家啊以前发过的帖子和说过的话拿出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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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0:07:09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helen730 发表于 2011-10-12 09:56
貌似你很喜欢把人家啊以前发过的帖子和说过的话拿出来说事。

不好意思, 我每天看的贴比我回复的多几十倍,所以对这里活跃的用户都有了解, 而且记忆力也不弱.
如果这点冒犯你了, 只能说句对不起. 不过下班以后我很少上的, 不过是上班时候的消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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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0:46:0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1 15:37
我倒是十分质疑你的阅读能力,怀疑你小学未毕业。

第一,我支持什么了?我只是质疑你乱扣帽子的来由和 ...

呵呵,其实我的上一段回复,已经针对你得评论回答拉,但是你非要睁眼说没感到,我只把回复,当成给观众们的信息吧:
“LZ只提到对方是她男盆友,并未说其他。难道你就确定LZ必然是为了拿肉卡而提问?难道不能两人真心相爱,想永远一起生活,就签证问题发个贴提问?我个人对肉卡非常反感,对于为了拿身份而出卖灵魂和肉体非常不耻。但请问你凭何把这个帽子扣在LZ头上?”
lz不仅提到她男友,而且提到了搂住明确男友分局半年,在正式离婚的两年内,她能否拿到visa. lz想以最快的时间拿到visa---这个你看明白了么? 至于你提到的两个人真心相爱, 这和pr无关。生了几个孩子,继续拿工签的大有人在。lz关心两年内男友能否提供肉卡(在与男友相处了,不倒半年),这个帽子无论我扣不扣,她都带着呢。

“我倒是十分质疑你的阅读能力,怀疑你小学未毕业。

第一,我支持什么了?我只是质疑你乱扣帽子的来由和证据?
第二,LZ有没有能力自己留下是LZ自己的问题,你完全出于没有证据的猜测质疑她没能力自己留下。路有很多种走法,人家要选择怎么走,哪里轮到你一个局外人胡乱猜测?
第三,你整段行文并未提供你扣帽子的来由,既系打了一段废话,仍然是自己胡乱臆测,即意淫。看来你不止语文水平无力,反驳逻辑更是无能。”

接着帮你整理逻辑关系。
第一:lz想知道交往了半年的男友,能否正式离婚之前的两年合法单身阶段,提供pr担保.你告诉我lz在想什么?
第二:lz有能力留下,会问人肉pr么?我只不过说出来了,我没有猜阿!而且,别人的路怎么走,我没有权利“决定”和“评价”,可是,退一步说,我“猜测“了又何妨?因为lz先放到坛子上讨论的。
第三:我写的话,如果你认为对你理解lz意图无助的话,你可以反证:如果lz不是为了人肉pr--暨"我扣的帽子"不对,那么发这个帖子还有那些可能性?

最后,我再次注明:lz关心人肉pr,而且更关心能否两年内人肉pr.57楼的angie关于感情和pr,已经说的很明确了。

ps:寒夜霜深 对我关于lz的理解视为废话,但是对他的评论“关于你得语文阅读能力,我就不评价了”,尤为敏感,立即反击:怀疑你小学未毕业。不由得让我担心,继续的对话将走入何等境地。
希望我在NZ的经历可以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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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1:40:0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Mandy_Fan 发表于 2011-8-24 10:53
学到了,请问,关于担保资格,除了技术移民2个,结婚移民1个,还有什么情况呢?

"希望我在NZ的经历可以帮助别人" 签名不错 也是帮了不少人 唉 为什么就我是被你骂的人呢 不是摩羯座的属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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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2:28:3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其实我们在这说啥都是白搭的。。。

因为从道德的观点上出发无论LZ是对是错。。。

LZ已经和那个男的在一起了也不可能因为我们讨论的一些观点而做出分手的决定吧。。。

如果是从移民的技术观点出发的话。。。

除了移民官可以给LZ一个决定以外。。。

我感觉我们也不能估摸个准信出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

LZ去移民局申请一下。。。

毕竟移民局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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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5:16:19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Mandy_Fan 发表于 2011-10-12 10:46
呵呵,其实我的上一段回复,已经针对你得评论回答拉,但是你非要睁眼说没感到,我只把回复,当成给观众们 ...

话你讲废话+小学未毕业,绝对没错。

对于跟对方的关系,LZ的确只提到“男朋友”,当然她必须提供这个男朋友的背景才能问问题,不然问什么?而这个背景,即刻被你这些人意淫到她是企图利用这个关系得到PR然后闪人。显然,你是凭你自己的臆测把这段关系复杂化然后把屎盆扣在LZ身上。这些毫无证据扣帽子把自己站在道德高点的流氓行径,才是实实在在的违反道德。

接着帮你整理逻辑关系。
第一:lz想知道交往了半年的男友,能否正式离婚之前的两年合法单身阶段,提供pr担保.你告诉我lz在想什么?
第二:lz有能力留下,会问人肉pr么?我只不过说出来了,我没有猜阿!而且,别人的路怎么走,我没有权利“决定”和“评价”,可是,退一步说,我“猜测“了又何妨?因为lz先放到坛子上讨论的。) R7 X$ T( ]5 T
第三:我写的话,如果你认为对你理解lz意图无助的话,你可以反证:如果lz不是为了人肉pr--暨"我扣的帽子"不对,那么发这个帖子还有那些可能性?


唉,可怜的我,要帮你小学语文老师从新再教育你。。。

第一,你知道猜测是需要实在证据的吗?单凭LZ的提问,你把你自己臆测的东西写出来当事实?我可以怀疑你有妄想症,但我不会言之凿凿的说你一定有妄想症。根据LZ的提问,很清楚了,就是希望知道她目前的男朋友是否有资格担保她留下。然而,你就凭此断定了LZ是为了钱和身份,我看来你的道德问题更严重得多。

第二,好比我有能力从基督城驾车到奥克兰,但我发现坐飞机或许更方便,于是我问了一下飞机能带多少行李,以便确定那个方案去奥克兰比较方便。请问这样就有了道德问题?就因为我最后坐了飞机,你就断定我不能开车了?

第三,LZ关心一下能否通过移民局官方规定的PARTNERSHIP 移民法申请签证。在我理解的人肉PR是为了PR和某人一起同居,得到PR后迅速远走高飞。从LZ发帖内容来看,并不构成我理解的人肉PR,因为无法判断她跟男朋友一起的目的,所以我绝不妄下判断。

和我对话你不必担心,如果你不主动出言不逊以事论事,通常你可以全身而退。但你主动出言不逊了,最后只能落得个灰头土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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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ro 发表于 2011-10-12 08:46
我没有说你反驳我有什么问题,大家都是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也没有拉武夫进来, 因为我也觉得他纠缠不清并非什 ...

毫无来由的站在道德高点指责别人,谁都会。但下次要出来指责之前,请考量一下,这是你自己的道德标准,还是公众接受的道德标准。当然这里言论自由,你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同样因为言论自由,你不能忽视你的观点将会被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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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2 15:24
毫无来由的站在道德高点指责别人,谁都会。但下次要出来指责之前,请考量一下,这是你自己的道德标准,还 ...

什么叫做毫无来由? LZ发贴,我们回复, 这就是因果关系....如果有人指责我的道德有问题, 我是会先反省下自己是否真的有问题.

公众接受的道德标准,现在这个现实世界已经够乱的了, 我们很容易去开始一段关系, 所以也很容易去结束一段关系, 因为容易,所以不会懂得去珍惜. 在你用这个所谓公众接受的道德标准去反驳的时候, 抚心自问, 你是否愿意看到你下一代在这样混乱的男女关系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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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ro 发表于 2011-10-12 15:55
什么叫做毫无来由? LZ发贴,我们回复, 这就是因果关系....如果有人指责我的道德有问题, 我是会先反省下自己 ...

ls已经有网友分析了,LZ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更加合乎伦理道德。这段关系十分清晰,两人感情破裂分居等正式离婚,期间夫妻二人完全自由单身,可以自由恋爱发展新关系甚至订婚。怎样个混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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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6:07:3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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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卡一族 1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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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6:16:3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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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6:41:2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2 16:05
ls已经有网友分析了,LZ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更加合乎伦理道德。这段关系十分清晰,两人感情破裂分居等正 ...

你也写得很清楚...."分居等正式离婚""可以自由恋爱发展新关系甚至订婚",
他们可以结婚吗?
当然不可以, 因为此男人还未正式离婚, 还在一段婚姻关系, LZ就是介入对方的关系, 那就是混浊不清.

再讨论下去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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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政 10周年纪念 2016欧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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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7:03:5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Jiro 发表于 2011-10-12 16:41
你也写得很清楚...."分居等正式离婚""可以自由恋爱发展新关系甚至订婚",
他们可以结婚吗?
当然不可以,  ...

当然,从一开始你就已经将LZ与她男朋友定性为不道德的关系,所以已经不存在讨论与否,只剩下你如何强词跟网友辩驳。

他们可以结婚吗?哈哈,难道一对情侣的关系就必须是结婚才是道德的?在结婚之前无论怎样就算见个面都是不道德的?你跟你的另一半一认识就去注册结婚了?lol,笑死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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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7:39:2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关于道德问题,大家就别争了,争到死也没结论。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发表自己的观点可以,但没必要评论别人。
咱都是罪人,谁是无罪的才能扔第一块石头。
The day I died was the day I start to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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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02:20:1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1-10-12 15:16
话你讲废话+小学未毕业,绝对没错。

对于跟对方的关系,LZ的确只提到“男朋友”,当然她必须提供这个男 ...

我们一直在围绕lz进行讨论。你和我讨论之余,一直没有忘记对我进行评价。而且你对我的评价逐级加深。我倒是饶有兴趣,看看你这个人会继续用何种方式,进行到何种程度。我我想各位观众也会看这场文字表演。毕竟,忽然发觉,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有机会和你这样的人,行为有所互动。

如果我的“臆测”是至少一部分人会同样推测的话,你的“添加”倒是很独特的。从你的开头到“第三条”都提到了pr后分手,用以来说他人,包括我如何认为楼主,同时阐述你的中立。我说“分手”以及类似的词汇了么?另外你第一条里面为什么说我说lz为了钱啊?你是在单纯的增加lz的煽情指数吧?

你知道,我一直,而且唯一坚持的观点是什么么?请辩论的时候不要添加连“臆测”都测不到的事情好么?

“第一,你知道猜测是需要实在证据的吗?单凭LZ的提问,你把你自己臆测的东西写出来当事实?我可以怀疑你有妄想症,但我不会言之凿凿的说你一定有妄想症。根据LZ的提问,很清楚了,就是希望知道她目前的男朋友是否有资格担保她留下。然而,你就凭此断定了LZ是为了钱和身份,我看来你的道德问题更严重得多。) J5 a9 I! w. c+ W

第二,好比我有能力从基督城驾车到奥克兰,但我发现坐飞机或许更方便,于是我问了一下飞机能带多少行李,以便确定那个方案去奥克兰比较方便。请问这样就有了道德问题?就因为我最后坐了飞机,你就断定我不能开车了?
' G$ ]) v$ J8 `3 Z; a  {
第三,LZ关心一下能否通过移民局官方规定的PARTNERSHIP 移民法申请签证。在我理解的人肉PR是为了PR和某人一起同居,得到PR后迅速远走高飞。从LZ发帖内容来看,并不构成我理解的人肉PR,因为无法判断她跟男朋友一起的目的,所以我绝不妄下判断。”

先说你的第二条吧,这个似乎是你认知的基础呢:

我谈lz关心两年内人肉pr,而不能自己pr, 你把人肉pr,和其他方式pr(技术,投资,团聚…) 与A到B的各种交通方式作类比,尤其是结合lz寻求男友(和前妻分手不到半年)的人肉pr… 我只能说,在你面前,各种pr都是平等的。以这个为标准,你的所有言论,是基于lz没有道德问题而出发展开的。这和你之前谈的你非常反对人肉pr,又是自相矛盾。

第一条:先思而行,而且lz想知道“两年内”男友能否担保pr. (你真的很有意思,在用那么多词汇评论我,同时加重我的观点的同时,忽略了lz的特征)。Lz 既然关心两年内男友的资格,那么她却不关心两年内的人肉pr,对吧?她就是随便上来问问而已。我想大众的认知之中,都不会这样。可能只有你除外。

第三,认识几个月的男友,直接跨过工签,关心两年内(分居期间)拿到pr------按照你的理解,你不会在本论坛发现任何一个主人公,出来告诉大家分手了,而严格符合你的人肉pr的概念,而且你还要查一下他们的分手记录,才能确定。你对这个大众化的论坛,大众化的言论,如此的严谨,你是本性就如此的严格,抬杠,还是如此的敏感?还是继续牵强的维护 只有靠你自己独特的“概念”来支持的观点?

我担心的是你对观众的影响。对你“出言不逊”?我只是评论观点,而且对与 需要我 用大量的时间来告诉“别假设,添加我的观点”,同时选择独特论据,自娱自乐的人来讲,我并不在意。而且,对于一个,对人肉pr的接受程度,都没有我大的人,能让我“灰头土脸”,这本身才是出言不逊。
希望我在NZ的经历可以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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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政 10周年纪念 2016欧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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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03:43:3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寒夜霜深 于 2011-10-13 03:44 编辑
Mandy_Fan 发表于 2011-10-13 02:20
我们一直在围绕lz进行讨论。你和我讨论之余,一直没有忘记对我进行评价。而且你对我的评价逐级加深。我倒 ...

尽管我语重深长的解释,可惜,你始终没法理解我定义的肉卡(即你所谓的人肉PR)。肉卡,即PR为目的,与PARTNER一起为手段,达到目的后即刻远走高飞。如果不是以上所讲的,则是团聚移民。根据LZ所述,我没有足够证据将其归类为肉卡。我如何自相?怎样矛盾?你当然不能评价我的阅读能力了,因为你的阅读能力槽糕得一塌糊涂,把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东西一再重复发问,很好奇的问一句,你小学的语文老师有没有被你气晕过去?

对了,你的确没说过LZ是为了钱。且看以下这段精彩文献:
最然楼主问的是人肉技术帖,但是这种道德观念在这种公共场所,的确不能被一些人接受。就如同有些人认为婚姻是神圣的,和身份,财物无关。处理得了,两人的所有,都是共有的。但是有人会认为结婚,同居,其实为了钱和身份。自己的肉体和婚姻都是无所谓的。这和这些人本身的道德观,的确有关。也和那些人本身的能否独立生活,独立pr有关。马上就到期走人了,也就无所谓道德了。

请问一下,这段充满了错别字,乱七八糟标点符号的行文想表达的是什么?

LZ要直接申请什么签证,不跨过什么签证,完全是其自由。当然啊,免不了有口臭好事之徒凭空指责。不过指责之前,最好看看自己指责的东西是否比狗屁重一些。

你能提供LZ是为了PR而和男朋友在一起的证据吗?你能提供LZ除了靠她的朋友就无法取得PR的证据吗?如果完全不能又企图扣屎盆的话,很抱歉,这盆屎只好反扣在你自己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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