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石的價值,決定於鑽石的四個C字,鑽石鑑定證書有人稱之為鑽石的第五個C字(CERTIFICATE)。其實,依據美國寶石學院所標示的名稱為”鑽石分級報告書”或其他不切實際的名稱。 時至今日,美國寶石學院所創立的鑽石分級制度及術語,久已成為大眾所公認的國際鑽石語言”(THEINTERNATIONAL DIAMON LANGUAGE),許多使用他種制度的鑑定所,亦引用其名詞術語。現今有很多寶石鑑定所的從業人員雖未必均畢業於美國寶石學院,但所使用的鑽石鑑定標準卻仍依據GTL所創立的制度作為範本,實因沒有他種制度能代替廣泛的公共認知性。
鑽石鑑定證書的由來 美國寶石學院(GEMOLOGICAL INSTITUTE OF AMERICA簡稱GIA)於1913年在洛杉機成立,最初是用夜校及函授方式訓練珠寶商如何評估價格,並提供珠寶批發價格的參考資料。但是在能評估價格之前,必須先行確定品質。為著適應事實需要,GIA於是創立了自己的制度用以評估鑽石及其他寶石的品質。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約在鑽石市場的地位日趨重要。向GIA探詢如何認定鑽石品質的珠寶商日益增多,以致於1953年後,GIA在紐約創立了第一所鑑定所,開始簽發鑽石鑑定報告,即俗稱的鑑定證書,以應需求。除了在紐約的鑑定所外,又在加州聖塔蒙尼卡(SANTA MONICA)及洛杉磯市區(目前洛杉磯鑑定所已結束)設立了另外二處鑑定所,因此有二處主要鑑定所。這些鑑定所的正式名稱是”寶石業鑑定公司”(GEM TRADE LABORATOR, INC. 簡稱GTL),隸屬於GIA,只作寶石鑑定,而不估價。 GIA是一個非營利事業的組織,由美國各知名的珠寶商及社會名流共同支持而設立。所以GIA是美國珠寶業者所共有共享的鑑定研究機構,其附屬機構如GTL則為業者提供了鑑定服務,普遍為各界所信任,並不因其受美國珠寶業者所支持而予歧視。
鑽石鑑定證書的產生使鑽石買賣起了極大的變化,原來必須逐次鑑定品質,現在則可參考鑑定證書。按照GTL的聲明,其所簽發的證書,如作為買賣的依據時,GTL不負任何責任。但是由於其證書受到普遍的歡迎與信任,許多珠寶商們樂於使用它作為鑽石品質的依據。證書的流通原來祗在鑽石商同業之間,最後終於到達消費者手中,非但在美國本土流行,而且遍及世界,因此證書的需要日益增多,供不應求,形成鑽石買賣的瓶頸。
鑽石鑑定證書的功用及效力 鑽石鑑定證書(DIAMOND GRADING REPORT)的真正意義是鑽石品質分級報告書,GIA曾一再聲明所簽發的是一份報告書而不是證書。這種報告書的主要目的在於: 辦別真假:凡是具有鑽石鑑定證書的,顯然是鑽石而不是它種寶石或鑽石的仿冒品。
特徵記錄:鑑定證書上記載重量、尺寸、螢光反應等,都是辨別該顆鑽石的特徵。尤其附圖上所描畫出來鑽石表面特徵或內含物,更是辨認上的明確指示,若未畫出鑽石表面特徵或內含物,亦未加說明的鑽石鑑定證書,便喪失了此一功能。
品質分析:鑽石的重量、成色、淨度、切磨工(俗稱車工)及比率,均詳細載明於鑑定證書上,因此鑑定證書上是鑽石品質的分析記錄。
估價參考:鑽石在能予正確估價之前,必須先瞭解品質。有關品質的資料大都載明於鑑定證書上,所以鑑定證書是估計鑽石價值的重要參考文件。
留存資料:鑑定證書上所能記載的各項資料,對於往後的重新估價,進貨成本的分析或銷售統計等,都是非常明確且方便的參考資料。 一、形狀和切磨(SHAPE & CUTTING STYLE)
鑽石的形狀(SHAPE)是指其正確輪廓,亦即腰圍層的形狀,譬如:圓形、橄欖形、方形….等。鑽石的切磨(CUT)它是鑽石4C的第一個C,因刻面的形狀、數量及其排列方式的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型式,譬如:明亮型(BRILLIANT)、階梯型(STEP)、混合式(MIXED)…等等。
鑽石的切磨形狀和型式非常繁多,但最普遍的型式是足翻明亮型(FULL-CUT BRILLIIANT,通常簡稱為BRILLIAT),計有五十八刻面,即冠部三十三刻面,底部二十五刻面(包括尖底面在內,如果沒有刻面,則底部為二十四面),最為常見形狀為圓形,即圓形明亮型(ROUND BRILLIANT)。
除了圓形明亮型以外,其它各種形狀或型式的切磨統稱為花式切磨(FANCY CUT)。花式切磨祗是一個籠統的名稱,其中若再分門別類可分為下列三種:首先是圓形明亮型的變化體:計有橄欖形明亮型(MARQUISE BRILLIANT)、梨形明亮型(PEAR BRILLIANT)、橢圓形明亮型(OVAL BRILLIANT)、心形明亮型(HEART BRILLIANT)等;其次是從祖母綠式(EMERALD CUT)切磨變化出來的方形體:包括各種方形鑽石及梯鑽在內;第三類則可以稱之為真正的花式切磨:包括任何想像得出的切磨形狀在內,譬如馬頭、魚、蝴蝶、網球拍、十字架、三角形、半月形、人頭肖像等等,形形色色,無奇不有。
另有二個名詞亦常見記載於形狀和切磨欄的是:
1.混合式(COMBINATION或MIXED CUT):冠部係某一型式而底部卻是另一型式
2.修飾型(MODIFIED CUT):依據某一型式為原則,而加以稍微的更改者。
所謂明亮型(BRILLIANT CUT)指的是刻面安排為放射形方式,好比日月星辰的光芒向外放射一般,譬如冠部為明亮型者,則中央為桌面,四周則通常為八個風箏面,八個星形刻面,以及十六個腰上刻面所圍繞;底部則通常以尖底為中心,各刻面如光芒狀向外輻射開來。
所謂楷梯式(STEP CUT)亦即祖母綠式(EMERALD CUT),則刻面安排為層狀的階級,一層一層由中心向外排列。混合式切磨則為結合了明亮型的階梯式的切磨。
形狀與切磨的敘述法是先寫形狀,再寫切磨樣式。例如外形圓的鑽石,如果冠部與底部均為明亮型,則正確敘為圓形明亮型(ROUND BRILLIANT CUT);同樣的圓鑽,如果冠部為明亮型,而底部為階梯式,則寫為圓形混合式(ROUND MIXED CUT)。
二、尺寸(MEASUREMENTS)
測量鑽石的尺寸均以公釐(MILLIMETER或可縮寫成mm,通常簡略不寫)為單位,記錄至公釐以下的第二位小數為止。由於每次測量的部位未必完全相同,而且使手不同的寶石測量卡尺都會有微小的誤差,所以同樣一顆鑽石若有二份不同證書,其尺寸會稍有不同,前後二次的測量,亦會有不盡相同的結果,但以不超出0.02mm為限度。
圓鑽在分釐卡尺的精密測量下並不純圓,所以記錄最小及最大直徑(DIAMETER)和全深(TOTAL DEPTH,即整個鑽石的厚度),花式鑽石記錄其長、寬、高,因此都有三項尺寸數字。
三、重量(WEIGHT)
重量以公制克拉(CARAT)為單位,它是鑽石4C的第2個C,每一克拉等於二百亮克(MILLIGRAM)。或換算成0.2公克,因此1公克等於5克拉。鑽石計重至克拉以下第二位小數為止,第三位小數得依情況四拾五入或不計。第二位小數為”分”(POINT),每克拉等於100分。
在中東有一種刺槐樹,它所結的子的重量和大小相當一致。這種樹的英文名稱為CAROB TREE,在當地目當普遍。古時候最先由珍珠商將其所結的子作為珍珠重量單位,這便是CARAT,即克拉做為重量單位的來源。克拉現已普遍用為所寶石的重量單位,最初各地區的克拉重量稍有出入,但自1913年美國規定每克拉等於二百毫克後,各先進國家均以此作為標準,不再有高下。 四、全深百分比(DEPTH%)
鑽石的切磨比例(PROPORTIONS)主要包含以下幾項,並以腰圍的寬度(圓鑽則為平均寬度)作為1,或寫100%做基準: (1)全深百分比(DEPTH%), (2)桌面百分比(TABLE%), (3)腰圍厚度(GIRDLE THICKNESS), (4)尖底大小(CULET SIZE),以及屬於表面修飾的, (5)磨光,或稱拋光(POLISH),和 (6)對稱(SYMMETRY)。
圓鑽的全深百分比係將全深(厚度)除以最小與最大直徑的平均數,再化為百分比而所得之數,換言之,即為鑽石厚度與直徑的百分比。
全深百分比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第二位四捨五入。
例如:圓鑽:直徑6.50-6.59厚度3.83→ (6.50+6.59)/2=6.545=6.55(四捨五入)8.83/6.55=0.5847=58.5%=全深百分比。
花式鑽石將高(全深)除以寬度即得,而不計其長度。
例如:花式鑽石:長13.18寬8.24高5.45→ 5.45/8.24=0.6614=66.1%=全深百分比。
記錄全深百分比的主要目的僅在於瞭解該顆鑽石的大概厚薄情形,百分比越大,表示該鑽石越厚,越小表示越薄。但是鑽石的全深受桌面大小、冠部高度、腰圍厚度及底部深度的影響,其中尤以桌面大小的變化最多,桌面大時則冠部薄,以致全深百分比數小,反之全深百分比數大。 理想的冠部角度應為34 1/2°,底部深度為43.1%。但深據實際觀察的經驗,冠部角度若於32°至36°範圍內,底部深度從42.5%至45.5%之間,鑽石都能發揮其光彩,尤於各種方向而並不自某一特定位置觀察時為然。
五、桌面百分比(TABLE%)
圓鑽桌面最長一組對角線的長度除以直徑的平均數、花式鑽石以桌面寬度除以鑽石寬度,所得的百分比即為桌面百分比。桌面百分比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四捨五入。 對桌面來言,影響桌面大小最明顯的是冠部厚度。除了冠部厚度外,桌面大小尚受冠部厚度的影響,如冠部維持一定的厚度,則冠部角度越大時桌面越大,越小時桌面亦越小。 在近代鑽石切磨理論中,最引起爭議的是桌面大小,迄今尚無絕對標準。在冠部角度合乎理想的34 1/2°時,最常見的桌面為58%至65%,過子或過大的桌面並不是一般人所喜歡的。
根據美國寶石學院現行對鑽石切磨分級的建議,桌面依其大小可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小型桌面:53%至60%
中型桌面:61%至64%
大型桌面:65%至70%
超大型桌面:71%或以上。
桌面大小對亮光、火光以及外觀大小的影響:
桌面較小 桌面較大
亮光 較密集(感覺少) 較擴散(感覺多)
火光 較多 較少
外觀大小 較小 較大
六、腰圍(GIRDLE) 鑽石鑑定證書上的腰圍欄,所記載的包括下列二項:
(一)厚度(GIRDLE THICKNESS):腰圍的厚度依次區分為下列八種情形:
1.
EXTREMELY THIN 極薄
2.
VERY THIN 很薄-尚可
3.
THIN 薄
4.
MEDIUM 適中
5.
SLIGHTLY THICK 稍厚
6.
THICK 厚-尚可
7.
VERY THICK 很厚
8.
EXTREMELY THICK 極厚
腰圍所具有的厚度,其作用在便於鑲嵌及避免鑽石因其過薄而脆弱。薄弱的腰圍,對抵抗崩裂的能力,當然不如厚實者之為強。但是腰圍祗需有些微厚度,便已足夠堅實,過厚的腰圍使鑽石保留了不切實際的重量,亦使鑽石顯得厚笨而面積變小,故過厚或過薄的腰圍都不是良好的腰圍。
腰圍的厚度當然以厚薄適中為最理想,但是鑽石的成品係從鑽石的原石結晶體切磨而來,天然結晶體的形狀難免有不儘均勻理想之處,因此實際上所見的腰圍往往有厚薄不均的現象。譬如鑑定書的腰圍項下若記載著THIN TO SL.THICK(薄至稱厚),即表示些腰圍有一部份為薄、一部份為適中、一部份為稍厚,其中最窄部份為薄,最寬部份為稍厚。厚薄部份的分配不一定平均,有時薄的部份多而厚的部份少,有時厚的部份較薄的部份多。
厚薄的分配以平均而漸進為良,倘厚處突然變薄,則腰圍顯得不平整而呈現波浪形,這種腰圍應視為對稱上的缺陷之一。腰圍厚薄所跨越級數愈多,表示其不平整而愈為不良。呈現波浪形的腰圍表示底部刻面排列的角度不一致,或在腰圍下有較大的天然糙面或額外刻面。GIA制記錄腰圍的厚度是用目測估計,並不實際測量其百分比,所以通常使用上述八種情形敘述厚薄情況,而不記錄其百分比。
(二)磨工情況(SMOOTHNESS OF GIRDLE):
除了磨光或有刻面的腰圍外,正常的腰圍應似白霧般半透明,表面非常平滑。如果磨邊時過於粗心或急促,粗糙不平,稱為粗糙腰圍(ROUGH GIRDLE)。
已經磨光的腰圍記錄:POLISHED。有刻面的腰圍記錄為FACETED。細緻、磨光或有刻面的腰圍都應視為良好的腰圍,僅有粗糙的腰圍應視為切磨上的缺陷之一,而略減損鑽石的美觀。
腰圍上如果出現鬚裂紋,稱為鬚邊(BEARDED或FEATHERED GIRDLE)。鬚邊通常不標示於附圖上,僅記載於備註欄內。依照GIA制,若腰圍出現明顯鬚裂紋的鑽石,其淨度等級就列入純淨級(FL)或內部純淨級(IF)。
七、尖底面(CULET) 在明亮型五十八刻面之中,尖面亦算作一面,其大小依次分為下列:
1. POINTED或NONE 無
2. VERY SMALL 很小
3. SMALL 小
4. MEDIUM bsp 適中
5. SLIGHTLY LARGE 稀大
6. LARGE 大
7. VERY LARGE 很大
8. EXTREMELY LARGE 極大
尖底面的大小對於鑽石的光彩與價值並無明顯的影響,一般正常的尖底面應為小或適中。沒有尖底面容易使面尖端崩折。過大的尖底面目前已很少見,雖較不雅觀,但如將底部稍微修磨,僅損失微小重量,就能改正過來。
對於未磨光、粗糙或看似一小白點的尖底,通常稱之為ROUGH,磨損或斷裂的尖底則稱為ABRADED或CHIPPED。這二種不正常的尖底應予重新修磨,但並非嚴重的缺陷。
八、修飾(FINISH)、磨光(POLISH)、對稱(SYMMETRY) 磨光是指鑽石表面每一刻面拋光細膩的程度,主要是判斷有無明顯的磨輪紋(WHEEL MARK)或燒傷痕(BURN MARK)的存在。嚴格來講,鑽石對稱的分析應分為二大類:一是嚴重性的或稱主要(MAJOR)對稱不良,應歸納於比率範圍內考慮,而敘述於備註欄內。二是輕微性的或稱次要(MINOR)對稱不良,係指刻面的形狀和排列是否齊整或恰當,應列為修飾範圍內,僅綜合判斷其優劣等級,記載於對稱欄內。
分析磨光與對稱的優劣程度,通常以下列五級為評定標準:
EXCELLENT 優良
VERY GOOD 很好
GOOD 好
FAIR 尚可
POOR 不良
在所有寶石之中,最為講究磨光與對稱的,應屬於鑽石。嚴重的磨光或對稱不良,祗是例外,非常罕見,若能發現時尚應於備註欄內加以說明。鑽石切磨的優良與否,不能祗憑「修飾」欄內磨光與對稱的優劣逕予判斷,更須考慮整個鑽石的切磨比率與角度是否恰當。事實上,磨光與對稱影響鑽石的價值,每項僅限於很小的百分比。通常約在1~2%範圍內,很少達到3%,因為不良的磨光或對稱能以重新磨光或略加修整而改正過來,但比率或角度不合乎標準,較難予修改,若予修改,則重量的損失較多,故對鑽石切磨品質高低的影響較大。
九、淨度等級(CLARITY GRADE) 這是鑽石4C的第3個C,淨度等級的劃分均以十倍放大觀察為標準,在十倍放大下不能察覺到的微細表面特徵或內含物,並不影響淨度等級判定,但必須注意是的,GIA制係使用雙目寶石顯微鏡為判斷淨度等級的工具,最後並用手持十倍放大鏡再加以覆核。
在所有鑽石鑑定項目中,最為主觀的應為淨度等級。因為沒有二顆鑽石的表面特徵或內含物完全相同。必須依靠鑑定者的經驗予以判斷並決定其等級。所以判十二人淨度等級最好委由經驗非常豐富的鑑定人員為之,並且避免由一人獨斷,最好經由另一不相干和不知情的人覆核,才能減少因過份主觀而發生的偏差。例如GTL便由二人評判淨度等級,若遇FL或IF等級或者兩初核意見不同時,則由第三者加以覆核。
由於符合純淨級條件的鑽石非常稀少,所以一般鑽石交易均以內部純淨級為最高淨度等級(俗稱全美)。淨度乃鑽石內部或外部所包含特徵等級描述,GIA並不鼓勵將其稱為瑕疵,因瑕疵具有負面意義。VVS級由於超小的內含物,容易被人誤解為全美。例入VS級的內含物則尚不影響鑽石的美麗與耐久性。
淨度等級圖例
判斷淨度等級而察看特徵時,需對鑽石內外的所有特徵做整體綜合考慮,這包括:大小、數量、位置、性質、顏色及是否突顯,其次是對鑽石耐久性影響。在十倍放大觀察下,找出最明顯的瑕疵後,往往即能斷定其淨度等級,其他零星而不明顯的小瑕疵,甚少影響其淨度等級的判斷。所以判斷淨度等級最主要的是特徵的易見程度,並非符合條件證書的圖面上計數著其數量的多寡。
微小的表面特徵(BLEMISHES,例如天然糙面、額外刻面、磨輪紋、刮傷紋、磨損痕、傷口、傷痕等等)除了分辨純淨級與內部純淨級外,並不影響其他等級。對於此種微小的表面特徵,除天然糙面及額外刻面外GTL並不標示於證書內圖上,僅記載著MINOR DETAIL OF FINISH(POLISH) NOT SHOWN磨光方面的次要細節未顯示於附圖上來說明,然而其內部作業的工作圖上卻都詳細描畫著。但是有些經驗不足的鑑定師,卻把此些表面特徵誤為內含物,以致把內部純淨級誤斷為VVS1級。還有,在十倍以上放大觀察下,才看得見的內外特徵應忽略不計,亦不須標示於圖上。
十、成色等級(COLOR GRADE) 這是鑽石4C的第四個C,大多數含有顏色的鑽石都屬於黃色系列。其他顏色的鑽石較為稀少,且其顏色如明顯時均屬於彩色鑽石範圍,故鑽石成色等級的劃分,僅限於含有黃色的鑽石。
世界上所有成色等級制度中,分級最為慎密且切合實際應用者,首推美國寶石學院(GIA)所創立的成色分級制度。時至今天,其制度已經成為國際間最知名的鑽石成色分級標準,許多國家或地區都參考此標準並調整其自己的制度,或直接引用這一成色分級制度的等級名稱。
美國寶石學院的成色分級制度,係使用英文字母代表成色等級,以D開始為最高成色等級而不用A、B、C。每一英文字母代表每一級的成色範圍,而不是某一點特定的成色位置,祗有各級標準成色鑽石才必須位於該級最高成色位置,所以普遍鑽石鑑定證書雖列為同級成色的各顆鑽石,有時仍會有細微的上下之分。
DEF三級同無色,無論正反面觀察,不互相比較,均為無色。GHIJ四級者從正面乍看時亦都為無色,KLM三級從正面觀察時僅大鑽石才會看出微微的淡黃色。N級以下一般人都會看出其淡黃色調,以至Z為最低成色等級。黃色的濃度超過Z級時則為彩黃色,依其濃淡又分為淡彩黃(FANCY LIGHT YELLOW)彩黃(FANCY YELLOW)及鮮明彩黃(FANCY INTENSE YELLOW)三級。其他各種彩色鑽石亦同樣分此三級。
成色等級的劃分(GIA制)
按照GIA制,每一英文字母代表該級的成色範圍,而不是特定的位置,祗有標準成色鑽石才必須位於該級最高成色的位置。譬如被分級的鑽石高於標準成色鑽石E,即屬於D級,高於F即為E級,高於G即為F級,餘類推:換言之,在標準石G與H之間為G級,往標準石H與I之間者為H級,在標準石I與J之間者為I級,餘類推。
成色-名稱的由來
成色這一名名稱是比照黃金的含金量而來,黃金所含雜質愈少,亦即含金量愈多,則成色愈高。鑽石含有黃色,如同黃金所含的雜質,黃色愈少則成色愈高。
對於成色分級應有的認識
早在1940年代,美國寶石學院即發明了成色分析儀(COLORI-METER),該儀器後來雖經改良,性能仍然有限,並不普遍適用於任何鑽石,主要原因是影響成色高低的各種因素並未完全明瞭。而且鑽石成色受切磨比率、螢光反應、透明度及含有雜色等等因素的影響。所以美國寶石學院仍採用真正的鑽石作為標準成色鑽石,據以分辨各級成色,同時預測該儀器若要進入普遍實用階段,似乎仍然遙遙無期。
目前世界各地的寶石鑑定室,如果以GIA制為鑽石成色分級標準,則必須備有一套經GIA鑑定合格的標準成色鑽石(MASTER COLOR DIA-MONDS或稱MASTER DIAMONDS),否則成色分級無法與其制度完全吻合,以致產生偏高或偏低的現象,而喪失標準。近年來有人使用人造的CUBIC ZIRCONIA(簡稱CZ)代替真正鑽石作標準成色鑽石之用,不過美國寶石學院並不贊成此法,主要因為(一)CZ的黃色澤同正常鑽石黃色澤略有不同,就如同褐色或灰色鑽石很難同黃色鑽石比較成色高低一樣。(二)CZ的火光(色散光)比鑽石強,會影響判斷成色的準確性。(三)CZ顏色的穩定性不佳,過一段時期後,成色等級自然發生變化。所以美國寶石學院拒絕鑑定CZ為標準成色鑽石。
十一、螢光反應(FLUORESCENCE) 螢光反應係鑽石受到外來能源的刺激,通常指暴露於紫外光線下時,所發生的反應顏色光。依其強弱分為(一)NONE沒有,(二)FAINT微弱,(三)MEDIUM中度,(四)STRONG強烈,(五)VERY STRONG很強等五級。其中FAINT並不記載其螢光反應顏色。
螢光反應僅鑽石鑑定證書上所測試項目之一,所記載的強弱及顏色,對於鑽石的價值甚少發生影響,如螢光反應為藍色或黃色,並不表示該鑽石本身即為藍色或黃色,鑽石成色的高企係以本身黃色濃淡為判定標準,而不是以螢光反應顏色為依據。
螢光反應
有一部份鑽石在紫外光線照射下能發出螢光,光度的強弱不一,大多數發藍色的螢光。 圖(A)和圖(B)是同一批鑽石,圖(A)是在普通光線下所看到的模樣,圖(B)是這些鑽石在紫外線照射下所發生的螢光反應,這批鑽石是特意選出有螢光反應的,並非所有的鑽石都有螢光反應。
日光和螢光燈的光線內含有紫外光線,使有螢光反應的鑽石看來特別明亮和美麗。祗是螢光反應特別強烈的鑽石之中,有一部份鑽石會因此影響了其透明度,故螢光反應特別強烈的鑽石以並不影響其透明者為優良。
十二、備註(COMMENTS) 備註欄係補述一些無法列入上述數欄內或毋需描畫於附圖上的鑽石特徵,例如:
(一)
脈理紋或稱孿晶紋(GRAINING或GRAIN LINES):脈理紋除非出現色有顏色、反光或發白,通常不視為內含特徵,亦不描畫於附圖上。脈理紋依其出現的明顯程度分為(1)NIL沒有;(2)SLIGHT輕微;(3)MODERATE易見;(4)SIGNIFICANT明顯等四級,僅有出現明顯的脈理紋才記述於此欄內。例如:SURFACE GRAINING IS NOT SHOWN(表面結晶紋未顯示於附圖上)。INTERNAL GRAIN LINES ARE NOT SHOWN(內部結晶紋未顯示於附圖上)。
(二)
並不描畫於附圖上的。例如:MINOR DETAILS OF POLISHES ARE NOT SHOWN(磨光方面的次要細節未顯示於附圖上)。ADDITIONAL PINPOINTS ARE NOT SHOWN(另外有一些針點未顯示於附圖上)。
(三)
主要的比率、角度或對稱不良。例如:CROWN ANGLES ARE GREATER THAN 35 DEGREES(冠部高度大於3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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