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五岁女童在就学的幼儿园离奇死亡,园方该怎么处理,家长又该怎么办? 这样的假设,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成为残酷的事实。2013年6月18日,健康活泼的五岁女童孙诗雅(小名俏俏),在徐州市云龙区爱贝尔馨园幼儿园离奇死亡。早晨还是蹦蹦跳跳去上学的孩子,几个小时候,却已经躺在医院急救床上,脸、耳及颈部乌黑,鼻子、口腔到处是饭菜污渍,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人命关天。徐州这所幼儿园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事发后,当天,幼儿园给所有家长打电话,谎报有上级检查,让把孩子都接走。6月19日,在死亡原因还根本没有查证的情况下,幼儿园竟然正常上课,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6月20日一早,俏俏父母的亲戚朋友去幼儿园讨说法,其他孩子的家长才知道此事,一边大骂园方不负责任,一边将孩子接走。园方被迫停课一天。6月21日,园方仍然正常上课。而此时,俏俏的父母亲已因为极端伤心,躺在医院病床上,孩子的父亲更是被转送至徐州市中心医院抢救。 爱贝尔馨园幼儿园的所作所为,不仅是对逝者生命的极度不负责任,也是对园内所有幼儿的蔑视。 突如其来的惨剧,瞬间摧毁了一个幸福无比的三口之家。孩子父母至今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双双躺在医院里,亲戚朋友日夜轮流照看,就怕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当天晚上,孩子父母苏醒过来后,唯一念头就是尽早还原事件真相,想要了解在自己女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反复拨打幼儿园老师及负责人电话,园方全部拒绝接听,连最起码的关心和歉意都没有。事发后的两三天,幼儿园一方面蒙蔽其他家长,好像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另一方面,没有给逝去幼儿的家长一丝关怀安慰。即使孩子家长提出要求查看当日录像,园方和当地派出所竟然也一直拖着不答应,直到第二天下午4点多勉强同意。 俏俏在幼儿园是日托,即每天早上家长把孩子送来,白天在幼儿园上课,中午幼儿园提供午餐、午休,下午上完课后再由家长接走。事发当天视频显示(期间吃饭和出事时间段视频不够清幼儿园发放午饭,俏俏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吃饭,期间有老师在教室中。中午12:00至14:30晰):上午,俏俏一直很活泼,开心地跟着老师运动、跳舞。11点半左右,是午休时间。 录像显示,孩子在午睡期间的一个多小时,老师一次也没有去照看过。13;32分,有人发现俏俏异常去喊保健老师,又观察了一段时间(没有采取的正确处置急救措施)才抱起孩子,用一辆面包车送往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车快到医院时,孩子父母才接到老师电话。等他们也赶到医院,孩子已经不在人世。根据病历记录:孩子在到达医院之前已经没有生命、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嘴角发现呕吐物,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这所幼儿园,不仅缺乏对生命起码的尊重,办学资质也疑点重重。俏俏父母亲要求查看幼儿园办学资质和手续,园方始终言辞闪烁,反复推脱。直到现在,派处所也只让家属用手机拍了办学许可证的复印件(注册证号码:132030360000421)。此园自2012年9月份已经招生开业,但其办学资质的发证日期为2013年的5月22日。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徐州市云龙区文体局对此竟然解释为可以先招生营业,后办注册登记手续。这难道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听到教育部门对此作出任何解释。至于其他国家要求的办园所需资质证件,均无法看到。 幼儿园没有完备的手续怎么能够开园?没有办园许可证怎么能够招生?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哪里?另外死去女童的家长提出,如果老师多一份责任心,在孩子休息时按规定巡查而不是不管不问,如果园方能够加强管理,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但是,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徐州爱贝尔馨园幼儿园,你到底要怎么办?才能真正担负起对孩子的教育保护义务?! 人们也注意到,当地政府的种种作为,似乎总是隐含着什么意味。徐州云龙区政府官方网站6月19日发布这样一则信息,不长,全文照录如下:
“6月18日下午一点半左右,位于黄山垄的爱贝儿馨园幼儿园一名女童在园午休时,被该园老师发现其身体状况异常。该园一边通过120求救,同时立即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方面接报后,当即组织调取园内监控视频等形式,开展情况调查。视频中未发现除求救和送治过程以外的不正常现象。经法医初步鉴定,未发现女童有体表外力伤和中毒迹象。目前,女童致死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只要对照一下当时的视频监控资料,就可以非常明显的看出,这则信息到底想要说什么!?由此,当地政府在这起悲剧中,又要扮演什么角色?!事情进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