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2-11 13:12 编辑
最新发展 11/2/2012
- 11/2/2012 评论和对事件的解释(当事人的角度)
- 10/2/2012 昨天晚上,Waikato 地区警方的最高长官联系了我们,要求协商,有实质性结果后会进一步更新 - 9/2/2012 晚间6点 TVNZ 会播出对当事人的采访和警方的发布会 - 已经向各大媒体投了Press Release - 向Police Complaint Authority 和Waikato地区最高指挥官做出了直接投诉 - 正在等待警方的起诉书看警方对事实的解释
作为一个常常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因为职业的关系我从来不掩饰对新西兰警察的反感,特别是他们对待在新西兰生活的少数民族的态度。我并不是说所有的警察都是滥用法律的人,但是,很多白人警察在执法中对新移民和少数民族的歧视,已经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去年,我有一个华人客户就因为交通事故和警方出现几句口角争执,就被两个警察擒住戴上手铐,手臂硬生生地被折断导致骨折,之后虽然警方有道歉,但是事情却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就在这个月,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在客户授权后,我把事情和照片在这里公布一下. 请大家一起谴责这种行为,请不要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因为也许下一个就轮到我们身边的人了。
Als die Nazis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Kommunist. Als sie die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holten, habe ich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Jude. Als sie mich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protestierte.
Li Naijiu 女士,56岁,在国内从事土木工程师多年,也是一位退休的大学老师。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读书人,因为侄女的父母从小过世,同时也担当起一位慈母的角色,把侄女jingjing一手带大,几年前送侄女来新西兰的城市Hamilton留学读书。去年年底,李女士来新西兰旅游并看望自己一手带大的侄女。
刚过农历新年在2012年2月1日这天,李女士抱着愉快的心情开车来到Hamilton市的Countdown超级市场,停下车后就去购物了。购物回来后,却发现车子不见了,但是因为不会说英文,当时非常焦急,也无法和超市的工作人员正常沟通。在打电话问朋友后,被告知也许车子被拖车公司拖走了。在既不知道拖车公司如何联系的情况下,也无法和超市沟通,李女士呆在了当场,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时候,李女士发现一辆拖车经过超市,驾驶员是一个毛利族裔人,正准备拖走另外一辆车。李女士急忙赶过去,指手画脚地用肢体语言试图解释说,请带我去拿我的车。在对方不懂的情况下,李女士坐上拖车的副驾驶,用手势解释说,请带我去取我的车。驾驶员因为无法沟通,就打电话去警察局求助。
不久后,4名警察来到现场,李女士一见到警察,很高兴,想这下终于有人可以帮我了。只见这些白人警官和驾驶员交谈了几句后,挥手让李女士下车。李女士下车后,继续用手势解释给警方听,说自己没有交通工具,请警方帮助她去取车或者带她回家,因为她不会说英文。在李女士的想法中,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应该会帮助她的。
但是警察们没有听李女士的肢体语言,只是不停地和她说英文,就好比鸡和鸭在对话一样,各说个的。经过一段时间,李女士觉得自己精疲力尽了,决定走回count down 去继续求助。
李女士才抬腿走了几步,突然发现背后冲过来一名警官,还不等她说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扑倒在地。用李女士的话说,就像新西兰全黑橄榄球队员打比赛时扭人的方式把她按在了地上。然后,警方扭住她双手,直接往用力上扯,随即铐上手铐。在这过程中,只听到咔嚓一声,李女士觉得自己的骨头都断了,一阵阵刺骨的痛楚直刺心房,顿时她大声哭喊起来,而她的脸部和嘴角因为被按在水泥地上也划破了,鲜血直接流了下来。在痛楚中,李女士觉得自己仿佛失去了知觉。在隐隐约约中,她仿佛感到有人在拖着她走。
当李女士恢复知觉时,她已经坐在了警车的后座里,当时警车里有两名警官,她记得其中一人是攻击她的警察。 在回Hamilton警察局的路上,Li女士感觉右手臂疼痛难忍,她痛苦的呻吟着,不停的喊着,“啊。。。。啊。。。。我痛,我痛啊。。。”而警察却无动于衷,在李女士多次喊叫后,其中一名警察竟然一边笑一边模仿着她的“啊”“啊”叫声给另一个警察听。
直到他们到达了警察局,取下手铐后,警察才发现李女士的手臂明显的肿了起来。这下警察可慌了,他们马上叫了救护车把李女士接到了Waikato 医院的急救室。在医院里,医生发现Li女士的右手臂严重脱臼,医生们试了3次才成功的把李女士的手臂接好。Li女士的脸部也被水泥地严重划伤,需要进行手术性缝针。
当李女士的朋友到达医院时,拘捕Li女士的警察慌了,竟然告诉他们说,因为李女士对警察又打又咬,所以决定逮捕她,将来会起诉她的罪名是assaulting police officers on duty.
李女士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当问起她对这样莫须有的罪名的看法时,她喊着泪水委屈的说:”我今年56岁了,这辈子从来没和人打过架。他们4个警察,我怎么对他们又打又咬呢?“
评论:
在我们接受案件已经5天了,也看到大家各类的说法,作为当事人这一方,我们做出一些评论:
1。从事件开始到现在,我们从来就没有说过警方种族歧视,因为没有证据。我们阐述的观点是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警方执法过度,而且起诉李阿姨的罪名非常不合适。(Disorderly behaviour and Resisting) 也许李阿姨因为声音有些大,或者没有允许坐上别人的车(当事人说对方要她下来她就下来了,要解释,她指指比比都在解释,没有过激行为,并不是躺在地上打滚或者拿大字报游行这类的事件),这都不是执法过度的理由。我们也不认为警方是坏人,只是对办案警员的行为不满。
2. 这件事情通过媒体的报道给警方带来压力,现在警方做出进一步调查,将决定是否取消起诉李阿姨,决定是否道歉。如果案件可以不通过法庭诉讼解决,这将对李阿姨是最好的结果。
3. 对案件中的很多疑点,我们通过媒体,施加压力,警方将不得不做出交待,对案情公开有绝对的帮助。我们列出一些我们认为的疑点:
a. 现在了解到,李阿姨一共有两次坐上车的行为,一次是拖车,另外一次是警车。李阿姨解释说,是因为当时自己慌了,又累又无助,希望有人可以带她回家,或去车场取车,甚至是去警察局都可以,因为在国内民警都是帮着解决问题的。如果警方当时到现场就决定逮捕李阿姨,在当事人坐在警车后面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带她会警局?也许双方的想法不一样,可是目的是一致的。一个是带回去解决问题,一个是逮捕,为什么有必要让她下车后从背后执法呢?是否有必要上手铐?打劫银行犯和停车纠纷绝对应该区别对待。
b. 警方的解释不一致。在李阿姨住院的时候,朋友赶到医院,当时逮捕的警员告诉说,因为李阿姨在调查事件过程中对我们又咬又打,所以我们决定逮捕她。(Reason for arresting her). 以至于当时我们认为李阿姨会被起诉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on duty 的罪名起诉。 而在警方的新闻发布会中,警方的最高指挥官却说,李阿姨是因为在逮捕过程中对警方又咬又打,才告她拘捕的。李阿姨的说法是,在被铐手铐和被按倒过程中,因为胳膊被极度向上扯,因为脱臼疼痛才挣扎的,而张开嘴大叫也是因为疼痛。那么这是否属于对警方又咬又打而拘捕?
c. 如果超市真的认为李阿姨侵犯他人土地而报警,而如果是被捕,罪名应该是trespass, 为什么警方没有起诉这条罪名?
d. 我们一直要求警方提供CCTV录像,还李阿姨一个清白,到现在为止都得不到明确答复。我们不能确定是警方不愿意给录像,还是录像不存在或者已经被销毁了。
4. 李阿姨的要求很简单,不要求赔偿。只要求警方对此事件给她道歉,并取消对她的起诉。
5. 在这里,非常感谢所有的网友和关心事件的人。没有你们,没有媒体,警方不会检讨自己的行为,无论最终结果是什么。而大家的意见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感谢你们,这体现出新西兰还是一个舆论自由的国家,无论您相信的是警方的事实,还是当事人的事实,如果能够得到真相,并解决事情,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下面是在医院所拍的照片,大家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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