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46128
- 热情
- 10528
- 人气
- 18155
- 主题
- 23
- 帖子
- 1536
- 精华
- 1
- 积分
- 15149
- 分享
- 0
- 记录
- 0
- 相册
- 0
- 好友
- 4
- 日志
- 0
- 在线时间
- 2646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0-7-8
- 阅读权限
- 30
- 最后登录
- 2024-12-31
升级 2.98% - UID
- 246128
- 热情
- 10528
- 人气
- 18155
- 主题
- 23
- 帖子
- 1536
- 精华
- 1
- 积分
- 15149
- 阅读权限
- 30
- 注册时间
- 2010-7-8
|
本帖最后由 翁塞.行.在路上 于 2011-5-9 14:54 编辑
看完了,楼主是个嘴上亲啊亲啊,实际既没有脑子,说话没重点还以为自己幽默的,心肠不好的二房东
1. 你租房没有合同,这是你的错, 新西兰法律规定,房客提前2周或者按合同中规定的天数,提前告诉房东要搬走,而 ...
小小老鼠 发表于 2011-5-9 11:14
哈哈,写的好哦
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同胞(专业的公司除外)在这里出租房子时是和房客签了正式合同,同时也把租房押金交给了相关机构的呢?
赶快赶快!!那些现在租了房还没有给房客签合同,或者租房押金没有交给相关机构的不懂新西兰法律规定的房东,赶快行动了,小心以后遇到懂法的房客你们会吃官司的哦
{:7_368:}
Ps 我也既不认识本帖的房东,也不认识本帖的房客;我本人现在既不是房东,也不是房客(以前本人既当过房东,也当过房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