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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阿姨被打事件,给我们的经验教训 【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2-2-12 21:12:38     标题: 李阿姨被打事件,给我们的经验教训 【原创】

本帖最后由 annie0002 于 2012-2-13 11:36 编辑

NZ警察,执法过度,造成一位50多岁的中国阿姨,身心伤害,我们大家都很难过。事情已经发生,追究警察责任,是必须的。不过,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应该吸取一些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阿姨(以及其他和她年龄相仿,来新西兰探望子女的中老年人),如果不懂英文,应该就地找一个华人帮忙翻译,不应该自己去上别人的车。附近就是华人超市,新谊,找一个年轻中国人帮忙,不是难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爱吾幼,以及人之幼)。阿姨不应该自己去交涉,除非她的英文很好,可是身为大学老师的她,似乎完全不懂英文,整个事件,是语言不通,误会造成的。

至于大家都说,警察应该找人翻译。作为公务人员,临时征用一个翻译,并不容易。况且当时阿姨情绪激动,似乎有暴力倾向,警察没有理由把一个普通市民推到前面,面对这样一个他们认为的“危险人物”的。

这个事件教育我们,对于不会英文,来新探望我们的父母:

(1)一定要告诉他们,独自在外面,一定要小心,有困难,先找同胞求助(至少会有人帮忙翻译,避免误会)。

(2) 面对警察,千万不要反抗。 不管发生什么事儿,都不要慌张,不要害怕,尽量保持冷静,面带微笑


(3)一定给她们随身携带中英文对照的小册子,常用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家里住址电话等。

  (4) 尽量避免让他们独自出门,独自驾车。一定要独自外出的话,随身携带手机,随时保持和儿女联系,有事情,先电话通知子女,不要自己擅自处理。
我们的父母都不年轻了,她们需要我们的保护和关注,尤其是在这个语言不通的国家里。

(5)不要大大声讲话,免得被人误会是在挑衅,引发冲突。有理不在声高,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素质。\


(6)我们出门的时候,如果看到没有年轻人陪伴的中国老人,面露难色,想寻求帮忙的话(很多中国老人,很难张口向他人求助的)我们应该主动上前询问下,是否需要帮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爱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没有年轻人在身边,独自外出的老人,就像没有爸妈在身边的小朋友一样,其实是非常无助和迷茫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身为海外中国人,有责任义务主动帮忙的。


还有什么应该总结出来的教训,大家请补充!~
作者: 胖鸭鸭    时间: 2012-2-12 21:30:39

有时看到国内过来的叔叔阿姨们实在是没辙,尤其过年时候去带团接到很多国内的高级知识分子,习惯了一辈子对着学生,下属高高在上的姿态,有种人人都欠着他们的霸气,我们能读懂人洋人未必能读懂。还是那句:别太放肆,没什么用~
作者: singlebull    时间: 2012-2-12 22:30:09

"不要大大声讲话,免得被人误会是在挑衅,引发冲突。有理不在声高,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素质。"

顶这个~不只是中老年移民,我们学生刚过来也应该注意下,不然也容易吃亏
作者: risenfan    时间: 2012-2-12 22:38:12

FML和上班族那里都吵得不可开交了,上升到民族大义的高度了。skykiwi里愤愤和50cent很多。你这文章写的中肯。
作者: jhl    时间: 2012-2-12 22:42:13

楼主归纳得很好,但有一点要补充:从中国来的同胞,要学会入乡随俗的礼仪。遵重他人的文化和规矩、礼仪、习俗。不要按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影响别人,更不要用自己在中国的习惯思维方法来判断这里的做法的对与错而过于执着去讲道理。因为在这里有些事并不讲理的,而是讲法的。正所谓合法不合理的怪事就此体验了。
作者: singlebull    时间: 2012-2-12 22:57:52

就像LZ说的那样 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们从反思中得到教训最重要 避免再次发生才是王道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2-2-13 01:45:38

jhl 发表于 2012-2-12 22:42
楼主归纳得很好,但有一点要补充:从中国来的同胞,要学会入乡随俗的礼仪。遵重他人的文化和规矩、礼仪、习 ...

加进去了,谢谢补充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2-2-13 10:14:41

已经修改,现在主贴内容都是我第一时间原创写的,希望版主能考虑加精华,给大家参考借鉴。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3 10:47:06

都是些COMMON SENSE
但往往是这些看似简单的东西最容易被人忽略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3 10:53:38

实话事件发生后看到论坛FML的那些留言评论给我的冲击远远大于李阿姨被打一事

所谓的愤青 五毛 洋奴 狭隘民族主义者......何其热闹?!何其精彩?!

何其的耐人寻味
作者: 靓丽2008    时间: 2012-2-13 10:55:12

胖鸭鸭 发表于 2012-2-12 21:30
有时看到国内过来的叔叔阿姨们实在是没辙,尤其过年时候去带团接到很多国内的高级知识分子,习惯了一辈子对 ...

问题的关键是,在国内很多时候就是比看谁厉害--有后台(权力)的靠后台(权利),没本事的就耍无赖,胡搅蛮缠;这些人出来后往往不认为自己放肆,不觉得自已有什么错--所有的错误都是对方的
作者: 大明王    时间: 2012-2-13 11:12:27

支持加精, 写的很好
作者: 鞋都跑丢了    时间: 2012-2-13 17:20:47

camposlin 发表于 2012-2-13 10:53
实话事件发生后看到论坛FML的那些留言评论给我的冲击远远大于李阿姨被打一事

所谓的愤青 五毛 洋奴 狭隘 ...

不奇怪,小时候老师教的是,一个人不是好人,那就是坏人。

所以,国人传统信奉的虽是中庸哲学,看待事物却上纲上线,非黑即白。
作者: 留学生之家    时间: 2012-2-13 18:34:28

楼主总结的不错,也是亡羊补牢之举。

但我也看到老外间的吵架,也是面目狰狞,声高八度的,这是人生气的自然反应,警察就是过度执法!!!执法过度就是警察的素质问题!!试问警察有没有面带微笑的和这位阿姨讲话呢?!楼主的话作为给后来人的善意提醒是好的,但现在还是要呼吁大家关注已经发生的事情的进展,没人关注的话,警察是不会检讨他们的过度执法,过度执法就是违法!
作者: 恩赐13    时间: 2012-2-13 20:09:22

留学生之家 发表于 2012-2-13 19:34
楼主总结的不错,也是亡羊补牢之举。

但我也看到老外间的吵架,也是面目狰狞,声高八度的,这是人生气的 ...

说的对,我支持你.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3 20:41:10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 ... &fromuid=298804

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真的不怪警察叔叔咯
作者: Jamesshou    时间: 2012-2-13 20:52:42

楼主总结的真不错。还有就是,在争论的时候不要那手频繁的指向对方。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2-2-13 21:08:28

camposlin 发表于 2012-2-13 21:41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71173&fromuid=298804

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的话 ...

恩 如果真是这样 那就不怪警察了。。。。看样子 我们也不需要吸取啥 特别教训了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2-2-13 21:08:31

camposlin 发表于 2012-2-13 21:41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71173&fromuid=298804

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的话 ...

恩 如果真是这样 那就不怪警察了。。。。看样子 我们也不需要吸取啥 特别教训了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2-2-14 09:06:09

camposlin 发表于 2012-2-13 20:41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71173&fromuid=298804

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的话 ...

主贴被删了,不知道啥内容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4 09:55:25

annie0002 发表于 2012-2-14 10:06
主贴被删了,不知道啥内容

内容是该贴发帖人从其警察朋友口中得知
事情跟李老太太口供有出入

据说
李老太太曾和超市发生过矛盾 被超市列为不受欢迎人士
在李老太太车被拖走后 她执意进入超市理论
在警方无法用言语调解后
警方出手阻止李老太太进入超市之类
被将面临警方指控

当然还有一位恩赐的网友 据说有另一版本的故事
同样有待求证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4 09:57:24

反正事情到这里我个人的看法还是一样
李老太太有自己行为不当的一面
个人受到了警方的暴力执法而受伤 确实值得同情

但是 要是事实真如该贴文中所言
她老人家在事后通过律师 媒体造势
刻意隐瞒部分客观事实就相当可恶了
(不排除被某律师行忽悠 误导所致)
作者: camposlin    时间: 2012-2-14 13:28:15

annie0002 发表于 2012-2-14 10:06
主贴被删了,不知道啥内容

http://istars.co.nz/article-43960-1.html
http://www.istars.co.nz/thread-15988-1-1.html
看到两个较为中肯的评论
作者: nursing2003    时间: 2012-2-14 21:43:07

非常有道理。如果以后爸妈来,一定会做到上面的,保护好他们。对于这件事,大家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已经闹不清楚了,但是无论怎样,还是希望那位阿姨早日康复,希望nz police也从这件事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后工作时能更人性化一些。毕竟老太太受伤了也是事实。
作者: 纤纤    时间: 2012-2-22 22:37:23

到底还是文化冲突。。。

做好家长教育很重要,只能尽量避免这样的事发生了
作者: dzy5858    时间: 2012-2-23 13:37:00

不管真想如何,总之还是令人深思的,或许这个版本都是站在自己的观点去看事情!!!不过楼主总结的还是很不错的,好多事情都是需要注意的!!!特别是语言不通的情况下!!!
作者: 我的星期天    时间: 2012-2-23 16:57:35

李阿姨自身有很多猫腻 她没有说 。。
作者: jhl    时间: 2012-2-23 19:44:17

最主要的教训就是以后对任何事件,我们最好得到真相之后才理性地表态。否则我们的善良和同情之心就会被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加以利用,最终受到伤害的就是整个华社所表达的正义感情。
作者: 恩赐13    时间: 2012-2-23 20:09:39

你们怎么不想想为什么警察撤诉?如果警察真的那么有理有据,还要怕小小的华人来客?这里他们是主人哦.
作者: LOGO97    时间: 2012-2-23 21:59:14

随身带个翻译辞典也有可能有帮住。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2-26 00:21:57

其实LZ,如果当时你把此帖发到FML的话,也是很有可能得到加精机会的~~~不过你也已在这里获得加精了,Well-done!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2-2-26 02:24:10

本帖最后由 annie0002 于 2012-2-26 02:28 编辑
00001 发表于 2012-2-26 00:21
其实LZ,如果当时你把此帖发到FML的话,也是很有可能得到加精机会的~~~不过你也已在这里获得加精了,Well-d ...

我就是从那边转过来的啊!胖狐可以作证。 首发在FML,人气很高,不如猫兄法眼就是。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68287
作者: 恩赐13    时间: 2012-2-26 08:57:29

这个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教训就是,发生事情后要想法请个好律师.这次事件的这个律师操作有以下不足:过分纠缠细节,而忽视对证据的论证完整.过分依赖舆论,而忽视对法律严谨性的尊重.法律强调的是证据锁链,而在这点上他做的最差,就我们所看到的他拟就的文章中,我很难看到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这就导致对方态度更加严厉.因为就我最早知道的事态发生情况,律师应该是有能力组织出一个有利于李女士的证据锁链,很遗憾的是我观察了整个报道过程,没有看到一家是报道完整的.有些网友可能会责备当事人李女士,不完整说出全过程,这个责备应该给律师,因为当事人就是因为缺乏这个能力(还有她也不可能做到很客观地叙述)所以才委托律师的.我感觉这个律师过分地渲染血腥和政治问题,避重就轻,这是很不稳重的做法.
我的说法可能不对,欢迎大家批评指教.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2-26 11:09:58

annie0002 发表于 2012-2-26 02:24
我就是从那边转过来的啊!胖狐可以作证。 首发在FML,人气很高,不如猫兄法眼就 ...

此前满版都是这种帖,看起来都很晕么~~~这个话题的帖子,当时看到我都想吐了~~~
当时应该直接PM我申请的,在此向你说声不好意思了!
作者: jhl    时间: 2012-2-26 19:54:47

恩赐13 发表于 2012-2-26 09:57
这个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教训就是,发生事情后要想法请个好律师.这次事件的这个律师操作有以下不足:过分纠缠细 ...

我感觉你这样把他人对事件的性质所作的分析得出的责任推给律师而为当事人开脱是不妥的。我猜想当事人应该是感到面临警察起诉危险才找律师的吧?而律师接案后亦可能只承诺为当事人争取警察不予起诉的结果吧?所以我们看待律师的工作得失,就只能以能否达到承诺的为标准了。现在人家做到了,你管得了他采取何种手段呢。如果按你的想象去做,万一达不到承诺的效果令当事人蒙受更大的损失责任谁能负?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必须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实际怎样生活和应该怎样生活是二回事。如果我们一味追求应该怎样生活的话,可能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早已死去了。平心而论,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事件的主角和她的家人也好、警察也好、华人社区也好都是输家。唯一的赢家就是律师,因为人们起码认识了一位有能力能为事主争取最大利益的律师。
作者: jakiyou    时间: 2012-2-26 21:04:53

没想到这件是闹的这么大,8台好像连续说了一个星期。本人不是很了解情况,打酱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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