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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枚糖果与庄秦的短篇集中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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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47: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微信分享
奸 人 (上集)
一枚糖果
  
   “我明明睁开眼睛,却不能动弹。我感觉到有人在身边。”石香在电话里对闺中密友钟云丽绘声绘色的表述,走廊的灯亮着,是夏天的午夜,空调竟然坏了,有少许的风,窗帘掀开,暗蓝色底子白色抽象图案。
  
   钟云丽恨不得拿牙签撑着眼睛,袭来的浓浓睡意让人无法抵抗,人活着的有种快乐就是该睡睡,该吃吃。
  
   钟云丽的老公苏栎在公司加班,所以好不容易可以睡个单身觉,半夜又要被这个家伙吵醒,碍于面子,只有耐心听老同学说下去。靠,又是老套的鬼压床的故事。
  
   石香的床单是乳白色银色条纹,一个枕头孤单的摆着,像精神病医院的床。白展豪也是加班加班加班,为了赚那点辛苦钱,连新婚妻子都晾在一边,有时候半夜回,或者彻夜不回,在公司办公室打地铺是公司的人性化规定,石香初初以为是老公在外面搞女人。终于有一次不放心去他公司楼下看了,有灯,买了宵夜过去,果然在加班,跟苏栎两个人在电脑前趴着,像两只熊猫。
  
   男人在加班,也是为了家里女人过的好点。钟云丽在电话里叹息道。
  
   白展豪是个好男人,娶了石香这样的大美女,当宝一样,房子买的是二手,月供五千。单元楼之间又隔得近,握手楼的意味。买了房子几乎就没剩什么钱,拼命的工作,一人兼任两职,研发和业务,白天跑业务,晚上搞软件开发。
  
   美女是需要钱来养的,尤其是不上班的性欲旺盛的美女。
  
   石香当时听白展豪求婚时说我养你那句话的时候感动不已,又听他说,我准备跟你结婚后就买房子,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又是一阵感动,最后他说,你结婚以后可以不用上班,自由的生活,什么时候想要孩子就生一个的时候,那枚闪光的戒指就套在自己手上时恨不得背景就是欢乐颂。征求了双方父母的意见,无条件通过,虽然说没有车,但人的一生在房子里呆多久,在车子里能呆多久。何况白展豪外表斯文,戴着眼镜,符合石香理想的丈夫类型。
  
  婚礼没有想象中的豪华,所以没请多少同事,钟云丽和苏栎两口子都来了,毕竟是多年的朋友,老公又是同事,很亲切。虽然房子是二手,老婆却是一手。二手房布置起来总没有太多新房的感觉,班是不用上了,石香一个人在家非常无聊,新婚之夜,索然无味,白展豪的功夫很一般,型号也是S,没进去多久就滑出来了,用嘴来刺激也没用,软的象蚯蚓,暗红的低着头,上面的一滴眼泪状物体也是透明。
  
   半年后,石香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有意思。但毕竟她还是爱他的,否则也不会跟他结婚,有些事情,自己能解决的就自己解决。中国人,凑合着过吧,再找一个未必又能比现在好多少。
  
  “那天他不在家,我一个人,最近睡觉的时候那个影子总是出现,我看不清楚他的脸,模糊极了。但我能听见洗手间里滴水的声音,还有楼下的汽车声,我没有睡着,这是一个鬼。”石香心有余悸,“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门锁的好好的,我的内裤上却有高潮液。它上了我。”
  
   钟云丽安慰了老同学半天。自己天生胆大,并不惧怕鬼。除了色鬼,如苏栎,一有空就要做爱,好像得了亢奋症,搞得皮磨破了,不能穿紧身牛仔裤。
  
   石香挂了电话,空调坏了,闷热,去洗个冷水澡,洗手间的小窗也是打开,小帘子放下来,一股清淡的尿骚味混合着熏衣草沐浴露的味道,一股热流沿着石香的大腿滑下来,是淋浴。而石香喜欢的是泡泡浴,家里装修时不够钱买按摩浴缸,这是个遗憾,等白展豪这个月发工资了还是买一个,洒上玫瑰花瓣的浴缸,点上香熏蜡烛, 这样才够情调,今天晚上他大概又是不会回来。
  
   不知道那只鬼会不会来。



奸人(下)
  
   穿了件桃红色吊带丝绸睡衣,到阳台上吹夜风,星辰灿烂,灿烂不过都市的霓虹。对面阳台没有人住,看起来象个大黑洞,要把人吸引过去一般。眼睛不敢看太久,听楼下便利店的人说以前有个女的跟老公吵架,抱着小孩从七楼跳下来,那男人后来受不了也在同一个地方跳了。一家三口死于非命,于是这个单元没有人敢再住,有胆大的租户冒险租了,半夜也是听见厨房有炒菜的声音。连同石香的这套房子也是受到影响,价格低的惊人,所以白展豪考虑了很久还是买了,他怕穷,不怕鬼。
  
   手机忽然响起来,应该是石展豪,拿来到阳台接了,果然是今天在办公室打地铺,说老婆你不要怕,这个月加班费够买一条新的宝姿裙了。
  
   我要买浴缸。石香打了个喷嚏。
  
   好,买浴缸,我爱你。石展豪在电脑前画图,眼睛熬得通红。
   拿着红外望远镜照例看看其它单元在干什么,说不定有刺激的事。一看,对面五楼那个上下秃顶男人用天文望远镜在看自己这边。
  
   赶紧回去了,一身汗,这澡算是白洗了。
  
   睡觉。感觉特凉快,一看阳台门是敞开的,准备爬起来关门,发现手不能动弹。黑暗中,有人压在自己身上,从头吻到脚,它的头发很长,看不清楚脸,
  
   忽然觉得很舒服,担心电话突然响起会中断这样的过程,全身黑衣,覆盖在自己身上,插入的时候一阵颤抖,然后换了自己在上面,下身胀痛,但习惯了,就缓缓的运动。忽然石香想起了什么,大喊一声,“你没有采取措施。”
  
   它几乎每晚都来。看不清楚它的脸,白展豪有时候睡得沉,这只鬼也是毫无顾忌的压在她身上,果然是鬼,姿势变幻无穷,时间也是特别长。每次想坐起来驱赶它,身体却没有力气。白展豪早上起来上班,用毛巾帮石香擦身上的汗,吻她的额头,“是不是作恶梦了?”
  
   “那个鬼又来了。”石香看着天花板,全身发软。
  
   “不怕不怕,我上班去了,早餐在桌上我做好了。”白展豪穿上衣服出门,内疚的看了石香,坚定的朝门外走去。
  
   于是石香继续睡,白天鬼是不来的。晚上经常来。白天石香自己去泡咖啡馆,买东西,然后窝在家里看泡沫剧,空闲久了,上班的念头渐渐消磨,只是盼着晚上白展豪不回来的时候的那只鬼。
  
   后来苏栎出车祸死了,疲劳驾驶。
  
   后来钟云丽从他抽屉里发现了石香家里的钥匙,还给石香。自那以后,半夜压床的那只鬼就再就也没有出现过。
  
   一年后,石香跟白展豪成功离婚,因为她绝望的发现白展豪的阳痿永远都治不好了。


[ 本帖最后由 黑黑黑眼圈 于 2007-9-7 15:34 编辑 ]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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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48:2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要命的黑猫
  文/庄秦
  
  1
  和一帮死党酒过三巡后,我的脑袋开始晕了,感觉就好像有无数支尖针在刺着我的头皮。还好凝薇一直陪在我身边,,还替我喝了好几杯哥们不怀好意敬来的酒。我无助地趴在桌子上,凝薇帮我揉着太阳穴,笑嘻嘻地说:“秦石,这下不行了吧?”我耷拉着头,一个劲地说:“不行了,不行了。”
  坐在对面的死胖子顿时来了精神,大声叫着:“男人不能说不行的!说错了话,罚酒罚酒!”我摆着手,凝薇却一把接过了死胖子的酒杯一饮而尽。她大方得体地说:“这下可以放过我家秦石了吧?”她这话一落,那几个死党也无话可说,只好放走了我和凝薇。
  本来我想去取车,凝薇却使劲掐了一把我的胳膊,说:“还开车?你喝了这么多酒,不想要命了呀?”她一招手,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
  凝薇怕我在出租车上忍不住呕吐,悄悄把车窗拉下来了一点点。从窗外掠进来的冷风顿时让我恢复了一点点的清醒。我迷迷糊糊中听到凝薇问我:“你家怎么走?”我现在已经喝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家怎么走,只好摇晃着脑袋说:“去你那里吧。”
  然后我听到凝薇说了句:“好。”尽管我已经迷糊了,但还是听出了她吐出这个字时,语气里全是欣喜。
  我根本不知道车是什么时候停的,当我被凝薇扶下了车才发现自己身处郊外的一处高尚小区。我的眼皮有些沉重,我挣扎着抬起眼皮,看到在皎洁的月光下,远处淡黄色外墙的联排式别墅显得格外显眼。
  出租车开走的时候,一股刺鼻的汽油尾气向我喷来,这气味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突然弯下了腰,一股污秽之物顿时从我的喉头喷薄而出,我竟在高尚小区的大门外呕吐了起来。凝薇在我呕吐的时候,一直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这让我感觉非常地受用。腹腔的不爽终于过去了,呕吐完了之后,我的精神竟如没喝酒之前一样清醒。我揉了揉眼睛,对凝薇说:“咦?!我怎么在这个地方啊?”
  凝薇踢了我一脚,力度不是很大,动作也不快,被我轻易地闪开了。我笑着说:“怎么,你要谋杀亲夫呀?”凝薇啐了我一口,说:“什么亲夫呀?谁会嫁给你这么一个喝又喝不了多少还拼命喝酒的笨蛋?”
  我看着月光下的凝薇,皎白的月光投影在她的身后,在她的身体边缘形成了一圈嫩黄色的光晕。不知不觉中,我竟有点痴了。
  我与凝薇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她原本是我的客户,三个月前我跟她谈一笔生意,在谈判席上唇枪舌战,斗得个不亦乐乎。谈判最终以皆大欢喜的结果顺利结束,而我也和她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走得很近,甚至连今天我的大学同窗聚会,我也把她拉来陪我一起去。说实话,从我的内心来说,我倒是很有把她收为女朋友的用意,毕竟大家男未婚女为嫁,资源不优化组合就意味着浪费,我敢肯定她也有这样的心思。不过我却一直没把这事挑明,因为我也怕如果自己会错了意,我们之间连朋友也做不成。我可不想冒这样的险,要知道,现在要想找个可以一起喝酒的红粉知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今天在我喝醉后,凝薇竟然把我带到了她的家附近,看来她真的对我有意思。我的心里怦怦地剧烈跳了几下,我想,今天一定不能放过这样难得的机会。
  我想顺势去搂凝薇的腰,反正我是个喝醉了酒的人,她一定也不会责怪我吧。我如此想着,就伸出脚向她靠过去。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我不得不叹服酒精的力量,它令我的小脑变得不发达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让我的脚步变得跌跌撞撞,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了凝薇的身边。
  我听到了凝薇低低地笑了一声,我抬起了沉重得像是灌了铅块的眼皮,正想自我解嘲地说上两句。这时,我看到了一条黑影飞快地从我身前一晃而过,转瞬之间就消失无影了。
  是的,真的是一条黑影,很小,匍匐在地上,快速地跑过。它离我的鼻间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在它驰过的时候带起了一丝风,让我的鼻翼感到了几分凉意。在它跑过的时候,我分明地看到有一点寒冷的闪光从我的眼前掠过,令我的酒意顿时醒了一半。我扭过头来对凝薇说:“你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
  “一条黑影,像阵风一样从我身边跑过去了。”我答道。
  “呵,是只猫吧?”凝薇哑然失笑。
  “嗯。”我点点头。大概那真的是只猫吧,而且是只浑身黢黑身形矫健的土猫。而我看到的那点闪光,也许只是猫的颈子上戴着的一个项圈吧。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里,养猫的人都喜欢给猫戴上一个金属的项圈,一是为了好看,二是为了让猫远离虱子的困扰。据说项圈上涂抹了一层类似农药一样的东西,只要虱子嗅到了就会跌落在地,立刻进入极乐世界。不过这种项圈会不会对猫的健康有什么不好,倒没有什么人去理会。
  这时,我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年轻人,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回过头去,是一个全身黑衣的老太太。她全身都包裹在一片黑暗里,如果不是一张苍白到极点的脸显现在我的面前,我根本就没法从黑夜里将她分辨出来。
  凝薇朝着黑猫掠去的方向指了指,说:“好像有只黑猫向那边跑去了。”
  老太太咧嘴一笑,说了声谢谢,就向那边颤巍巍慢悠悠地走了过去,转眼就消失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等老太太走了后,凝薇温柔地扶起了我,问:“秦石,你要不要到我家去喝杯热茶?”
  说实话,我等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我凝视着凝薇,她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得好亮。可是,我却对她说:“不用了,已经很晚了,我想我该回家了。”
  我在她的眸子里看到失望,可我却管不了这么多,跌跌撞撞挣开了她的怀抱,向小区大门歪歪斜斜地跑去。正好一辆黄色的出租车闪着前灯经过这里,我一挥手,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在我离开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凝薇在大声地咒骂,当然,她咒骂的对象就是我。
  我坐在出租车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我当然不能告诉凝薇,我之所以要改变心意的原因,竟源于那只从我鼻尖快速掠过的黑猫。
  在我的心里,对于全身透体黢黑的猫,一直充满了深如骨髓般的恐惧。





2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不认识凝薇,那时我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谈着一场恋爱,我们几乎到了谈婚轮嫁的程度。那个女孩叫薛弦,我偶尔会去她位于三十一楼的一套两室一厅过夜,只要一进屋,就会看到她养的两只猫,一公一母,都是没有一根杂毛的——黑猫。
  薛弦给公猫取名叫克林顿,给母猫取名则叫莱温斯基。我常常嘲笑她,说这分明在暗示两只猫不是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的小夫妻,还打趣要给莱温斯基买件裙子来,等两只猫做坏事的时候保留证据以后好为母猫找个公道回来。每次我这么说的时候,薛弦都会啐我一口,骂我变态。
  不过我觉得薛弦比我更变态。
  薛弦实在是太喜欢莱温斯基了,她不仅为她买来了价格不菲的袋装名牌猫食,还买了很多玩具,比如橡胶做的耗子——可惜我一看到那和黑猫一样黑黢黢的橡胶耗子,就会倒尽了胃口。而更可恶的是,薛弦就连睡觉的时候都喜欢把那只小母猫抱到床上,放在她与我之间。
  至于那只公猫克林顿,就没这么幸运了,到了晚上就会被薛弦关进阴暗潮湿的厕所里,那只公猫会整夜通宵因为相思成苦而不停号啕,发出小孩哭泣一般的声音。
  我常常问薛弦,为什么只对莱温斯基好,却对克林顿这么残酷。要知道让小俩口到了晚上却见不了面,那是一件异常没有人道的事。薛弦听了我的问话后,冲我瞥了一眼后说,就是要对明明有了家室,却还要在外面花心的男人厉害一点。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只公猫叫克林顿又不是它的错,还不是薛弦一定要给人家取这么一个变态的名字。
  自从薛弦一到了晚上就把公猫关进厕所里之后,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就调整了它们的生物钟,把亲热的时间改到了白天。我的邻居是个从事自由撰稿的胖子,姓庄,习惯了夜晚写字白天睡觉,庄胖子不止一次向我抱怨,一到了天亮他准备睡觉的时候,就会听到我家里的两只黑猫在阳台上高声嚎叫着爱情大合唱,弄得他几乎神经衰弱。
  我看出来了,薛弦的确很不喜欢这只公猫。她不仅只给克林顿吃剩菜剩饭,到了晚上把它关进厕所里,而且每次她只要见到了两只黑猫在阳台上亲热的时候,就会用穿着尖头高跟鞋的脚使劲踢开克林顿,然后抱走莱温斯基。她还会温柔地对着莱温斯基说:“别和这坏男人混在一起,不然会耽误你一辈子的。”接着她会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警告克林顿:“你要是再纠缠莱温斯基,当心我阉了你!”克林顿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一听到薛弦这么说,就立刻蜷缩在沙发脚底瑟瑟发抖,它的身体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而显得瘦骨嶙峋,皮毛也没有半点光泽。
  我在薛弦家过夜的时间并不多,但是每周都会有那么一两次。
  记得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我和薛弦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们因为高兴,都喝了不少酒。在结束了婚宴后,我去了薛弦位于三十一楼的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在她家门外的走廊上时,我们听到屋里传来像小孩哭泣一样的嚎声音。我知道,那是两只黑猫又在阳台上进行爱情合唱曲了,于是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薛弦。果然不出所料,薛弦的脸色陡然一变,原本因为酒精原因而显得潮红一片的脸,立刻变成苍白的颜色,没有一点血色。她手指颤抖地用钥匙打开了门,然后直接冲进了阳台。
  等她再走出阳台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左手拎着克林顿,右手拎着莱温斯基,满脸的怒气。
  我连忙上前对薛弦说:“唉,你这么大一人,又何必和两只猫生气呀?”
  薛弦瞪了我一眼,说道:“我早就警告过克林顿了,不要再纠缠莱温斯基,不然我就阉了它!他今天居然又来干坏事,我现在就阉了它!”
  克林顿在她的右手里大声嚎叫着,四肢不停挣扎抖动,两只眼睛的瞳孔放大到了极限,分明是莫大的恐惧使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畜生,也能够体会到最切身的恐惧。
  薛弦一把扔掉了左手里的莱温斯基,莱温斯基尖叫了一声后,立刻惊恐失措地钻进了床底,只露出了一双熠熠发亮的眸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薛弦看着手里剩下的克林顿,冷笑了一声。
  我的心里突然有点发慌,我问:“薛弦,你真的要阉了这公猫?”
  薛弦瞥了我一眼,答道:“没这么简单。”她说完后,拎着克林顿走进厨房,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厨房的门。看着冰冷的门板,我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也许是晚上喝的酒又上头了吧。我无力地坐在了沙发上,抬起头来,正好望到了天花板上的吊顶,吊顶上的一圈圈水渍就像一只只眼睛般也望着我。我感觉到了一阵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困意,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厨房里传出了公猫克林顿的惨叫。
  十分钟后,薛弦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拍着手对我说:“秦石,我已经处理好了,以后都不会再有公猫来骚扰泪温斯基了。”
  “你对克林顿做什么了?”我向薛弦问道,但我的声音却不知为何,竟然变得莫名颤抖起来。
  薛弦看上去有些疲惫,她靠在我身上,有气无力地说:“好累啊,我们去休息吧。”
  我搂着她,却在她的身体上嗅到一股浓郁的腥臊气味。这是一种汗水与血液混合的气息,我再看了看她穿着出席婚宴的晚装,上面有一大块呈喷溅状的暗红色液体留下的痕迹——那是血液!
  那是克林顿的血吗?
  一想到这里,我的身体立刻就有了不好的反应,胃里似乎有什么难以叙述的东西在暗暗翻涌。
  我将薛弦扶到了床上后,立刻走进了厨房。我的天,厨房里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地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还没有干,散发着刺鼻的腥味。而那只叫克林顿的黑猫则软绵绵的躺在案板上,头耷拉在一边,眼睛已经闭上了,全身的黢黑的毛也变得黏糊糊的,沾满了红色的血液。
  黑猫已经死了,我当时看到的是他的正面。当我走到它的尸体旁时,更被吓了一大跳。克林顿后背上的皮被扒了一半下来,露出皮下的粉红色的骨骼肌。这只可怜的黑猫实在是太瘦了,它那白色的骨骼几乎要刺出肌肉的禁锢,突兀得令人触目惊心。
  天哪,薛弦真的杀了这只叫克林顿的黑猫!
  我的胃开始痉挛,喉头慢慢有些发甜。我害怕在这厨房里呕吐,赶紧逃也似的掩着嘴冲出了厨房。
  回到卧室,薛弦已经抱着莱温斯基躺在了床上。薛弦闭着眼睛,嘴里喃喃地说:“莱温斯基,亲爱的,以后再也没有臭公猫来骚扰你了。以后你要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她还没说完,就发出了低低的鼾声。莱温斯基则挣脱了薛弦的怀抱,温顺地趴在她身边,蜷成一团,眼珠滴溜溜地望着我。
  说实话,如果换一天,我一定马上轰走莱温斯基,然后躺在薛弦身边搂住她不停骚扰。可今天我在厨房看到了惨死的克林顿后,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兴致。于是我抱了一床卧具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那一夜,我噩梦连连,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案板上的那只黑猫。
  次日清晨,我浑身冷汗地醒转过来,竟然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候了。
  我站起了身,看到薛弦的房门还关着。“这小懒虫。”我不禁暗暗地骂道。
  我推开了门,顿时一股腥味直扑入鼻。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切,立刻忍不住勾下了腰,大口大口地呕吐了起来。当我弯下腰的时候,看到那只叫莱温斯基的小母猫飞快地从我脚边跑过,蹦上窗台,“喵呜”一声,然后直挺挺地跳了下去。
  当接到报警的警察到来后,看到卧室里的一幕,就吓得双腿发软,脸色苍白。后来他对我说,他这辈子从来没出过这么恐怖的现场。
  薛弦的咽喉被咬断了,法医一眼就从伤口上看出来,是被猫科动物的牙齿慢慢咬断的。她全身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所有的地方都被猫科动物的爪子抓得伤痕累累。从薛弦体内流出的血液把整张白色的床单染得通红,血液甚至还流到了地板上,凝成了一块一块暗红色的血渍。一滩滩血迹凝成了一个个圆圈,看上去触目惊心,让人情不自禁地心跳加快浑身颤抖。
  而更可怕的是薛弦的背,皮肤被噬破后,又被爪子不知用什么办法揭开了,露出皮肤下粉红色的皮下组织。法医甚至没有办法确定薛弦死亡的准确时间,因为在她的后背上没有一块残留的皮肤,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佐证的尸斑。
  毫无疑问,薛弦是被那只名叫莱温斯基的黑猫杀死的,因为她在当天晚上残酷地杀死了莱温斯基的男友,那只叫克林顿的黑猫。
  莱温斯基从三十一楼的窗台跳了下去,自然也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它的尸体在楼下的水泥地找到的时候,全身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所有的骨头都跌得粉碎。
  接警的那个警察曾经问我,为什么薛弦只喜欢那只叫莱温斯基的母猫,而如此憎恨那只叫克林顿的公猫。我只能无辜地耸耸肩膀,说:“谁知道呢?”
  警察只好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还好你没娶这么一个变态的女人当老婆。其实猫是最好相处的动物,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一辈子对你好。”警察还告诉我,他家里就养了一群可爱的流浪猫。
  我是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从薛弦曾经的朋友那里知道了一点她憎恨克林顿的原因。几年前薛弦刚大学毕业的时候,爱了一个已婚的官员,当她怀上了那个官员的骨肉时,想逼迫那个男人离婚娶她。可惜,那个官员用了一点小手段,就逼使薛弦做掉了肚子里的那团血,撇清了这事,并从薛弦身边全身而退。
  那时正是电视上大幅渲染白宫拉链门事件的时候,美国总统克林顿与实习生莱温斯基的桃色绯闻被传得沸沸扬扬。薛弦心有所感,常常在朋友面前自比莱温斯基,而把那个男人看作了克林顿。
  也许她买来两只黑猫,取名叫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并百般虐待克林顿,正是为了发泄心里郁积已久的怨气吧。
  不过据说那个欺骗了薛弦的男人也没什么好下场,他在今年的一场车祸里死于非命,整个头颅都被变形的车厢压扁了。而他的原配夫人则神秘失踪,很多人都说她被人贩子卖到了西北的某处农村。
  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出租车里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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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一年前那段不愉快的回忆令我黯然神伤。冷风从车窗灌进来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头晕得实在厉害。我让司机停下车后,站在路边痛痛快快地吐了一场,把胃里的污秽之物全留在了马路边上。
  重新回到车里,我才觉得自己的脑子清醒了很多。这时,我才想起刚才自己竟然把凝薇一个人留在了小区的门口——这样做实在是有违风度与我一贯的作风。
  我给司机说了一声,让他重新把车开回我上车的地方。司机嘟囔了一句后,还是把我送会了郊外小区的大门处。我刚下车,黄色的出租车就像一阵风般驶走了。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我给了司机一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竟忘记了要他找钱,难怪他走得这么急。
  我梭巡了一下四周,在月光下,周围一片寂静,我没有看到凝薇。也许她已经一个人回家了吧,于是我摸出手机准备给她打个电话。
  这时,我又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猫没有?全身都是黑色的。”我回过头去,又是那个刚才遇到的黑衣老太太。我刚才下车的时候明明看到四周没有人的,不知道这老太太是从哪里突然出现的,她真是形同鬼魅。
  虽然我对黑猫素无好感,但我还是抱歉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没看到。”
  老太太木然地呆立了片刻,转过身去,踟躇着向远处走去,瘦弱的身躯慢慢隐没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没再理会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老太太,掏出手机拨出了凝薇的号码。出乎我的意料,我竟听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铃声。我在电话里对凝薇说了几句话后就切断了通话,向铃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在经过了一条低矮灌木丛中的小道后,我看在一幢大楼的门洞看到了凝薇,不知为何她竟蹲在地上,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凝薇,你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回家?”我大声地问她。
  凝薇抬起头来,对着我说:“我刚才去小卖部买了点火腿肠,正在喂这只猫呢。”在她的脚下,一只黑猫正趴在那里,享用着细长的火腿肠。
  一看到黑猫,我就感觉到不自在,体内的肾上腺素在急速地分泌,心脏突突突地跳着,似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情不自禁登登登向后退出了几步。
  “秦石,你怎么了?你看,这猫咪好可爱啊。”凝薇露出了她柔弱的一面,声音像银铃一般清脆,此刻还充满了天真与童趣,哪里像个终日在商场里搏杀的女强人。
  我当然不能在她面前露了怯意,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心脏稍稍回落了一点。黑猫不管怎么,只是个十多斤的小动物,我又怎么可以害怕呢?
  我在凝薇身边也蹲了下来,凝薇对我说:“来,你来摸摸它吧,它好温顺的。”
  我不由自主地摇头,说:“算了,我怕有跳蚤。”
  “秦石,我把这猫抱回去养,你说好吗?”凝薇突然问我。
  “不好!”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看着凝薇诧异惊恐的脸,我知道她被我吓住了,连忙说,“刚才有个穿黑衣的老太太在四处找丢失的黑猫,这只黑猫一定是老太太养的,要是你抱回去了,人家老太太会伤心的。”
  凝薇也想起了那个找寻黑猫的老太太,她可怜楚楚地望着我,说:“可是,我真的喜欢这只猫啊。你看,我和它好投缘,它好乖巧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凝薇放弃她的这个让我恐惧的想法,这时,我听到了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抬头望去,谢天谢地,正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
  我连忙抬高的声音,对那老太太说道:“嘿,老太太,您的黑猫在这里呢,我们找到了。”我说这话的时候,看到身前的黑猫突然哆嗦了一下,钻到了凝薇的腿下,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老太太缓慢地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垂下头,默然地看着这只黑猫,然后摇了摇头,说:“先生,这不是我找的那只黑猫。我的猫是只母猫,这只猫是公猫。”说完,她就转过了身,向一旁低矮的灌木丛走去,只是一瞬,她就消失在了灌木丛后,如同鬼魅一般。
  “呵呵,这只猫不是她的。看来注定要让我成为它的主人。”凝薇欢天喜地地说道。她不等我再反对,就搂起了黑猫,还对我说:“咱们给它取了名字怎么样?”
  “那就叫克林顿吧。”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脱口而出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的胸口好闷,一口气憋在这里,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变态!这名字好恶心,我最讨厌做事不负责任的男人了。”凝薇瞥了我一眼,然后说,“我给它取名叫黑贝怎么样?”
  “嘁,那是狗的名字。高大威风的狼狗才叫黑贝呢。”我反对道。
  “反对无效,我说它叫黑贝,它就得叫黑贝。”凝薇终于显露出商场女强人的风范,否决了我的说法。
  和凝薇一起搂着黑猫乘坐电梯时,我浑身都觉得不自在,背心的地方有冷汗在不停渗出,几乎每根毛孔都张开了,这种难受的感觉正呈放射状向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慢慢蔓延,令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不寒而栗与毛骨悚然。因为——这只黑猫实在是太像薛弦以前养过的那只克林顿了。





4
  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没有留在凝薇的家里,因为我的确对黑猫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恐惧,我想我绝对没有办法与一只纯黑的猫呆在同一间房里。当我提出要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凝薇眼里写满了失望。
  不过她立刻就被四处乱跑充满了好奇的黑贝吸引住了,她一把拎住了黑贝的后颈,对着它说:“明天我就给你买好吃的猫粮和猫沙。还有,你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啊,不然我会打你的。对了,我还要给你买玩具,就给你买个橡胶做的老鼠吧……”她的语气就像是在哄自己的小孩一般。趁着凝薇如此专心的时候,我悄然打开了房门,离开了她的家。
  下了楼,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我在小区大门外等了十多分钟,都没看到一辆出租车。我忽然觉得有点冷,毕竟已经是凌晨了,深宵的寒风多多少少有些凛冽与刺骨。我不停地跺着脚,想让身体暖和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了一个干巴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了吗?”我的天,又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她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呀?难道存心是想吓死我?
  我没好气地对她说:“没看到,我什么都没看到。”
  突然之间,从远处飘来了一阵哭声,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呜——呜呜呜——”这声音悠扬婉转,忽高忽低,我分辨不出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正如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这声音给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是飘来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年前在薛弦家里的时候,她的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在亲热的时候,就会发出类似女人哭泣时的声音。莫非我听到的女人哭泣的声音,其实是两只猫在亲热吗?难道其中有一只就是眼前这老太太走失的黑猫?
  我瞟了一眼老太太,我看到她的脸色陡然一变,眼里露出了一道寒光,皱纹全挤到了一起,显得格外狰狞。
  “这骚蹄子,又在和野汉子厮混了。”老太太张开嘴,露出了漏风的门牙,狠狠地说道。她飞快地向附近的一处灌木丛走去,怎么看都不像个动作颤颤巍巍的老太太。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突然心念一动,紧紧跟在了老太太的身后。也许是老太太在听到那声音后的反应与当年薛弦太相似了吧,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扑通乱跳。
  越过了两堆灌木,是一堵灰色的墙。在墙边,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体型上看,她的年龄大约三十左右,身着一套做工考究的黑色曳地长裙,背对着我和老太太。她的背微微起伏,哭泣的声音就是从她那里发出的——是的,她在哭泣,她在轻轻地抽泣。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深夜里的小区草坪上哭泣?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出心里的疑问,身边的老太太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一把使劲抓住了那年轻女人的头发,狠狠地说:“你跑出来干什么?给我回去!”
  老太太认识这个女人,可她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她们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我走上前了一步,对老太太说:“有话好好说,怎么也不用下手打人吧?”
  老太太瞪了我一眼,说道:“这是我的家事,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少管闲事。”
  听了这话,反倒激起了我的情绪,我一把捉住了老太太的手腕,说:“我偏要管管这闲事怎么样?我最看不得欺负人了。”
  老太太哼了一声,反手就冲那年轻女人的脸颊上给了一巴掌,大声叫道:“你这骚蹄子,还不承认外面有野汉子了。这个多管闲事的男人就是你的野汉子吧?!”
  老太太这一说,我立刻就没了言语。她居然把我当作了那年轻女人的野汉子?我耸了耸肩膀,正想反唇相讥的时候,却看到那年轻女人向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不要再说话了。我只好好闭上了嘴。
  这身着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站直了身,垂下头,默默不语地跟着老太太向远处的一幢楼走去。当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嗅到了一种名牌香水的味道。
  而在她就要消失在灌木丛后的时候,她突然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她把颈后的长发突然撩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颈项。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看到了一丝寒光正从她的颈项射了出来,几乎刺痛了我的眼睛。
  等她消失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看的的是什么——那是一个金属制成的项圈,平时人们常常把这种项圈栓在猫或者狗的颈子上,用来驱赶跳蚤与虱子。
  可是为什么这个年轻女人的颈子上会栓这么一个项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快步向她们消失的方向跑去,可等我绕过了灌木丛,空荡荡的草坪上竟一个人也没有。那神秘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都凭空消失了,就像沙漠里的两滴水珠。





5
  当天深夜,我最终还是等到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在接近天明的时候才回到了自己的家。我一到了家就躺在了床上,不过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会看到身着黑衣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她们俩的身影不停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到了最后莫名其妙幻化成两只黑猫的影像——是克林顿与莱温斯基,那两只薛弦曾经养过的黑猫。
  中午我被凝薇的电话惊醒的时候,已是冷汗连连,内衣全被浸润湿透了。她欣喜地告诉我,黑贝好可爱,已经学会了在猫沙盆里大小便。我无奈地对凝薇说:“大小姐,我早晨七点才闭上眼睛呢,你就不要为了黑贝小小的一点成就来打扰我的美梦好不好?”
  “嘁——爱听不听!”凝薇啐道,不过她马上又问,“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
  这当然是个好主意,请美女吃饭一直都是我的强项,所以我立刻就答应了。不过凝薇吩咐我下午开车去小区接她,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的别克还停在昨天晚上与死党喝酒的那家饭店外。
  取了车后,我开车沿着环城高速路向郊区凝薇的家驶去,可是一路上我都有些心不在焉,心里老是想着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不知为什么,我总把她的那张脸与薛弦的重合在一起。事实上,她们长得并不像,而且可以说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可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我开车的时候,接连踩了几脚急刹车,因为在我的幻觉里,老是看到薛弦或者是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站在车前,一袭黑衣,一动不动,死死地看着我。等我停下车,车前却空无一物,只听到车后喇叭长鸣与司机的尖声咒骂。
  到了凝薇的家里,她不厌其烦地在我面前逗弄着那只叫黑贝的猫咪。可惜我对黑猫还是充满了恐惧,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就摸出了香烟点上。这时,凝薇大声抗议道:“你——会熏着黑贝的!上阳台吸烟去!”
  我夸张地叹了一口气,要知道平时在凝薇面前吸烟她从来都没意见的,今天却为了这只叫黑贝的猫咪要我去阳台吸烟,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看来我很危险,这只黑猫会成为我与凝薇之间的第三者。
  我走上阳台,摸出一根烟点上,然后美美的吸了一口。我趴在阳台的扶手上,眼睛半眯着享受烟草给我带来的快感。突然之间,我的眼睛睁开了,瞪得圆圆的,直勾勾望着对面的一幢楼。
  在那幢楼的同一层阳台上,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那里用鸡毛掸子打扫着窗户玻璃,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昨天晚上神秘的老太太。她所在的那套房,所有的窗户都紧紧关着,拉上了深色的窗帘布,漏不出一丝光来。
  “秦石,你进来一下。”凝薇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我进了屋,凝薇对我说:“刚才接到了电话通知,我明后天要去邻省出差,你到我这里来帮我看两天家好不好?顺便帮我照顾一下黑贝。”
  我皱着眉头说:“是让我照顾黑贝,然后顺便帮你看家吧?”凝薇望着我笑而不语。我又痞气十足地问:“那你怎么谢谢我呢?”我的脸上一定带了点坏笑。
  凝薇袅娜地走到我面前,两只手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我的腰,嘴唇慢慢凑了过来……
  我捉住了她的手,一本正经地说:“你的口红是草莓味的。”
  “瞄呜——”黑贝一定是不满我抢走了凝薇对它的青睐,发出了不满的叫声。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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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51:0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6
  那天晚上,我是在凝薇家过的夜。一晚上都听到黑贝在门外叫着,还拿爪子挠着门。不知为何,我渐渐不再害怕这只黑猫,相反还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它。
  第二天一早,凝薇就收拾好行李独自出差了。我给黑贝喂完食,先到公司去了一趟。处理完公务,我径直开车来到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了我的大学同学金三。
  金三是个摄影爱好者,在他手里有不少宝贝。当他听说我要借的那样东西后,也忍不住上下打量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你小子还是早点找个女朋友吧,不然当心变得心理变态。”
  我找他借的是一年前日本出品的一款照相机,这种照相机有很独特的红外线摄影功能,可以高强度地对纺织品进行透视。换句话说,在晚上对着穿着衣物的人拍张相片,最后照片上出现的会是裸露的人体。正因为这个功能受到了广泛的抗议,这款相机早就被厂方强令召回,但金三却拥有城市里唯一的一部这样的相机。
  我知道金三一定以为我要偷窥某个姑娘,拍点过瘾的照片。不过他猜错了,我只是想用这部相机透过凝薇对面那幢楼的深色窗帘,看看神秘老太太家里究竟是怎么个状况。
  回到了家,一开门,黑贝就黏在我叫边叫个不停,像个受宠的孩子一般。我给它喂完食后,就关上了所有的灯,拉上了窗帘。
  我把相机搬到了阳台上,对准了对面那幢房老太太所住的那间房。
  那间房的窗帘死死地关着,但依然可以分辨出里面的灯是亮着的。只要里面没关灯,这款相机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我把焦距与方向调好后,就勾下头来,将眼睛慢慢凑向镜头孔。这时,脚下的黑贝突然焦躁了起来,不停用头拱着我的脚,还用嘴咬着我的裤腿,想要把我拉到一边去。我轻轻踢了一脚黑贝,对它说:“别闹了,等我看看对面究竟在干什么。”
  我的眼睛已经凑到了相机上,在一片朦胧之中,我渐渐分辨出了那间屋里究竟有什么。当我看清楚了屋里的一切后,不禁大吃一惊,差点一屁股坐在了阳台上。等我反应过来后,不禁大声咒骂道:“变态!太变态了!真是太变态了!”
  在镜头里,我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人,头戴项圈,像只猫一样趴在地上,舔着面前一个盛慢了饭的碗。而一旁,那个老太太手里握着一只皮鞭冷冷地看着年轻女子,眼里全是狰狞的寒芒。
  天哪,这个老太太竟然把那女人当作了一只猫在饲养!她疯了吗?如果她没疯,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疯了。
  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我冲出了房间,下楼,又上了对面的那幢楼。我使劲敲着老太太的房门,可是一直没有人开门。我又用脚踹了几下,可直到我的两只脚都踹疼了,门也始终紧紧关闭着,倒是隔壁一家打开了房门。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皱着眉头对我说,我踹门的这家人,早就搬走了,里面是间空房。
  我大声说不可能,因为我才从相机里看到里面有人。中年妇女见我不相信她的话,耸了耸肩膀自顾自地回了屋。我又踹了几脚门,可这时我自己也有点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楼层,否则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开门呢?
  终于我停下了动作,准备转身离去。可当我刚一转身,就听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我回头望去,透过门缝,里面是深邃到极点的黑暗。
  里面会有什么?我要不要进去?突然之间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我不知道进去会遇到什么样的事。可一想到那个被虐待的年轻女人,我就心里一荡,顿时平添一股侠义之气——我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门慢慢打开了,门缝变得越来越宽。里面很安静,静得像座巨大的坟墓一般。
  我侧过身体,走进了房间。刚走进一步,一股诡异的穿堂风“呼呼”掠过,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浑身一个颤栗,竟被吓了一大跳。
  绕过玄关,我走进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客厅,装修得很不错,简约而又不失品位的风格很对我的胃口。这郊外的小区本来就是著名的富人区,只有有钱的人才买得起这里的房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和一个被当作猫来饲养的年轻女人竟然可以买得起这里的豪宅。
  我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却没看到一个人。屋里一片寂静,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屋里的人在哪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和戴着项圈的年轻女人呢?她们在哪里?
  还有三间房的房门紧紧关着。我回忆着从相机里看到的那一幕,判断着看到的景象是在哪个方位的房间里发生的。当我确定完毕后,我走到了一扇门前,抬起脚来,狠狠踹了下去。“砰”的一声,腾起一阵细碎的木屑后,门应声而开。
  屋里什么都没有,我却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着难以言说的味道,我以前从来都没嗅到过。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我嗅进了这种气息,我开始感觉头晕脑涨、四肢无力。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可那个时候我的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我两腿一软,“啪”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眼前一片漆黑。



7
  等我再悠悠醒转过来的时候,视野模糊,所有的东西都朦朦胧胧的,过了很久我才适应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眼,就看到在我对面优雅地坐着一个人,正是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在她手里,还拿着一个长线穿着的金属球。
  “你想干什么?”我大声叫道。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了一张花梨木椅子上,双手双脚被勒出火辣辣的疼痛。
  我大声地咒骂着:“你这变态的老太婆,你究竟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当作一只猫来喂养?你现在又想对我做什么?“
  这老太太看着我冷笑了一声,说:“原来你都看到了啊,真是厉害。不过,你知道吗?这个女人现在的下场都是她罪有应得!”她撮着嘴叫了一声,“猫咪,出来——”
  我正对着的一神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身着一袭黑衣匍匐在地上,弓着背飞快地爬了出来,一溜到老太太身边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身体不停蹭着老太太的小腿。老太太用手轻轻抚摸着女人的背,女人半闭着眼睛,露出了一幅很受用很舒服的神情。
  ——难道她真的以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猫?
  “她有什么罪?你对她做了什么?”我歇斯底里地质问她。
  老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她倒没犯多大的错,不过她老公却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害死了我心爱的女儿。所以,我也要让他最心爱的妻子也受到我的折磨。”
  “你变态!”她的这个理由让我很难接受。
  “呵呵——”老太太又是一声冷笑,“要让这女人都以为自己是只猫,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同样,我也可以用某种方法让你也以为自己是只猫。你要不要试试?”她最后一句话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说实话,看了这个身着黑衣的年轻女人趴在地上舔着饭盆,我已经相信了这变态的老太太有着神奇的力量。我可不想也变成一个终日趴在地上舔饭盆的可怜的猫,于是连忙用力地摇着头。
  老太太狠狠地瞪着我,然后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想变成猫,可以!不过,你只有一个下场——死!”她站了起来,手里的金属球落了下来,线的一头牵在她的手里,金属球悬在空中,有节奏地在我眼皮前左右摇摆着。
  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眩晕,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就像灌了铅一样。睡意像无边无际的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我突然心里一惊——这是催眠!我曾经无数在科学探索频道看到过相关的记录片。我真的会死在老太太的手里,看着她如刀锋一般的眼神,我知道她说的绝对不是玩笑。在这时候,还是保住命最重要,哪怕变成一只猫也无所谓。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虚弱低声对老太太哀求道:“别让我死,还是让我变成一只猫吧。”
  老太太狞笑了起来,她在我的耳边,缓慢地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的女儿报仇。我那美丽的女儿啊,她死得好惨。她曾经是那么漂亮,你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
  她从怀里贴身的地方摸出了一张照片,凑到了我的眼前。
  我的视线已经模糊了,只看到一个光圈在慢慢地聚拢。良久,我终于看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年轻的时尚女子。我忽然笑了,我用尽了最后的气力,缓慢、绵长地说出了几个字:
  “哈……她是薛弦……”



8
  我又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被绑在花梨木的椅子上,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坐在我对面,手中执着薛弦的照片,脸上老泪纵横。
  她看到我醒了,立刻问道:“你怎么认识薛弦?”
  我猜这是一个逃出生天的最好机会,于是连忙说:“我当然认识她,我是她以前的男朋友,我就是秦石啊!我爱她,当时我都准备与她结婚了。薛弦一直说带我去见你老人家,可还没等到那一天,她就去世了……”
  虽然我说得语无伦次,但我的声音却异常颤抖,就如激动莫名一般。老太太点了点头,然后满带深意地望了我一眼,问:“你觉得谁是杀死薛弦的凶手?”
  毫无疑问,杀死薛弦的是那只叫莱温斯基的黑猫,而它后来也从三十一楼的窗口跳了下去,摔成了一摊烂泥。可是老太太现在这么问,她要的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我思索了片刻,立刻恍然大悟:“真正的凶手是那个男人,那个欺骗了她的官员!”
  老太太对这个答案相当满意,她冷冷地说道:“是的,没错,真正的凶手就是他!可惜他死于车祸,没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不过,他的原配老婆被我捉来了,然后我用催眠术让她以为自己是一只温顺的黑猫。我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我每天给她吃馊了的饭菜,她也一样甘之如饴地享受。哈哈,这女人真是蠢透了!”
  我的心里一惊,原来这个年轻的女人就是当年欺骗薛弦的那个男人的妻子,难怪老太太要如此百般折磨她。不过现在我和老太太相谈甚欢,也许她会放过我。只要我安全出了这个门,立刻就会叫人来解救这年轻的女子。不管是谁,都没有禁锢他人的权利了权利,哪怕她用的是催眠术。
  这时,老太太又抬起头来仔仔细细地注视着我,她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看个穿,冷冷的眼神令我无处遁迹。我被她打量得不自在了,不由得垂下了头,试图避开她的眼神。
  老太太对我说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个凶手,那就是——你!”她的这句话似一块寒冰一般,让我浑身一个激灵。我战战兢兢地说:“薛弦的死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我躺在客厅里的!”
  “是的,那天你躺在客厅里的。如果你睡在薛弦身边,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了。即使她死了,你也会一起死去,最起码在去黄泉的路上,薛弦也有个伴儿啊……”老太太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但她看我的眼神里却几乎喷出了火。
  “滴滴滴——滴滴滴——”
  从我的裤袋里突然传出了手机的铃声,这声音很短促,是有短消息到来。
  老太太从我的裤袋里搜出了手机,拿在手中,按了几下后,在我耳边念道:“亲爱的,我今天就把所有事做完了,提前回到了家。本来想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可你却不在,看来你也没有好好照顾黑贝。如果不想我生气,现在马上开车到我家里来给我道歉。——凝薇留。”
  老太太阴恻恻地冲笑了笑,说:“你还说你爱我女儿,才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勾搭了其他女人。嗯,你已经看到我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现在我也要让你失去最心爱的人!我要杀死这个叫凝薇的女人!”
  “不要!”我歇斯底里地大叫。
  老太太却说:“你叫也没用,我现在先要让你因为自己是只猫,和那只小骚蹄子在饭盆里抢食去吧。”她蹲在我的身边,手里提着金属球,金属球不停左右摇摆。
  她用一种魅惑的声音细声缓慢地念道:“现在你已经感到疲倦了,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你马上就会认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公猫……我数三声,你就会变成一只猫……一、二、三……”
  之后的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知道在我晕过去的一刹那,我的胸口忽然变得好疼——那是一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9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医院里,四周都是雪白的墙壁,而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凝薇。
  我激动地抱住她,就如害怕她突然消失一般,大声说道:“凝薇,你还活着啊,真是太好了!”
  凝薇打了一下我的手,嗔怒着说:“你都说什么呀,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她的脸上微微泛起了一点红晕。
  我连忙松开手,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那个神神怪怪的老太太又是怎么被你制服的?”
  凝薇眼神怪怪地望了我一眼,说:“是警察查到老太太家庭地址后,打开门找到了你。当时,你和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外衣趴在地上,拼抢着去舔一个饭盆,盆里全是馊臭的饭菜。我们怎么叫你,你都不答应,只会发出猫一样的叫声。”
  “那时我是被催眠了!”我连忙辩解道。
  “我知道,后来把你送到医院后,医生也是这么说的。给你注射了镇定剂后,你睡到现在才醒。醒了后就没事了。”
  “你还没说那变态老太太是怎么被你制服的呢?莫非你一直隐瞒着我,你练过什么失传的武林绝技?”我耐不住心里的好奇,问题如连珠炮一般。
  “呵呵,你让我慢慢给你说嘛,别那么着急。”凝薇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在雪白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美丽,就如来拯救我的天使一般。
  
10
  凝薇到了家之后,心里很是不爽。虽然看到黑贝的饭盆里盛满了猫粮,可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男朋友秦石。她发了个短消息,秦石也没有回,凝薇不由得暗暗咒骂起这个没良心的秦石起来。
  她给黑贝洗了个澡后,就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看着一部无聊到极点的韩国连续剧。快到午夜的时候,她正准备搂着黑贝睡觉的时候,忽然听到门铃响了。凝薇心里暗地一喜,她猜,莫非是秦石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偷偷送上门来了?她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一朵娇羞的红晕。
  凝薇掀开了趴在身上的黑贝,黑贝发出不满的嘟囔声,身体弓了起来,抖动着身上没有一根杂色的黑色皮毛。
  凝薇走到门前,先透过猫眼望了一眼,可是走廊上却什么也没有。
  “秦石,你跟我调皮?还躲在一边?当心我不理你了。”凝薇在心里暗暗说道。但是她还是打开了门。
  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一边的太平门似乎在微微颤动。
  “秦石?你还玩?别以为躲在太平门后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快出来。”凝薇大声叫道,可她也不知道秦石是不是躲在太平门后。她走到了门前,然后轻轻推开,门后什么也没有,只有空荡荡的紧急楼梯。凝薇耸了耸肩膀,心想刚才或许是谁按错了门铃吧,又或许根本就没人按门铃,只是自己出现了幻听。要知道今天出差一天就干完了两天的事,自己实在是太累了。
  凝薇沿着顺时针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她正准备关上门的时候,只听到“砰“的一声,一只苍老的手帮她关上了门。一个老太太站在了她的面前,就是那个前一夜里,在小区草坪上寻找丢失黑猫的老太太。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栓在一根线上的金属球。
  凝薇惊慌失措地叫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要干什……”可她还没来得及说完,那只像树皮一样的手掌已经遮住了她的嘴。在她惊恐的眼睛前,那个金属球正闪动着神秘莫测的光泽,有节奏地左右摇摆着。
  老太太用鬼魅般地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很疲倦,你需要睡眠,你马上就要睡着了……”
  凝薇看到这闪动着诱人光泽左右摇摆的金属球,铺天盖地的倦意立刻如黄昏时垮下来的天幕般,笼罩了她的全身。她无力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慢慢侵入她的整个身体。
  就在她即将睡着、成为老太太手里的猎物时,凝薇突然听到了一声怒吼,她顿时清醒了过来。这声怒吼是那只叫黑贝的猫发出来的,它像个愤怒的将军一般,浑身的毛都倒竖了起来,雄赳赳地一跃而起,向老太太扑了过来。老太太促不及防,被这突然的袭击吓了一跳,手里的金属球也落到了地上,她也一屁股摔倒在地。
  黑贝跳在老太太身上,张开嘴露出了尖利的牙齿,一口咬在了老太太的咽喉上,一股鲜血立刻射了出来,溅了凝薇一身。
  凝薇大声尖叫着,她的声音引来了隔壁的住户,隔壁的人一冲进了凝薇的屋里,立刻就忍不住弯下腰来呕吐了起来。等他呕吐完了后,还是挣扎着强打起精神拨打了110。
  很巧,来的正好就是一年前处理薛弦命案的那个警察。他一走进凝薇的房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实在与一年前太相似了。
  老太太的咽喉被黑猫一口咬断,鲜血喷溅得整个屋里到处都是。这还不算,愤怒的黑猫还用爪子抓破了老太太裸露在衣物以外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她的外衣也被抓得丝丝缕缕。
  警察叹着气,黯然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只要对猫咪好,猫咪不会这样袭击人的!你们都对猫咪做了什么啊?”
  此时,黑贝躲在了凝薇身下,趴在了地势,伸出舌头梳理着被溅上鲜血的皮毛。而凝薇对警察说:“是的,正是因为我对这只猫咪好,它才会奋不顾身地来保护我。没有它,可能现在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身体渐渐变得冰凉的尸体就是我了。”



11
  原本警方准备将黑贝带去人道毁灭,但在我与凝薇的强烈反对下,他们只是把黑贝带到了动物收容所。每到了周末,我都会开着车带凝薇去看黑贝。而我也消除了对黑猫由来已久的恐惧,一看到了黑贝,都会满心欢欣地搂住它。
  可是在我与凝薇准备结婚前的几天,黑贝却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先是连续拉了几天的肚子,然后不再进食,最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们把黑贝埋葬在了郊外小区的草坪下,在处理完它的葬礼后,凝薇问我:“秦石,我们买两只猫来养,好吗?”
  我点点头。
  凝薇又补充道:“我要买两只黑猫,一公一母,它们才不会寂寞。”
  三天后,凝薇从宠物市场带回了两只浑身油光水滑的黑色猫咪。当她从篮子里拎出猫咪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
  这两只黑色的猫咪竟然与以前薛弦养的克林顿、莱温斯基一模一样,它们瞪大了眼睛望向我,眼神似曾相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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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这是我的馅饼
一枚糖果
  
  ( 一 ) 他的名字叫KISS
  
   从妈妈的肚子里一出来,环菲儿就拥有了许多女孩都羡慕的东西。爸爸是食品连锁集团的总裁,妈妈是化妆品代理商。她一出生就拥有上千万财产的继承权,享受最好的教育,连产房都是最昂贵的。
  
   环菲儿满月当天,宾客云集,全体员工放假一天。宴会上,当地最红的主持人诗雅担任司仪,喜庆的红色玫瑰裙,裹着凹凸有致的身材,细的腰,丰的胸,大的眼睛薄薄的唇。
  
   摄影师按下快门,环菲儿非常恐惧,小手在空中无力的抓了抓,忍不住大哭起来,这张照片成了某婴儿食品的一个小LOGO,而她就是焦点,一举一动,每一个翻身,每一次吐奶,每一个抬头,都让人牵挂。
  
   长大后就有吃不完的零食,穿不完的漂亮衣服,连玩具都是最新款的。教法语的是法国人,教舞蹈的是舞蹈家,司机接送贵族学校,书包多重,从来不知道。她喜欢爸爸的办公桌,还有那张椅子,趴在上面,一转,高高的玻璃下,看见蚂蚁一般忙碌的行人。夜晚的那些灯火,在她的眼里渐渐点亮,又渐渐模糊。
  
   “走了宝贝,爸爸下班了,跟菲儿一起回家。”爸爸虽然是总裁,但在菲儿面前没有一点总裁的样子,把她抱起来架在脖子上,飞快的跑着,像骏马。
  
   班上也有穷的孩子,是通过资助来上学的,菲儿很同情他们,比如KISS,他的本名叫凯斯。KISS是英文名,流行这样起。凯斯的家是卖馄饨的,跟菲儿爸爸的公司遥遥相对,他放学后帮下岗的父母卖馄饨,照顾生意,也会切葱花,细细的均匀。
  
   凯斯的父亲经常很忧郁的看着天空发呆,唉,猪肉又涨了。



(二)贵族学校的跪族
  
   凯斯的本名叫李开司,父亲希望他将来开间公司,而不是卖馄饨度日。
  
   到了这学校,改了中文名,又改了英文名。他努力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落魄,跪了一个多小时了,心想,“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后悔。”
  
   为首的一名是五年级的级草Quinta,叼着烟(从爸爸包里偷的万宝路),很呛,有点后悔没拿国产烟。
  
   他发育的非常好,因为在他妈妈是营养协会的老大,他在子宫里开始,吸收的就是最科学的搭配。
  
   “你这样的人进了我们学校,证明我们学校堕落了。”Quinta的发蜡把头发支得非常帅,喷了一口烟在凯斯头上,额头冒血,是Quinta拿NOKIA手机砸的,“我叫你拽,叫你出风头......我叫你当个真正的跪族,哈哈哈哈。”
  
   他只不过拿了全班第一,Quinta拿的是全班第二。凯斯在洗手间尿尿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在拿数码相机拍自己,包括那条破了的蓝色内裤也被拍下来了。
  
   Quinta得意洋洋的对他道,“不想被全班女生看见的,放学后到操场坐标6点钟的地方来。”
  
   为什么人跟人要互相歧视?富人歧视穷人,穷人歧视病人,得了艾滋病的白种人仍然要歧视任何健康的黑种人,嫖客歧视妓女,妓女歧视倒贴男人的女人,而倒贴男人的女人歧视没有爱情的人,没有爱情的人歧视穷得只剩下钱的富人,你歧视我,我歧视你,看不惯了就打一顿,每天都死人,我们看不起别人因为别人也看不起我们。
  
   环菲儿路过,她看也不看凯斯一眼,只是对Quinta道,“不是要去我家写作业吗?”
  
   Quinta把烟头一扔,赶紧跟在后面,其他的男生也散去,学校操场的角落,凯斯受辱的眼睛流着眼泪。
  
   第二天早上煮馄饨的时候发呆,仿佛煮的是Quinta的肉。
  
   环菲儿在吃馅饼,自家开的,整个城市有三十多家分店,她超级喜欢吃馅饼,苹果馅、菠萝馅还有奇异果馅都是她的最爱,自己也学着做,薄薄的奶油以及撒在上面的雪白椰丝,一次能吃三个馅饼。环景文第一次接过环菲儿烤出来热腾腾的馅饼时,激动万分,亲了又亲,连声称赞,很好吃。
  
   碧双双就在旁边陪着快乐,只要他们快乐,自己就最快乐。
  
   由于环菲儿自认为烤的馅饼非常美味,所以星期六的时候喜欢用牛皮纸袋抱着馅饼四处闲逛,妈妈要做美容爸爸要谈生意,没人陪自己。
  
   有时候遇见小朋友或老人,都笑着递过去给人家尝,“嘿,尝尝我烤的馅饼吧。”
  
   她尤其不喜欢后面有个保镖跟着,甩不掉,没有自由。她看见凯斯跟他的爸爸在卖馄饨,是的,就是他,班上成绩最好,家庭最贫穷的同学,包馄饨的时候认真的表情。
  
   很可爱啊。环菲儿偷偷走到他身边,悄悄说了句,“你好啊!”
  
   凯斯一抬头,额头上冒汗,紧张道,“你......你......你要几碗......?”



(三)这个世界没有你
  
   “原来这个是你家的哦。”环菲儿笑着过去打招呼。
  
   凯斯低头,原来是班上的的公主,同学都这样叫她。凯斯不怎么爱跟她说话,他知道她唱歌很好听,夜莺一样的声音,倘若是公主,是豌豆公主,皮肤那么好,又总是用粉红色发卡,走路的时候马尾巴一甩一甩,身上总是有香味,樱桃一般清新。
  
   凯斯吞了吞口水,“你要不要尝尝我家的馄饨?”
  
   “尝尝我的馅饼吧。”环菲儿十岁,KISS十一岁,说话都是一样的敏感。
  
   就算作为交换好了,春天的阳光下,阳光般的小朋友,坐在一起吃东西,保镖,不去打搅。看他们笑。
  
   下午回家,碧双双闻到一股味道,问环菲儿,“你吃了什么古怪的东西?
  
   环菲儿睁大眼睛,“我同学家里开了馄饨店,请我吃馄饨哦,很好吃,我拿馅饼跟他换的,他的爸爸妈妈好辛苦。”
  
   碧双双说道,“以后不要随便吃小摊上的东西。。”
  
   “可是很好吃。”环菲儿小声辩解,一边用眼神向坐在沙发上的父亲求救。
  
   “总之下次别让我再发现你做同样的事情。你知道生病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吗?”碧双双警告环菲儿,声音冷冰冰。房间很大很空旷,有余音。
  
   环景文等老婆上楼,抱着眼泪汪汪的环菲儿,“别哭了公主,爸爸晚上带你去买玩具好不好?”
  
   叮当小声抽泣着,等母亲走了以后才敢哭。
  
   环景文想,最近这个女人脾气怎么变成这样。
  
   忽然自己笑了笑,接了电话,诗雅打来的,这些年来,她一直在身边,直到环菲儿长大,从少儿节目支持人到退居二线,一直在等他离婚。
  
   碧双双越来越不讨人喜欢,老的飞快,即使用再昂贵的化妆品也是无济于事,更可怕的是性格变老了,环景文觉得她有当悬疑作家的天分,遇见什么都是疑神疑鬼,看见长发就怀疑是狐狸精留下的。以前做爱是碧双双要求关灯,害羞。现在是环景文要求关灯,害怕。
  
   诗雅送了个一万多的SD娃娃给菲儿,但菲儿还是喜欢妈妈,虽然她最近经常发脾气,抱着她哭。
  
   作为保密的条件,环景文答应了帮助环菲儿的同学――凯斯一家:将她父母一起招聘进了公司,经过培训上岗,成为蛋糕屋的员工,工资不差,好过摆摊,不再担心那些城管们拳打脚踢,雪白的馄饨就倒进了地沟里。
  
   凯斯一直帮公主辅导数学,菲儿很是感激,也发现凯斯开朗很多,原来做善事可以让她得到这样的快乐。于是又接着帮助了班上好几个同学,很快大家就喜欢上了她,那是最快乐的日子。
  
  上帝就是个收税的,给了你快乐,就会给你同等悲伤。环菲儿听到爸爸妈妈在吵架,爸爸提起离婚的事。妈妈哭着恳求,再等两个月,再等。
  
   环景文等不及了,推开她的手,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不果断了,你说你要孩子,孩子都给你了。钱也给你,你想怎样?”
  
  “孩子给你,你别离开我,如果离开,再等一个月。”碧双双的脸部扭曲着,假发很乱,犹如求欢时的扭曲。
  
   环菲儿拉着爸爸的手,环景文终究离开了。
  
   新妈妈结婚那天,是旧妈妈坠落的那天,高高的楼顶飘得象个风筝,她已经很瘦,落地有点慢。医生说了,白血病病人不要随便出去,却还是出去了,环菲儿在楼下看妈妈,身体一半挂在二楼的空调上,下半身落下来,牙齿全部摔碎了,头光光的,垂下来,口中的鲜血在空中飘荡血丝,也不知道怎么摔的,惨成这样。
  
   诗雅的婚礼上,环菲儿被管家牵手坐在沙发上,目光呆滞。
  
   初中时,环菲儿几乎不说话,除了跟KISS,她认真说,“我看见了精灵,是我妈妈变的,我妈妈其实是最漂亮的精灵,她有白色的翅膀。”
  
   诗雅越来越不喜欢长大的环菲儿,她总是用恶毒的眼神看她,跟她解释了,你的妈妈不是我推下楼的。
  
   就是你。”
  
  “好吧,就是我。”诗雅生气了。后妈真难当。
  
   菲儿经常睡在爸爸跟新妈妈之间,夫妻生活有点尴尬,只有出去开房,环菲儿就坐在窗台哭。十五岁那年终于离开他们的床,读书成绩却一落千丈,这二者虽然没有什么联系,干脆休学。
  
   凯斯会来看她,辅导她学习,学校学什么,就过来教环菲儿什么。这让环景文稍微有点欣慰,总算没有看错人。
  
   环菲儿跟凯斯在一起还算个正常的女孩子,他很认真的听她说有关母亲去世晚上精灵的故事。
  
  “是的,我相信这些,你继续说,说完了我们就要学习了哦?”凯斯吃着她亲手烤的馅饼,用铅笔敲敲她的脑袋。
  
  “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了。在我窗台上飞,我一开门,她们就飞了进来,透明的翅膀扇着,我感觉到微微的风。她们说我妈妈挺好的,但我要长大了就来看我了。”
  
  “他们还说什么?”
  
  “精灵说的话我有时候听不懂。”
  
   有一天kiss终于从窗户上爬了进来,向所有的王子对待公主那样,这让环菲儿兴奋,就是这样的童话感觉,她是导演。
  
   “看啊,精灵们来了,带来了妈妈的消息。”公主高兴的拍手,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她的小睡衣是荷叶边,袖口有樱桃的图案,长发柔软的披着。
  
   十六岁的凯斯看着她,觉得口渴。
  
   “你听,精灵说什么?”环菲儿认真的问。
  
   “精灵说,你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孩,谁靠近你,谁就能得到快乐!”凯斯抱着她,温柔的吻她额头。
  
   要不要kiss一下?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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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53:4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四 馅饼的香气
  
   环景文进来了,凯斯被当场扇了一耳光,来不及穿上短裤又被踢了一脚。第二天他的父母得到了双倍工资,一家三口再也没有在环菲儿视线里出现。
  
   这一两年中又请了无数个家教,环菲儿一直都很恍惚。诗雅在过年前怀孕了,请人算命,老道士说是一山不容二虎。
  
   明白了是什么意思,诗雅就提出来要环菲儿搬出去住。馄饨摊太多了,终于找到自己要找的,环景文走过去。拿给了一叠钱,大概是一个SD娃娃的价钱对凯斯的父母说,“帮我!不会让你后悔的。”
  
   凯斯拒绝了钱只是说,“让我去你公司上班。”
  
   十七岁的凯斯已经相当帅,穿上制服更是如此,再见菲儿,心里一阵感慨,公主变成灰姑娘,头发枯黄,瘦弱无比。
  
   于是跟着一起搬家,所有的洋娃娃都带了,房间布置的一模一样。环景文送菲儿到门口,出租车在外面等。
  
   环菲儿缓缓的回头,抱着环景文痛哭,“爸爸,你不要我了是吗?是不是我不够乖呢?”
  
   她的身体缓慢的长,知道每个月用卫生巾垫在两腿之间,但她的心理一直停留在童年。
  
   环景文心被碰碎,“不是啊宝贝,阿姨要生小孩了,需要安静,等阿姨的小孩生下来,爸爸就接你回来。”
  
   环菲儿从来不叫诗雅妈妈,而且一到了晚上就喜欢大喊大叫,“我不想死,我要你们死。”连睡着了也是喊这些,看病吃药也不见得好。
  
   诗雅在枕边对环景文说,是他的前妻魂魄附体,环景文心里一凉才决定让她出去住。
  
   凯斯回头对环景文说,“我会对她好,您放心。”
  
   诗雅生了个男孩,直到那孩子四岁才把环菲儿接了回来。她看起来比之前水灵很多,不用上学,就是在食品店做馅饼,跟店长凯斯一起。她告诉父亲,做的时候用死面比发面好吃,和面时2两面粉里加水最少7.5两,她还说,你已经几年没吃过我亲手做的馅饼了,因为你忙,没有时间来看我。
  
   环景文心里一阵内疚,她都这么大了。
  
   环菲儿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吃的竟然是凯斯亲手做的蛋糕,上面画着很漂亮的小精灵。画了一个晚上,连头发丝都跟菲儿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环景文看着小儿子无忧无虑的跟菲儿玩耍,眼睛湿了。吃完蛋糕,凯斯回店。
  
   一家四口开车出去旅游,环菲儿高兴,将手伸出车窗外捕捉风。开的太快了,三个人死,一人独活,生日那天,环菲儿突然之间变得有很多很多钱,但她双腿没有了知觉,苏醒后,她并不难过,她对凯斯说,是妈妈把他们带走了。没事的。
  
   凯斯跟菲儿结婚的时候,公主般的女孩从轮椅上挣扎在想站起来,做不到,哭了。凯斯低头吻她苍白的脸,“我爱你,永远的。”




五 尝尝我做的馅饼吗?
  
   环菲儿在凯斯的建议下做了一名义工,自己能坐着轮椅很熟练的推着自己前进、拐弯。冬天的时候给街头寒风中的流浪汉派发馅饼,也给他们提供工作的机会。她总是先说,尝尝我的馅饼吗?
  
   凯斯在天空蔚蓝的时候推着轮椅带她散步,落叶铺成的小路上,轮椅压过去,那种声音很美。它们像蝴蝶一样飞舞,在阳光里纷纷落地,仿佛告诉人们生命的轮回就是如此凄凉。
  
   菲儿的两条腿是多余,慢慢萎缩。慈善的事到孤儿院,到老人院,到贫困小学,到任何可以帮助人的地方。捐款完了以后还请人吃东西,大家都很喜欢。
  
   慢慢的她就一个人出来活动,凯斯说公司的事情很忙,忙,为什么还有空那个短发女孩在公园打网球?
  
   当时菲儿觉得睡够了,努力起来出去派馅饼,今天做的是猪肉香油馅。正给一位瞎眼婆婆送的时候,看见这一幕,她的轮椅转的飞快。
  
   我没有腿,所以他不爱我。菲儿固执的搬出新房子,回到原来凯斯照顾她四年的地方,她抬头笑着的说,“我只是想休息,这里有我的回忆。我在这睡的最好。以后你来有空看看我就可以了。给我面粉和果酱还有烤炉,我要做世界上最好吃的馅饼。”
  
  “亲爱的,别想太多。”凯斯担心的看着她,想解释什么,又说不出口。那个女孩太迷人了,两条腿修长白皙,像玉一样润滑。他不知道那女孩长满腿毛时用脱毛剂的时候多么可怕,一擦,长又浓黑毛全部掉了,带着氨水特有的恶臭和她得意的微笑。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短发女孩是应聘总经理秘书的,喜欢运动,充满朝气。
  
   清晨,环菲儿推着轮椅到天桥下,跟她的义工朋友一起,到公园,到养老院派发晚上做好的馅饼,她是义工,人见人爱,有公主的气质,是落难公主的气质。
  
   忽然发现,肉馅的馅饼最香甜,吃了还想吃。
  
   凯斯和新女朋友也尝过,非常可口,凯斯对环菲儿说,“不急着离婚,别着急。你不想离婚也是可以的。”
  
  “每个接近我的人都会变得善良,你说的。”环菲儿笑得开心,嘴里塞满馅饼,跟周围的人一起分享。
  
  “当然。你总是最了解我。”凯斯得到所有朋友的谅解,双腿瘫痪的老婆,怎能有性生活。他善解人意的把环菲儿盖在腿上的厚厚的毯子往上微微扯了扯。
  
   菲儿一个人回到房间,不开灯,只等月光,落泪的晚上,小精灵静静来到身旁,月光下做馅饼,靠近善良的人就会善良。
  
   他吃了馅饼,为何还是将美好的时光淡忘。
  
   凯斯决定在一个月后跟新女友结婚,环菲儿没有出去送馅饼,也没有出席婚礼。
  
   义工朋友来敲门,因为菲儿很久没出去派馅饼了。
  
   门却没有关,环菲儿安静的坐在轮椅上,头发美丽的覆盖着倾斜的头颅,她却没有了呼吸。
  
   毯子上停了很多只苍蝇,打开一看,大腿小腿已经全部见到白骨,挂在上面的烂肉快被风干,里面的蛆虫蠕动得姿势跟精虫一样,刀子躺在地上,还有两块小小的扁扁的面团。
  
   医生说她死于遗传的先天性心脏病和遗传的歇斯底里妄想症,这样的女孩需要被安慰一生,很少有男子能做到,所以大多夭折。
  
   如果你路过天桥,也会听到那个动人的声音,“先生,尝尝我的馅饼吗?”



不是每个断翅的天使都会得到人类的拯救,反之,有可能被人把翅膀上的毛拔光,撒上孜然和胡椒,变成香喷喷的鸡翅膀。
  
   《KISS,尝尝我的馅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
  
   1、猪肉涨价,成本太高。
  
   2、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本身未必是快乐的。
  
   3、不要太相信自己的魅力。
  
   4、小心老公身边的秘书。
  
   5、精神疾病猛于虎。
  
   6、不要跟小学同学谈恋爱。
  
   7、门当户对很重要,富人跟穷人结婚没有什么好结果。
  
   8、不要邀请自己的女朋友参加自己小孩的满月派对。
  
   9、女人和男人的背叛,后者几率稍大,结婚后做好心理准备。
  
   10、SD娃娃真TMD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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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55:3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黑色的瞬间
  文/庄秦
  
  引子
  陈琳带着浑身的酒气从黑色的林肯车里跌跌撞撞地走出,看到黑漆漆的窄巷,深邃得看不到底,心里不禁有些忐忑不安。她拿出手机想要给徐曼打个电话让徐曼来接她,可她迟疑了一会,还是没有拨出这个号码。还是不要麻烦徐曼了,说不定她已经睡了,也说不定她正和某个男人厮混呢。想到这里,陈琳的嘴边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得再隐秘,也会露出马脚的。”陈琳对自己说道。她借着手机上幽幽的蓝光,看到现在的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回头望了一眼黑色的林肯车,那个健壮的男人挥了挥手,然后钻进了车厢,发动汽车,然后绝尘而去。陈琳的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不管她与这个拥有林肯车的男人在酒店里狂欢得再是激情,到了深宵,他还是会离开,回到自己老婆的身边。记得上次那男人说过,他老婆怀孕了,以后他得多抽时间陪老婆,免得老婆脾气变得暴躁,患上传说中的产妇忧郁症。
  想到这里,陈琳叹了一口气,一种无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她垂下头,黯然地穿过了窄巷,回到她与徐曼合租的民房。她回到屋后才发现自己全身酸痛,疲惫不堪。她抬起腿,很优雅地将脚上的高跟鞋踢得远远的,然后走进浴室放了满满一缸热水,撒进了熏衣草浴盐,原本透明的水渐渐变成了淡紫的颜色。她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张憔悴的脸,还有身上的淤青,她开始感到一阵阵眩晕,无助的感觉袭上了心头。
  躺在了浴缸里,身体的疲惫让陈琳缓缓向下滑去,温热的水拂过了脸颊,她一个激灵,然后从水中坐了起来。她看到浴缸的水面,漂浮着一缕一缕玫瑰红色的头发,像挣扎的水草,随着浴缸里的涟漪浅浅地荡漾。
  是自己的头发吗?陈琳如此想道。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抚向自己玫瑰红色的头发,然后加上一点力轻轻地扯动,一缕头发在一瞬间,缠绕在了她的指尖,已然脱离了她的头皮。玫瑰红色的头发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妖冶,如同鲜血一般。
  眩晕与无助的感觉再一次袭上了陈琳的心头。



1
  陈琳与徐曼都是本市大学艺术系设计专业的学生,陈琳活泼开朗,徐曼却沉默内向,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她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艺术系里多美女,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则是多的是宝马香车,这是校园里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到了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就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名车,下了课后,便有漂亮高挑的美女从大楼里鱼贯而出,然后像翩翩的蝴蝶,钻进一辆辆名贵的轿车,绝尘而去。
  陈琳在周末会坐上一辆有钱人的林肯车。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长得并不难看,而且年龄也不大。不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喜欢暴力,每次在酒店客房里激情的时候,他都会把陈琳折磨得全身青紫,伤痕累累。而且,每次激情得再晚,这个有钱人还是会回到自己的老婆身边睡觉,这让陈琳很是神伤。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一切都忍了,陈琳也明白,这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徐曼看不上每个周末等在大楼外的那些多金男子,她认为那些男人不是粗俗不堪就是毫无品位。徐曼爱的是摄影,周末的时候,总是孓然一人,带着心爱的莱卡相机去郊区的大舆山——那是一座海拔1300米的森林公园。她爱摄影,她喜欢这种将生命凝聚在一瞬间的艺术。一有时间,她就会带着自己的宝贝——价值不菲的莱卡相机,到处转悠,想要拍出自己渴望能够震撼生命的照片。
  陈琳为了那个有钱人随时的召唤,徐曼为了随时可以去捕捉生命的瞬间,她们一起在校园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徐曼虽然看不起陈琳伴大款的行为,但她还是把陈琳看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不过陈琳并不相信徐曼没有男人,她一直坚持地认定徐曼有一个隐秘之极的情人。她不相信徐曼这样的美女身边会缺少追求者,更不相信徐曼可以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比金钱更美丽的东西吗?她就不信徐曼凭借一台莱卡相机就可以找到心灵甚至身体的快感。
  陈琳坚信这一点。



2
  徐曼起来得很早,她在厨房里忙碌了好半天,做好了早饭,才看到陈琳满面憔悴地从卧室里走出来,双目无神,两腿蹒跚,不禁关切地说了一句:“琳,你晚上别回来太晚了,还是自己的身体要紧。”
  “嗯……”陈琳答应了一句,她看到了陈琳煲好的皮蛋瘦肉粥。肉末斩成了茸,细细碎碎均匀分布在洁白的米粥中,还撒上了翠绿的香葱碎花,乍一嗅上去就是扑鼻的香气。她忍不住端起了碗,还好,已经凉了一点,她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哇,好咸。”陈琳叫了一声,说,“曼,你的盐又加多了。”
  徐曼不好意思地笑了。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拍不出满意的摄影作品,所以时刻都在思考如何能有所突破,连做饭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皮蛋瘦肉粥虽然有点咸,但却依然美味,不过陈琳却吃得有点索然无味,她心里很乱,一直为昨天夜里洗澡时,头发无端的脱落感到暗自神伤。
  吃完了饭,陈琳抚了抚头发,又有一缕玫瑰红色的头发缠绕在指间脱离了头皮的禁锢,她不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徐曼听到了这声叹息,立刻关心地问陈琳。陈琳埋着头告诉了徐曼,她的头发正在慢慢地脱落,越来越少,这几天竟到了抚摸一下,也会有头发扑簌簌地往下落。
  徐曼说:“大概是你太疲倦了吧?我看你的精神状态很差,以后晚上别出去了,就在家里看看电视,听听音乐。”说完这些话,徐曼也知道陈琳绝对做不到。那个拥有黑色林肯车的有钱男人对于陈琳来说,就像是涂抹了砒霜的糖果,虽然有毒,却无比艳丽,驱使着陈琳如扑火的飞蛾,虽然知道危险,却无法自控。
  徐曼见陈琳低头沉默不语,也轻叹一声,说:“琳,这样吧,明天我们别去上课了,我陪你去换换心情。去爬大舆山,正好你帮我当模特怎么样?最近大舆山公园正要举办一个摄影大奖赛,只要以大舆山为背景,什么样的照片都可以参赛,我们也去搏一下吧。”
  陈琳垂下头来,刘海遮住了她的半张脸。她想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



3
  张永海年龄不大,只有二十多岁,熟悉他的人都管他叫小张,但他肩负的责任却不小,他是大舆山索道的调度员。几周前,公园为了提高知名度,让员工们提出合理化建议。小张想起每个星期都会看到一个女大学生背着照相机,乘坐索道到大舆山去摄影,于是心念一动,向上级提出了举办大舆山摄影大赛的建议。
  这个建议被上级采纳,大舆山摄影大赛正式开始了。小张看到那个漂亮的女大学生来得更勤了,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个女大学生的名字叫徐曼,不过他只觉得每次看到这个女生,他的心跳都会微微加快,脸也会不自觉地因为羞赧而涨得通红。
  这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小张当班的时候,远远看到徐曼与一个没见过的漂亮女生手牵着手从山脚走了过来,他还看到徐曼向他招了一下手,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小张的心里砰砰直跳,他感觉脸上有点热,连忙用手捂着脸,想让热度稍稍冷却。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小张,怎么索道的吊篮停下来了?”
  回过头来,小张才发现站在身后的是公园管理处的那个胖子处长。他又看了一下索道,果然,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吊篮都静止在原处一动不动。他有点急了,走进调度室看了看,然后大声叫了起来:“处长,不好了,电力中断了。”
  看来的电力供应出了问题,胖子处长耸了耸肩膀,他知道因为大舆山公园经营状况并不好,已经拖欠电费好几个月了,想不到现在终于被断了电。好在他早就防备着这一天,在管理处准备好了发电机。他连忙掏出手机让管理处把发电机送到索道来,布置好一切后,他又扎过头来问小张,现在有多少旅客在索道上空的吊篮里。小张扳了扳手指,又看了一下卖出的门票存根,说:“不多,只有几个人。”他想了一会,又说,“但是其中好像有一个是孕妇,肚子挺得很大,应该是去山顶的神庙求佛吧。”
  大舆山的山顶有一座香火很盛的寺庙,据说里面供着的大慈大悲南海观世音菩萨特别灵验,所以每天都有求子保胎渴望子女的善男信女去神庙里朝拜。大舆山的山路很是凶险,一条呈六十度仅容两人并排而行的石板小路从山间的整块巨石中劈将出来。这条小路很难走,所以一般的游人都选择了乘索道而上。
  但是现在索道的电力却中断了,小张担忧地向索道伸去的方向望去,他也注意到胖子处长的脸色很难看,忽然间,小张的心里没来由地麻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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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曼牵着陈琳的手,从大舆山的山脚慢拾级踟躇而上,来到了索道前的售票处,但她随即立刻就失望了,因为她看到售票窗紧紧地关着,周围站满了准备上山烧香的善男信女。
  徐曼每周都会乘一次索道,所以与调度员也混了个脸熟。她挤过人群,凑到了调度员身边,问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调度员是个与异性说话就会羞涩脸红的年轻男孩,徐曼记得这个男孩姓张,她还清晰地记得每次小张看到她,脸都会不自觉地潮红不已。她曾经在无意中向陈琳提起过这个男孩,当时陈琳打趣地说,一定是这个男孩在暗恋她,惹得她在屋里对陈琳一顿追打。在她的心里,小张只是个害羞的男孩,哪里又扯得上什么暗恋不暗恋。
  小张吞吞吐吐地告诉徐曼,索道发生故障,电力中断了,所有的吊篮都悬在了半空。现在吊来了公园管理处的发电机,但是因为太久没用了,发电机也有些故障,老是发动不了。至于什么时候能修好,大家都还不得而知,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今天公园肯定不开放了,还请各位自行返家。
  实在是扫兴,但徐曼与陈琳也无计可施,只好无精打采地返回原路。刚一到家,陈琳就接到了那个有钱人打来的电话,立刻精神大振,坐在梳妆台前仔细涂抹上各种化学物质合成的奇异膏体。半小时后,黑色林肯车已经停在了楼外,陈琳像只鸟一样飞了出去,只留下徐曼一人在屋里。
  无聊之中,徐曼打开电脑上了网,在网页的海洋里,她四处闲逛一番后已是下午,她点开了大舆山摄影大赛的主题页面。她看到了一张照片,立刻瞪大了眼睛。
  这则新闻正是关于上午的时候,大舆山索道发生的事故。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即使是上午才拍出的照片,此刻也可以在网页上登出来,这是平面传媒没有办法达到的效果。
  图片上,是一个闭着眼睛的女人,脸色苍白,浅粉色的血管隐隐显现在皮肤之下。她的牙齿紧紧咬着嘴皮,两只手在小腹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半圆。在胳膊围成的半圆中,一个婴儿张大了嘴正在使劲啼哭着。
  图片旁的文字说明里,叙述了这张照片的由来——今天上午索道的电力出现了问题,所有吊篮都突然悬在了半空中。而在一个吊篮上,恰巧有一个怀胎八月的孕妇,去山顶的寺庙为即将出世的婴儿祈福,在惊吓下,羊水破了,婴儿也破胎早产,那孕妇因为产后大出血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生命垂危。吊篮在山风的作用下不停摇晃,十米外另一个吊篮里的一对情侣游客看到这一幕心急如焚,想要帮忙却又有心无力,他们很担心在摇晃中,那新生的婴儿会不会从吊篮里掉出去。
  终于,电力重新恢复了,当孕妇所乘的吊篮到达山顶时,前面游客立刻冲了过去,他们看到了感人的一幕。
  孕妇抱着婴儿,身体已经僵硬,但还依稀带着体温。婴儿的脐带是被她用嘴唇咬断的,婴儿被她紧紧搂在了胸前最柔软的地方,她的两只手没有掐住孩子的肉,而是环抱在胸前,不让婴儿离开这个手臂环成的圈。可惜的是,这个女子已经停止了呼吸,但怀里的宝贝却用嘴咬着她的乳头,甜蜜地酣睡着。
  那对情侣用数码相机摄下了这永恒的一刻,照片也发在了网页上。网站为这张照片取了一个标题——黑色的瞬间。
  这样的照片,才可以感动所有人,真实记录下生命最有尊严的一刻——死亡与诞生,生命的结束与延续。
  徐曼抹去脸颊边滑落的泪水,关了电脑。她在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拍摄出这样可以打动所有人的照片。



5
  次日清晨,徐曼幽幽醒转过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她穿着睡衣走出卧室,看到陈琳正呆呆地坐在窗前,一圈玫瑰红色的头发,弯弯曲曲地缠绕在她的手指上。
  “怎么了,宝贝?”徐曼走到了陈琳的身后,搂住了她的肩膀。
  陈琳的眼角滑下了一串泪,她抽噎着说:“他和我分手了……他的老婆为他生了个儿子,但他老婆却产后出血死了,就在昨天上午的事。他心怀愧疚,下午约我出去,就是告诉我,要与我分手,他要把所有时间都赔偿给自己的孩子,他要赎罪……”
  “唉……”徐曼叹了一口气,然后愣住了——难道昨天索道吊篮里死去的产妇,竟然就是陈琳那个男人的妻子?真是一幕戏剧性的场面。
  陈琳将头埋在了徐曼的怀里,大声地恸哭起来,她泣不成声地对徐曼说:“其实,他也是个好男人,对吗?”
  徐曼点了点头,柔声答道:“是的,也许他也是个好男人吧……”
  接下来的几天,陈琳的情绪陷入了最低潮,连课也不愿意去上。徐曼怕她出事,于是也没去上课,时刻呆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
  这几天,陈琳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体重急剧地减少,玫瑰红色的头发也一把一把地脱落,甚至可以看到头发下藏着的淡青色头皮。
  一周后,陈琳的精神状态终于好一点了,但人却瘦得皮包骨头,整个人看上去黯淡无光。徐曼决定带她去医院输几天营养液,毕竟这一周陈琳的身体受了太多的损害。
  医院里总是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来苏水气味,长长而又弯曲的走廊尽管挤满了来看病的人,但还是永远显得阴森悚然。挂过号后,医生叫陈琳查个血。
  护士用一根三棱针刺破了陈琳的手指,然后一根虹吸采血管吸走了她体内的鲜血。陈琳本来就晕血,再加上身体虚弱,当她看到采血管里腥红的液体,顿时没来由地眩晕了,身体歪着一倒,竟不醒人事。护士连忙跑过来掐陈琳的人中,然后把虹吸采血管交给了徐曼,让她把采血管交到走廊尽头的检验室。
  等徐曼回来,护士与医生已经将陈琳架到了临时病床上,输着营养液。
  徐曼怜爱地抚着陈琳的头发,说:“宝贝,别怕,我还在你身边呢。”当她的手挪开时,看到手指上又缠满了丝丝缕缕的玫瑰红色的头发,但现在的颜色已经变得黯淡,就仿佛已经枯萎了的水草一般。
  半个小时后,徐曼去检验室取报告单,但护士却说,血液样本还需要复查,得多等一个小时。护士说话的时候,眼神总是躲躲藏藏,闪烁不定。
  徐曼无奈地回到了病房里,又过了一个小时,她来到检验室,却看到几个医生如临大敌一般站在走廊边上,正等着她。
  过了一会,徐曼满脸沉重地走出医生办公室,当她回到病房时,又强装出桃花绽开,笑容满面。但不管她怎么掩饰,都遮不住笑容之下的凝重。
  陈琳也不是傻瓜,一见了徐曼就问:“怎么样?血检怎么说?”
  “没事,没事,只是营养不良,输几天水就好了。”徐曼慌慌张张地回答,但她的脸已经涨得通红,就像个茄子一样。
  “你在撒谎吧?我知道,你一说谎话脸就会发红的。”陈琳像是看穿了徐曼的伪装,摊开了手掌,说,“把检验单给我吧,什么绝症我都有心理准备的。是不是癌症?”
  徐曼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了化验单,递给了陈琳。她知道,化验单上只写了几个红色的简单的字——HIV阳性,陈琳患的是世纪绝症爱滋病。



6
  陈琳很坚强,当她得知自己的病情后,强烈要求出院,因为她知道,这样的病,即使治疗也只是拖延时间,白费金钱而已。她也给以前那个拥有黑色林肯车的有钱男人打电话,想提醒他也去检查一下,可那个男人的电话已经换了号码,就如沙漠里的一滴水,瞬间蒸发,消失得不见踪影。
  回到了她们租住的房间后,接下来的时间,陈琳疯狂地爱上了照相,她成了徐曼最好的模特儿。她要把最后美好的形象都留在底片上,几乎每天她都扭着徐曼乘索道到大舆山去拍照。可是她的头发还在不停地掉落,发丛中的青色头皮越来越明显了。
  而徐曼为了让自己的好朋友开心,也几乎放弃了学业,天天都陪着陈琳,用心爱的莱卡相机拍下陈琳的点点滴滴。她还找来偏方为陈琳煲营养汤,每天逼着陈琳在她的眼皮下喝完整杯又苦又涩的中药。
  转眼已经入秋,但秋老虎还是厉害得让人难以忍受。陈琳的头发几乎掉得差不多了,青色的头皮展露无遗,她每次出门都包上了头巾,但在路人指指戳戳的眼神下,她还是感到羞愧莫名。于是,终于有一天,她对徐曼说,搬家吧,搬到一个人少的地方,比如说大舆山寺庙旁的林间小筑。那里离索道近,每天不用走远路就可以在山中拍照,还可以听听寺里的诵经声,净化自己的心灵。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在那里度过自己最后一段生命更好呢?
  搬到了大舆山上的林间小筑,陈琳想从所有人的眼前消失,所以停掉了手机,戒掉了网络,那个让她染上绝症的有钱男人更是没有了半点联系。
  不过她这样像水蒸气一般消失后,却总会让一些人担心的,比如说她的父母。陈琳的父母住在邻省某市的郊县,平时每周都会接到女儿的平安电话,但这两周却突然没了女儿的消息,女儿的手机也停了。
  他们很是焦急,于是乘坐长途车来到了女儿所在的本市大学。当他们听到女儿已经几个月没在学校出现后,年老体弱的老母亲差点当场昏倒在艺术系的办公室里。一个学生好心将徐曼的手机号码给了他们,打过去后,徐曼在电话里吱吱唔晤,说她也不太清楚,她也几个月没见到陈琳了。幸好她没有站在陈琳父母的面前说这番话,否则她那变成酱紫色的脸一定会再一次出卖她。
  徐曼放下电话后,看了一眼身边已经被吓得脸上一片煞白的陈琳,说:“你还是该给你爸爸妈妈打个电话……”
  陈琳幽幽叹气道:“我现在这个情况,又怎么敢跟他们打电话呢?”说得也是,陈琳已经越来越瘦了,肩膀上的蝴蝶骨尖锐地从皮下凸了出来,显得格外刺眼。眼眶则深深凹陷下去,黑色的眼圈不管擦多少粉底都掩盖不住。
  徐曼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叹了一口气,她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两行泪水从眼角边滑了下来。她连忙劝着陈琳喝下了熬好的中药,她只希望第二天陈琳可以忘记这些不开心的事,她只想陈琳可以快快乐乐地度过最后的每一天。
  她揉了揉眼睛,忽然想到外面走上一走,于是换上了一件色彩亮丽的外套走出了门。之所以要换上颜色如此鲜艳的外衣,是因为她感觉在这屋子里呆得太久,她的心情也变得渐渐灰暗了,她不想再这么下去了。




7
  守索道的小张被调到了索道的上端值守,其实他心里蛮高兴的,因为在这里他每天都可以看到徐曼与陈琳手牵手地在山顶旁的寺庙旁拍照。
  每次都是徐曼给陈琳拍,陈琳摆出各种姿势,抱着树干,躺在草地上,甚至有次搂住了小张试图强吻他的嘴唇。小张的脸涨得了通红,但他却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他感觉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他愿意在这场梦境里永远不要醒来。所以,即使是下了班,他都不愿意离开索道的值班屋,他愿意就坐在窗前,看着不远处徐曼她们租住的那间木屋,从木屋里透出的点点灯火,小张总会感觉到一阵莫名的温暖。
  但即使小张再是被这种他都不知何处而来的幸福击昏了头脑。也可以看出陈琳的头发越来越少,精神也越来越委靡不振。他也曾试探地问过,但徐曼总是立刻扯开话题,而陈琳的眼里也闪出了戒备的神色,那是一种如动物防范领地被入侵般的神色。看着陈琳那深邃得可以直入人心的眼睛,小张总会觉得背心处渗出丝丝点点的冷汗,当山风飒飒掠过的时候,他的身体就会情不自禁地颤栗,没来由地颤栗。
  那天天才刚刚擦黑,小张还是一如以往地坐在窗前,他看到徐曼穿着一件色彩鲜艳的外衣精神恍惚地走出了木屋。他原本打算也走去值班室,然后装作与徐曼偶然相遇,然后有话没话地聊上几句,可这时他忽然听到索道吱吱嘎嘎地响了起来,是有吊篮沿着上行的索道飘上来了。索道是由索道下方控制的,可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究竟是谁从索道上来了呢?
  远远地看到被漆成蓝色的吊篮悠悠荡荡地飘了过来,当吊篮停下来的时候,小张才发现是管理处的胖子处长。小张走上前去想问问处长有什么事,他还没来得及问,就已经听到胖子处长打着嗝说:“小张,没什么事,我就是上来走走,上次索道出了事,我也顺便亲自乘坐索道,看有没有什么完全隐患。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处长的嘴里喷出了一股不小的酒气,这让小张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平时他滴酒不沾的。他往后退了几步,目送着处长步履蹒跚地走出了索道值班室,身影消失在了寺庙旁的树林里。
  小张突然想起了什么事,连忙冲出了值班室,四处张望,但这时他才发现徐曼不见了,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
  “也许是回屋休息了吧。”小张这样对自己说,然后郁闷地回到值班室里,翻了一下书,可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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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天早晨,徐曼起床走到客厅,觉得浑身都有些不舒服。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看到陈琳正倚在窗边,穿着一件她最漂亮的碎花洋裙,看着林间树梢后的朝霞默不作声。徐曼正想说几句话安慰陈琳,陈琳已经转过身来,满面笑容地对她说:“曼,我们去索道照相吧。”看来她今天心情还不错。
  走到索道边,那个看守索道的羞涩的男孩小张已经与他们熟识了,连忙拉过了一个吊篮等着她们上去。徐曼分明地感觉到小张一直用灼热的眼神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徐曼只好转过身来,尴尬地对陈琳一笑。最近这段时间,陈琳没少因为这个而嘲笑她。
  “我们今天一人坐一个吊篮吧。”陈琳眨着眼睛说道,“我坐后面一个,你在前面为我照相。你一定要把我照得漂漂亮亮的!”
  “嗯……”徐曼一边答应着,一边上了前一个吊篮。
  索道启动了,山风飒飒地掠过,徐曼的头发被吹得迎风翻飞。当索道到达最高的地方,徐曼提起莱卡相机回头望向了后面的陈琳。她诧异地看到陈琳解下了橙色的头巾,扬手扔下了吊篮外的空中,转瞬间橙色的头巾就飘摇着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坠入了深渊。而陈琳则解开了安全带,站在了吊篮的踏板上。
  “琳——你干什么?你疯了?”徐曼大骇,大声地叫了起来。
  这时,她看到陈琳从兜里拿出了手机,几秒钟后,她放在背包里的手机响了,是陈琳打来的。
  “曼,为了今天和你道别,我特意为手机充好了值。”
  徐曼大惊失色:“道别?你想干什么?你千万不要干蠢事啊!”她的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我干的不是蠢事。”陈琳的声音很冷,冷得像是一块铁,“我已经考虑好了,我要在今天结束自己的生命,遗书与我的银行卡放在了客厅的花瓶下,麻烦你转交给我的父母。再这样活下去,我怕自己会痛苦得连结束自己生命的力量也没有。”
  “不要!不要!”徐曼惊声尖叫。
  陈琳那冷如钢铁的声音继续在徐曼耳边说道:“曼,我还记得几个月前的那一天,你告诉我,很欣赏那个男人的老婆最后的照片,是叫‘黑色的瞬间’吧?你说你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拍出震撼人心的重量级作品。现在你拍我跳下去的这个黑色的瞬间吧,照片一定会让你成为一个优秀的摄影师,这也当作是我对你这几个月来照顾我的报答吧。”
  “不——”徐曼歇斯底里地哭喊。
  “替我留下这最后的瞬间,要拍得漂亮,答应我,好吗?”陈琳拉开了吊篮的护栏,一只腿伸了出去,飒飒的山风立刻令那身漂亮的碎花洋裙紧紧裹住了她瘦弱纤细的身躯。她伸出手去,手掌缓慢地撒开,手机呈一条直线坠落到无底的虚空之中。
  徐曼含着眼泪,举起了手中的相机,她已经泣不成声。
  陈琳细细地说了一声:“谢谢你,曼,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谢谢你。”她闭上了眼睛,纵身一跃……
  徐曼眼前一花,她只觉得看到的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的,失去了色彩的陈琳像只断了线的风筝一般,悠悠荡荡地向看不到底的山谷栽了下去。
  徐曼觉得浑身冰冷,如坠进了一个寒冷的冰窖,漫无边际的忧伤在一瞬间充盈了她的每一个毛孔。她只知道自己的手指仿佛不受自己控制了,只是不停地按着莱卡相机的快门。咔嚓、咔嚓、咔嚓……
  从徐曼的本意来说,她并不想拍这些照片的,她不愿意亲手记录好友的死亡瞬间。但她的手指还是不自觉地按动了快门。事后,她安慰自己,也许这一切出自于一个摄影师的本能吧。她天生就是一个摄影师,她的生命应该属于摄影。这样想来,她也不禁释怀了。



9
  陈琳的父母哭泣着赶到大舆山,已是两天之后了。他们在山谷拣拾到陈琳的尸骨时几乎痛不欲生,警方在查看了遗书后,也一点没有悬念地宣布陈琳死于自杀。
  大舆山公园摄影大赛网站花重金购买了徐曼为陈琳所拍的照片,这套名为“黑色的瞬间”的照片在网站上登出后,引来了极大的反响,特别是引发了校园美女伴大款与爱滋病预防的大讨论。这套照片毫无悬念地获得了摄影大赛的大奖,而徐曼也一举成名,多家电话台对她进行了采访,许多杂志也与她签定了摄影供稿的合同。
  徐曼没有继续她的学业,她认为大学里的生活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有意思。她退学后成为了一个职业的自由摄影师,整天混迹于名山大川或是市井闹市,用手里的相机捕捉生命的瞬间。也许是“黑色的瞬间”那套照片为她带来的光环吧,只要是她拍出的东西都无一例外地成为杂志的抢手货。她又用挣来的稿费当作旅费,继续她的行游生活。
  但也许是陈琳之死带来的阴影与旅行的劳累,徐曼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与神经衰弱,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她常常做噩梦,一闭上眼睛就看到那条从索道吊篮上急速坠下去的影子,再醒过来时就是满头的冷汗。
  徐曼的健康状态每况愈下,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人也越来越瘦,眼眶深陷,颧骨突出。她吃了很多药,但不管怎么,她的病情还是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
  有一天,她吃了一大把安眠药,然后躺在了床上。终于,睡意像潮水一样慢慢涌上了心头,她闭上了眼睛。在一团虚无的光晕中,她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是陈琳。徐曼大声对着这条影子歇斯底里地叫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陈琳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森然恐怖地说:“我好孤单啊,我好想你来陪我啊。”一说完这些话,陈琳的身体就缓慢地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
  徐曼尖叫着从睡梦里醒来,她双手交叉抱着自己的胸口,浑身都是濡湿的汗液。
  当时她正云游到五台山,于是带着这个梦境去拜访了一位得道的大师。大师打量了她片刻,然后淡然地说:“哪里打上的结还是去哪里解开吧。”高僧偈语般的话对于徐曼来说,就如醍醐灌顶一般。她暗暗点了点头,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陈琳的忌日那天,徐曼又来到了大舆山的索道边。那个看守索道的羞涩男孩小张几乎没有认出眼前这个抱着白菊花的瘦弱女子就是徐曼。看着徐曼的精神状况很是不好,小张主动要求陪徐曼一起坐上吊篮。
  当吊篮达到陈琳自杀的那个位置时,徐曼噙着眼泪讲怀里的白色菊花扔进了深渊。过了一会,她问这个羞涩的男孩:“你姓什么?”
  “张……”男孩的脸都红了。同时他也有些伤感,一年的时间,竟然足以让徐曼忘记她姓什么。
  徐曼燃起了一根细长的香烟,定定地望着小张,慢慢地说:“小张,你想听徐姐姐给你讲一个故事吗?”
  男孩点了点头,脸更红了。



10
  小张啊,你还记得一年半前,这条索道上曾经发生过一起事故。一个产妇在索道断电的时候早产,她产后大出血而死。这件事你一定记得,因为这让你们公园赔了不少钱。当时有对情侣拍下了那个女人最后的影象,还为照片取名为“黑色的瞬间”。
  有个热爱摄影,做梦都想拍出震撼人心的照片的年轻女子,在看到“黑色的瞬间”后,立志也要拍出同样震撼的照片。她想让她的好朋友成为自己照片的女主角,于是定下了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她要让女友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想要自杀,而她在一旁记录下这所有的过程,就如一个冷眼的旁观者。
  哦?!你问她是怎么让女友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很简单,你知道吗?有一种化学元素叫砣,当人少量摄入后,会产生中毒反应,具体的表征就是掉头发,人越来越瘦。头发会掉光,人也会瘦得皮包骨头。而这样的症状又和爱滋病的症状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在网上的秘密渠道买来了砣,偷偷加在了女友的饭里,又让女友在医院里拿到了证明患有爱滋病的诊断书。
  哦?!你问她是怎么让女友拿到错误诊断书的?这个问题我最后给你说。呵呵,别心急,既然是讲故事,肯定得留一点悬念的。
  女友以为自己得了爱滋病,茶饭不思。为了让她继续摄入微量砣,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借口为她调制营养中药,在中药里又加进了砣,每天还逼着女友在她面前喝下又苦又涩的中药。天哪,那中药真是苦。
  女友掉头发与瘦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终于,她决定自杀。她为了报答好朋友几个月来对她的精心照料,就让好朋友用相机拍下她自杀的全过程。她知道,这会让热爱摄影的好朋友一举成名,功成名就。她要用自己的死亡成全好朋友的事业。不过,她没有想到,自己中了好朋友的圈套,成了中套的羔羊却恍然不觉,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后来的结果当然就是,那个热爱摄影的女子,高价卖了她所拍的照片,也成了摄影圈子里最耀眼的明星。而她的女友则成了一坛骨灰,因为所有人都以为她得的是爱滋病,她的亲人只想早点解决这事,连尸检也没有做。
  嗯,这个故事就这样,完了。
  哦?!你又问在医院是怎么拿到错误的诊断书?哈哈,小张,我差点忘了这一茬。
  当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与她的好朋友一起去医院检查,做完血检,女友晕倒了,护士让这个女子去送血液样本。这个女子在去检验室的走廊上,扔掉了那支血液采集管,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三棱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盛进了另一根采血管里。
  小张,你一定猜到了吧,真正得了爱滋病的人,是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医生早就告诉她最多还有一年的时间,她为了让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年能够过得绚烂无比,于是定下了这么一个计划。
  不过她后来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每天都会做噩梦,梦到那个被骗的女孩天天来找她索命。其实,她并不害怕女孩的冤魂——鬼又怎么斗得过人?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真正要她命的是,爱滋病的症状渐渐在她身体上展现了出来。她不停地掉头发,人也越来越瘦弱,身体偶尔还会平白无故地出现青色的淤痕。她知道自己的时日已经无多,与其慢慢被病魔击倒,还不如落得个痛快。她决定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在同时,这女子又梦到了那个被她所骗的女孩。女孩说自己很孤单,希望她早点来陪伴她。于是这女子作下了最后的决定,她已经考虑好了在什么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嗯?你问这个狠心变态的女人是谁?你还问她准备在哪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哈哈,你猜吧,猜对了有奖。
  小张,你看,我们快到山顶了吧?




11
  当小张转头望向山顶的时候,徐曼猛然拉开了吊篮的护栏,然后纵身跃下。她将事先写好的遗书留在了吊篮的座位上。
  警察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大舆山,是山谷里找到了徐曼的尸体。索道的监控录像与小张的证词,还有徐曼的遗书都表明徐曼死于毫无悬念的自杀。因为在证词里提到过徐曼患有爱滋病,警方也调查了与徐曼曾经交往过的男人。可惜的是,他们调查一番后却毫无所获。徐曼真的没和任何男人有过交往,那么她的爱滋病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一个年轻的警察在调查完毕的时候,对着天空缓慢曳过的白云,缓缓地说:“也许徐曼是在几年前曾经被一个偶然路过的爱滋病病人强暴了,才患得了这样的绝症。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小张非常地沮丧,他把自己关在了山顶下行索道的值班室里,默默地喝着闷酒。他常常在梦里哭泣,醒来的时候枕边全是湿漉漉的泪水。
  但是,整个大舆山公园里最悲伤的并不是小张,而是管理处的胖子处长。
  胖子处长一想起一年前的事,牙齿就恨得格格作声。
  一年前大舆山公园曾经发生了一起事故,在摄影大赛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电力中断索道曾经在空中静止了两个小时,一个孕妇因为惊吓过度而破了羊水,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这件事虽然让公园赔了不少钱,但却也让大舆山名胜大噪,去山顶神庙求子拜佛的游人翻了几番。
  胖子处长也因此受到了公园投资方的奖赏。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其实是处长一手
  策划的。电力中断的时间,他是清楚知道的,他也看到了那个孕妇即将登上索道的吊篮。孕妇前面的那个吊篮坐的那对年轻情侣,是处长的妹妹与妹夫,他们的数码相机就是处长为他们准备好的。当时他们只是想拍一张当索道停止时,孕妇恐惧的面部表情,但没想到那个孕妇却因为小产失血过多而死亡。
  胖子处长倒并不在意那个孕妇的死,他凭借着这次事件而一跃成为了投资方心目里的能人。那天,就是陈琳自杀签定一天,胖子处长与投资方的老板在市区喝了一夜的酒,喝完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本来想回家的,但却不知道怎么了,下车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站在了公园的大门前。回忆了一下,他猜一定是自己在给出租车司机说地点的时候讲错了。
  既来之则安之。他伸了个懒腰,忽然想起最近在大舆山的山顶住进了两个美女,顿时他觉得自己心痒难搔。趁着酒意,他干脆乘坐索道上了山顶。
  在支开了值守下行索道的小张后,胖子处长走进了山顶寺庙旁的树林里,在他与小张交谈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长发美女神情萧索地踟躇进了树林之中。
  胖子处长看到了徐曼,正坐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发呆,他凑了上去,一把按倒了徐曼。本来他以为徐曼会反抗,但没想到徐曼却相当配合,在他脱她内裤的时候还主动抬起了臀部。不过当处长准备进入徐曼的身体时,听到了徐曼吐气如兰般幽幽说道:“你千万不要后悔!”
  当时处长不知道徐曼为什么会说这么一句话,但是到了今天,他终于明白了。
  他也曾经想过说不定自己没出事,不过只过了一个礼拜,他就发现自己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食欲不振,人也越来越瘦。他在地摊上买了一本医学期刊杂志,看到里面说爱滋病初期症状从潜伏到发生就是一年左右的时间——现在正是出现表征的时间。
  胖子处长开始害怕了,他不再去上班,每天都把呆在家里疯狂用酒精麻醉自己。一天,他在喝得头昏目眩的时候去上厕所,他一低头看到自己两腿间长的那个玩意,不禁狠狠地骂道:“都怪你这东西,不该硬的时候偏要硬。”
  大概是喝了酒的原因,处长越看越气,竟一气之下走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向自己的胯下砍去。手气刀落,他还不够解气,又把割掉的玩意扔进了抽水马桶,使劲一按,水流旋转着把那玩意冲进了下水道里。
  直到剧烈的疼痛放射般在体内迸发时,胖子处长才反应过来。他打电话叫了救护车,经过紧急治疗,血总算止住了,但可惜他的子孙根已经被冲进了城市脚下的化粪池里,再也没办法拣回来了。
  当然,他还算有点良心,在检查的时候,他主动说自己可能患有爱滋病。医生小心翼翼为他治疗的同时,也将他的血液送到了检测中心进行检查。握着虹吸采血管去检测中心的是个年轻的护士,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怪了,去年一个晕血的女孩被查出了有爱滋病,今天一个想练葵花宝典挥剑自宫的男人居然也有爱滋病。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
  结果是在一天后出来的,当胖子处长拿到了检验结果后,脸上的表情颇为复杂。他的所有检测结果都为正常,他最关心的HIV检测结果为阴性,意思是说——他并没有得爱滋病。
  命是保着了,可是,命根子却没了。处长扑在了病床上,痛苦地号啕大哭起来。



12
  胖子处长的事传开后,警察也传讯了处长,理由是涉嫌强奸妇女,不过苦于没有证据,只好释放了他。
  处长竟然没有得爱滋病,这实在是个意外的结果。好在徐曼的亲戚在省外,还没赶到本市,所以她的尸体一直停放在殡仪馆的太平间里,警方决定对徐曼重新做一次HIV检测。结果出来后,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并没有染上爱滋病,所有的检测项目都标明了阴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负责侦破的那个年轻的警察百思不地其解。
  下班后他垂着头走出警局回家,在路过一家百货公司的时候一头撞到了一个人,抬头一看,竟是那个在大舆山值守索道的男孩小张。小张是被派来陪护胖子处长的,这会正准备跑到百货公司的橱窗来看场世界杯预选赛。
  年轻的警察转过脸望向橱窗里的电视屏幕,现在还没到足球比赛的时间,画面上是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正面色严肃地对着摄影机说着什么,声音通过了橱窗后变得很是细微,但却正好可以让年轻的警察与小张听得清清楚楚。
  这个医生模样的中年人语速迟缓但却一字一顿地说道:
  “请所有两年内在市立医院做过爱滋病HIV检测的病友们注意,很抱歉地告诉大家这条消息,当时那个批次的HIV试液在运输过程中被污染,所以对血液样本做出了错误的评估。而那个批次的HIV试液在本院一直使用了接近一年,所以在这一年内我们做出的HIV检测都不甚准确。因为大部分的患者当时没有留下真实的电话号码,所以我们事隔这么久只有通过这样的途径向大家致以我们最诚挚的道歉,另外约请所有的患者凭借当时的收费凭据到我院来办理退款事宜。同时我院会为您进行免费的重新检查,并会对您的损失做出适当赔偿……”




尾声
  小张还有件事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徐曼没有得爱滋病,但却在后来的一年里,头发不停地脱落,人也越来越瘦。而胖子处长也是一样的症状。
  那个年轻警察看了看天空中不停变换的云彩,说:“我猜,那是因为她在害了人后,背上了难以为常人想象的负担,心理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所以得了重度的抑郁症与精神衰弱也是完全可能的。别忘了,抑郁症与精神衰弱在临床上的表征也表现为掉头发与逐步瘦弱。总之一句话,她是自作自受。胖子处长也是同样的原因,要知道做了亏心事,夜半三更走夜路总是会撞着鬼的。”
  小张笑了一笑,露出了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他慢慢地说:“我倒更情愿以为,徐曼的病,是因为陈琳的冤魂在地府得知了真相,前来缠住了她的身上,找她报仇。谁让她会为了一个黑色的瞬间,而制造这样的悲惨事件!而处长则是因为强奸了徐曼,被徐曼的冤魂割走了子孙根。”
  年轻的警察听完后,却说:“正如我说过的另一句话,。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完】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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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59:43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七夕之牛郎织女(随手写的)
  
   牛郎织女一年见一次,喜鹊们纷纷飞来搭桥,这是硬性任务,许多小喜鹊问,爸爸妈妈,你们去哪里?
  
   老喜鹊说道,“明年的这个时候,你们也可以去天上玩,给牛郎哥哥和织女姐姐尽一分力。”
  
   “牛郎?那不是很贵吗?妓女还便宜点。”小喜鹊最近在城市的树枝上玩了很久,这些术语都懂。
  
   老喜鹊气得发抖,“你直接说我国语不标准好了。”
  
   骂归骂,还是招呼左邻右舍的出去搭桥去了。
  
   天上的星星眨眼睛,葡萄藤下,乘凉的只有老人,当年听牛郎织女的故事的那些小屁孩子们,现在都出去读书了,或者是打工。
  
   织女精心打扮一番,彩霞披肩,头发一如既往的柔顺,摘了仙桃树上的枝叶,留一朵桃花当发簪,盘起来,内裤是透明的。
  
   牛郎上半身赤裸,下半身穿着皮草,踏上彩虹,走到一般被硫酸雨淋湿,皮草上一个一个小洞洞,关键部位若隐若现,颇有颓废的气息,更增加了几分男人味。
  
   两地分居的异地恋,一年的相思偏在今日倾诉,有很多的话要说,看见织女飞来,踏在喜鹊上,熟悉又陌生。
  
   爱人,我来了。
  
   孩子们还好吗,有没有想妈妈?
  
   孩子已经两千多岁了,死了很多年了,每次都要我提醒你,瞧你那记性。
  
   织女垂泪,牛郎悲哀。
  
   眼睛是红色,眼泪是无色,紧紧拥抱,互相缠绵。七夕那种专用TT是天宫专用,还要回收,有位低级的神仙要检查里面的JY是不是牛郎的。
  
   果真是如秦观所言: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见织女缓缓的掏出一打TT,叫旁边的喜鹊先叼着,缓缓的撕开包装。
  
   牛郎接过来,往空中一抛。
  
   织女又惊有喜,难道,难道他终于知道的叛逆,他终于想再要一个属于人和神的混血儿童。
  
   牛郎低头,“不好意思,我做了绝育手术。”
  
   这样也好,两人可以变得没有距离,丁克就丁克吧。吻着爱,爱着吻,舌头交织舌头,滚来滚去,搞得那些喜鹊好累的。
  
   终究要天亮,终于要分开,牛郎忽然觉得女人的身体真的是五花肉挖个小洞无法替代的,织女忽然觉得男人的身体也真的是鹿茸取代不了的。
  
   彼此拥抱着,有些喜鹊开小差溜了,鹊桥开始变形,越来越薄,牛郎跟织女依依不舍,既然相爱,为什么要有那么多阻碍。
  
   明年的今天,你还会来吗?牛郎吻着她的额头。
  
   织女点点头。
  
   第一缕阳光照在织女脸上,喜鹊一哄而散,织女看着牛郎掉下凡间,含着眼泪CJ的飘走。
  
   牛郎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回到村子里了,墙上是昨天才粉刷上去的标语:
  
   “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
  
   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乐意去做的,而是必须要去做的。
  
   于是我们可爱又可哀的今天,又伴着一声声呻吟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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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3:00:3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婴骨坟场》
  文/庄秦
  
  1 从恐惧中醒来
  黑暗粘稠得像胶水,我在狂奔,身后传来了狗叫的声音。回眸望去,蜿蜒逶迤的山路上,有星星点点的火把,那是追赶着我的人吧?有鼎沸的人声,似乎全是女人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要追赶我,我只知道如果被抓住了,我会承受难以想象的痛苦与折磨。
  我继续奔跑,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奔跑。尖锐的草芒从我的脚脖子划过,我却感不到一丝疼痛。狗叫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仿佛就在我的耳边,就连叫声之间的喘气,我也听得清清楚楚。
  我就像一部机器,一部已经开始运转的机器,只知道奔跑,再也停不下来了,永远都不知道疲倦。我不知道这被追逐的游戏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人终究是跑不过狗的,终于,我被那些狂吠着的狗追到了。我的肩膀一沉,那是狗的爪子搭在了我的肩上。我回过头去,绝望地看到了绿幽幽的眼睛,是狗的眼睛!它张开了嘴,露出一排白森森的利齿,正闪烁着悚人的寒芒。一股腥臊的气味从它的嘴里涌了出来,扑向我的面颊。
  黑夜里,我只能看到这条狗绿幽幽的眼睛与白森森的牙齿,它身体的其他部分都隐没在了胶水一般的黑夜里。是的,这是一条与黑夜一样黑暗的黑狗。
  恶心的感觉在我的胃里翻涌。我竭力想要忍住呕吐,但在这个时候,我终于感到了疼痛。疼痛是从我的颈子传来的——狗咬到了我的颈动脉!
  我猜我的反应一定很快,在它的牙齿还没有刺入我颈子最柔软的皮肤时,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挥起手一拳头打在了狗的身体上。我的力量一定很大!人在最危急的时刻,常常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在我的重拳之下,黑狗咽呜了一声,摔在了地上,但随即一个翻滚跳了起来,喉间狺狺低吠着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作势想向我扑过来。
  我感觉到了恐惧,我必须要逃跑!但是逃跑有用吗?我的速度永远比不过这条黑狗!可我不愿意就这样束手就缚坐以待毙。我转过了身来,隐约中,我看到面前是一片密密麻麻茂盛的草丛。
  有风拂到了我的面庞,草丛后是深邃的黑暗。黑暗中会有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
  我撒开脚丫,冲进了茂盛的草丛。
  忽然脚底一滑,我感觉全身的重量突然消失了。我的身体向下坠去,那是一处隐藏在草丛后的悬崖!
  狗吠声消失在了我的上方,我急速向下滑坠。这是一个深渊,生命的深渊。下坠的过程中,整个世界仿佛静止了,时间也停止了。
  地心引力,自由落体!
  我绝望地尖叫,死亡的阴影如聚集在骨头上的蚂蚁一般,笼罩了我的全身。我面如死灰……
  
  我颤栗地坐起,浑身冷汗,心口突突突地乱跳着。
  我这才恍然明白,刚才我做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噩梦。
  在梦里,一只像黑夜一般黑暗的大狗在疯狂地追逐我,为了躲避它,我跌下了一处悬崖。在自由落体的过程中,我恐惧地感到死亡的阴影像黑色的丝绒一般缠绕住了我的脖子,令我无法呼吸。
  梦魇之后,才会感觉到活着的幸福。
  我终于镇定了下来,坐在床上环视四周。这时,我才惊异地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农家小屋里,身上盖着一床破烂的薄棉絮。棉絮里散发着经年的霉烂气味,稍稍让我感觉到有点恶心。
  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到处都是痰痕与水渍,一盏油灯挂在低矮的天花板上,散发着微弱且摇曳不定的光芒。
  屋里的一角,有一个燃烧着的小炉子,炉子上有一只陶土做的药罐,此时正在发出药烧开后的汩汩声,药罐散发出的药香味也让屋里霉烂腐败的气味不再是那么刺鼻了。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试着想要挪动一下身体,突然间却觉得全身的关节一阵剧烈的疼痛。我痛苦呻吟,发出一声哀号。我垂头望去,这才发现自己浑身赤裸,身上满是淤青的痕迹,各个关节都敷着土黑色的药膏。药膏发出很香的气味,这让我感觉很舒服。
  可我为什么会躺在这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有些弄不明白了。
  ——难道刚才我梦见跌落悬崖的情形并非梦魇?其实我真的是跌下了悬崖然后身受重伤,然后被好心的山民救到了农家屋里?
  如果真是这样,我倒希望与武侠小说里描述的一样,我被一个心地善良的农家女孩所救,而这个女孩又一定是貌美如花,不谙世事,清水出芙蓉。再然后,我与这个农家女孩真心相爱,厮守一生。
  
  我暗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可真是会胡思乱想啊。
  就在这个时候,破败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门外走进一个人——还真是个漂亮的女孩。
  这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干净的蓝色土布百褶筒裙,手里端着一个盛满了药水的土碗,袅袅婷婷地走到了我躺着的床边。
  我挣扎着露出一个微笑,对女孩说:“你好,谢谢你了。”在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我的身体好几个地方都隐隐传来了疼痛。
  女孩望着我,眼里似乎满是忧愁与疑虑。一阵莫名其妙的沉默,她突然对我说了一句令我不敢相信的话:“老公,你醒了?”
  老公?!
  我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正想发问的时候,女孩转过了身,大声叫着:“姆妈,二黑哥醒了!姆妈快来啊,二黑哥醒了!”
  破败的木门又一次被推开,门外走进一个脸上满是沟壑的乡村老太太。她一进门就满脸惊喜地向我扑来,嘴里大声说:“我的儿啦,你终于醒了!姆妈好高兴啊!”
  这是怎么回事?自从我醒来后,已经不知道心里有过多少次这样的疑问了。
  我忍住伤口的疼痛,前言不接后语地说:“等一等,你们叫我什么?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啊?”
  我这话刚一说出来,女孩与老太太突然变了脸色。老太太用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她的眼神让我感觉有些发麻。老太太张开嘴,露出一派残缺的牙齿,然后缓慢地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啊,我怎么会认错。一定是你发烧过了头,脑子给烧坏了吧?”
  我既好气又好笑,我说:“你们真认错人了,我不是你们的儿子,我也不叫二黑。”
  “你不是二黑,那你说你是谁?”老太太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
  “哈哈,我当然不是二黑,我是——”突然之间,我的话刹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突然一片空白。
  是啊,我是谁?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怎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抹去了我的所有记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头像要裂开了一样,好疼好疼好疼!仿佛有无数支细小的尖针插进了我的太阳穴里,我无力分辩,也无法思考。
  “你就是二黑,我是你的姆妈,这是你的媳妇春秀。你答应了姆妈今年要给姆妈生个小孙孙的,难道你都忘记了吗?”耳边传来老太太絮絮叨叨的碎碎念,还隐约听到那个叫春秀的女孩,轻声的抽泣声。
  我绝望地仰躺在散发着霉烂气息的床上,两眼一片漆黑,我又晕了过去。



2 借尸还魂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声张,先是半睁开双眼梭巡了一下四周。我看到那个叫春秀的女孩正半蹲在煎药的陶土罐子旁,小心翼翼地看着炉子下的火苗。火苗不时窜动着,春秀的影子也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
  我闭上了眼睛,暗暗梳理着思绪,想要搞明白为什么我会呆在这里。我真的想不起我是谁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就连这是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
  我的记忆真的莫名其妙失去了一长截,我只记得曾经被一只凶猛的黑狗追逐,然后跌入了深渊。但是,我现在连这记忆的真实性也无法证实。也许,那也只是一个恐怖的梦魇而已。而我,也许真的只是个叫二黑的山村青年。
  我的头又开始疼了起来,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春秀听到了我的呻吟,蓦地转过头来望着我,眼中充满了关切之情。
  “二黑哥,你醒了?”
  我的头更疼了,我摇着手大声说:“你别叫我二黑哥,我不是什么二黑!”歇斯底里的吼叫令我的胸腔一阵阵刺痛。
  春秀难过地埋下头,手里拧着筒裙的一角,然后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扭头走出了土屋。在门打开的一刹那,我看到了屋外墨一般浓密的夜色。
  
  过了一会,那个自称是我姆妈的山村老太太与春秀步履蹒跚地走进了屋里,和她们一起进来的,还有个和她差不多老的老头。
  “村长,二黑自从醒过来后,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老太太对老头说道。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老头是这里的村长。我的心里稍稍平静了一点,毕竟一村之长多多少少明白一点事理,也许我可以从他嘴里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我大声说:“村长,我不是什么二黑,我也不认识什么二黑!你快给这老太太说,放我走,我要回家!”虽然我这么说,但我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家又在哪里。
  村长并没有接我的话,他点了一根烟,皱着眉头看着我,然后缓缓地问我:“二黑,你真的是中邪了吧?怎么连你姆妈都不认识了?那你还认识我吗?我是你叔叔啊!你爸爸的亲弟弟!”
  我摇了摇头。
  “我是陈村长啊!”他也摇了摇头,又问,“既然你说你不是二黑,那你说你是谁?”
  我的脑袋里又像同时插进了无数支尖利的细针,顿时一阵疼痛。
  是的,我不知道我是谁,但我知道我绝对不是什么二黑!
  陈村长拿过了一面镜子,递给我,说:“你看看吧,你究竟是谁?”
  镜子中,我胡子拉茬,两眼无神,嘴皮上冒出一串水疱,脸上还有许多受伤后留下的血痕。但镜子里的人我绝对认识——他就是我!
  “你就是二黑!村里所有的人都认识你!你是我的亲侄子!”村长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他很冷静,似乎是想叫回我的魂。
  我苦笑了一下,说:“陈村长,我真不是什么二黑。你们告诉我,二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定可以证实我懂许多他不懂的事!”
  村长犹豫地望了一眼老太太与春秀,然后问我:“你认识字吗?”
  我点头。
  村长耸了耸肩膀,他对老太太说:“真有点奇怪了,以前二黑斗大的字也认不了一箩筐,现在他居然说自己会认字了。”说完,他若有所思地走出了门。过了一会,他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走了进来。
  “二黑,既然你说你认识字,那就读给我听听。”陈村长把纸片递到了我的眼前。老太太与春秀也着急地看着我。
  在摇曳的油灯光中,我高声念道:“寻人启事,赵蓓蕊,女,二十一岁,于一月前在赴旅游途中离奇失踪,望知情人能通知家属,定有重报……”
  这是一条简单的分类广告,那个走失了的女孩,一定想不到这张寻找她的广告,竟然可成为证实我不是一个叫二黑的山村青年的证据吧。
  显然我的话语让他们都感到了不可思议。他们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似乎是不敢相信我居然可以把报纸上的字都读出来。
  陈村长又问:“那你说,你还懂什么?”
  我微笑了一下,说:“虽然我现在记不清我是谁,但我还记得自己以前仿佛从事的是文字方面的工作。要不要我来背几首李白的唐诗?或者是朗读北岛食指的现代诗?”
  他们肯定不知道北岛与食指是谁,更不会听说过他们的诗。
  当我开始朗诵北岛的《红帆船》与食指的《热爱生命》时,陈村长焦急地在土屋里踱来踱去,大口大口吸着香烟。他当然可以肯定,一个叫二黑的山村青年,没法朗诵出这样的诗歌。
  也许他应该相信我没有撒谎了吧,我开始感觉到一点希望。
  
  突然之间,陈村长转过了身,大声对老太太说:“大姐,你别着急,我看,二黑的病根我找到了!”
  春秀紧张焦急地问:“陈村长,病根究竟是什么?好治不?”
  陈村长陡然将手里的烟头扔到了地上,用力踩熄,然后屏住呼吸,一字一顿地说:“他这是——借尸还魂!得给他收收妖才行!”
  老太太与春秀同时爆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
  “借尸还魂?!啊——”
  
  借尸还魂?他以为这是恐怖小说吗?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狂笑引起的肌肉抽搐,弄得我全身被扯得生疼。
  陈村长继续说:“借尸还魂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这样的例子古已有之。二黑兄弟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最后一个。我记得,在《金史•五行志》里有段记载,是说大定十三年的时候,在宛平有个叫张孝善的人,他有一个儿子叫合得,因病在早上死了,但是到了晚上又活了过来,他一醒过来就说自己是良乡人王建的儿子喜儿,而这个喜儿早在前一年就已经死了。这件事是记载在正史上的。还有一个例子,印度有个叫贾斯丁的三岁半男孩死于了麻风,没有及时埋葬,当天晚上又活了过来,几天后又能讲话,他说自己根本不是什么贾斯丁,而是某村某人的二十二岁的儿子,是吃了带毒的糖果而死的。后来一查,还真有此事。这就是借尸还魂!”
  这个山村里的村长竟然懂这么多东西?这实在是让我感觉有些奇怪。
  我强忍住了笑意,大声问:“陈村长,这些东西你都是从哪里听说的?一会儿是《金史》上的记载,一会儿又是印度的事,真是莫名其妙。”
  陈村长很严肃地望着我,然后扬起了一本书,说:“这些知识,都是我从这本科教书里看到的。”
  我一看那书,不禁哑然失笑。
  这是一本叫做《茶余饭后》的大开本杂志,旧得已经翻出了毛边。我记得以前曾经也看过几本这样的杂志,里面刊登的全是道听途说的传闻。什么东边生了一只有六条腿的猪啦,西边有个会用耳朵识字的小孩啦。这种杂志登出借尸还魂的典故,一点也不会让我感到意外。但是一村之长竟然把这样的杂志当作科教书,这才让我感到嘀笑皆非。
  “难怪村外头的荒山上多了一处坟茔,说不定就是那个死了的人阴魂不散,邪灵侵入了二黑的脑筋里去。”春秀若有所思地说。
  
  陈村长点点头,板着脸对老太太说道:“姐,我明天就来为二黑驱妖。二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你千万别让他跑了。要是他想跑,你就拿铁锤敲断他的腿!”而春秀已经从还燃烧着的炉子旁,拾起了一柄铁锤。
  我的心乱了起来,像有无数只小蚂蚁在爬挠一般。刹那间,我不由得冷汗凛凛,浑身毛发根根倒竖。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山村啊?我开始感到一阵没有来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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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正常的山村
  以前我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女主角就是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用铁锤将男人的膝盖敲碎,囚禁在了家中。一旦男人的膝盖眼看要痊愈的时候,她就再一次用铁锤敲碎。
  ——难道春秀也要这样对待我吗?
  我感到不寒而栗。
  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保住自己的膝盖最重要!我连忙大声叫道:“姆妈,春秀,我想起来了,我就是二黑!刚才那些诗都是我瞎编的。”
  老太太的身体颤了颤,转身望着我,眼神里多了些缓和。她面带喜色地说:“你真的记起来了?”
  我连忙点头,大声说:“姆妈,你叫村长别给我收妖了,我已经全记起来,我就是二黑!”
  春秀惊喜地扑到我的身上,开心地叫了起来:“老公,太好了,邪灵离开你的身体了。”
  说实话,她的这一扑,让我全身的伤口又一次开始疼痛了起来,但我还是忍住疼,苦笑着说:“是的,我全都记起来了,你是春秀。”
  
  老太太出了屋,屋里只剩了我与春秀两人。有风拂过油灯的火苗,火苗被拉得忽长忽短,摇曳不定。我躺在床上,依旧浑身疼痛,几乎不能动弹。
  春秀定定地看着我,眼神里似乎有点羞涩。当着我的面,她慢慢地褪去了身上的衣物,满脸通红地钻进了我的被窝里。
  说实话,春秀很漂亮,身材也很完美,错落有致,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一点也不像乡下的女人。不过,我的伤口还在疼痛,即使是她浑身赤裸地躺在我身边,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办法可以做出点什么。
  春秀抚着我的胸口,喃喃地说:“二黑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好好养伤,要不了几天,你就会没事的。”
  我无话可说,唯有苦笑。
  或许,我真的就叫二黑吧,或许,就像陈村长所说的那样,我真的是被借尸还魂了。
  我无奈地闭上了眼睛,所有的记忆被删除了,我只记得曾经被一只凶狠的黑狗追逐。我突然问春秀:“我是怎么受伤的,是被一只黑狗追下了山崖吗?”
  春秀诧异地望着我,说:“老公,你的脑子真的烧坏了吗?你是在修理屋顶的时候,不小心从房上摔了下来,脑袋着的地,当场就晕过去了。你足足晕了五天,我们都以为你醒不过来了,结果你突然醒来后,就说你不是二黑,被邪灵侵了体。哪有什么凶狠的黑狗?一定是你在做梦吧。”
  也许真是在做梦吧,也许连现在躺在我面前的春秀,也是一场梦境吧。只是不知道这场梦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我盼望在醒过来的时候,可以记得自己是谁。
  
  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日光透过窗缝投射到床上,我开始感到一点暖意。但我依旧没有力气坐起来,伤口还在疼痛。
  我挣扎着扭过头来,看到春秀正在煎药,屋里土墙的一面墙的窗户上,糊着几张旧报纸。不过,旧报纸似乎被人戳穿了几个洞,洞外隐藏着几双眼睛,正偷偷地打量着我。
  是谁在墙外?外面的人为什么要窥视我?
  扭头的时候,我身上的伤口又一次被扯疼了。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这时我听到窗户外传来几声唏嘘——是女人的声音!
  春秀听到我的呻吟后,转过声来,看到我的目光正对着窗户上的破洞。她扭过头去,冲着窗户那边大声吼道:“看什么看?没见到我男人醒过来了吗?你们快走吧!”
  屋外传来脚步离去的声音,很嘈杂,似乎不是一个人。
  “春秀,屋外是谁?”我问。
  春秀端着药碗,走到我的床边,说:“老公,是村里那些无聊的女人,听说你醒了,非要来看看。”
  “干嘛不请她们进来坐坐?”
  “进来干嘛啊?这群无聊的大婶,整天就知道搬弄是非,没劲!”春秀一边说,一边将一海碗又苦又涩的中药汤灌进了我的喉咙。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缓过劲来。我真想走出这昏暗的土墙屋,看看屋外的山村到底是什么模样。于是我对春秀说:“能不能扶我到外面晒晒太阳?说不定这样对伤口有好处的。”
  春秀皱皱眉头,说:“老公,你动一动都疼,我怎么扶得动你?”
  见我面有难色,春秀连忙又说:“这样吧,我干脆和姆妈一起把床搬出去,你就躺在床上晒太阳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春秀把老太太叫进了屋,然后喊着号子连同我一起,把床搬到了屋外。
  刺眼的阳光几乎令我睁不开眼睛,好一会儿我才适应了屋外的日光。
  屋外是个大晒坝,凹凸不平的地面铺着刚打下来的玉米粒,黄澄澄的一片。而不远的地方是堵不高也不矮的土围墙,围墙外,站着几个女人,目光呆滞、衣衫破烂。她们的年龄都不大,但肚子都是鼓鼓囊囊的——她们全是孕妇。
  而更远的地方,是个小山坡,山坡上也站满了女人,她们都向我这边张望,还窃窃私语,似乎是在议论着什么。
  “老公,别管她们,这些女人就爱嚼舌头,她们一定在听说你被借尸还魂了,然后来看热闹的。”春秀在我耳边低声埋怨。
  “哦。”我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
  这时,围墙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是陈村长走了进来。他看了看我,然后问了老太太几句话。老太太与春秀欣喜地告诉他,我已经恢复了记忆,他这才摇头晃脑地走出了院落。
  陈村长一走出院子,就被山坡上的那群女人发现了,她们唧唧喳喳地嚷嚷起来,似乎在问陈村长什么问题。可惜离得太远,再加上山村的方言实在是难懂,她们问的什么我一句都没听得清楚。
  不过陈村长立刻高声咒骂了一句,然后又用土话说了几句什么,那群女人顿时闭了嘴。接着她们在山坡上聚集到一起,似乎是在商量着什么。
  她们一会低声说话,一会又互相吵骂,声音忽高忽低。突然有谁高声说了句什么,然后几个女人扭打到一起,互相扯着头发,撕着土布做成的衣裳。她们大声叫骂着我听不懂的土话,扭打的人越来越多,变成一片混战。歇斯底里地发作,使得地面腾起一层尘土。
  我不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眼前的一幕让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时,一个肚子挺得很高的孕妇捧着肚子走进了院子,声音含糊对春秀说:“妹,快把你家二黑带回屋里去吧。他现在身子骨虚得很,吹不得风的。”
  我连忙说:“我还想再晒晒太阳。”可我还没说完,老太太已经阴沉着脸走过来,和春秀一起抬起了床。我又被搬回了死气沉沉的土屋里。
  在进屋前的一刹那,我回眸望向墙外。此时,山坡上女人们之间的争斗已经结束了,那群山村婆姨全都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而其中却有两个女人,被陈村长带着,向山顶快步走去,转眼就翻过了山脊,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我一直都在屋里呆着养伤。说来也很是神奇,春秀为我煎的中药很有效果,服用之后,每天我都觉得身体的伤痛会消减一些。
  而在这个月里,每天晚上春秀都试图与我同床,却被我以伤口还疼的缘故拒绝。
  其实并非我真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柳下惠,我只是在想,或许真有个叫二黑的山村汉子长得和我一模一样,春秀是他的妻子,只是把我错认成了她的丈夫。如果我现在占了她的便宜,以后真正的二黑回来了,我又能如何脱身?我只是在奇怪,那个叫二黑的山村汉子究竟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还不见回来?
  春秀家很少有人来窜门,偶尔只有那个腆着大肚子的孕妇会到屋里来看看春秀。从她们之间的对话,我才知道那个孕妇叫阿慧,是春秀的姐姐,不过我却从来没见过春秀的姐夫。
  山村的夜晚很安静,偶尔会听到几声狗叫。但让我奇怪的是,我从来没听到过小孩的哭闹声。我一直都以为,天高皇帝远,这么偏远的山村一定是计划生育政策鞭长莫及的地方。看来是我错了,说不定这里的山民一直很自觉地遵守着法规。

      
  而且,似乎我也从来没在这个山村里见到过男人,除了那个姓陈的村长。也许所有的男人都外出打工了吧。
  我也留了个心眼,并没有在春秀与老太太的面前表露出伤势好转的迹象。我一直假装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但在他们离开房间的时候,我总是悄悄活动着四肢,积聚着身体的力量。
  我知道,他们不会让我轻易离开这里的。在每个人的心目里,我就是那个叫二黑的山村汉子。如果我要离开,他们一定又会以为我是被邪灵侵体,借尸还魂。说不定春秀为了留住我,会毫不留情地用铁锤敲碎我的膝盖胫骨与髌骨——这个月的时间里,的确我常常看到春秀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若有所思地双手抚弄着一柄结实的铁锤。
  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总会感觉胆战心惊不寒而栗。





4 被杀戮的石屋囚徒
  我感觉身体已经完全恢复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我挑选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准备出逃,毕竟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害怕要是没有月光的指引,一出了土墙屋可能就会真像梦里那样,坠入深不见底的悬崖。
  那天晚上,春秀给我喂过苦涩的中药后,出了土屋。我听到她的脚步远离之后,稍稍活动了一下筋骨,就慢慢坐了起来。太久没动弹,我感觉背部隐隐作疼。忍住疼痛,我走到窗边,揭开窗户上糊着的旧报纸。很好,月光皎洁,如水般洒在大地上。围墙外的山坡上,犁过的田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而旁边一间屋,传来了老太太与春秀微微的鼾声。
  我心中暗喜——这正是逃跑的最好时机。
  
  出了院子,我发了狂似的向山坡上跑去,我不知道山坡后是什么样的,我只希望可以在山那边发现一条离去的路。
  当我在快要到达山坡顶峰的时候,忽然听到山那边传来隐约的嘈杂声,还有微弱的光线越过山脊,然后被七凌八乱的树枝切割成支离破碎。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山那边有人!但我还是来到了山顶。
  山坡那边的山脚下,有一个平坦的坝子,坝子上黑压压地聚集着一群女人,而陈村长正好站在女人堆里,大声说着什么。因为离得太远,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但从他的肢体语言上来看,他一定是在说什么鼓动性很强的话。
  我的目光落到了坝子旁,那里有一间石头垒成的屋子,门死死地关着,没有窗户,有微弱的光线从门缝透出。在屋边,冷清月光的照耀下,我还看到那里有一口老井。
  屋里住着什么人?为什么这些女人都站在屋外的坝子上?
  我有些搞不明白了。
  这时,陈村长停下了说话,走到石屋的大门前。他勾下腰拨弄着门上的锁——门是上着锁的!
  屋里有影影绰绰的人影,难道里面的人是被锁在屋里的吗?
  还没来得及容我多想,陈村长已经打开了石屋的大门。他凶神恶煞地冲进石头房里,过了一会,他拽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那个被囚禁在石头房里的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很虚弱,长发及肩。他被陈村长拽出来的时候,双腿无力地拖在地上,几乎是被活生生地拖出来的。这个男人被村长扔到了井边。
  我虽然很惊恐,但更强烈的好奇心却让我慢慢靠着树林的遮掩,慢慢向山脚走去,朝着坝子靠近。我几乎可以看到那个男人长什么模样——虽然他披头散发,但脸上却很白净,只是他太虚弱了,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两眼深陷在眼窝中,眼神很是涣散。
  不过,我却觉得他有点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他。
  可我的记忆似乎完全从脑海里被删除了,我根本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陈村长突然高声叫道:“一个月了!已经一个月了!这个月里我们让你享够了福,现在也到你上路的时候了!”
  被他擒住的那个男人,嘴里发出口齿不清含糊的咽呜声,似乎是在呻吟,又像是在求饶。陈村长冷笑了一声,向后退出几步,然后挥了挥手。他的手还没落下,坝子上聚集的那堆女人就呼喊着向那个趴在地上的男人走了过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不知道这些女人要干什么,但却听到自己的胸膛里,心脏不停剧烈跳动,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预感立刻会有恐怖的事要发生!
  果然,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女人,站在了那男人的面前,突然抬起了脚,然后踩下。她的鞋底重重落在那男人的肋骨上,男人发出一声惨叫,声嘶力竭,绝望而凄楚。那女人哈哈大笑起来,缓缓半转过身来。月光下,我看到了她的脸,我不禁大吃一惊!
  这个女人是春秀的姐姐阿慧,她的小腹已经变成一片平坦,看来她已经生下了肚子里的小孩,难怪最近这段时间她一直没到春秀家来。可阿慧现在为什么却成了如此残忍的人?
  接下来的事更让我触目惊心。那群女人排成了一列长队,站在了阿慧身后。阿慧长笑了几声,站到了一边,而后跟上的另一个女人,也接着重重踩了那男人几脚。
  她们一个接着一个,踩那个男人的身体,用腿用力踢他,甚至勾下腰朝着他吐唾沫。一开始的时候,那男人还用力呻吟几声,但到了后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我几乎什么也听不到了。
  我明白,那个男人就要死了,谁也承受不了这么多女人踩踏的,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一个虚弱的人。
  在我以为他就要死去的时候,突然之间,我听到那男人发出了最后的惨叫:“啊——王东——王东——”
  没等他说完,排在队列最后的一个女人已经站到了他的面前。这女人抬起腿,一脚踢在了那男人的后脑上,他的嚎叫顿时停止了。坝子上突然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但这寂静只保持了几秒钟的时间,那些女人同时发出一阵欢呼声。她们又围拢在那男人的身边,一起伸出了腿,不住地踢他,踩他,像发了疯一般,疯狂而又歇斯底里。
  我麻木地站在树丛中,呆呆地看着这场月光下的屠戮。我的两腿像是钉在了地里,一点也不能动弹。我想起了那男人最后叫出的那两个字:王东!
  王东是谁?恍惚中,我觉得这名字很熟悉,似乎与我有着某种联系。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坝子上又静了下来。陈村长阴鸷地走到死了的男人身边,勾下腰,拽住了男人的头发,狞笑起来。
  那男人的眼睛依然圆睁,正对着我所在的方向。月光下,他满面血污,狰狞可怖。
  陈村长拽着尸体,转过身去,缓缓沿着一条小路走去。那条小路通往一片漆黑的森林,我看不到森林里究竟有什么,但我猜,那一定是唯一一条离开山村的道路吧。
  坝子上,只残留着一滩鲜血,和若干杂乱、沾染着血液的鞋印。
  那些女人像是中邪一般,静默地跟在了村长身后,沿着小路走进了森林。她们齐刷刷地膝盖微弯、颈脖僵硬,像是被操纵的木偶,更像是无意识的行尸走肉一般,渐渐隐匿在黑暗的森林中。
  
  这一切发生在我的眼前,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预计到会看到一场残忍杀戮的直播。直到所有的人都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依然回不过神来。
  好一会儿,我才从恍惚的状态里恢复出来,不住大口大口呼着气。
  那些女人在村长的带领下,进了森林。那是唯一一条离开的道路。我不知道她们会在森林里会呆上多久,但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从这里逃走了。
  我还是回到春秀的身边,换个时间再离开吧。
  我无奈地转过身来,却突然看到我面前站着一个人,正冷冷地望着我,眼里闪烁着绿幽幽的光芒。
  我不禁大骇。
  她是春秀!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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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3:03:3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5 婴骨坟场的孤独坟茔
  “你都看到了?”春秀幽幽地问,“坝子上的一切,你都看到了?”
  我点头,静默无言。
  春秀眉头紧蹙,过了好一会,她才开口问:“你是什么时候可以下床的?”
  我苦笑着回答:“就是今天。”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
  我再次苦笑,声音微微提高:“春秀,虽然我失去记忆,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我一直可以肯定,自己并不是什么叫二黑的男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借尸还魂的事,我也不是你的丈夫。”
  春秀沉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什么。她的脸色苍白,看上去柔弱凄楚,我见尤怜。她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焦急地说:“快跟我回去吧,一会儿你被村长看到了,就会和那个男人一样被踩死!”
  这时,隐隐从坝子对面那条小路传来的脚步声,透过密密麻麻的树林,我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火把。是村长带着那群可怕的女人回来了!
  “快走!再不早就来不及了!”春秀拉着我,快步向她家的方向跑去。
  翻越山坡的时候,尖利的树叶边业刮过我裸露在外面的皮肤,让我感到一阵阵疼痛。可我们已经顾不了太多,终于在那些女人出现在石屋旁的坝子上时,我们已经来到了山坡顶上。
  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
  可是,现在我的心里却有太多疑惑了。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会在这个可怕的山村里,又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说成是个叫二黑的山村青年。
  村长为什么要带着村里的女人杀死那个被囚禁在石屋里的男人。那个男人临死前叫出的名字,“王东”,又是谁?我觉得自己的头好疼!
  
  在春秀的土墙屋里,她默默地坐在我对面。窗户微微翕开,有风掠进屋中,油灯光随之摇曳不定,我与她的脸庞都变得一会儿红一会儿黑。
  我终于忍不住了,拽住了她的手,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早就知道了我不是二黑,你们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春秀幽幽地望了我一眼,然后说:“是的,你从来都不是什么二黑,二黑是我真正的老公,但他早就死了!”
  “死了?他是怎么死的?”
  “他自杀了。当他看到我生出一个没有四肢的怪胎时,他就选择了自杀。”春秀喃喃地说道。
  “怪胎?自杀?”我有些惊呆了。我隐隐感觉到,这神秘的山村,将会是个我闻所未闻的隐秘世界。如果我对它知道得越多,也许我会更恐惧。
  
  “陈村长,名叫陈功,他是我的舅舅,也是我的爸爸,同时也是二黑的爸爸……二黑是我的哥哥,也是我的表哥,同时又是我的丈夫……你现在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会生出一个没有四肢的怪胎了吧?”
  春秀的声音很低,但却让我大吃一惊。我怔怔地坐在床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陈村长与那老太太是姐弟,他们却乱伦生下了二黑与春秀。春秀和她的哥哥二黑又乱伦生下了一个没有四肢的怪胎!
  这是天下奇闻!我实在是不敢相信,在朗朗乾坤之下,竟会有如此愚昧的事发生。
  非常幸运,春秀不是怪胎,也没有智力上的问题。从遗传学上来说,这是一件机率非常小的事情。但是我可以猜想,二黑一定就没这么幸运了,也许他就是个整天流着鼻涕光着屁股到处乱跑的傻子吧。
  “你们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山村里就没有其他男人了吗?”
  春秀长长叹了一口气。
  “难道你没发现吗?山村里的女人都很奇怪,奇怪得有些让人疯狂吗?”
  她慢慢开始了一段离奇事件的讲述。
  
  许多年前,陈功与他的姐姐,还有另外几个亲戚,为了躲避灾荒,来到了世外桃源般的山村,扎根住下。这里与世隔绝,只有一条非常艰险的山路与外界相通。
  事实上,他们所有的人根本都不外出,也没有外面的人到这里来——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山村存在。
  山村的地理条件很适合农田的耕作,很快这个大家族就在这里定居下来,自给自足,丰衣足食。但是,人始终是有欲望的,当温饱得到解决后,就会考虑起下半身的问题来。
  陈功与他的姐姐,还有同来的这些人,都是亲得不能再亲的血亲,但在欲望的面前,伦理变得无关紧要。他们想,反正都是与世隔绝,永远都不会有人来打搅他们的生活。
  于是,表哥与表妹,表姐与表弟,亲生兄弟姐妹间,发生了一段又一段孽缘,生下一个又一个耻胎。
  陈功的下一辈,几乎没出现正常的婴儿。说来奇怪,他们所生下来的所有男婴,基本上全是缺肢少腿的畸形怪胎。而女婴则幸运了很多,最起码在形体上并没出现畸形——这也许是染色体在作怪吧。不过所有的女婴在长大后,陈功与他的兄弟姐妹们才痛苦地发现,成长的女孩们,在智力上出现了或多或少的缺陷。
  当然,并不是每个婴儿都有缺陷的,春秀就是一个例外。
  她一生下来就很聪明,以致于山村里的人一直都在暗暗猜测,或许是她妈妈,也就是陈功的姐姐,出外上山砍柴时,是不是被路过的猎人强暴过。
  在春秀这辈人中,除了她是正常之外,二黑也逃过了一劫——这并不是说他正常,他同样是个智力低下的弱智,但他与他的同辈兄弟们不一样,他的形体很正常,并没有缺少什么肢体。
  所以,尽管春秀与二黑是同胞兄妹,但陈功还是安排他们结合,希望他们可以生出一个健康的婴胎。
  可惜,事与愿违,春秀十月怀胎后,最终还是只生下了一个没有四肢的婴儿。当看到那个肉乎乎一团的婴胎后,从来不会表达情感的二黑,突然哭了。他抱起婴儿,冲出了土墙屋,然后消失在了院子外的树林里。
  陈功与姐姐满面泪痕地在树林后的池塘里,找到了二黑泡得发胀的尸体,在他的怀里,还死死抱着那个没有四肢的婴儿。
  
  看着春秀淌下的泪水,我也不免黯然神伤,连连叹气。不过我还是问她:“那个被女人们杀死的男人,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被关在石头屋?陈功为什么要指示那些疯狂的女人们杀死他?”
  春秀沉默了片刻,虽然很犹豫,但还是告诉了我原因。


一个月前的某个深夜,山村里的狗突然狂吠了起来,被惊醒的陈功走出门,看到山坡上有隐约晃动的两条人影。他猜想可能是来偷牲畜的坏人吧,于是挨家挨户敲开门,叫出好几个身强力壮的女人——村子里的女人虽然头脑简单,但却大多四肢发达。
  他们牵着凶猛的狼狗,点燃火把,向山坡上的人影追去。那两个人很快发现了陈功他们,于是转身就朝着山坡后的密林小路跑去。
  山坡上是一片坟地,到处都是凌乱的坟茔,夜晚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星星点点的磷光鬼火。当陈功带着人马赶到山坡顶上时,才发现坟地里有几处坟茔已经被挖开,而在坟地的一隅,又多了一处新坟。
  被挖开的坟茔,像是被开膛剖肚的尸体一般,在月光下显得格外阴森,墓室里只有碎裂成片的棺木,棺材里的尸骨却不翼而飞。
  ——是盗墓贼!
  但陈功还是搞不懂,山村里的坟墓,通常都是只埋棺木,不会有随葬品的。又不是什么古墓,那些盗墓贼为什么会盗走尸骨?难道是剖开坟茔后,发现里面空然无物而心生愤懑,于是泄愤而为吗?
  虽然他不知道那两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还是挥手示意,让村子里的强壮女人们跟他一起去追赶那两个盗墓贼。
  山路的一侧是密密麻麻的森林,另一侧则是陡峭的悬崖。毕竟他们生在这里,对山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即使是闭着眼睛也能自如行走。没过多久,他们就追到了盗墓人。不过,他们只抓到了一个,另一个却离奇失踪了——据陈功推测,另外一个人应该是在追逐之中,惊慌失措跌下了悬崖。
  
  “那个被抓到的人,就是被关在石屋里的那个男人。”春秀看着我,慢慢地说道。
  “那另外一个失踪的盗墓人呢?”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我想起了那个被凶猛狼狗追逐的恐怖梦境。
  果然,春秀抬起手指,指向了我,说:“陈功带人打着火把到悬崖上找了一夜,终于在一棵树上找到了挂在那里奄奄一息的盗墓人,他就是你!”
  这句话一说完,我突然感到背后一片阴冷,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据春秀所述,我曾经在恍惚中醒来过一次,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显露出失忆的迹象。而在那个时候,另外一个盗墓贼已经被关进了石屋,陈功认为我和那个男人都是上天给他们的恩赐!
  那个男人叫卓同,他招供出我叫王东——直到春秀讲到这里,我才知道了自己叫什么名字。而我们来的目的就是到偏远的地方盗墓,寻找财宝。
  卓同被关在了石屋里,陈功则命令村里所有的年轻女人聚集在一起,他要挑选出两个健康的年轻女人,送到石屋里去与卓同同房。村子里现在所有女人肚子里的种都是陈功的,他已经老了,而女人们生下来的婴胎,男的都是畸形,女的都是弱智,再这么下去,村子里就会断了香火。
  所以,陈功让两个相对最健康的女人与卓同共处一室,让她们怀上卓同的孩子。
  而那次我醒过来后,春秀把我抬到院子里晒太阳,看到一群女人在山坡上撕打,就正是她们要挑出能够与卓同交合的健康女人。
  至于我——陈功则自有安排。
  因为我在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就表现出忘记姓名,精神恍惚的模样。于是陈功定下了一条计策。他把我安排在了春秀家,因为春秀是村子里唯一既健康又聪明的女人,陈功决定让她怀上我的孩子,可以确保小孩的健康。
  他们为了让我心甘情愿接受这一切,于是串通好,都指认我是那个叫二黑的村里男人,就是春秀的老公!他要春秀赶快怀上我的孩子,然后为了隐瞒这一切,他会在春秀怀孕之后杀死我!
  ——卓同在坝子上被杀死,就是因为他已经让那两个女人怀上了孩子。他再没有了利用的价值,他已经到了该为挖墓盗尸行为赎罪的时候!
  
  我听得目瞪口呆。良久,我终于开口问道了:“春秀,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一切?”
  她黯然地说:“当卓同看到自己被囚禁的屋子里,居然送进了两个漂亮的女人,他顿时高兴得合不拢嘴,天天与那两女人腻在一起。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同时让两个女人都怀上了孩子。而你,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健康,那些草药是我亲手配的,我知道会在什么时候起药效的。每次我想与你同床的时候,你都拿各种借口推掉了。我知道,你是不想占我的便宜,你是一个君子,你是一个好人。好人是不应该死得这么快的,所以我决定要帮你!”
  原来做个好人的标准是这么简单。
  不过,我真想不到自己会是个盗墓贼,而且还剖开墓地盗走尸骨。我怎么会是一个如此卑鄙下贱的人呢?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我突然问春秀:“对了,陈功把卓同的尸体拖进了森林,他这是要干什么?还有,就算村子里生下来的全是怪胎,可怎么我在村子里一个都没见到啊?”
  春秀望着我,慢悠悠地说:“村子里这两年生下的孩子,都是肢体不全的男婴。这种婴胎活着也是受罪,所以一落地就被扔进水盆里淹死,然后带到森林里山坡上的坟场掩埋。前段时间到家里来的那个孕妇阿慧,她是我姐姐,前几天才生下一个有三只眼睛,却没有嘴巴的婴儿,婴儿也在淹死后,埋在了坟场里。那个坟场埋葬的婴儿实在太多,所以我们都把那里叫做‘婴骨坟场’。卓同死了,自然也是要埋在那里的,你和他盗墓时,挖的坟茔,也正是婴骨坟场的!”
  我听得毛骨悚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胸腔里似乎有一股气流,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憋在喉咙里,几乎窒息。
  这时,春秀又加了一句:“对了,那坟场的边缘,莫名其妙多了一处新坟,不知道埋的是谁。陈功亲手挖开来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埋的竟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这女人绝对不是村子里的人,我们从来都没看到过。真是太奇怪了。”
  她说完这话,颇具深意地望了我一眼。我连忙耸了耸肩膀,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实在是太奇怪了。”




6 完美逃亡
  “我会帮你逃出这里的。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你得带我一起逃!”
  ——这是春秀唯一的要求。
  当然,我同意了。我又怎么忍心看到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生活在如此愚昧的山村里?
  
  不过出逃,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这个山村实在是太偏僻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这样偏远的地方来盗墓。即使我与春秀避过了陈功的监视,顺利逃出了山村,也不知道能够去哪里。
  我不知道这个山村是在地图上的什么地方,春秀就更不知道了,她从来没踏出过村口半步。
  不过,不用着急。我轻轻在春秀的耳边说:“我有办法离开这里的,我们慢慢来。只要你听我的话,我们一定能成功。”
  
  那一夜,春秀留在了屋里。
  第二天,她欣喜地对老太太说,我已经恢复了健康,而且还与我同房了。老太太很开心,而我则作出一副木讷的神情,呆呆地坐在门槛上,望着屋外天上的云彩飘过来飘过去。
  我得进入二黑的精神状态。既然陈功想让我以为自己就是二黑,那我就装作是二黑吧。反正在他眼里,我是个失去了记忆的人,以前什么事都不记得了。
  接下来的几天,院子外的围墙后,挤满了许多神情呆滞的山村强壮妇女,面带羡慕地望着我与春秀。隐隐中,我听到有女人在大声抱怨:“凭什么这么好的男人得让春秀占了?”可这话刚一出来,陈功立刻及时出现,轰走了那些女人。
  每天,春秀搀扶着我在村子里转悠,让我装作身体渐渐缓慢恢复的模样。趁着这机会,我也弄清楚了山村的格局与地势。春秀甚至还带我翻过院子对面的山坡,来到了石屋旁的坝子边。我们还沿着那条通往森林的小路,来到了山腰上的婴骨坟场。
  婴骨坟场真是一个阴森的地方,即使是白天,也有阵阵阴风掠过,森林里的乌鸦不时尖声长啸,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后背上冷汗连连。
  婴骨坟场里被剖开的墓穴,已经被填平了,但新土的痕迹还是很明显。
  墓地边缘,有两处大一点的新坟。春秀告诉我,其中一个是卓同的,而另一个则是莫名其妙新出现的,不知道里面埋葬的年轻女人是谁。
  我和春秀到婴骨坟场去的时候,只要一接近森林里的那条小路,陈功立刻就会授意让强壮的山村女人跟着我们一同前去。看来他心里已经有了些怀疑,他还不相信我已经接受了二黑这个身份。
  我们逃离山村的困难越来越大了。
  虽然之后每天晚上春秀都留在了我的屋里,但我们却并不敢同床。春秀说过,只要她一旦怀孕,等待我的,就只有死亡,被无数疯狂的强壮女人活活踩死!
  可我们究竟怎样才可以逃出这里呢?我无计可施!
  
  一天,我刚刚起床,就听到屋外一阵嘈杂声。是一群女人在呼天抢地般嚎叫,如丧考妣。
  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连忙叫醒了春秀。春秀出去看了一下,然后回来告诉我,是她姐姐阿慧出事了。
  我披上衣服出了门,这才看到院子外的一片空地上,聚集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女人,她们围在一起,正拼命地大声哀叫。而在她们中间,一个女人正趴在地上,发了疯似的满地打滚,嘴角淌出白色的泡沫。
  “阿慧这是在发羊癫疯吗?”我问。
  春秀摇了摇头,说:“不是的,一定是她误食了山坡上的野红果。”
  “野红果?”我好奇地问。
  春秀告诉我,那是一种长在山坡上的低矮草本灌木,茎上有刺,每当到了夏季,就会开出黄花,结出橙红色的小果子。如果有人吃下了那种果子,就会像喝醉了一般,心跳加快,胡言乱语,打滚撒泼,严重的还会口吐白沫。
  在她说话的时候,已经有女人提着一桶水跑了过来,淋在了阿慧的身上。阿慧这才安静了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从她的喉咙传来了含糊的鼾声。那个女人又蹲下来,捏住阿慧的鼻子,朝她的嘴里灌水。不久工夫,阿慧这才幽幽醒转过来,满脸疑惑、眼神呆滞。
  我顿时对春秀说的那种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赶紧吩咐她赶快去山坡上采一株野红果给我看看。过了一会儿,春秀带着一株绿色的植物回了屋里。我看着这株植物,眼前忽然一亮。
  
  我是认识这种植物的。虽然我几乎连自己是谁都记不清楚,但我还清楚地记得脑海里的各种知识。
  这是一种叫作野颠茄的草本半灌木类植物,通常生长在亚热带的丛林里,没想到今天我居然在这个偏远的山村里见到了。野颠茄全株有毒,中毒的症状类似于曼佗罗,具有致迷幻的药理作用。一旦服用,会引起口咽发干、心跳加快,面带潮红、四肢发冷,昏迷抽搐、口吐白沫,严重的还会引致死亡。
  而我,终于想到了逃出山村的办法。
  我让春秀在夜幕降临之后,到山坡上去采集野颠茄,越多越好,尽量多挑选已经结了橙红色浆果的植株。等她带回野颠茄后,我用一柄小刀割开了浆果,里面流出白色的浆液。浆液全淌在了一块玻璃片上,没过多久就全部凝结了。我再把这些凝固的浆液用小刀刮了下来,集中在了一起。
  只一个夜晚,我就收集了一小瓶满满的野颠茄提取物。
  这一个月里,我与春秀在山村不停转悠,早已经知道村里所有人喝的水,都是从石屋坝子旁的水井中捞出来的。我没办法让村里每个强壮的女人都去误食野颠茄的果实,但我却有办法让每个人都喝到掺进了野颠茄提取物的井水!
  我挑选了又一个月圆夜。在那天中午的时候,我就让春秀把提取好了的白色粉末倒进了井里。而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吃老太太用井水煮的饭。当我们看到老太太吃完饭后,慢慢晕倒在地上,我与春秀不由得相视一笑,然后推门走出了土墙屋。
  我们嗅到了自由的空气,清新怡人。
  我们翻越山坡的时候,看到所有的房屋都一片黑暗,没有一个人走出屋子。月光下的山路显得非常清晰,我与春秀快乐地越过石屋旁的坝子,钻进了森林里的那条小路,踏上了逃亡之旅。
  在经过婴骨坟场的时候,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对春秀说:“等我一会儿,我去拿点东西。”
  春秀疑惑地望着我,而我则露出了微笑。



7 婴儿的头骨
  在前面的讲述里,我一直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可怜人。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你就错了。这只是我为了错误引导你们而做出的一点技术性处理。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失去过记忆。之所以我会在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就假装忘记了自己是谁,其实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罪责而作出的自我保护措施。之后陈功决定让我以为自己是二黑,于是我将计就计,也跟着这样做了下去。
  我和那个叫卓同的男人,是以前读工艺班时的同学,而与我们一起来这个山村来的,还有个叫赵蓓蕊的女孩,她是我刚交的女友。还记得我在醒过来的时候,曾经读过一张发黄的旧报纸吗?上面就登着寻找她的启示——自从她跟我混到了一起,她家里人就以为她失踪了。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为了盗取婴骨坟场里的婴儿头骨。
  不知道你们是否曾经看到过一则报道,几个月前,在西北某个城市的郊区,离奇发现了121颗陈旧的头盖骨,有老人,也有小孩。新闻界将这件事渲染得沸沸扬扬,对于头盖骨的来历与用途做出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怪异分析。只有我知道那些头骨的真正用途,因为我知道那些偷取头骨的人,正是我和卓同的同行。
  我和卓同会用各种渠道弄来人体的骨架与骷髅,清洗之后再刷上一层清漆,作好防腐处理。然后我们会仔细打磨骨架,让它产生一种神秘天然的光泽——就像工艺品一般精致漂亮。
  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制作的工艺品。
  我和卓同有一条隐秘的渠道,把制作好的骨架运往境外。在国外专有一帮收集骷髅骨架工艺品的有钱佬,他们会为了获得我们制作的工艺品,花上大笔的金钱。
  而有钱佬们最青睐的,就是婴儿的头骨。经过打磨的婴儿头骨会变得很小,如果放在收藏柜里,或是镶嵌在权杖上,就会显得特别优雅与有品位。
  但是婴儿的头颅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而我与卓同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一间酒吧里认识了一个靠打猎为生的老男人。我现在还记得,他留着一腮的大胡子。他告诉我们,他曾经在打猎时误入一处神秘的偏远山村。他躲在密林里意外看到了一场畸形婴儿的埋葬仪式,而更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个坟场里的坟茔都很小,全是婴儿的坟墓。
  大胡子猎人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让我和卓同格外兴奋。于是我们在打听到山村的具体位置后,就连更连夜来到了这里。
  赵蓓蕊是我交往不久的女友,她知道我与卓同做的生意,但却一直不知道婴儿头颅的来源。当她知道我们的山村之行后,立刻要求跟我们一起来。当然,我是没法拒绝她的。
  
  我们来到山村外的婴骨坟场后,非常高兴,立刻开始了挖坟的工作。当我们剖开一座婴儿的坟墓,看到尚未腐烂完全还连着一点肉的婴儿骨架时,我开心得几乎笑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候,我忽然看到了一道闪光。
  闪光是从赵蓓蕊的手里发出的,在她的手里,有一台很精美的数码相机。
  “你这是干什么?”卓同先问道。
  赵蓓蕊妩媚地笑笑,说:“我想留个纪念。这——实在是太酷了!”
  我笑了笑,然后说:“是啊,真太酷了。如果这照片卖到杂志去,再领上一笔赏金,那就更酷了。”
  我这话一说完,赵蓓蕊的脸上,变成一片煞白。而我,则阴森森地笑了起来。
  做我们这一行,从来都是走在法律边缘,随时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我知道,控告我们的,除了走私罪之外,还会多上一条——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即使是新交的女友,我也会暗自调查她的背景。
  赵蓓蕊,她表面的职业是公司的文员。而事实上,她是个自由撰稿人,专写一些内幕调查。当我了解到这一点,立刻就知道了她结识我的意图——她想知道人体头骨工艺品制作的所有内幕。
  而现在看到她在婴骨坟场里拍照,更是印证了我的想法。
  当然,我是不能让她得逞的!
  我扬起手里的铲子,砸在了她的左侧太阳穴上,她当场就昏死过去,乌黑的鲜血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我又走上前去,将铲子狠狠砸在她粉嫩的颈子上。
  当我证实赵蓓蕊已经死亡后,就地挖了个坑,把她埋在了坑里。
  我不禁暗笑,她不是一直想知道婴骨的来历吗?现在她已经永远与婴骨呆在了一起,难道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大概是赵蓓蕊的鲜血被嗅觉敏锐的狼狗嗅到了吧,我们刚挖了十多座墓穴,就听到山脚传来一阵狗的狂吠。然后,我们又看到了一连串的火把。
  如果我们被山村里的村民知道了在干什么,等待我们的只有残酷的私刑!
  我和卓同赶紧提起装着婴儿骨架的蛇皮口袋逃跑。可这蛇皮口袋实在是太沉了,很影响我们逃跑的速度。但我们可不想白来一趟,我看准了墓地旁一棵很高大的松树,于是赶紧爬了上去,在树叶最茂密的地方,用绳索把蛇皮口袋绑在了树干上。我相信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战利品,我只等待着有一天可以从容地取走它。
  而现在,我与春秀逃出了山村,村子里的人还深陷野颠茄毒素造成的重度昏迷之中。这就是我最从容的时刻!
  
  至于春秀,我笑了笑。
  已经有了赵蓓蕊的前车之鉴,我又怎么可以相信春秀不泄露我的秘密呢?
  既然我可以像肖申克的救赎一般,在山村里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同样也可以心狠手辣不给自己留一点后患。
  不过现在我还需要她,毕竟她比我更熟悉山路。
  于是我对着春秀又笑了笑,说:“别担心,我们会没事的。”



尾声
  我走进了婴骨坟场,在低矮的坟堆里,我找到了赵蓓蕊与卓同的坟墓,点上了几根烟插在坟头前。我满面微笑地说:“放心好了,我以后会常来看你们的。这次的婴儿头骨脱手后,我还会回来继续挖婴骨的。”
  我走到了那棵高大的松树前,定了定神,抬头望去。谢天谢地,那只蛇皮口袋还牢牢实实地绑在树干上。
  我攀爬到松树上,很快就轻松地取下了沉甸甸的口袋。我沿着树干慢慢滑落,当我的双脚刚一落地,突然后脑一阵钻心的疼痛,有人用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我的后脑!顿时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晕倒在了地上。
  
  很快我就醒了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而在我面前,站着一个人,正拿着一柄猎枪对着我。这个人留着一腮的大胡子——他正是那个在酒吧里,向我与卓同第一次述说婴骨坟场的老猎人!
  在大胡子老猎人的脚下,趴着两条赤红着两眼的凶狠大狗,而春秀则依偎在他的身边。
  老猎人缓缓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在整个山村里,只有春秀一个人智力正常?因为在这村子里,只有她不是陈功的亲生女儿——她是我的女儿!二十年前,我第一次误入山村时,遇到了她的妈妈,所以才生下了她这个正常的孩子。”
  这实在是让我目瞪口呆。可随即我又感到奇怪,就算是这样吧,他为什么要把我敲昏?
  老猎人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虽然我不知道你挖这些婴儿的头骨干什么,但我知道你做的事绝对不正经。我不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你!”
  他的话音一落,就挥了挥手。他脚下的那两条凶狠的狼狗立刻“咻”地一声腾了起来,朝我扑了过来!
  我已经顾不上蛇皮口袋里的婴儿头骨了,还是保命最重要。我转过身去,拼命向森林里的小路跑去。狼狗在我身后疯狂地叫着,我几乎嗅到了狗的嘴里,腐烂而血腥的气味。
  
  我回过头去,看到了狼狗血红的舌头与白森森的牙齿。
  山路的一侧是密密麻麻的丛林,而另一侧则是看不到底的深渊悬崖。
  我想起了我的那一个梦!那个被狼狗追逐的恐怖梦境。
  恍惚中,我的脚下突然一滑。然后,我的整个世界颠倒了,我像狂风里的一片叶子,向悬崖下坠去,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凶猛的狼狗,燃烧的火把,婴儿的头骨,手里翻飞的钞票,橙红色的野颠茄果实,疯狂的山村女人,阴鸷的村长,死在石屋外的卓同……
  所有的一切,突然间在我的眼前定格。
  我坠到悬崖之下,一定会晕死过去。如果我醒来后,这次会不会真的失去所有的记忆?我会不会真的变成一个叫二黑的山村青年?
  我不知道!
  未来没有答案,我只看到了一片漆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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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3:04:58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很喜欢一枚糖果和庄秦的文章,正好这里是他们两人的合集,应该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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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8:18:0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庄秦的文章会把他想说的道理写得很清楚,糖果不会,要自己品。各有各的魅力
别随便拿我的签名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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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9:07:1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分手
一枚糖果
  
   凌晨,午夜,0点28分。天气不好不坏,吃冰淇淋的季节,女孩穿裙,男人短裤。
  
   有人喜欢夏天的原因是彼此脱衣服很快。
  
   有人不喜欢夏天的原因是XX完了以后再睡在一起如果没有空调的话会很热。所以,很多人选择在夏天分手。
  
   有个女的,跟男朋友分手了,哭啊哭啊,象被淋雨的蝴蝶。不知道到底什么原因,一个不想干了,一个不想被干了,如果男生没有精尽人亡,女生没有人工流产,那么大家都很公平。
  
   那女的还是有点伤心,一个人边哭边回忆。拿着电话又拨打熟悉的号码,占线。他在跟谁通电话,深夜了电话还打不通。
  
   那男的也有点恋旧,这个娃娃一个人肯定睡不着,谁叫她一天到晚分手分手的喊,来了一次真的,又哭又闹,说分手后他会很痛,唉,打个电话给她又占线。
  
   谁叫我们是天生一对,谁叫我们太有默契,连拨打电话都是同一时间。
  
   然后女的开始忙碌,男的也是,偶尔发发短消息,却也是不咸不淡不冷不热。也会在失眠时也会想起对方身体的味道,在同一个城市,呼吸废气混合的新鲜空气。却从未相逢,因为分手了。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在大中工业区工艺品厂的一男子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后,途经城中村天桥路段,被三名尾随的男青年抢劫,砍断左手手掌,摔倒在地。
  
   女的在家里的餐桌前打瞌睡,忽然揉了揉自己的酸痛的手腕,自言自语道,连我生日竟然都忘记,分手果然很痛。



深更半夜的,去群里聊天,叫烂泥来看这个短篇,他说看了让人情绪低落。我说我写这个短篇的目的是:
  
   1、男人跟女人,别轻易说分手,因为真的很痛。
  
   2、半夜三更别出去搞什么浪漫,小心砍手党。
  
   3、玫瑰代表爱情,以及,爱情的过程。


[ 本帖最后由 黑黑黑眼圈 于 2007-8-25 18: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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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9:09:5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砍手党!!!很应景啊~~现在广州好象很多砍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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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3:59:0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抢钱还伤人的最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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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9:27:1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八字巷
  文/庄秦
  
  对于大多数初到渝城的人来说,这是一座既诡异又微妙的城市。渝城的市中心,看上去光鲜亮丽,一幢幢高楼紧挨着,鳞次栉比;数不完的美女打扮入时,行色匆忙;无数顶级房车停靠在高耸入云的酒店外。而在光鲜的背后,隐藏在霓虹灯下有一条长长的,不显眼的狭窄石阶。沿着石阶下行十分钟,就可以来到渝城的另一个世界。这里全是破旧杂乱的小巷,如蛛网一般分布在长江岸边,吱吱叫的老鼠甚至都不怕人,它们会隐藏在暗影里,瞪着猩红的小眼睛,阴险地看着你。
  渝城是一座缺乏真实感的城市。渝城四面环山,两条大江在城市边缘交汇。夏季,燠热的空气被山脉阻挡,整个城市变作一个巨大的蒸笼,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人,随便动一动就会像洗过桑拿一样,浑身湿答答的。秋季,城市会笼罩在白茫茫的浓雾之中,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公共汽车只能像蚯蚓一样缓慢在城区中穿行,随时担心会不会与前面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冬季,江水令原本寒冷的空气变得潮湿不堪,湿润的寒冷更会让人觉得痛苦。
  唯一可以让渝城人感到舒服的季节是春季,所以每逢春分的时候,渝城人都会在江边举行盛大的烟花典礼,迎接令人期待的春天。
  
  林云涛就是在春分前两天,来到渝城的。
  沿着市中心边缘的那条狭窄石阶,林云涛提着皮箱缓缓下行,穿越依山建造的吊脚楼,避开露天晾在竹竿上的各色内衣裤,他站在了江边的一条小巷外。
  小巷长约三十米,像一个“八”字,一头出口宽,一头出口窄。窄的一面,仅供两人并肩行走,出去三十米,就是江滩,据说两天后的烟花典礼就会在这片江滩上举行。小巷两边是两层高的简陋民居,因为年月的关系,墙壁已经变成了肮脏的黑色,砖缝里长出了几株顽强的小草,昭显着春天的生机勃勃。几个中年女人在楼边洗菜淘米,开着肆无忌惮的荤玩笑。一个老太太旁入无人地坐在竹躺椅上听着收音机,收音机里传出了依依呀呀的唱戏声,这声音令林云涛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不知哪家的饭菜已经做好了,巷子里充斥着油烟,还有刺鼻的麻辣香味——渝城靠江,潮湿多雨,为了避免风湿,这个城市的人犹好辣食。
  林云涛扭过头,望了一眼墙上挂着的一个破旧古老的铁牌子,上面写着歪歪斜斜的三个字:八字巷。而在铁牌子旁边,还贴着一张摇摇欲坠的白纸片,上面写着四个同样歪歪斜斜的字:吉屋出租。
  和通常的招租启示没什么区别,在这四个字下,留了一个电话号码。林云涛摸出手机,刚接通了这个电话号码,就看到那个坐在竹躺椅上的老太太突然站了起来,她的身上传来了手机的鸣叫声。老太太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望了一眼站在巷子口的林云涛。
  林云涛挂断了电话,朝老太太笑了笑。笑容很干净,他的眼神也很干净。
  
  八字巷靠左边的二层楼道里,老太太一边躲避着楼道上堆放的杂物,一边罗罗嗦嗦絮絮叨叨地对林云涛说:“林先生啊,我这间屋朝向好,算得上全江景,在上半城,这样的朝向要卖一万多一个平米哦。”上半城,就是渝城最为光鲜亮丽的市中心,距离这里只有十分钟的脚程。
  逼逼仄仄的楼道是木制的,脚踩上去就会发出令人不安的嘎吱作响声。林云涛与老太太在楼道走廊尽头一扇紧锁着的木门外,停下了脚步。天色有点暗了,老太太摸索着用钥匙打开了门,当门打开的一刹那,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屋里同样黑暗。老太太打开了灯,推开了糊满旧报纸的窗户玻璃,带着江水气味的潮湿空气涌入房间,冲刷走了屋里的霉变气味。
  “还满意吧?”老太太问。林云涛打量了一下屋里的状况,一张宽木床,一张写字台,写字台上摆着一台电视机。林云涛试着拉了一下写字台的抽屉,抽屉已经有些变形了,根本就拉不开。老太太则打开了电视机,说:“林先生,老房子、老家具了,住习惯了就好。这种房子会越住越舒服的。”
  电视机里正在播出新闻,一个打扮端庄的女播音员正用平缓麻木的语速,播报着今天在市郊刚发生的一起爆炸案。郊区的一个烟花仓库发生了爆炸,摄影机如实记录了仓库爆炸后的满目疮痍。
  林云涛问:“在这个房间,能看到两天后的烟花典礼吗?”
  老太太说:“当然,那当然!这里是最佳的位置!”
  “好,那我就租这里!”林云涛一边说,一边打开了皮箱,取出了一台照相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在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还没问这里的租金是多少呢。
  “你是来拍摄烟花典礼的外地记者吧?”老太太试探着问。林云涛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这也算是默认了吧。


还好,租金并不贵,林云涛只准备在这间房里住几天,但还是爽快地给了一个月的租金。话又说回来了,这里一个月的租金,还比不上上半城酒店一天的房费。
  当老太太刚要离开的时候,林云涛端着笔记本电脑,忽然问:“这房间有网线吗?”老太太愣了愣,回答:“网线?什么是网线?”
  “这里有网线!”从屋外突然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女孩,面目清秀,她站在门外,一边警惕地打量着林云涛,一边说,“不过,网线是连在我这间房的,你买个路由器和光纤,就可以和我同时使用网络了。”
  看着这个女孩,老太太很是殷勤地问:“周小姐,你下班回来了?”然后她向林云涛介绍,这个名叫周倚素的女孩,也是她的房客,就住在林云涛隔壁。
  看到美女总是让人开心的事。送走了房东老太太,林云涛向周倚素询问了最近的一家电子用品商店,就下了楼。楼下,几个陌生人蹲在窄的一头巷口外,燃烧着纸钱,冥钱的灰烬在江风中翻飞,卷得巷子里到处都是。林云涛埋下了头,避开了空中的冥钱灰烬,大步钻出了巷口……
  
  一个小时后,林云涛买好路由器与光纤,回到八字巷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燃烧纸钱的陌生人已经离去,林云涛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却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年轻汉子,正扛着一个铁架子艰难地走了下来。这汉子看到林云涛后,放下铁架子,羞赧地笑了笑,问:“您是新房客吧?我叫小林,是这里的老住户,住两年了,就在巷子窄口外的江滩上摆烧烤摊。要是你晚上饿了,给我打电话吧,要什么我就送上来。不是吹牛,我做的烧烤味道一流,好多人开着车来买。”他摸出一张名片,塞进了林云涛的手里。
  林云涛看了看名片,上面写着四个字:小林烧烤,下面还有一排电话号码。
  上了楼,林云涛敲了敲周倚素的房门,过了好一会儿,周倚素才开了门。她长发濡湿,随意穿着一件浅色碎花睡衣,浑身散发着诱人的浴液香味——很显然,她刚洗完澡。这不免让林云涛稍许有些感到尴尬,他连忙摸出衣兜里的路由器,说:“我是来连接网络的。”
  周倚素什么也没说,让林云涛进了屋。屋里,一台台式电脑开着,屏幕呈现出屏保的状态,音箱里不停传出QQ信息提示音。周倚素指了指窗户,说:“光纤接口就在那里的,你自己弄吧。”
  林云涛很快就连接好网络,光纤从窗户连到自己的那间房后,正准备告辞,忽然之间,他听到窗户外传来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
  
  一团火光从江滩上冒了起来,一个人浑身是火张牙舞爪地惨叫着,叫声甚是痛苦,嘶声裂肺。许多在江边游荡的闲人向那团火光奔跑过去,但还没等靠近,那个人已经颓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一截被烧成黢黑木炭的树枝。随即,江滩上爆发出一阵尖叫,闲人们纷纷四散躲开,惊魂未定,生怕惹上些许麻烦。
  “发生了什么?”林云涛纳闷地问。
  周倚素掩住嘴,失声叫道:“那是小林平日里摆烧烤的地方,难道他出了什么事?”
  林云涛没有再说什么,他快速跑回了屋,抓起数码相机,冲下了楼,正好碰到换好衣裳的周倚素。两人一起向江滩跑了过去。
  江滩上,眼看没有发生其他爆炸,小林摆烧烤的地方又聚拢了许多闲人,他们指着地上的一个大坑指指戳戳。大坑旁,散落着烧烤架与一些已经变成黑色碎块的豆腐干、牛肉、鸡翅。在食物碎块旁,躺着小林的尸体,浑身黑黢黢的,他在临死前,已经被火焰给烧焦了。
  几个闲人议论着刚才的爆炸,一个人说:“一定是烧烤摊的煤气罐爆炸了……”另一个人则说:“你傻了?烧烤是用木炭的,哪有什么煤气罐?”
  救护车拉着警笛,从八字巷外沿着江边的一条老路开了过来,医生下来望了一眼江滩上小林的尸体,就不满地说了一句话:“下次遇到这种事,直接叫殡仪馆出车,别打120了……”闲人们开始起哄:“还有下一次啊?”医生不敢接口,匆匆离去了。
  趁人不注意,林云涛拍下了几张照片。当他将数码相机藏进大衣里的时候,警车也来了。闲人们被劝走,江滩上拉出警戒线,几个警察在警灯的照耀下,蹲下身注视着江滩上的大坑,一言不发。


周倚素看到小林那焦黑的尸体后,顿时感觉到四肢无力,浑身发软。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江滩的,等走到八字巷里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林云涛扶回来的,连忙羞涩地挣脱,不好意思地说:“林先生,真是谢谢你了。”
  林云涛的心思根本没放在周倚素身上,他走到八字巷里一个避风的角落里,打开了数码相机,浏览着刚拍下的照片,自言自语地说:“奇怪,这江滩上的大坑,怎么这么像是炸弹爆炸后留下的啊?”
  “不可能!”周倚素蓦地叫了起来,如平地一声惊雷,“怎么可能会是炸弹?小林从来没惹过什么人,谁又会用炸弹来杀他?”
  林云涛耸耸肩膀,说:“我只是从照片上的情况来推测的。”他把相机的上的照片展示给周倚素看,偏偏这张照片正好是小林一截残肢的特写,周倚素忍不住弯下了腰,大口大口在巷子里呕吐了起来。林云涛拍着她的背,好不容易止住了她的呕吐。可当周倚素看到地上那些与纸钱混合在一起的呕吐物,可怜的她,又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大汗淋漓之后,林云涛终于将周倚素扶回了她的房间。看着周倚素皱眉抚腹的难过模样,林云涛不禁说:“周小姐,你一个人租房住,真是有些可怜。你还是找个男朋友吧。”
  周倚素的眼中顿时流露出警惕的神情,低声说道:“我有男朋友的。”
  “哦?!”林云涛不置可否地反问。
  周倚素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说:“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是我们常常在网上聊天。”
  林云涛明白了,周倚素在网恋。在这个网络时代,网恋并不罕见,已经成为了年轻人族的某种生活状态。他只好苦笑,缓缓退出了周倚素的房间。
  
  在自己才租下的房间中,林云涛打开笔记本电脑,将才拍下的照片复制到电脑中,放大后仔细地注视着。过了一会儿,他连接上网络,开始漫无目的地浏览网页。
  这一夜,他无心睡眠。
  
  清晨,寒冷的江风透过敞开的窗户,灌进屋里,林云涛被冻醒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躺上床睡着了。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中午了。林云涛穿上衣裳,打开了房门,却看到周倚素站在门外,直勾勾地看着他。
  “周小姐,什么事啊?”林云涛问。周倚素什么都没说,递了一张报纸过来。
  报纸上写着一行字:“昨夜下半城江滩发生爆炸,一人当场死亡,疑误踩日军轰炸残留炸弹”。
  报导很详尽,将小林爆炸身亡现场的情形描述得栩栩如生。报导指出,解放前,渝城曾经遭到日军长时间的轰炸,下半城的江滩当时作为战时码头,成为日军轰炸的重灾区,直至今日,江滩的泥沙下,还隐藏着未曾爆炸的陈旧炸弹,炸弹数量则不可考了。报导特别提醒市民,勿随意去江滩人迹罕至的地方,以免踩到当年残留的炸弹。
  周倚素黯然说道:“真没想到,小林在这里做了这么久的烧烤,竟然会踩到炸弹身亡,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林云涛抬起眼皮,望了一眼周倚素,说:“我还是觉得有些不解,为什么小林在同一个地点做了两年的烧烤,现在却突然踩到了炸弹?”
  周倚素怔了怔,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就在气氛有些沉闷的时候,木板楼梯忽然响起吱吱嘎嘎的声响,有人上楼了。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出现在楼道里,其中一个警察很礼貌地走到他们身前,问:“请问你们知道昨天夜里江滩上发生的爆炸案吧?”
  林云涛与周倚素同时点了点头。
  警察问:“作为死者的邻居,请问,你们知道他曾经与什么人结怨吗?”
  周倚素吃惊地问:“报纸上不是说,小林的死是一场意外吗?”
  警察连忙说:“我们这是例行询问,没有什么其他意思。”警察的话音有些慌乱,似乎在刻意隐藏着什么。
  林云涛赶紧对警察说:“我是昨天才搬到这里来的,根本就不知道小林是不是与人结过怨。”而周倚素也说,平时她白天上班,晚上就在屋里上网,与小林也没打过什么交道。听了他们的话,警察又问:“请问昨天晚上,就是爆炸案发生以前,你们在哪里?有什么人可以作证吗?”
  林云涛有些不满,反问:“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警察连忙堆着笑说:“例行询问,例行询问。”
  林云涛说自己去电子商店买路由器与光纤了,没开发票,当时店里生意也不错,他不敢肯定店员是否记得住他,但他还是希望警察可以去电子商店调查一下。
  而周倚素则说自己一直在网上看小说,没有人作证。不过,警察也没有再多问什么,做好笔录后就出了门。警察刚离开,林云涛就喃喃地说:“看来,小林的死,没有这么简单。报纸上的说法,只是为了减少社会恐慌而做出的一个解释。”
  “这么说……小林真的是被别人炸死的?”周倚素的声音有点颤抖,身体也有些瘫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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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警察很快就去又复返了。还是刚才那个询问他们的警察,再次很有礼貌地问:“请问房东住在哪间房里?我们还想找她了解一下情况。”
  “就在一楼的第一间房。”周倚素答道。
  “哦?我刚才敲了门,没人应答啊。”警察说。
  “我给她打个电话吧。”林云涛说道。他摸出了手机,拨通了房东老太太的电话号码。这时,他们听到了一阵铃声,悠悠从楼下飘了上来——这老房子,墙壁薄,不隔音的。
  两个警察互相望了一眼,同时说:“老太太在屋里的?”
  
  下了楼,站在房东老太太的屋外,依然可以听到屋里传来悠扬的手机铃声。警察又敲了敲门,里面还是没有人应声。
  “是老太太忘记了带手机出门吧?”周倚素怯怯地问。
  “或许吧……”一个警察一边回答,一边蹲下身,从锁孔望了进去。老房子的门锁安装得不是很紧密,锁孔有一个很大的缝隙。当他凑拢锁孔的时候,不由得皱着眉头说,“咦,屋里好像有什么味道。”其实,所有人都嗅到了空气里漂浮着一种奇怪的气味,腥腥的,还带着一点甜味。
  而在这个时候,这个警察也看到了屋里的情形,他不由自主愣了愣,只是片刻,他就转过了身,“哇”的一声,呕吐了起来。
  另一个警察立刻抬起脚,“砰”的一声,踢开了破旧的木门。刹那间,那股奇怪的气味顿时变得更加炽盛。
  
  房东老太太软绵绵地躺在屋里的一张床上,头骨碎裂,嘴里涌出鲜血,血已经干涸了,凝结在床单上。幸好是在春分以前,还没遭到苍蝇与蛆虫的打扰。她早已经停止了呼吸,在她的脸颊上,有好几个脚印,她的衣裳上,也同样有很多脚印。
  一眼就可以看出,房东老太太是被活生生踩死的。随后赶来的法医发现,她的头颅几乎被踩扁了,半根吐得长长的舌头耷拉在口腔外,舌下藏着几颗碎裂脱落的牙齿,每一根肋骨都被踩断了。脏器挤成一堆,血肉模糊。
  从尸体的僵硬程度与尸斑分析,法医确定,老太太是在昨天晚上被害的,几乎就是在江滩大爆炸的同时,与小林在不同的地方死于非命。
  直到法医离开的时候,那个警察还没有停止呕吐,这不禁让林云涛感觉有些奇怪。这警察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为什么看到一个被踩死的老太太,竟会有如此剧烈的反应了?
  法医提取了房东老太太尸体上的脚印,这个脚印比林云涛的脚印小一点,又比周倚素的脚印大一些。所以,很快就排除了他们两人的嫌疑。不过,八字巷里的这幢小楼被封锁了,林云涛只好拎着皮箱,准备去上半城的酒店开间房。
  看到楚楚可怜无处可去的周倚素,林云涛忽然动了隐恻之心,对她说:“走吧,跟我一起走吧。开了房,我睡沙发,你睡床。你放心好了,一会儿顺便买根棍子给你,要是我敢摸上床来,你就狠狠打我,千万不要留情。”
  周倚素“噗哧”一笑,带了几件衣物,与林云涛一起离开了八字巷。
  
  在走出八字巷窄口的时候,巷外又出现了几个陌生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蹲在地上燃烧着香烛与纸钱。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焦臭的气味,与湿润的江风混合在一起,变得有点酸涩。这些陌生人嘤嘤地低声哭泣,几个闲人驻足观看,偷偷抹着眼泪。
  周倚素拽了拽林云涛的衣袖,示意他赶快离开这里。
  “这些人为什么在这里燃烧纸钱?”远离了这些陌生人后,林云涛不禁问道。
  “难道你没听说吗?去年的这个时候,就是在江滩燃放春分烟花的时候,八字巷里,曾经发生了一场悲剧……”周倚素说道。



去年春分的那个夜晚,江滩上燃放烟花。整个下半城的居民都向江滩巷涌来,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春分的这场烟火,才可以让他们忘却一年的痛苦。许多居民选择到八字巷的窄口外观赏烟火,因为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烟花燃放的全景,还可以品尝到著名的小林烧烤。
  烟花是在八点准时开始的。
  下半城的居民多少有点懒散,喜欢在最后一刻才赶到八字巷去。七点五十的时候,几百人浩浩荡荡走进了八字巷的宽口,因为出口比较狭窄,人流行走的速度变得缓慢。走在最前面的人忽然大声叫了起来:“不好,外面停了一辆车,堵住了出口,走不出去了!”
  而这时,烟火表演已经开始了,几道烟花冲上夜空,“砰”的一声,撒开了巨大的火焰花瓣。刚走进八字巷的人激动了起来,纷纷向前涌去,而前面的人则向后退。一个人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地上,其他人的脚踩在了他的身上。他痛苦呻吟,但声音马上消失在了其他人激动的呼喊中。又有人摔倒,又有人踩在了这个人身上。
  鲜血流淌在八字巷的地上,血腥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八字巷里的人开始尖叫、呼喊、哭泣。倒在地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互相踩踏。倒下的人都没有再站起来,没有人可以在遭受了这么多人践踏后还可以继续活着的。
  那一夜,有三十多人死在了八字巷里,他们全是被踩死的。死时的模样,就和今天看到的房东老太太差不多,所有的肋骨都被踩断了,所有的脏器都被踩碎了。
  那个不停呕吐的警察,一定在去年这个时候勘测过八字巷惨案的现场,今天在看到房东老太太的尸体后,难免会想起去年八字巷里的那一幕,难怪他会呕吐得这么厉害。
  
  在上半城的酒店客房里,周倚素向林云涛叙述了当时那可怕的一幕。说完之后,她喃喃地说:“从此之后,八字巷的房屋根本就租不出去,没有人愿意在死过那么多人的凶地租房。可是我太穷了,只租得起八字巷的房子,所以……”
  林云涛惨淡地笑了笑,说:“我也知道去年渝城发生过这么一起惨案,但我没想到,为了节约酒店的房费,我竟正好租到了八字巷的房间。”他转过头来,说,“真正造成这起惨案的罪魁祸首,其实是停靠在八字巷窄口外的那辆车。如果那辆车不停在窄口外,也就不会出现后面的事了。”
  周倚素点了点头,说:“没错。可惜后来查出来,那辆车是被偷来的,车主在几天前就已经报警了。而那个小偷把车停在八字巷窄口外,只是想在小林烧烤摊上吃一次烧烤……”
  “呵呵,这样说来也是蛮有趣的,小林也可以称得上是罪魁祸首之一了。如果他不把自己的烧烤摊摆在江滩上,那个小偷也不会把车停在窄口外。再深究下去,或许连房东老太太也是罪魁祸首,要是她不把房子租给小林,或许小林也不会在就近的江滩上摆烧烤摊了。当然,烟花公司也是罪犯之一,要是他们不在春分举行烟火晚会,那些死难者在那个晚上根本就不会出门……”当林云涛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愣住了。
  小林死了,房东老太太死了,就连烟花仓库也在昨天下午发生了大爆炸。除了那个小偷,其他的“罪魁祸首”都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难道——凶手是来为去年那些受害者复仇的?难怪房东老太太是被踩死的。
  
  周倚素直勾勾地望着林云涛,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神很是古怪。她上前了一步,走到林云涛身边,沉默了片刻,问道:“林先生,你是不是知道一点什么事?”
  林云涛瞟了一眼周倚素的脸,正准备说话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凉了一下,一个尖锐的硬东西抵在了他的腰间,一把锋利的匕首握在了周倚素的手中。
  周倚素冷冷地说:“没有人知道那个小偷停车的时候,是小林让他停在窄口外的。也没有人知道,是房东老太太建议小林将烧烤摊摆在江滩上的那个地方的。”
  “那你怎么知道?”林云涛反问。
  “因为,当时小林让那个小偷停车的时候,我正好就在烧烤摊旁。那时,我正在等着我的男朋友从八字巷里走出来。我们约好了在烧烤摊上见面,可是,他再也没有出来,他死在了去年的那起惨案里……”两行泪水从她的眼窝里滑出。
  “那你看清楚那个小偷的模样没有?”
  周倚素摇了摇头,说:“当时江滩上人太多了,我只注意到小林让那个小偷停车,却没注意到小偷长什么模样……”
  “真是可惜。”林云涛发出一声长叹,说,“所以你就决定替你男朋友报仇?于是,你想办法杀死了小林,还有房东老太太。而且,时间正好选择在了一周年的忌日时?”
  “你说什么?你怎么能说是我杀死他们的?”周倚素叫了起来。
  林云涛望了一眼周倚素,说:“昨天晚上,我实在是睡不着,连好网络后,一直在屋里上网……”


昨天夜里,林云涛上了一会儿网后,觉得无聊,出于对隔壁美女的好奇,他决定试探登录连在同一个路由器上的另一台电脑——林云涛是个电脑高手,远程控制隔壁使用同一IP地址的一台电脑,对于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罢了。
  进入了周倚素的电脑后,他想了解一下隔壁美女平日里的爱好,于是调出了周倚素平时的上网浏览记录。在历史记录里,有一个海外的网站引起了林云涛的好奇,打开看了一眼之后,他愣住了。这个英文网站是海外某个极端组织办的教学网站,里面教的都是如何渗透暗杀的恐怖主义教程。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一个页面,专门介绍如何利用化工店里能随意买到的平常材料,制作出威力甚大的炸弹。
  从这个网页中,林云涛联想到江滩上的那个被炸出来的大坑。他不禁怀疑,难道小林是周倚素杀死的?因为这只是一个毫无根据的怀疑而已,所以在今天见到警察后,他并没有举报。而从刚才周倚素的一番话里,他终于知道了周倚素的动机,拼凑出她行事的轨迹。
  周倚素手上的匕首颤抖着,她的连上也渗出细细密密的冷汗。
  林云涛转过脸来,说:“我就是有一点没弄明白,你是怎么做到同时杀死小林和房东老太太的。警察说过,他们两人几乎是死在同一时刻的。”
  周倚素什么都没说,林云涛忽然叫道:“哦,我明白了,你不是有一个网恋的男友吗?一定是他在协助你。他将炸弹埋在了江滩上,而你去杀老太太。难怪我昨天见到你的时候,你刚洗完澡,你一定是将身上沾染的血迹清洗干净吧!”
  周倚素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她手里的匕首颤抖得更加厉害。林云涛却一点也不在乎,他笑着对周倚素说:“我知道,你是不会杀我的。”
  “你凭什么这么说?”周倚素怒叱道。
  “昨天夜里,你去杀老太太的时候,只要换成一双和我的脚一样大的鞋子,就可以轻松将污水泼在我的身上。不过,你没有这么做,这说明你只想为前男友复仇,绝不会杀死其他无辜的人。”林云涛说道。
  “当”的一声,周倚素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她也颓然坐在地上,掩面哭泣起来。
  林云涛拾起地上的匕首,走到了皮箱旁。他打开皮箱,取出里面的笔记本电脑,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向警方举报你的。要知道,昨天夜里,我为了在一个小时里,不仅要买好路由器与光纤,还要把一枚威力巨大的自制炸弹埋在江滩上,可费了不少气力哦。”
  
  周倚素抬起头,疑惑地望着林云涛,声音颤抖地问:“林先生,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那枚炸死小林的炸弹,是我做的,是我把这枚炸弹埋在江滩上的。你听明白了吗?如果不明白,我还可以换个方式告诉你,我就是那个与你在网上聊天的网恋男友。不是你在网上教会了我怎么做炸弹吗?不是你在网上要我在昨天晚上,将炸弹埋在江滩那个你做了记号的地方吗?难道你忘记了?”
  周倚素瞪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林云涛所说的每一句话。
  林云涛笑了起来,说:“你在网上告诉我,这个炸弹威力很小,你想捉弄你的朋友。可是,你不知道,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是学的化工专业。我炸弹这个炸弹是拿来杀人的,所以我开始好奇,于是查找到你的IP地址,从一个月前就开始对你进行调查。我知道了你的前男友是死在一年前的八字巷惨案中,所以猜测你是想为前男友复仇。你的计划很巧妙,只要炸死了小林,你就会离开这个地方,不再与我联系。没有人能想到,小林是被你的一个网友炸死的。”
  林云涛看着周倚素惨白的脸,顿了顿,说:“我很钦佩你,所以决定帮你的忙。为了不让你以后离开我,我租下了你隔壁的一间房,然后与你结识。而现在,我告诉你这么多话,就是想以后与你在一起。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与你一起去寻找那个将车停靠在窄口外的小偷,哪怕一生一世都可以。”
  他搂住了周倚素,用力亲吻着她的嘴唇。周倚素挣扎了几下,就顺从了林云涛的热情。
  或许在周倚素的心中,早已经认定了自己下半生的唯一目标,就是寻找那个小偷,那个最后的罪魁祸首。



清晨,周倚素在浴室里冲刷着身体,林云涛躺在床上,看着手腕上一道陈旧的疤痕,脸上不禁露出了微笑。
  这道伤疤是去年这个时候造成的。那时他刚在渝城市中心偷来了一辆车,听说在江滩边上,有一家味道很好的烧烤摊,于是他驾车来到了八字巷外。那个五大三粗名叫小林的年轻汉子,让他把车停在八字巷的窄口外。林云涛刚下车,还没走到烧烤摊,漫天的烟火就开始了燃放。接着,他听到八字巷里传来了惨叫。
  他快步走到车旁,想打开门移走车。这时,一只鲜肉模糊的手从车后伸了过来,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他慌忙闪躲,手腕上却依然被那只手剜下了一块肉。幸好那个人很快就死在了其他人的踩踏下,而林云涛也再不敢去开车。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八字巷,离开了江滩。
  不过,现在没有人会知道他就是那个小偷。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会与周倚素一起去寻找一个莫须有的小偷。这真是充满了莫名的讽刺意味。
  想到这里,林云涛不禁又笑了起来。
  
  林云涛都不知道周倚素是什么时候从浴室里出来的,当他发现身边多了一个柔软的身体后,正想去拥抱,却发现两腿之间忽然一凉,那把冰冷的匕首又一次贴在他的要害处。
  “你这是干什么?别开玩笑了。”林云涛不满地埋怨。
  周倚素却一脸严肃,冷冰冰地对林云涛说:“刚才我洗澡的时候,才想起了一个很严重问题——昨天我就问过你,你却并没有回答我。你必须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八字巷惨案与房东老太太和小林都有关联的?你怎么知道小偷的车是小林让他停在那里的?你说过,你是昨天才来到渝城的,你根本没有可能知道这一切,除非,你就是那个小偷!”她顿了顿,说,“我只给你十秒钟,要是你解释不了,你的身体上,就会缺少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面对周倚素的质问,这一下,林云涛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完】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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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不继续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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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情深
一枚糖果
  
   你爱我吗?
  
   我爱你。
  
   如果我死了呢?
  
   我就跟着一起死去。
  
   放屁!
  
   你吃
  
   ......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杰出女鬼,我并不甘心就这样堕入轮回,我无时不刻的怀念我在人间欢乐的日子,除了跟我父母呆着的那种快乐,就是跟我老公在一起的日子。
  
   他在半夜总是站起来,我是说他的弟弟。然后我就无法睡觉了,直到他弟弟累得直吐才罢休。
  
   其实我很想显性吓唬吓唬他,但是我没有那样的功力,我死去才一年,想托梦至少要十年,想显形起码要三十年,我的天哪,我连重新睡在他身边的机会都没有,我是说晚上。
  
   白天他照常上班,庸庸碌碌,开着他的小破车,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表情茫然。
  
   我跟周围的女鬼们聊天时经常谈论我丈夫的弟弟,大家都叽叽喳喳,有时候也帮我分析当时跳楼的感受,我说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罢了,自己也稀里糊涂的。谁知道他竟然不接我的电话,xxx,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
  
   那些女鬼非常葱白的看着我,因为我很漂亮。我现在的样子并不是我死之前的样子而是我最漂亮的样子,因为我的丈夫火化我的时候在我的手里放了我们的婚纱照。你想,几千块的婚纱照能不漂亮吗?
  
   所以,他们叫我鬼新娘。
  
   其实我说过请他原谅我最后一次,可是他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为了达成他的心愿,我纵身一跃,竟然连个全尸都无,一成鬼了,我丈夫才出现抱着我的烂了的脑袋狂哭,鼻涕都流到嘴边了也不知道吸一吸。
  
   我现在后悔了。中元节到了,我终于可以睡他身边,可以自由的回家。他肯定还会烧元宝给我的,就如我生前经常刷爆他的卡一样,我喜欢他的信用卡,除了买东西还可以用来玩。
  
   进了屋,一切跟原来一模一样。客厅摆了我微笑的照片。水果、蜡烛和炭盆,他还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仿佛刚刚失去我那般伤心。
  
   没追求的东西,不会找个新的嘛。其实本来我想说,别哭,我最爱的人。
  
   他自言自语,“我知道你就在我身边,我知道你那天只是在赌气,我之所以骂你也是为你好,你为什么就这么没有自制力,我恨你离开我,让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无趣的活着......”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
  
   我只是眨巴眼睛听他继续说,“当初是我不好,为了得到你才这样,但是你不应该......”
  
   当时每人是分得一包。他就用一张信用卡在桌子上把KK分成几个小条,然后大家跟着音乐跳舞。那情景,热火朝天。后来发生什么,大家也就不再记得。
  
   当时我只是个学生,在他公司当前台秘书,应酬的打K是他提出来的。
  
   事实证明跟他结婚没有错,他对我很好,为了让我们能在上海有间屋子,早饭都舍不得吃,中午吃泡面,晚上吃点青菜,后来晕倒直接打120送进医院,严重营养不良。还上了报纸,不过是娱乐版。当个小白领真不容易啊。
  
   后来我终于不用上班,整日刷信用卡和用信用卡刮Ketamine--和他的一群朋友,他阻止我,可我已经无法用其他的快乐来代替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幻觉的、漂浮的、知觉轮换和扩张的感觉。
  
   我以为阳台下就是一个漂亮的玫瑰花园,谁知道一脚踏空。
  
   我吃饱了他烧给我的元宝,心满意足的躺在他旁边看他带着泪痕的脸,呼吸有些墨汁臭的脚丫味道,太阳出来之前,我飘在城市的上空数着星星,数也数不清。
  
   也许他过几年就结婚了,不可能一辈子打飞机的。
  
   再见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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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啊。。。K了要之后跳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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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14:44:49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还是短篇过瘾,一下就看完了,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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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之灾
  文/庄秦
  
  最近一段时间,张乔的心情一直很好。总公司透露出来了消息,张乔所在的分公司,再过几个月,现任经理就得退休,目前惟一有资格接任经理位置的,除了张乔就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选了。
  这几天,只要张乔一走进办公室,手下那帮小伙子马上就会冲上来,嘴里一边说着“张哥,快请坐”,一边帮他泡好一杯清茶。就连平时眼高于顶的两个美女业务员,见了张乔,也直将玲珑毕现的身体朝他身上靠过来。这让张乔很是受用,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办公室里他整天也是乐呵呵的。
  不过,一切的改变,发生在上个礼拜五。
  那天,他起床的时候,心情还是很不错的,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刷着牙。在前一个夜晚,他梦见自己增加接任了分公司经理的职位,下午一帮手下请他吃了一顿大餐,夜里他则和两个美女业务员共度云雨,同赴巫山。
  梦醒的时候,一切都化为乌有。但张乔心情还是很好,因为他知道,再过几个月,这一切很可能就会变成现实。
  驾车来到公司,张乔一走进办公室,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似乎每个人都在暗暗打量他,还不时遮掩着偷笑。每当张乔与同事四目对接的时候,同事们则慌忙地避开他的目光,甚是诡异。
  张乔纳闷地走进自己的单间,将玻璃隔墙的百叶窗拉上,然后拨开一小条缝隙,看到两个美女业务员正对着他的单间指指戳戳,满脸坏笑。
  究竟出了什么事?张乔有些不解。
  回到座位上,不到一分钟,电话铃就响了,是现任经理赵秃子打来的。赵秃子六十岁了,头发掉得一根不剩,人属于典型老奸巨滑的那一类,赵秃子让张乔马上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
  张乔的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他猜测,赵秃子找他,一定与办公室不同以往的气氛有关。
  的确,他没有猜错。一进了赵秃子的办公室,赵秃子就打开电脑,指着一封电子邮件,说:“张乔,你看看吧。今天早晨,分公司的每个员工都收到了这封邮件。”他语重心长地补充了一句,“说不定连总公司的人也收到了。”
  发来邮件的地址很陌生,连标题都没有。张乔有些疑惑,但他还是点开了这封不知从何而来的电子邮件。
  邮件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个网页地址。从地址上看,那应该是网上人气最旺的天涯社区中的一个帖子。张乔常常混迹天涯社区,他最喜欢的一个版块就是莲蓬鬼话,里面有数不清的恐怖小说与鬼故事,还有无数他喜欢的恐怖小说作家,比如李西闽、蔡骏、一枚糖果、莲蓬、庄秦……
  “点开看看吧。”赵秃子说道。
  张乔犹豫了一下,他依稀感觉,这个发在天涯社区的帖子,一定会与他有关。但他只犹豫了片刻,还是打开了这个网页。
  与他想象的一样,这个帖子发在了莲蓬鬼话里。标题很悚人,叫《我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最后的几个感叹号触目惊心。发帖子的ID,是一连串毫无意义的英文字母,对于这个ID,张乔没有任何印象。




这个帖子的内容其实并不稀奇,与一部桥段滥到大街的韩日肥皂剧差不了多少,无非不过一个女人受了男人的花言巧语,心甘情愿送上身体,还附上金钱,最后那个负心的男人狠心抛弃了她,让她人财两空。不过,惟一不同的是,发帖的女人在帖子的最后说了一句话:
  “我绝望了,我决定离开这个冰冷的世界!我要做一个女鬼!听说女鬼的力量是无限的,在现实生活里,我报复不了他。我要变成一个鬼!我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在这里,我诅咒他的名字一千遍。张乔罪该万死!张乔罪该万死!张乔罪该万死!张乔罪该万死!!张乔罪该万死……”
  帖子后面,这个发帖的女人,果真将张乔罪该万死这几个字粘贴了一千次。
  一千句话,排成一列,密密麻麻,屏幕上全是张乔的名字,就像一只只垂死挣扎的蚂蚁一般。
  看到这里,张乔揉了揉眼睛,不无委屈地说:“这关我什么事?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我又不是帖子里说的那个张乔。”
  “你继续往下看。”赵秃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张乔把帖子的滚动条往下拉了一点。跟贴的网友很多,一部分在劝说发贴的女人不要自杀,另一部分在谴责那个负心的男人。
  到了后面,帖子里进来了几个电脑黑客。他们从发贴女人的ID与注册邮箱,到了她加密的网络日记本,并且破译了密码,在里面找到了许多文章。
  网络日志里的文章是从一年前开始写的,从一开始的肉麻,到后来面对负心男友绝情时的哀痛,心路挣扎写得很是细腻,充满感情。张乔在一旁看了,也觉得心里酸酸的,眼眶里不知不觉盈出一汪泪水。
  看到最后,电脑黑客在女人的网络日记里发现了几张照片。照片全是一男一女的合影,煞是亲热,都是在室内拍的,从灯光上看,照片是晚上拍的。黑客将这些照片也转贴到了天涯社区莲蓬鬼话里的这个帖子里。
  一看到这几张照片,张乔顿时傻了眼。
  照片里的男人正是他,而另外一个女人,却是一个他根本就不认识的女人!
  接下来,帖子里立刻有网友指出,这个他认识照片里的张乔,还报出了张乔所在的城市,工作的地点,甚至爆出了他的办公室电话号码与张乔更多的照片,一张接一张。
  
  张乔惊呆了,他哆嗦着说:“我根本就不认识照片中的女人……这完全是在陷害我!”
  赵秃子叹了一口气,说:“小张啊,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我肯定是相信你的。我也觉得是有人想陷害你,不想让你接替我这个经理的位置。不过呢,几天一早,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几乎被那些网友打爆了,他们全在电话里骂你,那些语言可真叫不堪入耳……不得已,我都让人把电话线给拔掉了……”
  “真是对不起,没想到给公司惹来这么多的麻烦。”张乔搓着手说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栽进了这莫名其妙的祸事里,这真是一场没有来由的无妄之灾。
  张乔还想解释,但赵秃子腰间的手机突然之间铃声大作。他看了一下来电号码,连忙说:“哎呀,是总公司的周董打来的。”
  张乔脸上一片黯然,他默默退出了赵秃子的办公室。周董是美籍华人,与大部分的美国人一样,他最重视的就是公司成员的家庭理念与伦理观。要是网上的事被周董知道了,不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
  果然,越不想发生的事,越容易缠到他的身上。过了一会儿,张乔再次被赵秃子叫进办公室。赵秃子摊开手,貌似无奈地说:“小张啊,刚才周董在电话里说,总公司也遭遇到网友的电话冲击浪潮,严重影响了总公司的正常运作。周董的意思是……希望你先暂停工作,先把生活上的事处理好再说。”
  张乔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然后说:“赵哥,你要我处理什么?我根本就不认识照片上的女人,你要我怎么办啊?”
  “唉……”赵秃子爱莫能助地答道,“我都说了,这是周董的意思,我也没办法。”
  
  在公司成员们幸灾乐祸的眼神中,张乔默然将办公桌上的东西装进一只纸箱里,孤独地下了楼。在地下停车场,他钻进自己的小车,心灰意懒地倚在真皮靠椅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他想不通,不知道自己把哪路神仙惹到了,竟摊到这么一件破事。那个发帖的女人是谁?那些找出照片的网络黑客又是谁?那些合影是哪里来的?
  冷静,冷静。他对自己说。
  想到那些合影,张乔突然心中一振。他确信自己从来没见过照片中的女人。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些照片一定是伪造的。张乔知道,现在的电脑图片处理技术很是成熟,据说做出一张惟妙惟肖的电脑合成图,对于行家来说,只是几分钟的事。
  很明显,有人制造了这些图片,然后发到网上,目的就是要搞臭他张乔的名声,让他升不了职。
  什么人会对自己有如此大的仇恨啊?张乔自认自己处事八面玲珑,从来没得罪公司里任何一个同事。
  而且那个发帖的人还在网络上制作了一个网络日志,竟然是从一年前就开始写了。这说明那个隐匿在暗处,想要给张乔致命一击的人,早已处心积虑了很长的时间。
  张乔忽然感觉,自己被笼罩在一张看不见的网中。他感觉有些无法呼吸了。
  不过,张乔也意识到了一点,只要他证实那些合影全是伪造的电脑合成图,就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与无辜。
  想通了这一点,他踩了一脚油门,轿车飞快地驶出了地下停车场。




半个小时后,张乔将车停在了李璐家外。李璐是张乔的表弟,他曾经是一名警察,半年前辞职开了一家商务调查社。所谓的商务调查社,其实就是私家侦探社的书面称谓。
  李璐看上去并不想个警察,相反,他戴了一副金丝眼镜,温文尔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听完张乔的叙述后,首先感觉是不可思议,接着他就忙活了起来。
  打开天涯社区莲蓬鬼话里的那张帖子,李璐把那几张合影的图片先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然后放大到几百倍后,仔细观察起来。
  良久,李璐关掉了图片浏览器。
  “表弟,你有什么发现?这些图片伪造的痕迹你看出来了吗?”张乔忙不迭地问道。
  李璐叹了一口气,说:“表哥,经过我的分析,我只能说,要么是这些图片全是真的,要么就是伪造图片的人手段太高明,连我这个专业人士都看不出来。”
  听了这话,张乔颓然倒在沙发上,说不出一句话来。
  随后,李璐又将图片转发给了几个做图片设计处理的高手,但他们反馈回来的消息全都一样——图片绝对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全部真实无误!
  “我的天!我绝对不认识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我发誓!”张乔觉得自己就快要疯了。
  李璐苦笑道:“可是,表哥,你又怎么解释这些照片呢?我已经鉴定确认,照片绝对没有经过任何合成处理。”
  张乔像个疯子一样,蓦地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扔给了李璐,大声说:“你不是私家侦探吗?那我现在就委托你,尽快找到照片上的这个女人!”
  
  李璐去寻找那个神秘女人的线索去了,张乔只好闷闷不乐回到家中。
  对于张乔来说,今天的遭遇无异于一场飞来横祸。平时在家里,他都是看看电视上上网,可现在他再也没有上网的兴趣,也提不起精神看电视,所以干脆冲了个凉,连饭都没吃,就趴在床上睡起了觉。
  
  这一觉睡得真是天昏地暗,直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张乔才沉沉醒了过来。
  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来电,全是李璐打来的。张乔赶紧拨通了表弟的手机,电话很快就通了。李璐在电话对面,大声埋怨道:“哥,你是这么了?我昨天夜里给你打电话,可老是没人接。”
  张乔连忙解释:“一定是我昨天太累了,睡得太沉,没听到……”
  “我打你的手机,没人接。打座机,还是没人接。我后来还跑到你家,又是敲门又是踢门,可你还是没开门!”李璐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气。
  “唉……真是对不起,昨天晚上我真没听见。表弟,你找我这么急,是不是找到了那个女人的线索?”
  “嗯,我们见面谈吧。我马上到你家里来。”李璐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一个小时后,李璐赶到了张乔家。他告诉张乔,他已经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了,她叫吴丽,自由撰稿人,以写一些缠绵的小资爱情小说换取稿费为生,住在城郊的一个花园小区里。虽然知道了吴丽住哪里,但李璐却并没有见到她。
  李璐找到吴丽的下落,其实并没有花太大的力气。虽然网络浩瀚,但他认定了这个女人一定是本城的人,所以他只是把那几张合影照片转发到了本地QQ群里,询问有没有人认识照片里的女人。QQ里的朋友又帮忙转发到其他QQ群里,一传十、十传百,仅仅一个白天,这张照片就发遍了几乎所有的本地QQ群。
  晚上的时候,李璐终于从一个杂志编辑那里得到了反馈消息。那个杂志编辑曾经在一次文学青年的聚会里见过吴丽,然后通过这条线索,李璐在吴丽发表文章的杂志那里得到了寄发稿费的地址。
  昨天夜里,李璐本来想叫张乔与他一起去城郊的花园小区探访一番,可是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张乔,于是他只好一个人去了一趟城郊。很遗憾,他找到吴丽住的那间房,敲了很久门,都没人开门。李璐找到了小区保安,保安说吴丽的确就住在那间房里,不过已经几天没看到她出入了。
  李璐拿出了网络上的那张合影照,给小区保安看了看。保安看完照片后,立刻说道:“这个男人不就是吴丽的男朋友吗?他叫张乔,每次来都是半夜三更,总叫我帮他打开小区的铁门,所以我对他很有印象。”
  听完保安的话,李璐觉得没有必要再追查下去了。他感觉自己受了张乔的骗,浪费一大把宝贵的时间去调查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所以天亮后,一接到张乔的电话,他就怒不可遏地赶到张乔家兴师问罪。




张乔听得一头雾水,他赌咒发誓地说:“李璐,难道你不相信自己的表哥吗?我已经发过誓了,我绝对不认识那个女人!”
  李璐将信将疑地看着张乔,喃喃地说:“难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男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吗?难道你有个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而且名字还和你一样?”
  张乔也想到了这一点,赶紧挂了个电话给住在老家的母亲。不过,母亲却斩钉截铁地答道,她只有张乔这么一个儿子,根本没有什么孪生兄弟一说。
  挂掉电话,张乔无奈得说:“李璐,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真的是无辜的!”
  “好吧,我先信你一次……我们一起去花园小区吧,看能不能遇到吴丽。我们最好当面问清楚这些事。”李璐也只好这么说了。
  正当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张乔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看了一眼来电号码,竟是赵秃子。
  
  “张乔,快打开电脑!昨天夜里,那个发帖子的女人又出现了。她只在帖子里说了一件事:她叫吴丽,她还是要自杀!”赵秃子在电话里急促地说道。
  张乔赶紧打开电脑,在开电脑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调制器闪着绿灯,竟然是开着的。张乔记得自己上次用电脑的时候是大前天的夜里,当时外面正在打雷,他担心雷击会毁坏电脑,所以关电脑的时候特意检查了一遍,机箱显示器调制器都是关好了的。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张乔也没多想,还是立即打开了电脑,连上网络,登录天涯社区,点开了莲蓬鬼话里的那张名为《我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的帖子。
  帖子里,昨天白天吴丽一直没出现,许多网络上著名的恐怖小说作家都在这个帖子里劝说她不要自杀。莲蓬来了,一枚糖果来了,李西闽来了,庄秦来了,还来了很多从不在网络上出现的恐怖小说作家。大家都企图齐心合力挽回吴丽必死的决心,说了许多暖人心窝的话,可吴丽却迟迟没有出现。
  直到凌晨七点的时候,吴丽终于上线了,她只留下了一段话:
  “谢谢大家,我的生命里没有了张乔,只剩下一片灰暗。不用再劝我了,我决定离开这个世界。在这里,我要告诉所有关心我的人,我叫吴丽。好了,就这样吧……等我变成女鬼之后,一定会让张乔陪着我。他罪该万死!罪该万死!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罪该万死这四个字,吴丽粘贴了足足一千次。
  满屏幕的四个大字,触目惊心。张乔看得心惊肉跳,但他还是捂住了脸,声音颤抖地对李璐说:“这一切,真的不关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李璐只好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或许,连他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表哥了。
  
  “砰砰砰!砰砰砰!”屋里突然响起急促的敲门声。
  这么大清早,谁会来敲门?
  张乔喃喃地说:“难道是那些网络上的黑客,查到了我的家庭住址,要来对我进行报复,帮吴丽报仇吗?”
  李璐点点头,说:“很有可能。网络通缉的力量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你可以把他们想象成是所谓的网络暴民,但你绝对不能忽视他们的力量。”
  张乔想起年初发生的一件事,东北一个中年女人残忍地用高跟鞋踩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照片被人发到了网上。网民们就凭着照片上的背景与那个女人的模样,活生生地用人肉搜索的方式,找到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最后那个女人只好放弃工作,亡命天涯,四处躲避着网友的追杀令。
  想到这里,张乔不禁开始恐惧起来。
  “砰砰砰!砰砰砰!”敲门声还在继续。
  张乔的心有些紧了,他望着大门,不知道该不该去开门。
  李璐蹑手蹑脚走到门口,通过猫眼朝外面望了一眼,然后长长吁出一口气,说:“哥,别怕,是警察。”



门开了,屋外站着两个身着制服的男警察。
  警察进了屋,看到两个男人在屋里,神情立刻和缓了许多。其中一个年轻一点的警察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吴丽的女人?”
  张乔连忙答道:“没有!我叫张乔,这是我的表弟,李璐。”
  “张乔?”年轻警察的神情又紧张了起来,他问道,“昨天晚上,你们俩都住在屋里?”
  张乔回答:“不,昨天晚上,就我一人住在这里。”
  “那昨天晚上这里有人自杀吗?”年轻警察继续追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您问这个干什么?”张乔觉得有点诧异。
  年轻警察严肃地说道:“今天,我们接到了天涯社区的报警,说网络上有个叫吴丽的女人发帖自称要自杀。他们查到发贴者使用电脑的IP地址,传给了我们。通过技术手段,我们警方确认,这个帖子是从你家的电脑发出来的!”
  张乔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喃喃地说:“不可能!不可能!昨天我一直在屋里睡觉,从昨天下午一直睡到现在,连饭都没吃。绝对不可能有人用我的电脑发帖子的!”
  年轻警察冷笑了一声,说:“只怕是你自己发的贴吧?就是为了开个玩笑,玩玩恶作剧,捉弄一下网友?”
  “不不不!绝对没有这样的事!”张乔争辩道。
  但年轻的警察没有再作理会,他没好气地说:“这一次,我们警告一下你就行了。以后要是再出现这样的事,我们会以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警力的名义拘留你。”说完后,他们就退出了张乔的家门。
  
  李璐闷哼了一声,也准备跟着出门,他也认定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张乔在玩恶作剧,心中很是不满。
  张乔一把捉住了李璐的袖子,声音颤栗地说:“表弟,这真的不是我干的,昨天夜里我真的没有在网上发帖子!我发誓!”
  “唉……哥……你就别玩了……”李璐抽出袖子,还是一脚跨出了大门。
  张乔突然叫道:“李璐!你等一下!”
  李璐回过头来,看到张乔钻进厨房,几秒后,张乔出来了,手里还握着一把菜刀。
  张乔歇斯底里地说道:“为了证明我没有说谎,我把我的大拇指剁下来!”
  话音未落,菜刀已经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重重砍在张乔的大拇指说,献血飞溅出来。
  “哥——”李璐大声叫道,可惜已经晚了。
  张乔瞪大了眼睛,瞳眸旁全是血丝。他直勾勾地望着李璐,说:“你现在相信我了吗?”
  
  包扎好伤口,李璐对张乔说:“哥,这一切真的很难解释。帖子千真万确是从你家里的电脑发出去的……”
  张乔喘着粗气,忍着痛,虚弱得说:“说不定,昨天夜里有人潜进我家里,发了这个帖子。”
  “可是,你家里的大门并没有被撬开过的痕迹,窗户也都关得严严实实……”
  “说不定是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冒充我名字的人,拥有我家里大门的钥匙。昨天晚上我睡得那么熟,或许就是我被麻醉了。”张乔说道。
  突然间,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大声说道:“对了,我今天开电脑的时候,发现调制器是开着的!一定就是那个神秘人临走的时候忘记了关。这个人一定和吴丽有关,我们现在就去城郊花园小区找吴丽!”
  张乔不顾拇指传来的钻心剧痛,就要拉着李璐出门。李璐拗不过他,只好跟在了张乔的身后出了门。
  
  一个小时后,两人来到了城郊花园小区。走进小区大门的时候,保安毕恭毕敬地向张乔打了个招呼,说:“张先生,您好。”张乔苦笑着不置可否地走进了小区。
  站在吴丽家门外,敲了几下门,却没人应门。
  张乔急不可耐地说:“吴丽铁定与那个假扮我的人有关系!表弟,你能打开防盗门吗?我们进去看看!”
  “这……可是私闯民宅啊……”李璐有点犹豫。
  “怕什么?不是说我就是吴丽的男朋友吗?我到女朋友家里去,算什么私闯民宅啊?”张乔露出狡黠的笑容。
  对于一个私家侦探来说,打开这样的一扇防盗门,并不算太难办到的事。李璐取出两根细长的软铁丝,塞进门锁里搅动了几下,两分钟后,他就打开了门。
  开门的一刹那,两人同时嗅到一股令人几欲呕吐的恶臭。



屋里所有窗户都紧紧关闭着,地板说,横陈着一具女人的尸体,正是照片中的吴丽!
  吴丽躺在一片血泊之中,一只手的手腕被利刃划开了一道伤口,伤口旁的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乌黑的颜色,她的另一只手则紧紧握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屋里的墙上,挂着许多吴丽与张乔的合影。但是每张合影都被刀划得七零八落,上面到处都写着:
  张乔罪该万死!
  桌子上,摆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那是一封遗书,证明吴丽死于自杀。落款的时间,却是三天前,正是网络上出现那张帖子的前一天。
  “这是怎么回事?”张乔感觉有点眩晕,头晕脑涨。
  
  警察很快就赶来了。经过现场检验,毫无疑问,吴丽死于自杀。既然是自杀的,尽管张乔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吴丽,但警察显然对吴丽与张乔只见的关系并不在乎,他们只管让殡仪馆的车将吴丽的尸体拉走了事。
  小区保安则调出了两天以来,吴丽所住那层楼的监视摄像头所拍下的画面。
  张乔与李璐在保安室里,和保安一起观看了调出来的影像资料。
  监视器屏幕上,前天夜里,一个长相酷似张乔的人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吴丽家的大门。刚探进一个脑袋,就尖叫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向电梯冲去。不用说,他一定是看到了屋里吴丽的尸体。
  而从小区花园里另外一个摄像头显示的画面来看,这个男人在穿越林阴道的时候,鬼鬼祟祟地将那把钥匙扔进了草坪里。
  看完图像,李璐立刻来到花园中,在草坪里找到了那把钥匙。
  很快,李璐从钥匙上采集到了指纹。半天之后,他得到了结果——指纹属于张乔!
  张乔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两眼一黑,昏厥了过去。
  
  张乔幽幽醒转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病床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墙壁。一根针头插进他手腕上的静脉中,暖洋洋的药水悠悠流淌进他的身体。这让他感觉很舒服。
  “哥,你醒了?现在是你吗?你还认得我吗?”李璐就坐在他身边,但他的问话却让张乔感觉有些奇怪。
  “表弟,当然是我啊!我在这里躺了多久了?”张乔答道。
  “没多久,就躺了两天。”李璐苦笑着回答。
  护士进来,又给张乔注射了一针镇静剂,张乔沉沉地睡着了。
  
  走出病房,李璐来到医生办公室。办公室外,挂着一张铭牌,上面写着:精神病科。
  医生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当着李璐的面,他打开一台录影机,塞进一盘录影带。
  
  屏幕里,显示的是病房中的情形,张乔躺在了病床上。
  画面中,张乔突然醒了过来。他看到床边坐着的李璐,眼里流露出诧异的神情。他大声问:“你是谁?你这么在这里?”
  李璐连忙说:“哥,我是李璐啊!”
  张乔满脸惊恐:“我不是你哥哥,我不认识你!我叫张乔!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叫吴丽!我只有她这么一个亲人!”
  李璐疑惑地说:“怎么,你失忆了?你是叫张乔,你在一家贸易公司里上班,你马上就要升职做分公司经理了,难道你全忘记了?”
  张乔目瞪口呆:“你瞎说,我是一个作家,我总是夜晚在家里写作,白天睡觉。我哪有什么精力去贸易公司上班?”
  李璐不解了,这时,护士走了进来,见到张乔歇斯底里,连忙给他注射了一针镇静剂。
  
  医生换了一盘录影带。


屏幕中显示的,还是白茫茫的病房。
  张乔再一次醒了过来。他像个婴儿一般,好奇得看着周围。
  这次站在他身边的是医生。
  医生问:“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张乔用尖细的声音回答:“我是吴丽!”
  “你是吴丽?你是做什么职业的?你有什么亲人?”医生问。
  “我是职业撰稿人。我没有亲人了,我只有一个男朋友,他叫张乔。”张乔的声音依然尖细,就像个女人。
  突然间,张乔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我不是自杀了吗?我在自杀前,还在天涯社区发了一封遗书!怎么我现在还活着?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
  他挣扎着想从病床说跳下来。
  护士连忙给张乔注射了一针,张乔缓缓睡了过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璐觉得自己彻底搞不懂发生了什么事,诧异地询问医生。
  医生满含深意地望了李璐一眼后,说:“这是典型的精神分裂。在张乔的大脑里,拥有三个独立的人格体系——你的表哥张乔,作家张乔与吴丽。”
  “我不明白……”
  医生解释道:“精神分裂,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精神疾病。在患者的脑内,会产生几种各不相同的人格体系。当其中一种人格体系占据他的大脑时,他就会代入这种人格的特征。比如现在代入的是作家张乔,他就会认为自己是作家,夜晚在电脑上写出漂亮的文章。但是如果现在代入的是你表哥张乔的人格体系,那么他就会去贸易公司上班,为了分公司经理的职位而奋斗。据我分析,你表哥一直白天是贸易公司职员,夜晚则成了作家。两套人格体系相互独立,各不相扰,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也就是说,当他白天是公司职员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夜晚是个作家,并且与吴丽交往。而当他在夜晚是一个作家的时候,并不知道白天自己是个公司白领。”
  “你的意思是,张乔其实从来都不休息,当他以为自己在睡觉的时候,其实是另一套人格体系在运转?”李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医生点了点头:“这种情况我几乎从来没有遇到过,非常值得研究。”
  “那么吴丽的人格呢?吴丽是个真实存在的人啊!”李璐又问道。
  医生笑了:“这才是最值得研究的课题。吴丽的人格,是在吴丽自杀之后,才移植到张乔的大脑内。张乔的大脑意志非常薄弱,很容易被企图强烈的外来人格所侵占。当他看到吴丽自杀后的尸体后,立刻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我猜吴丽的怨气一定很重,所以她的人格才这么容易地侵占了张乔的大脑。”
  “怨气?”李璐长大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
  医生微笑着点了点头。
  
  “真是不可思议……”李璐叹了一口气,问,“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医生笑着说:“我认为,把他留在医院里,供我们进行研究,是他最好的出路。”
  李璐不满地说道:“那这和把他关押起来,剥夺他的自由,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我绝对不同意!”
  医生耸了耸肩膀,说:“那好吧,你把他带走。但是你怎么向他解释,其实他以前一直是两个人,而现在变成了三个人。以后,说不定他还会变成很多很多人。你觉得,他能接受这样的解释吗?说不定……他以后的问题就不仅仅是精神分裂了,而是躁狂、抑郁、自杀癖、伤人癖……”
  看着李璐的沉思,医生冷冷地说:“你自己考虑吧。”
  李璐愣愣地站在医生办公室里,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医生走进了病房里,与张乔呆在一起,久久没有出来。
  张乔在病房中,幽幽醒了过来。他望着白茫茫的天花板,突然间呲牙咧嘴,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他坐了起来,瞪大眼睛,眼珠几乎要从眼眶里凸落出来。他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我是医生,我是医生!我是医生!我是医生!”
  
  【完】
LOST IN WONDERLAND......帶著圓臉的貓尋找愛麗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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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5:04:5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hehe 挺好看...........
遇到曾经喜欢的人,记得祝福她幸福,因为喜欢她的时候,不就希望她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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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21:34:1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哭楼 作者: 一枚糖果

  慢慢的,陆续的贴一些杂志选用的短篇给大家看。
  
  风格也许有些不一样,网络是自由的,杂志是要符合主题的。
  
  我能写网络小说,我也能写杂志稿,我经常这样鼓励自己。不过后者似乎难很多很多。
  
《哭楼》
  
  (一)爱你就像爱自己
  
   姓娄的人可并不多见,西北医学院护理学系大三年级的王莉莎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娄小刚,很高大,但明显有点营养不良,瘦弱的胳膊,穿着一件稍短的白色衬衣,领口很干净。
  
  王莉莎想,可能是农村来的孩子。去年入学的时候,自己倒是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的优越感,旁边的男生开着小奔,那倒是可以拽的。
  
  那个男生叫凌海风,现在是自己的现任男友,认识他以后,王莉莎学会了开车,经常在情侣双双的校园街头呼啸而过,围着丝绸围巾,戴GUCCI墨镜,旁边是优质男友,车里的音乐经常是11 O’ Clock Tick Tock,许多人都羡慕他们,而王莉莎跟凌海风就像明星一样理所当然的接受别的同学羡慕夹杂嫉妒的目光。
  
   那男孩手里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报名表,旁边是个大编织袋,红蓝相间,很大,但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这一季LV出的新款包包就有点走这种中国风的感觉。想到这里,正在帮学校登记新生资料的义务劳动者王莉莎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娄小刚只是看着自己的双脚,鞋子也是母亲临时在县城买的,虽然是皮鞋,但很明显不是真的皮,只是人造皮,里面是纸壳,一到下雨天就会开口大笑。百货公司售货员警告过他,下雨天,千万不可穿。
  
  “我不知道宿舍在哪里。”娄小刚很小声道。
  
  “要不我带你去吧。”王莉莎填好表格,盖上个戳给回他。又叫旁边一个戴眼镜的女生顶了自己位置,顺手拿给娄小刚一瓶娃哈哈纯净水,红色的塑料皮上变形的王力宏呆呆的呆在上面,还有一行红字,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娄小刚报的是药学系,填志愿的时候很简单,他固执认为父亲之所以这么快的离开自己是因为用不起贵的药,只是吃几块钱一盒的心痛定和氯化钾溶液之类。深夜父亲病发的时候已经临近高考,没来得及见到最后一面,下葬的时候因为学校要筛选考试也没赶上,成了终身的遗憾。
  
  娄小刚经常梦见父亲,眼睛缝隙里流血,抚摸自己的头,然后一把一把的吃药,红色的心脏悬挂在黑暗中,象一轮太阳。
  
  “你是哪里人啊?”王莉莎好奇的问,看了看头顶的烈日,九月了,怎么还这么热,从包包里拿出防晒霜涂抹着脖子,她的脖子很白,象最嫩的那颗白菜的鲜美颜色。
  
   想到白菜,娄小刚肚子咕噜咕噜开始抗议,的确,从早晨到下午三点,只在火车上吃了一包贵的要死的方便面,连汤带汁吃了干干净净,不争气的肚子又饿了。
  
   以至于还没来得及回答王莉莎就开始问第二个问题了,“你吃饭了吗?”
  
   娄小刚点点头,心想早饭当然吃了,现在要吃就吃你的白色脖子和吸你白色脖子下面的牛奶。忽的被自己这样的想法吓一跳,二十三岁,学习,学习,好好学习。娄小刚握紧拳头,鼓励自己赶走邪念,饥饿让人产生幻觉。
  
   “哦,你们宿舍就在前面,写了一个大大的12字,带着你手里的单去找舍监安排你的铺位吧,我走了,太阳太大了,我会被晒死的。”王莉莎准备告别去带下一个分在东区的新生。其实学校东区除了教学楼和体育馆,也有几栋宿舍楼,还有最东的那个角落的13号宿舍楼,因为年代已久,年后就准备拆迁。学生们早就已经搬到旁边的公寓式12号宿舍,13号宿舍因为日晒雨淋,爬山虎非常茂盛,几乎把窗户都爬满了,夏天又有许多蛇在藤上乘凉,也许13这个数字的缘故,那栋宿舍楼给人不祥的感觉。
  
   娄小刚推开宿舍的门,惊呆了,比起自己高中的宿舍来,12号楼603简直就是天堂,光洁的地板,崭新的被子,还有大阳台、落地窗、台灯……感谢上天,让我能够读这么好的学校。
  
   学费是个企业家资助的,据说身价千万,却从不吝惜,娄家村这几年才出了这样名牌大学生,不能让他因为贫困辍学。村里报到县里,说是可以安排,但是要配合,上台拿着奖金要哭,要感谢县长,感谢政策,感谢慈善家。
  
   临上学前,娄小刚登了台,头低低的,领过一张大的纸板支票,红着眼,那企业家有点肥,戴着眼镜,面容和蔼可亲。对着麦克风说的那番话,到现在为止想起来一片模糊,只是谢谢,谢谢,无止境的谢谢,一副中暑的表情。
  
  四个男生很快就混熟了,一个叫田文的男孩请大家吃饭,说大家以后就是兄弟了,凡事都要照应着,其他三个自然是乐不可支,去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吃的东北菜,娄小刚吃的皮带裂缝了,这才去洗手间撒了一泡啤酒尿,爽就一个字。忽然想起家里的母亲省吃俭用的,心想要是剩下的酱骨架能打包就好了,坐火车送回去,热一热,骨头还可以给家里的黑虎,它一般吃剩饭,有时候运气好也有剩菜,但这样的机会多半是过年才有。
  
  娄小刚有时候想法很天真,这是后来吸引王莉莎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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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楼 作者: 一枚糖果

 (二)冬至
  
  教学楼与宿舍离的有点远,田文和宿舍的费天宇都配了山地车,每天自然就起得晚些,这两个月以来,每天最早起来的是娄小刚,因为是班长,点名签到的责任落在他头上。接着就是睡自己下铺的姜介红,姜介红是蒙古人,性格粗圹,力气也很大,每天晚上打飞机的时候好像整个床都要被摇散。娄小刚看着他的黑眼圈无语了,拍拍他的肩膀,“兄弟,注意身体啊。”
  
   娄小刚很少做那事,即使做,也是斯斯文文的,宿舍无人时才用被子盖住身体,枕头旁边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专用小方巾,刹那的定格是王莉莎的雪白的脖子及其上半身。总是希望在学校能够再次碰见她,道声谢,但一直都没能如愿。世界太大,世界真的太大。
  
   那瓶矿泉水就在桌子里放着,上面写着爱你等于爱自己。
  
  药学主讲教授姓王,叫王图强,五十五岁终于评了正教授,戴着眼镜,深沉又枯燥。讲课也是,肚子里一肚子的药理,班上女生七个,早就有了七仙女的绰号,除了尤清雅还勉强能称得上美女,其他都是外表平平。大部分漂亮女孩都在护理系,护士是大部分男人的YY对象,而那些护士都觉得将来大部分都会嫁给医生。
  
   王图强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普洱茶,咳嗽了一声,问道,“谁来说说干扰素?”
  
  “干扰素是最先发现的细胞因子,是1957年被发现的,他是一类分泌性蛋白,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功能。根据产生干扰素来源不同,理化性质不同和生物学活性的差异,可分为α–干扰素,β-干扰素,和γ–干扰素,它们分别由白细胞,纤维细胞活化T细胞产生。1980年,美国基因技术公司把人体白细胞干扰素基因转移到大肠杆菌或酵母菌中,从这种工程菌1L培养液中获得的干扰素相当于100L人学的获取量。我国1989年也开始应用基因工程菌生产干扰素,它是我国创造的第一个进入商品化的基因工程药物。”王教授认真的点头,环顾四周,除了睡觉的和聊天的,就是吃东西的和开小差的,剩下的就是在玩手机的,仿佛只有娄小刚是进取的,永远坐第一排,笔记整整齐齐,除了穿的有点寒酸外,其他都不错。
  
  下课后,王图强跟娄小刚谈心,了解了他的基本情况,忽然感慨道,“你跟我当年进校时很像啊。不爱说话,认真学习,仿佛看到了年轻的我。今天是冬至,去我家吃饺子吧。”
  
  娄小刚正要拒绝,王图强却已经起身,“别怕,我家的老虎不咬人。纸做的。”
  
  一边散步一边陪着教授在路上说着,一辆小车呼啸而过,银色的小奔,里面传出喧嚣的音乐。
  
  “这里的学生好像很有钱。”娄小刚道。
  
   一栋黑漆漆的教学楼安静的座落,已是黄昏,说不出的压抑,娄小刚问道,“那里怎么还没开灯?”
  
   王图强的表情有点严肃,“那里是要拆迁的,没事不要去,是个很古怪的地方。”
  
   娄小刚忽然想起最近宿舍的男生说半夜13号宿舍楼闹鬼的事情,好奇道,“王教授也相信有鬼吗?”
  
  王图强的眼镜闪了闪,那是远处的灯光。
  
   爬楼梯的时候,娄小刚看着走在前面的王图强忽然想起自己父亲爬山的样子,心里一阵酸楚,如果父亲现在还在多好。
  
   到门口已经闻到饺子的香味,开门的是个女孩,脸上贴着面膜,卷曲的头发用个簪子盘起来,脖子,那脖子是纯粹的白,是梦里见过的白。
  
   莉莎。
  
   “今天叫了班上的学生来吃饭。”王图强朝厨房里的妻子大喊一声,又对王莉莎摇摇头,“赶紧把你脸上的白纸扯了,别吓坏了同学。”
  
   房间很大,装修很美。王莉莎走到自己房间门口说道,“凌海风,出来吃饺子啦,还在打游戏。”
  
   那男生出来了,帅得吃惊,多好的一对,多完美的家庭,为什么要叫自己来受这种打击。那个叫凌海风的男生是她男朋友吧,还牵着手出来呢,真是xxx恩爱。饺子什么味道不记得了,只是羡慕的看着。
  
   王图强介绍娄小刚,王莉莎却不管那么多,做完面膜的脸显得更白了,一边把饺子夹给凌海风,“多吃多吃。”又抬头对娄小刚说,“我带过你去宿舍忘记了吗。”
  
   娄小刚一阵幸福,嗯,看来她是记得我的。
  
   凌海风似乎心不在焉,又努力装作心很在焉,偷偷的看手机,倒是被娄小刚发现了。喝酒的时候,娄小刚鼓起勇气端起酒杯对二人道,“祝你们幸福啊。”
  
   王莉莎咯咯笑道,“这样的话听起来好像你是海风前女友似的。”
  
   凌海风也笑了,但娄小刚发现他的嘴巴在笑,眼睛却没有,是让人心寒的笑容。
  
   凌海风记得,今天是水水的忌日,两年前的今天,水水死了,没有留下一句指责的话,飞快的离开这个她说很留恋的世界,坠落,手心紧紧的攥住,头发插满秋天爬山虎红色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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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21:35:2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哭楼 作者: 一枚糖果

(三)余水水的幸福幻觉
  
   余水水当初来学校的时候跟娄小刚没什么两样,家境贫寒,学费东拼西凑,交钱的时候那些硬币让她觉得在这个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男生面前无地自容,低头,恨不得要钻进地洞才好。
  
   凌海风带新生去宿舍,余水水的宿舍在13号宿舍楼的靠窗位置,凌海风说道,“看来你这里风景不错。下铺没有人也安静,不过你最好睡觉的时候把窗户关紧,这里的秋天经常下雨。”
  
   余水水听到他说话,仿佛被羽毛覆盖,轻柔、温和。
  
  两年前,那些爬山虎还很稀疏,但在飞快成长,有如自己和凌海风的恋情。除了不爱说话,余水水一切都还好,凌海风喜欢她的脆弱、敏感,甚至自卑。冬天当凌海风给余水水把鸭绒被和毛毯送来的时候,宿舍的其她四个女孩终于眼红到受不了,凌海风是研究生系最有名的才子和帅哥,家世优良,怎能跟如此平庸的女孩谈恋爱,老天肯定打瞌睡了。
  
  余水水不喜欢同她们交流,她们都是来自城市的女生,她们的每一套化妆品,都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一支眼霜如果是在家里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一瓶香水可以替换四十斤菜油的价格。
  
  余水水从未用过香水,除了夏天蚊子多买过花露水,那天宿舍没人的时候,余水水看到一瓶粉红色的香水,忍不住嗅了嗅,真香。鬼使神差的往自己身上喷了一下,外面忽然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赶紧放回去,却倒了,摔在地板上。进来的女生是香水的主人,结果不言而喻,余水水被骂了,不管凌海风怎么安慰都没用,她穷,所以才向往那些奢侈的东西,有了欲望,人就不会简单。
  
  后来不知道从谁那里得知这个片断,凌海风买了一瓶一样的香水送给余水水,香水的名字叫奇迹,那女生闻道这个味道以后鄙视道,你又偷用我香水了吧。
  
  余水水从枕头下面拿出来,晃了晃,什么话也没有说。
  
  因为这瓶香水,余水水对凌海风很感激,很快的,把这种感激变成了爱,女人总是分不清这二者的区别犹如男人分不清性和爱的区别一样。
  
  “你跟我在一起是个奇迹。”余水水在两人租下的校外小屋里拉开窗帘,回头对正在玩魔兽争霸的凌海风说道。
  
  凌海风抬头笑,“相信奇迹,它总会出现。”
  
  等凌海风雍容华贵的母亲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余水水才知道幸福只是幻觉。凌海风回屋子的次数越来越少,经常在家或者在宿舍,母亲说如果再和这个有着克夫相的女生继续下去,将断绝他的一切经济来源。
  
  我们不能没有钱。凌海风安慰余水水,不这样做怎能骗到我妈的钱给你妈治病呢。
  
  余水水痴痴的看着他,他是她的救命稻草,他是她的上帝。见不到凌海风,房子退了,余水水又搬回宿舍,不想上课,喜欢看着那些爬山虎发呆,看爬山虎的后面是否有个男生在等她下楼,吃饭、看电影和做爱。
  
  他来了,给了余水水三万块,有点累,“可以了吗?”
  
  “谢谢你。”
  
   “我走了。你多保重。”
  
   “嗯。”余水水忽然觉得屈辱和不舍,看着凌海风,“真的不可以继续吗?”
  
   “我妈不同意我在大学找女朋友,我也不想耽误你的青春。”凌海风内疚的看着她。
  
   余水水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往黑漆漆的楼道慢慢转身,“哦,原来是你妈妈不同意你谈恋爱,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原来是这样啊,这样……”
  
  王莎莉在游泳馆,象海蛇一样曼妙的舞动,游到凌海风身边的时候脚突然抽筋,喝了几口水被拉了上来,照例做了人工呼吸。睁开眼睛,见到的是王子,一口水喷过去,凌海风只是闻到一股腥香。
  
  原来是教授国外回来的女儿。王图强以前教过自己,也算缘分,去吃了几次饭,渐渐熟悉些,就感觉王莎莉对自己的好感,她比余水水乐观、漂亮,最重要的是,妈妈喜欢,这样就很好,两全其美。
  
  后来两人牵手的时候碰见余水水,她会过来打招呼,末尾总是说一句,祝你们幸福。
  
  最后一次见到余水水是分手后的第四个月,问了一句,你不是说你妈妈不允许你谈女朋友吗,为什么骗我。
  
  凌海风看着她,对不起。
  
  你还爱我吗?余水水的眼睛里闪烁一丝光芒,我有小孩了。
  
  凌海风每个女朋友在分手时都喜欢这样说。
  
  “神经病。”凌海风转身走了,王莎莉还在路边等他,期待的眼神,白皙丰腴的身体,那才是他的最爱。
  
   据说余水水在天台上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坠落了,尸检让人心寒,有未成型的胎儿,丑闻、新闻、绯闻,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事情,过不了多久就忘记了。
  
  余水水的母亲没来得及享用那三万块手术费就心脏病突发猝死,等了很久才有亲戚来认尸,学校赔了十万块,亲戚们也觉得算了,拉着破碎的尸体到火葬场,浇了油烧了去。从此13号宿舍楼夜夜哭声,抽抽哒哒,断断续续,失眠的女生可以听到,熟悉的声音,偶而也唱歌,唱那些花儿,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啦……想他,啦…他还在开吗?啦……去呀!
  
   13号宿舍楼的女生没有人敢在晚上哼这首歌。
  
  学校砌了新楼,我们有了新伴侣,旧楼就躲在角落里哭泣,失去爱情的人也是,被人遗忘,自怜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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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21:36:5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哭楼 作者: 一枚糖果

(四)来了
  
   大一期中考试那会,尤清雅在东楼自习的时候经常能遇见埋头苦读的娄小刚。东楼没有空调,所以很热,所以人很少,大家都晚上都喜欢去图书馆旁边新的那栋自习楼去学习,情侣也喜欢那,抬头望去,夏天的绣球花在月光下很美,还可以看见湖水的轻波。东楼有点破,有几个教室日光灯还破了。
  
   每次二人遇见,只是会心的点头,很少打招呼,平时在一个班上说话并不多。有时候座位挨的很近,也只是自己看自己的书。因为临近考试的缘故,碰见的次数越来越多,娄小刚也问候着,“来了?”
  
   “是啊。”尤清雅的长发总是这样整整齐齐垂着,看不清她的脸。
  
   那天晚上学校突然停电,尤清雅的那声尖叫把除了娄小刚以外的教室所有自习的人全吓走了,娄小刚在黑暗中说道,“不要怕,我在这里。”
  
   尤清雅停止哭泣,抓着他的手,“别走,我害怕。”
  
   她的手冰冷,真像是死人的温度。
  
   娄小刚恨自己不抽烟,否则书包里会有打火机。四周一片漆黑,牵着她的手,迈过一个又一个障碍、一个一个楼梯,摸索着、安慰着,终于走到路边。小吃店里是温暖的烛光,虽然停了电,椰汁西米露仍然清甜冰洌。
  
   “你哭什么?不就是停电的,胆小鬼。”娄小刚说道。
  
   “害怕。”
  
   “怕什么?”
  
   “怕人,怕鬼。”尤清雅全身颤抖着。
  
   送她回宿舍,路过13栋,尤清雅停下来向上看,指着最高的窗户,“你相信吗,如果深夜去那楼上,能听见鬼在哭。我是听到的。”
  
   娄小刚笑道,“哪有这回事的。”
  
   尤清雅在月光下的眼神十分恍惚,“我说的都是真的。反正你也不敢去,学校的人都不敢去。”
  
   一股不属于夏天的阴冷的风迎面吹来,两人对视,娄小刚打了个冷战,“别吓唬人了,我小时候还看过人挖墓呢,根本没有什么鬼。”
  
   送她上楼,女生宿舍点起了蜡烛,尤清雅的脸看起来十分完美,眼睛里流露着不舍,“谢谢你送我回来。”
  
   “没关系,我是班长嘛,照顾同学是应该的。”娄小刚转身准备走。
  
   如果他一回头,会看见尤清雅的冷笑,可惜,很多时候,人总是忘记回头。
  
   到了宿舍,田文正在钻桌子,看来打斗地主又输了,姜介红叼着烟在蜡烛下谈吉他。娄小刚打趣道,“弹的真好,果然是悲情、煽情啊,忽然让我思念老家去世的张大爷了。”
  
   姜介红光着膀子,耳朵里十分受用,“哦,你说的张大爷,干什么的。”
  
   “生前是弹棉花的。”娄小刚一边往床边躲。
  
   田文从桌子底下钻出来,无聊的伸了个懒腰,“长夜漫漫啊无心睡眠,哥几个有什么好耍的事情没?刺激点的,敢不敢去13栋顶楼溜达一圈?”
  
   姜介红的吉他放在旁边,烟屁股从窗外甩出去,吼吼道,“去了又怎样,明天你请我们吃饭啊。”
  
   娄小刚有点后悔,但想想也可以在食堂请他们吃饭的,顿时应允下来,“那当然。”
  
   宿舍还有个男生因为停电回家去了,于是这三人开始准备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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