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多前,我朋友找到一份工作,面试了一家公司的销售工作,当时他刚毕业,然后拿着开放工签,去了那家公司上班,就说是公司A吧,然后在那公司里面从5月一直工作到9月,当时老板和他说,由于商场给了他们公司一个很好的条件,让他们挪个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准备把原来的公司关了,换个新的公司,有个新的开心,于是,把我朋友的雇佣关系,转到了公司B,并且A公司也在9月底清算了,B公司作为清算师要求的,继续经营A公司的那家店面1个月,最后,由于谈判破裂,无论是A公司还是B公司,都没有拿到新店的和约,最后导致A公司已经不存在了,清算了。B公司,只是一家注册公司,并没有实际的生意和店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朋友和老板提出,是去是留的问题。老板留他,和他说,把他的雇佣关系转到C公司,C公司是老板夫人的好朋友的公司,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的好,这个朋友和老板娘从小一起长大的。C公司当时挂的TRADEING NAME 也是和A公司是一样的,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2家店,原来是属于不同的2家公司。我的朋友接受的邀请,去了C公司,从11月中旬,一直工作到今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