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看到一篇文章的一句话:
青春的岁月里,其实应该干几件疯狂的事。干几件,即便是满头白发时,想起来也会热泪盈眶的事。然后,不留遗憾的说,“我来过,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 人的一生中 至少该有那么一次 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她爱我 只求在我最好的年华里 遇见你。
想想说的也不无道理啊,在青春的长河里,总会有疯狂的时候,年轻的冲劲,对一切的不管不顾,只为了自己的一念。
到现在,虽然觉得当初的冲劲没了,不过还是觉得还不够疯狂 哈哈,因为从小就理智感性纠缠,没有什么都不顾的放纵自己一次啊。
先自己说说吧。 记得当初我用了自己差不多一个月的午饭钱,就为了买一个ZIPPO。是压岁钱中的3百块钱,自己身上还剩下一点,怕我妈会查账,相尽一切办法去弥补漏洞。然后又一次,自己一个跑去外县瞒着家人。要做火车,还自己偷偷补办身份证。还有好多事,其实人一生疯狂的不止一件事,应该是整个疯狂的经历才对! 
不过我一点也不热泪盈眶,反而有点觉得不值得。在我看来只是一个青春的见证,没啥什么最美年华见到你的。所以我说自己很无情呀!唉。ANYWAY,过去就过去了。不必纠结于此。大家只是一个熟人。
你们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