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猪猪不哭 于 2011-1-7 17:59 编辑
昨天公公婆婆开车去西区的一家华人超市买菜,停好车想起来银行卡由于密码输错被锁了,就去马路对面的银行重新设密码,就10分钟的功夫,回来后继续去买菜。买完菜回来开车时,傻眼了, 车轱辘被一把大锁给锁住了,二老一头雾水,看到旁边一位小姑娘也在哭,就上前询问,她的车也被锁了,要交180的罚款才能解锁。原来超市停车位新立了牌子,原文是” only park WHILE shopping at XX supermarket, 不然就锁车,罚款180“ 落款是一家clamping公司。 公公婆婆不懂英文,看不懂牌子上的内容,即使懂英文的也不见得仔细读牌子,就想着只要在这超市消费就可以停那,不管买完菜是不是会去别的店光顾。这家锁车公司就是抓住这点, 狠狠罚了好多人。我公婆找个会英文的跟他们解释,他们根本不理会,就是死定要罚钱。之后又有人停好车,去了别的店,2个大毛毛就豹的速度一般冲出去 把2辆车给锁了,我公婆想提醒都没来得及。他们的罚单上还写着车被锁后90分钟不交罚款,就拖车,再另交180的拖车费,一共360!!! 这不是强盗行为是什么??
我的疑问是,他们显然在wording上很下功夫,强调 while shopping at XX supermarket时才可以停车,即使你shopping了,但买完去别的地方溜达一下,都违背了sign上的规定,所以就是要罚款。
可问题 1, 谁规定他锁下车轮,就可以罚180?拖车的费用不过100多,锁下车轮的人力物力跟拖走车没法比吧,有没有物价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查他们收费的合理度么? 2,去XX超市的90%都是中国人,有些人根本不懂英文,它的牌子只有英文,没有中文,明摆着不让人看明白。希望大律师能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也想让更多华人引起重视,不要白白把我们的血汗钱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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