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雇佣关系纠纷中,雇主容易处于弱势,舆论容易偏向雇员。雇主通常容易被戴上“黑心” 的帽子。 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雇主也有不少冤屈,也经常被一些不良员工弄得烦恼不堪。本人在此主要想站在雇主的立场,尤其是华人主要经营的餐饮,零售等行业,讨论一下怎样降低招来不良员工的风险以及规避雇佣纠纷的风险,抛砖引玉,请大家也各抒己见。 要想尽量减少以后的麻烦,在招人的时候我认为要注意几点。 一,学学老外,要REFERENCE,哪怕是一个洗碗工。不要光听他们说。可以是以前的雇主,或者是房东,都行。 二,尽量不招刚从国内来的,年纪大的,喜欢打官腔,年纪轻的扫地都不懂,一些不可思议的行为举止会惊吓到你。还有语言问题,不管他们读写水平再好,刚来也是聋哑人一个。 三,实在想要给对方一个机会,又有无数的吃不准,不妨尝试一下两种方法。1. 试用前一定要签好合同,带有90天试用期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给。注意16岁以下,工资随便,没有规定。2. 双方同意的话,可以选择自愿工。这个适用于完全没有经验的应聘者,自愿工的目的就是积累工作经验。但是请注意,时间不能长,要确实提供了培训,并且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包括免费食宿。千万要以书面形式签下志愿者协议,志愿者要写明不拿工资。 四,不要搞那些免费吃住,工资该怎么算,怎么算,吃住该怎么算,也怎么算。其实到员工手里差不多的。而你可能认为省了工资税,其实你去问问会计,总体德税根本没省。当然,这并不适用于逃现金,发现金工资的老板。 最后呼吁新西兰老板们也可以吐糟一下自己碰到的极品员工,以免让其他老板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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