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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亲的小三居然还搞到女儿不能生二胎。。。什么乱七八糟的政策和执行者? [打印本页]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3-11-20 13:54:04     标题: 父亲的小三居然还搞到女儿不能生二胎。。。什么乱七八糟的政策和执行者?

本帖最后由 annie0002 于 2013-11-20 12:54 编辑

“双独”夫妻申请二胎 因父亲有私生子女被拒(图)


 父亲曾与他人非法同居私生一对子女 “独生女”二胎申请被拒  一对“双独”夫妻本欲生育第二个孩子,到街道办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时,却被告知女方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妹,街道办为此拒绝了其生育二胎的申请。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夫妻俩无法接受,遂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一审判决维持街道办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决定。据悉,夫妻俩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释疑:本案“独女”为何不算数?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本项中的“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不同于日常生活的一般理解,其内涵和外延要比通常认为的“独生子女就是母亲终身只生育一个”要小得多。

   申请生二胎 女方却被告知有弟妹

  2010年7月,25岁的“独生女”林红(化名)与独生子吴伟(化名)结婚,婚后第二年俩人生育了一个女儿。夫妻俩想再生一个孩子,考虑到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便于去年8月向林红户籍所在地白云区某街道办提出生育申请。

  孰料,街道办却拒绝了两人生育二胎的请求,理由是林红并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独生子女”,林红父亲先后在1998年9月、2000年6月与吴川籍女子肖某在吴川市生育了一子、一女,故林红还有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妹妹。

  对此,林红认为街道办出具的理由不成立,父亲明明在1999年才与母亲离婚,怎么可能在与母亲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其他孩子?另外,肖某的《出生医学证明》仅为记载,没有原始档案,也没有计划生育证。更令人觉得蹊跷的是,肖某的《育龄信息卡》与《出生医学证明》严重不符,这明显是肖某的假冒行为。

  林红及丈夫提出了行政复议,白云区政府经过调查取证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街道办的决定。林红及其丈夫不服,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决定。

   街道办驳回 称女方不属独生子女

  面对林红夫妇的控诉,街道办辩称林红夫妇所称不属实。根据调查,林红父母离婚后,林红由母亲抚养,林红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肖某非法同居,两人先后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孩子均在其母亲肖某户籍地入户。街道办表示,这种情况下,林红等于有了“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她就不属于有关规定的独生子女,故不能批准其再生育。

  此外,针对林红所述《育龄信息卡》假冒一事,因该卡为吴川市振文镇计生办录入电脑系统,由于肖某长期外出打工,很少回家,当时无法采集到准确资料信息,只是由肖某家属口述录入,目前当地计生部门已对育龄信息卡进行修改。故此,街道办辩称自已的处理并无问题。

  法院维持决定 非独生事实清晰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林红及其丈夫是否均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是本案的关键。街道办收到林红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后即展开调查,结果可反映林红父亲与他人非婚生育了两名子女。因该两名子女与林红属于同父异母的关系,故街道办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作者: monsterja    时间: 2013-11-20 14:01:11

好牛掰。。。。。。。。。。。。。。。。。彻底尼玛无语了。。。。。。。。。。。。。。。。。。
作者: MR2(SW20)    时间: 2013-11-20 14:04:55

NB...........
作者: 小猕猴    时间: 2013-11-20 14:14:35


作者: oldid    时间: 2013-11-20 14:16: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iamo影像会馆    时间: 2013-11-20 16:36: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11-20 16:42:40

爸爸太坏
作者: 炫儿妈妈    时间: 2013-11-20 20:42:37


作者: 甜甜向上    时间: 2013-11-20 21:29:01

还看到一个更强的,朋友微信发的,母亲42,女儿21,都是独生子女,如果母亲先生第二胎,是合法,但是女儿就不能生第二胎,但是如果女儿先生第二胎,就是合法,然后母亲再生第二胎都是合法的。这样以后就是外甥或者外甥女领着舅舅或者阿姨一起去买糖。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13-11-20 22:26:32

甜甜向上 发表于 2013-11-20 20:29
还看到一个更强的,朋友微信发的,母亲42,女儿21,都是独生子女,如果母亲先生第二胎,是合法,但是女儿就 ...


作者: maylan    时间: 2013-11-21 00:16:58

甜甜向上 发表于 2013-11-20 21:29
还看到一个更强的,朋友微信发的,母亲42,女儿21,都是独生子女,如果母亲先生第二胎,是合法,但是女儿就 ...


有些糊涂了。
作者: maylan    时间: 2013-11-21 00:19:09

法院和街道办事处的裁决是对的,在血缘上林红确实有异母弟妹,不属独生子女。
作者: 高飞    时间: 2013-11-21 11:07:24

没觉得有什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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