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5-2 12:19 编辑
大律师你好。我在2008年12月与一个洋人在高速上追尾,我的车头轻轻的碰到他的towbar上,因为当时是早上上班时间,去city的路况很繁忙,所以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2公里行使。当时碰到她,我根本就没有察觉到,然后她让我下车,说我碰了他的车,但是他的车和我的车在外表丝毫没有一点伤,两痕迹都没有。当时他下车的时候就给我要钱,我没有给他前,于是他就打电话叫警察来,警察来了,看了我们两个人的车。由于我的车碰了他,警察判是我的责任,但是在警察的报告上写得很明白,我的责任,但是两个车在外边没有任何的伤痕。然后我们就各自走了。但是没有想到过了一个星期,那个女人的保险公司给我电话说让我赔钱,大约过了一年的时间,我收到了账单是1200多,而且给我随信寄来了几张照片,说上面的伤是和我的事故造成的。我看了照片,很明显,汽车的后面的灯坏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我给保险公司的人交涉说,当时警察的报告上明明写得没有撞伤。照片上面的伤与警察描述和我们当时看到的不相符。很显然,当事人伪造了证据。 我们上了法院,referee判我要付给保险公司钱,我觉得很理亏,这不是钱的问题,这个是诈骗。 请问律师,你们能够接受这样的案子吗?怎样收费?成功率多少,我很生气,想让这个洋人受到真正的惩罚。这样的诈骗,不是太可耻了吗? 谢谢,请pm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