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5-9-17 12:20 编辑
事故经过: 8月23日星期天下午2点左右,我刚刚从CarringtonRd右转到Fifth Ave,从西向东行驶,在我之前右转,在我前方大约10-15米的一辆轿车减速、靠边,停在了两辆路边车的中间,当我从它右边按原车道经过时,我发现它向右方转了下头,我以为它是摆正车位,而且即使它要出来也要让路给我,所以只向右打了一些方向盘。但这时我发现它突然车头右转开出来了,它要掉头做U-turn!我已经无法反应避免相撞。它的右车头猛烈地撞上我的左车头,我的车向右侧翻转,因为我开着车窗,我就用右手支撑了一下地面,前玻璃碎裂了但没有掉下来,车没有倒下来,也没有停下来,转了一下,最后竟翻向了左侧,我被悬在车中。因为右手臂扭伤麻木,无法用力,我就只有用左手撑住副驾驶的靠背,等待救援。 情景再现: ![](file:///C:/Users/Steven/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file:///C:/Users/Steven/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file:///C:/Users/Steven/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file:///C:/Users/Steven/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事后处理: 紧急救助车来之后,他们掀掉了车顶把我从车中抱出来,抬上救护车,救护人员检查后说没有大事,问我要不要去医院,这时警察来了要求送我去医院,在医院要求我做了酒精含量的血液检查。医院检查我并没有骨折,遂让我出院。 8月24日(事故第二天)我发邮件给警察,讲述当时的情景。(附邮件) 9月3日警察来找我,告诉我血液检查正常,但认为我当时不应通过,Charge我Operated a vehicle carelessly (Offence Code D502),要求我9月24日到AucklandDistrict Court。 另外,我从我的保险公司了解到,对方讲的跟我讲的不一样。 现在的问题是: 一,以您的经验判断,在车祸过程中,我是不是有过错? 二,根据以上事实,有无胜诉可能?即驳回警察的起诉plead not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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