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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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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北岸饭馆的奇葩老板奇葩言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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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6:42:4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0222999999 于 2015-1-17 17:07 编辑
aries_mm 发表于 2015-1-17 11:13
励志和按规矩办事按法律办事不能混为一谈,你这样说就算用心是好的,也会产生实际的负面影响。

在一个正 ...

那么老的帖子大家还在讨论着呢?

有一个误区,反对A,不代表赞成B。我一再申明强调了我对某些雇主的批判,这是原则问题,不容得模糊。只是同时希望与我当年一样的学生们,无论身在什么环境,都可以自强。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觉得我会在帮雇主开拓呢?

非常有意思,我这一立场在这次法国恐袭事件中也被许多人歪曲,我反对暴力,但也希望看到对他人宗教的尊重。结果也是被误读为我为恐怖分子开脱 。。。。。。

能不能不要像文化大革命一样,只知道批判,而丝毫不愿意自我反思?有人说,贫农受到剥削是事实,但许多贫农的确自己也懒惰。说完这话,马上被批斗致死。

我的原话:
[size=13.63636302948px]”老板的奇葩言论”这个帖子传达了2个信息。一个是工资问题,一个是工作态度问题。
[size=13.63636302948px]工资 -- 有标准,没什么可说的。该多少就多少。
[size=13.63636302948px]态度 -- 无标准,这才是我想多说的。

为什么赞成B,就一定是反对A呢? 主张认真工作,为什么就是等价于不按标准支付工资呢? 我真是非常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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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7:50:28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wakanda 于 2015-1-17 21:50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17 07:24
原来是西门咖啡馆的乐乐啊,被雇主剥削得挺惨嘛,XX


你的乐乐早八辈子回国了,因为国内没法上SKY论坛,回国前把这个号送给她朋友了。她那个朋友后来也回国,这个号又被转送。
还好号的主人已经换了,
不然你自己匿名不露脸,却把别人的名和工作地点都说出来,你还能再矫情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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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8:33:5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aries_mm 于 2015-1-17 18:35 编辑
0222999999 发表于 2015-1-17 16:42
那么老的帖子大家还在讨论着呢?

有一个误区,反对A,不代表赞成B。我一再申明强调了我对某些雇主的批判 ...

哥们,不是别人误解你,是你本身说的不够严谨。

是你一开始就说LZ讲的员工没出息,后来又援引“不图小利者必有大谋”和你成功的朋友从不顾及工作小时和薪水多少,最后上升到“本末之争”...通观你的发言,很难让人明白你想阐述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所以大家才发表不同看法...你不能说我谴责不良雇主,但写出的东西的核心思想是“不图小利者必有大谋”,不计较等等...多少有矛盾吧。

我是说,每个社会都有其规则,在国内,特定的发展阶段,很多人做些事可以说身不由己。所以,家长送小孩子出来,就是希望这里有比较公平的发展环境,过相对有尊严的生活。但反观一些人,到了这个法制社会,还主动钻空子违法剥削,可以说是华人之耻,从内脏到外...在这种环境下,怎么维护合法权益,适应法治社会,其实才是刚来的朋友的第一课。

可能你和你的朋友,通过不计较赢得过机会,但更要看到,“不计较”的态度会让更多人的正当权益受损,所以这种个例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鼓励的话语。

谁也没必要批判谁,现在大家都很理性,讲讲各自的看法好了。贫农可以”懒惰“,但并不是说地主就一定”勤劳“,也更没有“勤劳”的人就可以剥削”懒惰“的人...你可以不用他,但你不能违法剥削他;我的工作态度决定了我的发展,但我起码需要基本的法律保障的权利。这些都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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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8:48:4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wakanda 于 2015-1-17 20:52 编辑
0222999999 发表于 2015-1-17 16:42
那么老的帖子大家还在讨论着呢?

有一个误区,反对A,不代表赞成B。我一再申明强调了我对某些雇主的批判 ...


“为什么赞成B,就一定是反对A呢?”
人们都活在你的逻辑公式里?不讲情感,不讲法律,没有现实情况的变化?
赞成B是不一定反对A,但是如果现实中A,B是相互关联,动态变化的呢?


“工资 -- 有标准。态度 -- 无标准。”
员工付出劳动和得到老板报酬是等价有偿关系。人不是树是活的是会动的。如果雇员在一个地方很努力很出彩的工作,工作态度好,得到这个老板一份工资。同一个人同样努力出彩工作在另一个老板那里,这个老板更欣赏其工作态度好,给得工资更多,这在现实中极为常见是不是?这样很明显雇员工资收入恰恰和你所谓的无标准的态度呈正比例互动的关系。或者换个说法,和无标准的态度绑在一起的工资你怎么敢定义工资却是一定有标准的?所以搞不懂你的“工资-有标准”结论是怎么得出的。在这不能仅用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衡量,并不是所有工作人人都拿法定最低工资。或者还是仅仅你给你的全体员工只发法定最低工资而已?所以你这个逻辑本身就是讲不通的。


“给所有在饭店打工的朋友们一个建议。就算是端盘子,也要做出色彩来。”
你仅仅只呼吁打工者单方面干出彩,而丝毫不提雇主对打工者的“干出彩”相应也要有“出彩”的回报。雇主生意必然会因为员工干出彩而受益,那就要看这是个什么样的雇主,究竟值不值得被员工们干出彩而受益?就像之前帖子写的,“懂得“本”的人,难道就没有挑选余地吗?这应该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吧?”“雇员选择正常的好的雇主再懂得“本”,再懂得如何为人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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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9:26:5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wakanda 于 2015-1-17 19:29 编辑
aries_mm 发表于 2015-1-17 18:33
哥们,不是别人误解你,是你本身说的不够严谨。

是你一开始就说LZ讲的员工没出息,后来又援引“不图小利 ...


是啊,仅从帖子的内容看,我也觉得他有些双重标准嫌疑,或者说自相矛盾吧。

“不图小利者必有大谋”,“不计较”,这些其实可以适用到所有人身上,而不是仅仅要侧重于适用到打工者头上。

雇员如果对他说你说要“不图小利者必有大谋”,“不计较”,你要懂得“本”,要多给雇员发工资,这样雇员们就会干劲更足,会愿意介绍更多优秀人才过来,会愿意介绍更多亲戚朋友照顾公司生意,对你的公司更好等等,这样把他提倡的东西用在他自己头上他会觉得怎么样?

他如果明确表态同意,那么他公司的员工看到这个帖子的,谁愿意的话就可以直接找他去按上述内容谈,去多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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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17 20:55:33 微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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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1:31:2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aries_mm 发表于 2015-1-17 18:33
哥们,不是别人误解你,是你本身说的不够严谨。

是你一开始就说LZ讲的员工没出息,后来又援引“不图小利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做自己的取舍,我讲的是我的,你可以有你的。

听得进去的人听,听不进去的就当我是瞎扯。我也就此闭嘴。

有一点我是同意的,付出,要看对怎样的雇主。白宫实习生都是无薪的,但大家挤破了脑袋倒贴都想进去。但,去煤窑每天扛12个小时砖,总不能还说我是来锻炼的,你不用付我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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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1:40:5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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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2:52:1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某2位骂的HIGH的,最后一次口头警告,再来就直接禁言了,那位匿名暴光别人信息的,加多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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