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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胎儿是不是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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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8:55: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胎儿是人,但是任何社会都赋予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生命的权利
我喜歡打球打遊戲打電話,喜歡睡覺,喜歡上網,喜歡看書看報看電視看電影看美女看大海,就是不喜歡工作!我都不想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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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钻石 尊贵铂金 幸运四叶草勋章 新时政 1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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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8:58:2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人类的道德是不断变化的。 不能随便剥夺人的生命只是道德的一种。 lz的观点泛道德化了。 佛教不杀生就更是不可取。 来世做人,还是做佛, 还是做蝼蚁, 还是下地狱, 又怎样 。 who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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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会员=

种植乐园见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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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勋章 哈卡一族 1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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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8:58:5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2-10-19 09:38
我比你先想到这个,12楼为证。。。哇哈哈哈

擦,我在炸鳗鱼,忙。

手机不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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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钻石 尊贵铂金 幸运四叶草勋章 新时政 10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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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04:3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人是人他妈生的, 妖是妖他妈生的?
===
生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命

生物存活于石山之上
科學分類
總域:        生命
域和界
生物
古细菌
细菌
真核细胞
动物
真菌
植物
原生生物
外星生命


植物也有生命
生命泛指一类具有稳定的物质和能量代谢现象(能够稳定地从外界获取物质和能量并将体内产生的废物和多余的热量排放到外界)、能回应刺激、能进行自我复制(繁殖)的半开放物质系统。生命个体通常都要经历出生、成长和死亡。生命种群则在一代代个体的更替中经过自然选择发生进化以适应环境。生物學則是以研究生命為中心的科學。
具有以上特征的个体均被视为生物,不过并非所有对生命的定义都以上述条件为标准。例如新陈代谢和自我复制的能力有时被视判断生命的根本条件,我们称之为生命现象。病毒在有寄主可寄生的時候,會表現出生命現象;但在沒有寄主可寄生的時候,不會表現生命現象,所以病毒是介於生命與無生命之間的一種奇妙的生物。
生命沒有公認定義,不同的科學家曾提出過各種定義。[1][2]。
傳統定義
科學家經常認為只有生物體會展現以下全部現象:
體內平衡:能够調節體內環境以維持身體處於一個相对恆定的狀態,例如恒温动物能發汗来降低过热的體溫,也能靠发抖来产生额外的热量以保持体温。
組織性:由一個或以上的生物基本單位──細胞所組成。
新陳代謝:能够轉換非生物為細胞成分(組成代謝)以及分解有機物(分解代謝)来获取和转化能量。生物體需要能量来維持體內平衡及产生其他生命现象。
生長:使組成代谢的速率高於分解代谢的速率来让细胞体积增大,并在细胞分裂后使细胞成长。一個生長中的有機體增加其细胞的数量和体积,而不止是将得到的物質积存起来。某些物种的个体可以长得很巨大,例如蓝鲸。
適應:對環境变化作出反應的能力,与生物当前的身体构造、生活习性及遺傳有关。這種能力對生存是很重要的。生物可以通过進化适应环境。
對刺激作出反應:反應可以以很多方式進行,从單細胞变形虫被触碰时的收縮到高等生物在不同情况下的複雜反射。最常见的反应是運動,例如植物的葉片轉向太陽以及動物追捕其獵物。
繁殖:能够產生新的個體。包括只需一個親本的無性生殖和需要至少兩個親本的有性生殖。
大部分科學家稱這樣的現象為生命的表現方式。通常必須具備全部七個特徵才能被视作生命。
但是,這個定義也有局限性[3]。例如:有些生物体不能繁殖,因為它們是正常物种中自然形成的生殖器官发育不全的类型(例如工蟻、工蜂),或者它们的生殖器官受到了破坏(比如宦官),或者它们是种间杂种而不能产生后代(例如騾、獅虎獸)。这些生物体仍是生命。有些人說生命的特性是可遺傳的;因此,这些不能繁殖的有機體也还是有生命的,它们仍可以通过親屬選擇等機理来产生新个体。
有些人认为病毒和朊毒體(能够进行自我复制的蛋白质)是可以自行複製的毒素而不是生命体,因為它們不能在没有其他细胞的情况下表现出生命现象。但是,立克次體和衣原體等有类似細菌的细胞结构的生物也不能獨立執行很多重要的生化過程,它们也要进入真核生物宿主細胞的細胞質內進行生長和自我複製。另外,幾乎所有的生命都倚賴其他物種提供食物,并且归根结底需要地球上某些细胞的特殊化學作用来提供能量源,如光合作用和海底热泉细菌的硫化作用。
具系統性的生命定義是,生物是自我組織並自我製造的。這些物質不與耗散結構混淆(如:火)。
這個定義變種包括了Stuart Kauffman定義生命為能夠複製自己或他人的一種autonomous agent或一種multi-agent system,並最少完成一次熱力學循環。
其他定義包括:
生命是具自我組織、自相殘殺的系統的特徵,而其中包含了可以突變的族群。這定義不包括某些哲學定義為有生命的火焰,但包括了工蟻、病毒和騾。自我複製以及能量消耗只是系統要保持延續的方法之一。這解釋了為何蜂有生命但又會為了保護蜂巢而自殺。在這個個案中整個群體運作的方式與生物無異。[來源請求]
一種製造不同且可變複雜性的互動物質組織,透過利用物質和能量複製「接近完美」的個體。這個定義中的「接近完美」便是複製中有利於使生物適應環境的突變。[來源請求]
目录  [隐藏]
1 生命的起源
2 外星生命
3 生命的終結
4 參見
5 参考文献
6 外部链接
[编辑]生命的起源

主条目:生命的起源


圍繞黃石公園大棱鏡泉的嗜熱生物
儘管不能準確地找到確實時間,但有證據表現地球上的生命已存在了大約37億年[4]。
雖然沒有標準表示生命起源的模型,但現時最為公認的科學模型[5]建立於一個或更多包括下面的發現之上,可以粗略地列出有以下假設:
模擬真實的史前生物環境以製造形成生命的基本細小分子。這已由米勒-尤里實驗以及Sidney W. Fox的工作所證明。
磷脂自發地形成脂雙層,而脂雙層是細胞膜的基本結構。
製造隨機核糖核酸分子的過程可能製造出核酶,而可以在非常特殊的環境下製造更多核糖核酸。
很多不同的假說认为早期地球上的簡單有機分子能够轉变為原始細胞并进行新陳代謝。很多模型可分為「先有基因」或「先有新陳代謝」兩類,但最近流行的混合模型並不属于任何一類[6]。現時所推測的生命歷史还有很多疑点,生命的起源對科學家而言仍是一個很大的謎團。
[编辑]外星生命

主条目:外星生命和天體生物學
在宇宙中,地球是人類已知的唯一存有生命的星球。德雷克公式可以估算其他地方出現生命的機率,但科學家不同意很多公式中變量的值(嚴格地說,德雷克公式計算的是处於銀河系中且我們可能接觸的外星生物的數量,而不是有生命的機率)。取決於不同的值,方程式可以暗示生命的形成是頻繁或稀少的。德雷克計算我們在任何時間可能接觸的外星生命只有1個。
有關地球生命的起源,胚種論和exogenesis认为生命來自宇宙,通過隕石、彗星或宇宙塵等天體到達地球。但是這些理論對解釋生命的起源沒有幫助。
[编辑]生命的終結

即生命體之死亡階段或狀態。以人類為例,一般以呼吸及心臟跳動停止和腦部完全停止活動(非暫時性的停止)為判定死亡的標準。詳見(死亡)。
生命体的死亡可以是因为细胞分裂的次数达到极限而衰亡,也可以是被毒素、自然灾害或其他生物杀死。
任何一个个体的死亡并不会威胁物种的存在,反而是维持物种延续的重要环节。如果年老的个体永远不死,新的个体会失去生存空间和生存必需的资源。但个体大量死亡至难以维持繁殖时,物种就可能灭绝。
已经死亡的细胞不能重建生命活动。已经死亡的生物个体不能复活。这是生命的基本特征之一。
[编辑]參見

人工生命
外星生命
細胞生命
非細胞生命
細胞自動機
嗜極生物 - 生存於「極端」環境(例如熱液噴口)的生物

生命的起源
蓋亞假說
分类学 - 描述,分類以及命名生物的科學
種系發生學 - 研究物種間的進化關係
生命遊戲 - 簡單透過數學上模仿生態系統的動態細胞自動機
[编辑]参考文献

^ http://www.astrobio.net/news/article226
^ http://www.nbi.dk/~emmeche/cePubl/97e.defLife.v3f.html
^ http://forums.hypography.com/bio ... nstitutes-life.html 實際上是甚麼構成生命?
^ http://www.ucmp.berkeley.edu/exhibits/historyoflife.php
^ http://www.scribd.com/doc/1569/Origin-of-Life-in-Universe
^ http://www.journals.royalsoc.ac. ... 1098/rsif.200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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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05:48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堕胎确实是违反人性的的做法。但不堕胎的话,就说中国人口这样的密度,你觉得该怎么办么。。。这个世界,只要存在男女,这个问题就无法避免。。。这就如,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规,那么还需要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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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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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09:07:44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10-19 10:09 编辑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2-10-19 10:05
堕胎确实是违反人性的的做法。但不堕胎的话,就说中国人口这样的密度,你觉得该怎么办么。。。这个世界,只 ...

人口老龄化那么严重,为什么不把垂死的老人都直接杀掉,干吗浪费资源救助早晚会死掉的老人??

垂死的老人 和 正在孕育的胎儿,哪个更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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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12:5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以佛教说法,神识一进入受精卵或者胎儿,就可以认为是个人了。一般情况下,受精的时候就是人了。所以佛教一贯认为堕胎是杀人的。果报非常可怕。

点评

annie0002  同意佛教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9 17:14:26
是故众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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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my 心中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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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16:1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所以说到底还是要做好防护措施
Vita non est vivere sed valere vita 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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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19:14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quad5 发表于 2012-10-19 08:43
lz 认为生命从受精卵开始。 反对打胎。

hard to debate...
a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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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0#分享本帖地址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09:24:28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10-19 11:06 编辑

楼主说的,我百分之九十九是同意的,唯独第一句,说实话,不要动辄就说国人,不尊重生命的哪都有,国家政策不代表国人,但是,不是替什么党说话,中肯点说,中国国情决定了必须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话说胎儿,我也和你看法一致,自然流产是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而作为受精卵,就是生命之出,胎儿是受精卵之后的生命的孕育阶段,也就是胎儿时期,一个人完整的生命过程就是从胎儿时期,到婴儿时期,幼儿时期,童年时期,青少年时期,青壮年时期,老年时期……没有谁能跳过胚胎时期直接变成人。
胚胎时期的胎儿,几周就能听到胎心,我知道当每一位妈妈听到自己胎儿那强劲的心跳声的时候是多么感动。

受精卵着床就开始发育,细胞分裂成眼睛等器官,七周就已经是人形。

至于堕胎,我觉得我们不要建议别人堕胎或者保留,让妈妈自己选择,多数妈妈的第一选择应该都不忍心不要发育中的胎儿。所谓旁观者清,是因为我们站在当事人的对面,只能理智的看待问题,忽略了一些感性的东西。当然每个人想法不同,如果怀孕中的母亲因为种种原因放弃这个小生命,那也还是祝福她。

我也是一个妈妈,在我怀孕的时候恰好跟老公感情出现了问题,当时很多人劝我堕胎,包括我婆婆,但是只有我能体会那种想象失去他的那种心痛,尤其是我听到孩子的心跳,看到b超单上孩子静静的躺在我子宫里的样子,我无法原谅我自己曾经被说服,甚至要放弃他的念头。别人永远都是旁观者,自以为聪明和高尚,那个小生命长在谁肚子里,谁才心疼。我自知无法承受那种自责,一辈子都不会心安,所以我选择生下我的宝宝,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因为我心安理得,而且,无论我能给他什么样的生活,我相信,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PS:我们现在很幸福,无论以后会不会出现变故,我相信我做出了 正确的选择。因为既然它选择了生命,我就不能剥夺他的生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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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38:29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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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39:20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胎儿是人,但是母亲有权利选择是否让胎儿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胎儿是依靠母体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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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0:05:12 微信分享
cliff359 发表于 2012-10-19 10:38
这种讨论对于中国国情是无解的! 你要是在这个问题上只讲人权的话,那过20年后,人口过多社会根本就无法养活 ...

我是你楼上的,这部分我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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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0:24:45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为啥要匿名啊? 怕见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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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0:27:13 微信分享
quad5 发表于 2012-10-19 11:24
为啥要匿名啊? 怕见人。 呵呵

对啊,见不得人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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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分享本帖地址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0:28:58 微信分享
fiona2006 发表于 2012-10-19 10:39
胎儿是人,但是母亲有权利选择是否让胎儿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胎儿是依靠母体而生的。

胎儿已经在这个世界上了。难道你认为你腹中的胎儿,存在在二度空间,另外一个世界?

小孩是依靠父母生存的,按照你的理由,大人是不是有权利决定孩子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可以因为贫困,疾病,残疾等理由,不想让孩子受苦而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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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0:29:36 微信分享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19 11:27
对啊,见不得人呗,呵呵

我也见不得人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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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享本帖地址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0:31:24 微信分享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19 10:24
楼主说的,我百分之九十九是同意的,唯独第一句,说实话,不要动辄就说国人,不尊重生命的哪都有,国家政策 ...

其实我差点儿说成中国人,那样就拍得更凶了,哈哈

怎么说,这个也是中国特色吧?这种强制的计划生育,除了咱们那儿,还有哪儿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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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28:17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怎么最近有这么多无聊人士打着宗教的名义,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在一个这样的公开的网络平台上散播这样的言论?

也许你的本意是好的,是想教会大家“慈心不杀”。信佛信基督本身没有错,人有资格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选择坚定自己的信念和世界观。而且这些一旦形成也很难改变。但是不要开头就说“国人……”怎样怎样!第一,你没有资格代表国人,第二,你没有资格总结国人。你说的代表官方数据没?你说的有事实依据吗?你能证明你说的事情吗?你有能力靠三言两语给大家“洗脑”吗?你没有。

每个国家,国情不同,政策不同。就算西方社会,基督教天主教信仰如此普遍,还是可以12周之前堕胎,为什么?因为国家法律的制定需要配合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而从人性和道德,法律和实际情况的多重考虑下,12周是一个很折中的考量。第一,胚胎还没有成人型,可以在心理上说服自己并不是杀人;第二,12周的时间足够一个女人或一个家庭有充足时间考虑,是否选择要这个孩子,尤其是当意外怀孕或者当出现重大怀孕风险的时候,有一个选择的权利,这也是对父母人权的尊重的体现。

在中国,因为人口和持续发展的种种考量,很无奈的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要实行计划生育,有时难免存在要“杀死”12周以上胎儿的事情发生。所以为了配合计划生育相辅相成的进行,凡是没出生或没有对母体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允许引产胎儿。这也是非常无奈的。但从国家的大局考量,也是一种理智的选择。毕竟,相比12周以前堕胎的比率,需要引产的只是少数,哪有那么多女人愿意让自己去受这份罪,有问题的都趁早解决了。虽然我个人也不同意打掉12周以上的胎儿,但我不得不说这在中国是个无奈的现实。比如说,某某人二胎,东躲西藏已经5个月了,国家为了贯彻计划生育,以儆效尤往往要逼她去打胎,难道躲过12周就不给他打胎了?那国家法律政策何在?再比如说,因为只允许要一个孩子,每对父母就都更加重视优生优育,如果20几周做B超他们才发现孩子有重大的先天残疾,当然多数父母可能还是会选择要,因为舍不得自己的孩子,但你也要给少数父母一个放弃的权利,毕竟一辈子只能有一个孩子,谁不想有最健康健全的孩子呢?

当然,在佛教中,认为生命自受精卵开始即有灵魂,此时堕胎如同杀人,杀生是重罪。这些原本在“自然状态”下不会死去的孩子,因为现代科技和人为手段使之生命结束,无法正常进入轮回,重新投胎转世,所以他们会持续“中阴身”状态很长时间,直到他们原本命中的寿终之时,才能解脱。说白了,就是变成鬼了。而因为不能正常的完成自己的寿命,这些婴灵往往带有巨大的怨气,而且在做鬼的这些年中,这种怨气会不断增加,以致超度起来异常困难。而他们的灵魂也在地狱中承受无穷折磨。所以,杀掉他们的父母,所受到的果报是可怕的。他们可能来世让你血债血偿,甚至今生就有可能对你报复,比如让你再也生不出孩子,让夫妻不和睦争吵离婚,让你以后的孩子疾病缠身。所以佛教非常反对堕胎,堕胎等于杀生,罪孽重大。

因为个人也信佛,所以我大概解释一下。但是我没你们那么极端。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信佛,也不能强求所有人,包括不信佛的人都认可和接受你们的这些观点,尤其是靠以“因果轮回”之说,来恐吓威胁大家接受不能堕胎的观点,是万万使不得的。你好心反而办坏事。再说,你靠什么恐吓她们?别告诉我就youtube上那些所谓的婴灵的报复,堕胎的恶果,鬼上身,看了我都不信,太假了,你觉得她们会信吗?广大老百姓,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人,会信吗?我最反对的就是以宗教的名义装神弄鬼,很讨厌!

以前古代完全依靠自然法则优胜劣汰,由于存活率的有限,人和自然得以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在当今社会,由于科技和医学的发达,人类的存活率和寿命已经大大提高,此时如果还只依靠自然法则完全不允许堕胎的话,一个结果是人口极度膨胀,导致全人类的生活质量下降;二是很多先天性疾病,残疾都不能被控制。古代时候生下来残疾的,弱小的,都被自然淘汰了,现在呢,有社会有医疗有福利照顾他们,他们也活得很长,甚至有结婚再繁育后代的权利。那人口素质不是反而逐渐降低?毕竟,现在讲究的是优生优育,以前古代缺乏知识也就算了,现在如果你明知道你的孩子将来很可能有毛病你还会一意孤行生出来吗?就为了所谓的仁慈,让孩子,让自己,让整个家庭痛苦一辈子吗?这是不人道,不科学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堕胎应该被理解。

我们毕竟都还只是凡人,我们的眼睛看不到前生,看不到来世,看不出哪个是来报恩的,哪个是来消业的。所以,我们只能看到眼前,顾好眼前。我们能做到今生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已经就很不容易了。所以,当现实的情况真的不允许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本着对这个生命负责的态度,我们忍痛选择了放弃他,这应该是被理解和接受的。毕竟,日后的可能伴随自己一生的良心不安和愧疚已经是对我们很大的惩罚了,不是吗?

如果是那种自己本来就不尊重生命,乱搞关系,怀孕后觉得理所应当去打胎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应该被反对,被责怪,被制止。

综上所述,在人性和道德,法纪和宗教上方面都能做到不愧对于良心的不二法则,也是每个成年人都应该引起重视的就是,在享受性爱的权利和快乐的同时,在你还没有做好准备迎接生命、承担责任之前,请你一定一定要自觉做好防御措施!就算你不怕所谓的“杀生重罪”,但让一个无辜的生命,而且还是有缘成为自己孩子的生命到地狱去受折磨,不得转世,这也让人于心不忍不是吗?如果你们相信轮回,相信灵魂的存在,请大家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当然,总有那1%的意外,但起码,应该从主观上努力降低这种悲剧发生的可能。

另外,奉劝那些所谓的信佛人士,不要成天拿婴灵来做文章。导人向善的方式千千万万,既然佛教讲的是“终生平等”,那我今天少杀一只蚂蚁,一只飞蛾,也是一份慈悲,何必之纠缠于堕胎?这说明你们自身都已经认为生命有分轻重贵贱了。还有,你们劝人家不要去堕胎,与其吓唬人家堕胎以后怎么怎么倒霉,来世怎么怎么遭报应,你们有这精力,你们真那么善良,还不如去想想怎么帮人家募捐,怎么尽可能在生活上帮助他们,铺平道路,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让他们至少不会因为物质条件的局限选择堕胎。积德行善的方式很多,能做的好事也很多,不要把你所谓的善良,建立在咒骂他人,逼他人接受你的观点上,好不?

最后,毛蛋也是生命,如果你吃过毛蛋,你也杀生了,或者你也助长杀生的行为了。我没有觉得人吃了那么多鸡,就可以吃毛蛋也不算什么。这是狗屁理论逻辑。那这社会杀人犯法的那么多,堕胎应该也不算什么了,你干嘛那么激动?还有什么所谓老龄化严重,垂死老人和胎儿哪个更有未来,又是一个偏激理论。从人道角度来说,都是生命,都是人,一样重要,哪个都不该死。如果LZ你这么想教育别人接受你的观点,不堕胎,那至少请你先理清了自己的思路,学会尊重生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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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卡一族 10周年纪念 魔兽世界纪念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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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44:0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我怀孕了,因为黄体酮低,出现早期流产征兆,要是在“天朝”,“国人”会帮我打黄体酮针保胎。但是在纽西兰,医生跟我讲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要流产说明它本身不够强,不够好,结果我的孩子没了。现代医学手段发达,本来就是为了帮助人类更好的生存,生活的,那我的孩子——胚胎也是人,医生应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拯救这个生命,可是他没有。是不是纽西兰人也“向来不尊重人,不尊重生命”?是不是比较下来,“国人”反而更加“尊重人,尊重生命”呢?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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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51:01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我的观点是: 婴儿是男女双方爱的结晶 如果要把他生下来 以后就要对他付责任 给他幸福的生活  就像养宠物一样 不能因为你一时的喜欢 就去养它,很多人都是养几年 情况不允许就送人或者卖掉,如果这样的话 当初就不要养! 孩子也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能力养 或者给了他一个不幸的家庭 为什么要让他痛苦的来到这个世上 到时候不止你自己痛苦 连孩子一起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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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2:48:58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路過路過!!!!!
專業羽毛球教練
Kylie Luo
電話:021-1350-174 (短信必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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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2:50:1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胎儿也是一个生命,也值得尊重和珍惜,如果还不具备要孩子的条件,请做好避孕措施。不要拿着堕胎当儿戏
我家有两个可爱的小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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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2:51:0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话说。。。楼主的话题有点沉重啊,,,哎
我家有两个可爱的小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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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5#分享本帖地址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5:17:17 微信分享
贝布布 发表于 2012-10-19 12:51
我的观点是: 婴儿是男女双方爱的结晶 如果要把他生下来 以后就要对他付责任 给他幸福的生活  就像养宠物一 ...

已经怀孕的可以打掉,已经生出来的,可不可以杀掉?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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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6#分享本帖地址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9 15:36:41 微信分享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19 16:17
已经怀孕的可以打掉,已经生出来的,可不可以杀掉?有什么区别?

生出来的和没生出来区别大着呢。生出来了有了合法身份,让他消失掉就是犯罪了,没生出来的没有记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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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6:0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Scofield 发表于 2012-10-19 08:46
新西兰孕妇早期有流产迹象,医院急诊根本不管,认为不是急诊,亲身经历,说NOT LIFE THREATENING,问下LZ, ...

可能是你的不明显不典型,但肯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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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6:0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sunpoint2011 于 2012-10-19 16:10 编辑
狂舞罗曼斯 发表于 2012-10-19 11:44
我怀孕了,因为黄体酮低,出现早期流产征兆,要是在“天朝”,“国人”会帮我打黄体酮针保胎。但是在纽西兰 ...


何止这个,朋友怀孕,但之前在不知情下服用了抗生素,医生说这个抗生素可能会影响胎儿发育,不建议继续,已六周了,天知道我朋友多想要这个孩子的,可也不敢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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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6:15: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狂舞罗曼斯 发表于 2012-10-19 11:28
怎么最近有这么多无聊人士打着宗教的名义,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在一个这样的公开的网络平台上散播这样的言论 ...

这个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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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6:37:02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19 15:17
已经怀孕的可以打掉,已经生出来的,可不可以杀掉?有什么区别?

是啊 本质上是没区别的 但是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嘛 如果当时一直在吃减肥药或者抽烟喝酒很严重 生出来很可能畸形或者大脑发育不健全  那样的话还要继续生他下来吗?如果是你 你会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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