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护照延期规定的补充通知
2006/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有关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总领馆将不再为各类护照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缓解届时可能出现的换发护照高峰,2007年1月1日前总领馆将继续为有效期在一年半之内的护照办理延期手续。
特此通知。
护照延期所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人应居住在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领区内。
二、所持中国护照尚有签证页,但护照有效期在半年内者--现在改为1年半内(见最新通知),可申请护照延期。
三、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表》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四、需提交的文件:
1、中国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有效的新西兰签证和签证复印件。
3、如于2005年7月前取得新西兰永久居留许可并已满2年者,需提供新内政部出具的未加入新西兰国籍证明。
4、持短期旅游签证者,在国内延期。
补充!如果是护照延期,需要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详情请见上面提供下载的申请表)
总领馆地址及联系方法
地址:588 Great South Road, Greenlane, Auckland, New Zealand.
签证处地址:630 Great South Road, Greenlane, Auckland, New Zealand.
邮寄:P.O. Box 17-123, Greenlane, Auckland, New Zealand.
电子邮件:chinese.consulate@xtra.co.nz
电话总机:(649)5251588 或 5251589
传真:(649)5250733
各部门电话:
领事签证:(649)5713080
文化组:(649)5267945
政治组:(649)5267933
办公室:(649)5267937
总领事秘书:(649)5267941
教育组:(649)6233793
商务组:(649)52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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