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办时间、联系方式及申请受理范围 (一)申办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时 间 |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惠灵顿) | 周一、周三、周五 上午:9:00-11:30(申请、取件) 下午:2:00-4:00(申请、取件) 周二、周四 上午:9:00-11:30(申请、取件) | **中国驻奥克兰总领事馆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仅申请) 下午:2:00-4:00(仅取件) | 中国驻克赖斯特彻奇总领事馆(基督城)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申请、取件) |
**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自2014年10月6日起调整为:上午9:00-11:30(仅申请),下午2:00-4:00**(仅取件)
(二)、联系方式及申请受理范围 请根据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的领区划分,向相应大使馆或总领馆递交申请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惠灵顿) 地址:2-6 Glenmore Street, Kelburn, Wellington 咨询电话:04-4749631 04-4733514 传真:04-4749632 网址:www.chinaembassy.org.nz 电子邮件:nzchinaembassy@sina.cn 领区:Bay of Plenty, Gisborne, Hawke’s Bay, Taranaki, Manawatu-Wanganui,Wellington 驻奥克兰总领事馆 地址:630 Great South Road, Ellerslie, Auckland 咨询电话:09-5265680 09-5713471 传真:09-5794288 网址:www.chinaconsulate.org.nz 电子邮件:chinaconsul_ak_nz@mfa.gov.cn 领区:Northland, Auckland, Waikato 驻克赖斯特彻奇(基督城)总领事馆 地址:106 Hansons lane, Upper Riccarton, Christchurch 咨询电话:03-3433650 传真:03-3433647 网址;www.christchurch.chineseconsulate.org 电子邮件:consulate_chc@mfa.gov.cn 领区:Tasman, Nelson, Marlborough, West Coast, Canterbury, Otago, Southland
Q1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9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FORM 2013)及1张符合规格要求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无,请提交新西兰移民局出具的入出境记录;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在新西兰出生的华裔人士首次办理中国签证,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系持中国护照,请提供最早取得的在新永久居留签证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六)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七)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申请两次或半年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9个月;申请一年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15个月。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FORM 2013)及1张符合规格要求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无,请提交新西兰移民局出具的入出境记录;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在新西兰出生的华裔人士首次办理中国签证,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系持中国护照,请提供最早取得的在新永久居留签证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六)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七)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 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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