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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转载:代孕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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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2-16 20:18: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深藏有道 于 2021-2-17 10:47 编辑

最近网上关于明星代孕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代孕是否合法?代孕是否人性?这涉及到法律、道德伦理等层面的话题。

笔者从几个方面来讨论关于代孕涉及的相关法律及道德问题:

一、代孕的法律界限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代孕作出明确规定的,仅有一部卫生部(现卫监委)于2001年发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 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同时,根据该办法第22条规定,可知,开展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生殖技术机构,违反本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实施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难看出,我国现行法律对代孕的处罚主要集中在,对有技术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的规定,而没有对孕母和代孕委托者作出禁止性规定。但该规定属于卫健委行业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有人提出,该规定对孕母和代孕委托者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及处罚办法,但代孕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受民事法律关系的制约。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同样也受合同法的限制。代孕行为是双务合同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有一方违约,或出现纠纷,会导致合同无效。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行为颁布强制性规定,直接认定为犯罪行为,但笔者认为:代孕行为会引起一系列的相关犯罪行为,涉及刑法规定的其他罪名。例如: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边缘犯罪涉及诈骗罪。”(具体表现不一一论述)同时也会造成社会的混乱。这是国家法律的空白,应尽快立法,对代孕行为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由于代孕在西方部分国家合法,中国有些明星、高管白领、企业家等在财务自由的情况下,选择自己不生育,到国外找代孕。但是如果代孕自由泛滥,就会颠覆了人伦道德,使妇女沦为生育的机器,这也会助长腐败的增长。

有一个报道:一名贪官贪的钱太多了,欲想传宗接代,因没有儿子,多次同关联方暗示,其下属完全领会领导的意图,找到关联方出钱到国外找代孕,生一个男孩竟然要365万,真是天价。这种案例证明了,代孕也能使贪腐变种。这些高价诱惑待遇,使子宫商品化,为了钱人们可以不顾一切。随之而来的也会带来更多的犯罪手段和违法行为。

国外比较明显,尤其是贫穷落后国家的妇女不得不用代孕来维持家庭生活。在中国,平民百姓是不可能想到代孕途径的,高待遇的诱惑助长了商业化的泛滥。一旦代孕合法化,就可能在合法的外衣下存在胁迫女性非自愿代孕,从而获得利益的现象。发生这种胁迫的情况和社会阶层有关,一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越大,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出现这种胁迫的情况。



二、弃养挑战人伦道德底线

目前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弃婴的现象时常发生。前几天,有朋友向我咨询一个真实案例:男方家庭条件优渥,女方家庭条件一般。结婚后女方生育了一个女孩,男方为了要儿子,要求女方到国外找代孕,几番周折终于有了一个儿子。孩子在国外出生后,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因孩子是在国外代孕,男方一直没有见到儿子。离婚后,男方不要儿子,女方也无力抚养,导致孩子处在无人抚养、无房居住的状态中,问我怎么办,这是夫妻婚姻中的状况。

如果代孕合法化,很多家庭会选择生男孩,如果怀的是女孩,代孕者就会面临流产、打胎的风险,这样会严重残害妇女的身心健康。从另一个层面,代孕本身,孩子不是从自己母亲胎盘长大,和母亲的感情自然不亲,这样就容易和父母感情分离。

一旦代孕合法,就等于承认女性是商品,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通,从而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不仅女性自身生育权益和周围人的尊严荡然无存,而且还会衍生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代孕的商品化,必然带来人类社会的混乱。

《资本论》中说:为了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代孕的另一个弊端,就会带来家庭的不稳定,产生弃养的现象发生,这些都会给家庭带来灾难,同时也挑战了人类道德的底线。

三、大仁基点如何看代孕

大仁讲:“人是第一位的”。代孕商品化没有把人看成真正的人,变异了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类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

可能许多人不知道,在残酷的工业化养鸡业,鸡不仅分公母、还分「蛋鸡」和「肉鸡」。养殖场中的蛋鸡和肉鸡,在人类的训练下变得专业有素,能够高效率地执行为人类做奉献的任务——下蛋与长肉。

残酷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鸡都能“有幸”成为这两种鸡。

由于公鸡不能下蛋,也不能用来繁殖新的小鸡,长肉速度又慢,简直就是鸡界“干啥啥不行”的典范,毫无经济价值可言;因此在出生的第一天,这些小公鸡就会被养殖者以残忍的方式终结生命,比如搅碎,电击、或者用二氧化碳使之窒息......

对于大多数养殖者来说,在“重女轻男”的鸡界,采取这样的“人道毁灭”,是降低成本的最好方法。

作为人我们内心都知道不该这样活着,那样的话人不变成经济动物了吗?事实上,如果代孕合法普及,那么代孕和孵化又有什么区别呢?

大仁讲:“人天生高贵、 具足人性、具有足够的能力,人应该有更好的生活。”人类的自然生育应该出于人的本性,是一种男女相爱的结晶,应该是美好的。妇女不应该变成生育的工具、挣钱的工具。“女亦为人,不唯生养贞”。女人也是人,应该受到尊重。

代孕本身不仅是一个人类普遍的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法律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大仁生活":

darenshenghuo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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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2-16 21:23:36 |只看该作者 微信分享
如果同性恋都不存在道德,伦理和法理的问题,那代孕也应该不算上述问题了。
唯識所變, 唯心所現,三界唯識, 萬法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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