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eriperi 于 2010-10-31 16:36 编辑
最近关于“国内海关新的关税和携带物品的规定”吵吵的很热,有人说现在回国要"裸奔"了所以我也发帖掺合一下,总结了几个个"防裸奔”的装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补充讨论。。。
相关新闻:http://hm.people.com.cn/GB/42273/13058430.html

1‘ 编织袋。
入选原因:轻便,结实耐用,国际名牌 LV “设计认可”,容量大,价格优等……
2’Nokia 首代彩屏系列及其老机新作Classic系列手机。
入选原因:名牌,彩屏,便宜,信号好,由于当年广阔的使用率,极易上手等……
3‘旧衣,旧帽,旧鞋。
入选原因:适合本人风格,舒服易打理,复古风、做旧风紧随时代潮流。
4’孩儿面,大宝,雪花膏,凡士林。
入选原因:老字号,男女老幼皆宜,四季皆可的旅游必备之护肤佳品,不易与自用名贵护肤、化妆品产生冲突等特点……
5‘信用卡若干。
入选原因:在携带不超过5000美金等值现金的基础上保证万无一失,以应对多种旅途突发事件
欢迎大家踊跃发言,跟图跟帖!!!
====================== 前情: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 案例:(网上拽来的,真实度有待考证) 哭死!我结婚钻戒被海关课税,当时身上钱不够发信人: X01100110 (X01100110), 信区: Oversea
标 题: 哭死!我结婚钻戒被海关课税,当时身上钱不够,就被没收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Oct 27 06:19:10 2010), 站内
和老公在国外读书期间结婚时老公买给的我,Tiffany钻戒,将近2000刀。这次回国我随身带着,一方面是很珍惜,看到戒指就像看到老公,另一方面也有向我妈小炫耀一下下~让她知道老公对我很好的想法。结果走到海关处,他们让我把戒指脱下来,一算税RMB2600多。
这次回来我妈让我别带钱,吃娘家,所以身上RMB只带了够路费用的,美刀更是不够,一时筹不到这么多钱,能借钱的朋友正在出差不能赶到,给老家打电话,汇钱过来也不够快,我急得都哭了。结果他们说他们还有工作要做,不能总绕着我一个人,缴税款给2小时期限,筹不到就没收。我一个劲的求情,都哭了,最后还是被没收了!心疼死了!我现在都不能去想,一想起来心就绞得痛,眼泪就从眼角往下滑。不光是这么多钱,换了谁不心疼,更重要的是这是我老公买给我的啊!这是我们婚姻的见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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