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印象
我对那族群人士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并非天生使然,纯是经历所致。
本着与之无争的原则,惹不起,躲得起,一般情况不和那族群人士有任何交集,也算相安无事。
生活就是这样,没事喜欢和我们开个玩笑。
躲着不想见的人,避着不想打交道的事,生活有意无意会给安排个一次两次。
就如同这次。
老婆的车在前面与世无争的开着,后面的车大大方方就就怼了上来。
开车的是那民族人士的一个大妈,岁数六十左右,我们就叫她那大妈吧。
轻微碰撞,无任何人员伤害。
小事一桩,留个驾照信息,联系方式,也别堵塞交通,就让那大妈走了。
想着那大妈联系保险公司,我们去修车,也就完事。
这是我们天真的以为。
晚上电话打过去,发现是个无效的电话号码。
那民族人士的那典型作风。
警察故事
幸亏当时拍了那大妈驾照和车子照片。
第二天,赶紧去到警察局(事发在panmure 附近,就去了Panmure 警察局),希望警察能够帮助找到那大妈。
警察局不是我们家开的,到了那里得照章办事。
填个表,说明情况,就让回家等着了。
恰好有个警察朋友,第二天帮看了看,说是分配到南区某警察局一个警察处理这个事情。
老婆又风风火火跑到南区警察局。
万幸,那个警察在班上,找到了本人。
警察找了车主地址,但是车主在警局系统里的电话也是不正确的。
警察说,车主地址我们不能提供。
而且车主是否住在这个地址,我们是不能直接去调查的。
需要向City警察局提交申请,拿到申请后,才可以去确认车主是否住在那里。
这个过程,大概需要八周时间。
人家这么说,老婆也不好说什么,憋着一肚子委屈出来了。
出来警局,老婆越想越生气,拿到一个电话号码要八周时间。
等警察拿到电话号码,那大妈作古了都有可能。
那时候得找鬼要账了。
随即写了一封邮件,大骂警察效率低下,天天的治安搞不好,查个电话还要八周。
两个小时后,警察回复邮件,电话拿到,请联系责任人。
那大妈
打通电话的时候,那大妈并没有显得特别的意外。
或许是老练,或许是真的当时不小心留错了电话(你要信了,你就天真了)。
那大妈很很有腔调,说,我在上班,很忙,晚上六点后你打给我吧。
老婆忍着一肚子火,算了吧,晚上说吧。
晚上电话过去,无人接听。
短信过去,无人回复。
打了几次,终于打通。
那大妈非常的不爽,不就是撞你车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又一个的电话,你这不是骚扰吗?
老婆一听,这火顺着电话线就过去了。
大意是:我靠,大姐,你他妈的撞了别人的车,留了一个错误的电话。
害得别人折腾好几天,跑了几次警察局才拿到你电话。
找到人了还振振有词,成了我骚扰。
那大妈倒是一直不急不缓,我们是斐济的那民族人士,不是那边的那民族人士。
我们住在高端住宅区,Mt Wellington的哪里哪里,我们不是那样的人。
这样吧,我和你说不清楚,我把你电话给我女儿,让我女儿和你联系,我女儿会处理这个事情。
我们也无可奈何,好吧,女儿年轻一些 ,希望会讲道理,尽快把事情解决。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也可以褒义,就如同我们的天真。
等啊等,没等来他女儿的电话。
再次联系那大妈,索要其女儿电话。
再次,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再次打通电话,真的成了骚扰,那大妈说要report to the police 。
费尽周折,那大妈给了她女儿电话。
那姐,那哥
她女儿,我们就称为那姐吧,第一句话是:请不要再骚扰我妈妈!义正言辞。
天下之大,就是无奇不有。
无辜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联系,肇事者先当头一棒,那感觉就像:你,不要找事!
老婆觉得那姐年轻,应当属于受过正规教育,能讲道理之人。
前因后果说了一便,说你妈妈留了错误的电话号码,然后各种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才导致这样的情况。
那姐听到说她妈妈留了错误电话,一瞬间一愣,然后有点理亏的感觉,声音直降八度,说,是啊,那我去问问我妈妈。
然而,仅隔两分钟,再次通话,理直气壮的口气又回来了。
但是,拒不认错,说撞车不是他们的责任,是后面有卡车撞了她妈妈的车,所以才撞到你的车。
我们又蒙圈了,有其母必有其女。
无奈,只能回去找警察。
警察说,无论后方是否有卡车,他撞了你的车,理应赔偿。
警察做事还算是比较公道,给那姐也打了电话,说是那大妈责任。
也给老婆说,不用在找他们理论了,直接联系他们保险公司就好。
终于,事情告一段落。
当天下午,老婆又接到一个电话,竟是那姐的老公打来的。
我们就叫他那哥把。
那哥,口气臭的如同他们身上的味道,威胁我老婆说,不要再骚扰我的Mother in Law,否则我会 Report to the police.
这个事情是我晚上才知道的。
自始至终,我没有和那大妈,那姐说过一句话,都是老婆自己在处理。
我只是和老婆商量应该如何处理,从未直接和对方有任何接触。
实在是小事一桩,不值得两个人上手。
我也不想沾染那些恶心的人和事,就如同看到牛粪,都会绕着走。
但是那哥的所作所为一瞬间把我激恼了。
我给老婆说,你把那哥电话给我。
拨通电话,对着那哥一顿大骂:全家欺负一个女孩子,你妈你老婆也就算了,怎么说都是女人间的事情。
你一个大男人,还赶着脸来欺负一个女孩子?
你是男人吗,你就是个F--king P---y。
真的再气愤不过,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欺负女孩子的男人。
我骂得很难听,单词之间必然带着 F--king,句子之间中间必然是 Fk u.
电话那头的那哥这时候有点软,说要 report to the police.
我们巴不得他们去 report to the police.
我说,fk u,如果你是个男人,一定要去报警,如果你不报警,你就是个 P---y!
当然,那哥不是男人,这点毋庸置疑了。
Tribunal
那哥那姐已经答应了申请保险,事情也就告一段落。
又是我们天真的以为。
我们去联系对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投保人拒绝claim 保险,原因是他们的车子是被后面的卡车撞了,被推着撞向你的车子。
所以,责任不在他们,他们也是受害人,拒绝claim 保险。
都说,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可是小说再曲折离奇,都逃不出生活的蓝本。
可那哥那姐的这番操作,不去好莱坞当个编剧,真是整个人类的损失。
去找警察,警察说,这已经属于民事范围了,我们无能为力了。
无可奈何,只能诉诸Tribunal.
Tribunal
我深知那民族人士的老谋深算,抠门计较,知道对方肯定为了节省几百块钱垫底费,不惜动用巨大人力物力。
以前多有遭遇,故事颇为丰富,还写了一片檄文 《 与那民族人士交往二三事》,讨伐那民族人士。
Tribunal,结果如何,心里没底。
说到算计,若说中华民族精于心计,那是有些自我抬举的意味。
几千年来,儒家仁义礼智孝,多多少少都会浸入到我们每个人的骨子里,给我们的邪念套上一个小小的紧箍咒,画上一个做事留三分余地的圈子。
通俗地说,就是底线。
一个事实是,国人的素质确实有待进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千年来的儒家教育,我们现在的社会会是什么样?
然而,那民族是没有此类教条束缚的,算计,也就没有了边界。廉耻,更是从未存在。
果不其然,在Tribunal的时候,人家从保险公司搬来了救兵。
救兵也是个那姐。
保险公司那姐提供了那大妈车子被撞的照片,说,车子已经被撞坏,不能修了。
老婆说,当时没有卡车,是因为当时逆光行驶,那大妈才撞到我的,那大妈当时也是这么说的。
可惜,空口无凭。
我看了人家提供的照片,我都感觉老婆是看错了,可能是有个卡车撞了她,再撞了你。
对不起,我又天真了。
那大妈,从头至尾没有提到过卡车,直到他们申请保险之前。
但是,我们空口无凭。
判决信
判决信是Tribunal两周后收到的。
法官相信,是那大妈被卡车撞到,再撞到老婆车子,所以判决那大妈不负任何责任。
看着手里的判决信,一种吃了苍蝇还吐不出来的感觉。
那民族人士,再一次完胜。
Tribual 规定,除非有其它进一步的证据,不能够以不服判决为由上诉。
也就是,我们无法上诉。
一堆黄连,堆在面前,不吃也得吃。
除了自认倒霉,无话可说。
当时完全处于信任和好意,让那大妈走了。
结果是,自己要负责几千块的修理费。
我相信,那民族人士收到判决信的时刻,绝对没有半分的廉耻,有的,仅是阴谋成功的沾沾自喜。
那哥那姐,你们为什么都那么那
不护短的说,和咱自己中国人处事,多多少少也会遇上恶心的人和事。
但是,一来,我们大多做事有底线,相信抬头三尺有神明;
二来,大多数人都是非常的通情达理的,遇到超级恶心的人和事,绝数少数。
可是,为什么每次和那哥那姐打交道,总是会以吃苍蝇般恶心的结果结束?
那民族人士这么多,真的一个知廉耻之人都没有吗?
从统计学角度来看,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概率。
我还是天真的相信,是我遇到的人数太少,不足以做概率统计。
但是,还是算了吧,那民族人士是好是坏,和我,真的半毛钱关系没有。
自此之后,不再和那民族人士有任何瓜葛,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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