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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lark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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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好久没写东西热身一下-评酒店事件简单是非问题引出的大杂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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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20:18:10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NZjoey 于 2016-12-20 21:25 编辑

看了事主FB的回應,也略略看了酒店的回應,雙方的版本是有點出入
事主說當她們CHECK-IN後, 那個HOST/經理在窗外看著她們並之後進入房間要求她離開
事主嘗試溝通和要求留下因為她們三人一定要在一起並願意加錢,可惜不果,甚至得不到任何協助
期間更被欺凌,辱罵,種族歧視等等

至於酒店回應說在CHECK-IN時已提醒了事主她只訂了2人,不過她斷言她訂了3人
回應中酒店說明BOOKING.COM無法訂3人,所以她的說法是不可能的
當酒店負責人向其解釋由於相關法律,3人中其中一人必須另找住處,可是她強調她們不能分開
負責人向其保充她訂的兩人房還是有效,在此她表示她會離開,而父母留下
但是當這沒有發生後,負責人便要求她盡快離開. 雙方的討論持續不果,事主再N次被要求離開
最後由酒店管理層陪伴到酒店門口離開. 事主15分鐘折返取車去另找住處,而父母則留在房間等待
一個小時後,她又折返. 而這次父母也一同出現在汽車旁整理行李,並告訴負責人她們要CHECK OUT
因為她找不到其他住處. 負責人隨後詢問她有沒有到訪INFORMATION CENTRE,但是她說沒有. 在此酒店在網上查找過,當時是有其他酒店可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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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21:03:14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NZjoey 于 2016-12-20 22:04 编辑
LissmarterthanK 发表于 2016-12-20 21:11
我觉得大家都有有理的地方。我是一个懂点心理学的人,我来用我自己的观点去分析一下这个女孩的行为:
- 她 ...

就算我們體諒他們,不再討論...事主也沒有息事寧人的意思...雖然她有言論自由和權利,但是往死裡打似的...

她分别向新西兰旅游局和booking.com网站发出了投诉邮件...向該公司投訴了影片中人...
在FB以自己版本宣揚事件...並以一張圖來證明該酒店"習慣性"稱呼客人LIAR
並貌似以不同渠道如:trip advisor 取回所謂的公道...而且我看到有不同的媒體也打算採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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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18:32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6-12-21 07:30
繁体字同学,你想表达什么?看不懂

為何要強調"繁体字"? 你意思是你看不懂繁体中文?你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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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5:25:56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我記得好像Variation其本身也算是一個contract,需要同樣的條件才能成立...
existing contract 也應該有條文來規範variation...很少會容許單方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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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5:45:22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本帖最后由 NZjoey 于 2016-12-21 16:46 编辑
autonomae 发表于 2016-12-21 16:30
事主都没有说她发了邮件去交涉。居然也可以用这个虚假的情节来争论半天?
...

事主FB有提及她有發電郵,甚至說有打電話去,但是沒回覆和轉到VOICE MESSAGE.
我沒看所以留言, 所以我估計上述討論是基於"假設"事主沒說謊而開始吧...
當然也是有機會她從來根本就沒有打過什麼電話或發過什麼電郵...
因為電郵和電話同時都出問題而又唯獨她出問題機會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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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4:28:35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發了郵件,但是他們沒有回應"純粹只是她的指控...是否也可以是由事主提供"我發過郵件"这个邮件证据?
其實事主FB也說她甚至打了電話,但轉到VOICE MESSAGE。再者如果要證明酒店疏忽或交流有問題,需要更多的证据。究竟事主什麼時間發電郵和打電話? 為什麼沒有電話留言? 為什麼她CHECK IN 沒有提及電郵?這些等等都需要考慮吧。

根據酒店的回覆...他們在CHECKIN時已提醒她們訂的是2人房,但是她"強調"她訂的是3人房。
當時也進行好幾次VERBAL交涉...雖然沒有答應事主要求,但也保證她訂的2人房仍然有效。
而酒店說事主"答應"了會自行離開,父母則留下,但是她沒有這樣做,被發現後還嘗試進行交涉。
最後在負責人下陪伴要求離開 。(<<這應該就是視頻所拍到的情景)
一小時後她折返,帶同父母CHECK OUT,我覺得酒店基本上己完成合約上的義務,電郵反而不太重要。

那些涉嫌種族歧視的說話:STEALING,LIAR,CHEATING也是沒有证据...基於以下兩點我想應該是真的
1.) 她強調她訂的是3人房,而酒店當下就知道她說謊因為BOOKING.COM沒可能訂3人房
2.) 她答應會自行離開,父母留下...但她沒這樣做。

假設酒店說的全是真的...除了酒店負責人態度可以挑剔外...酒店方面真的找不到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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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22:01:06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xiaobanzi 发表于 2016-12-22 21:10
整个事件就是顾客有没有占小便宜的态度无从得知,但是店家被拍到态度不好是事实。如果没有视频,也没有这么 ...

我是覺得就算作为服務業,态度當然要好,但是不是无条件无原則的容許,容忍顾客所有行為。服务业有服务业的态度,但是也同時需要被尊重,買賣雙方應該站在對等的地位上。如同服務業要記住"吃咸鱼就要能抵渴",遊客也要記住"入鄉隨俗,守紀律"。
否則服務業遇到類似無論怎麼做都陷入主動吃屎或是被動喂屎的恐怖循環當中,還有誰人會熱愛做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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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2:16:21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liweike888 发表于 2016-12-23 12:09
这么说吧

我一只是从事服务业的管理经营。

我記得上星期在SLIVIA PARK某間嬰兒用品,見到有兩個印度人在收銀處和一個毛利職員爭討。
店舖貼出了告示說明不能用GIFT CARD,但他們堅持要用還不停說"THIS IS YOUR FAULT"
店員反擊說"THIS IS NOT OUR FAULT" "DON'T YELL AT ME" 最後說叫了保安把他們趕走。

相反我在AKL某間華人餐廳看到有幾個客人不滿意餐廳的服務,要求折扣。店員回應他們根據總公司規定只能給予10%,客人不滿意並開始辱罵店員。有身孕的經理出來了解和協調不果,繼而一起被辱罵, 她不停解釋和道歉但是堅持不給予10%以上的折扣。最後我們其他客人看不慣他們的態度一起和他們爭論,還提議經理叫保安。客人聽到這個後便撤退了。店員在他們離開時還對他們說"THANK YOU"。

以上只是我親身體驗的兩個例子...第一個的處理手法就正如你所說的...第二個或許就是一般客人認為服務業該有的態度吧。我覺得後者其實不應該被鼓勵...服务业不應該要卑躬屈滕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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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2:34:20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分享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6-12-23 12:17
特意去facebook又仔细看了看,外加视频。

文字

其實對比酒店的回應和她FB的回應會看到很多令人懷疑的地方。
以下是事主她沒有提及,但在酒店回應中有提及。

1.)酒店回應有說她一開始"強調"自己訂的是3人房间,而酒店是知BOOKING.COM沒這個選項。
2.)酒店當時有解釋相關法律,但也提及2人房间"仍然有效"。
3.)酒店回應中提到她"答應"了自己會離開,父母留下。當這個協議沒發生"她"才被請求離開。
4.)她曾離開另找住處,而酒店是讓父母留在2人房间等待。
5.)一小時後她找不到其他地方住折返,最後和父母一起"CHECK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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