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自创了一套人与地球的法则,其实仔细看看也是一种宗教,因为是解释生命和灵魂的,只不过是以科学类比为立足点,破绽很少。至于burden of proof,由于是科学类比,问题不大。
简述一下:地球本身实际是一个神,这个神通过改变自己表面的环境来创造和改造生命;生命与地球之间实际是有连接的,用一种可称为生命场的东西连接;类比的说就像无线电台和手机通讯的原理一样。生命在产生的时候接受了生命场的初始化,就可以继续发展,反之则不能。地球这个神本身是有她的目标的,目前这个目标是把她创造的生命和生命场送到外星球去;所有往这个目标前进的人会得到褒奖,反之则受到惩罚。地球在多次创造不同生命之后,创造了人,还是同样的目的,但是如果人类没有总体往那个目标前进,最后地球会像毁灭恐龙一样毁灭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