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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27麦当劳门口事件-当事人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饭    时间: 2008-5-1 18:08:55     标题: 4·27麦当劳门口事件-当事人求助

427的时候麦当劳门口起骚乱, 我在这里看到帖子关于这次事件的,但是很遗憾告诉大家,事情并没有结束!

因为我就是当事人. 当时有很多目击证人,但是事情是由我引起的.

后来我们游行到了麦门口,两个很凶壮的女岛人(我不怎么会分岛人和毛,暂且叫岛人吧)不停骂我们,全部用F词.忍无可忍我跟她们理论起来,重点是我没有用一个脏字,但是她们很猖狂直接冲上来准备对我吐口水,我们一直退到不能退站在街边缘.然后其中一个抢下我们的牌子刮伤了我的手牌子也坏了,我男朋友被一推再推再忍,当时就想怎样都不要动手,结果眼镜被扯下来摔在地上碎了,还是拣起来什么也不说.从头到尾她们都在骂没有停过.

后来街对面的人群冲来,第一个洋人打她们,然后大家都开始冲动.我就是那个一直说"冷静冷静"的人了.

警察来时候正好问到我们,然后让我们留下再细说情况.当时在场的人都知道,其中一女人自己很变态的掀开肚子说她怀孕了. 我们跟警察说了她和她同伴推,骂,损坏眼镜的过程.没想到恶人先告状,她跟警察说我男朋友推她肚子!!!

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推她,而且她后来被群殴,就算怀孕有问题也不关我们事.录口供过程中警察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而且很厌恶地说她们是种族歧视.
回到家警察来电话,说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28号那岛人要上法庭,不过很有可能她们不会承认她们做过的事.

果然星期二法庭打电话给我们说她们被判无罪.
但是还要再审,5月19日一次,如果他们再不认,就6月4日再审第三回.我和我男朋友决定如果到第三回我们就会去法庭现场和他们对质.

警察记录了我们的物品损失(眼镜) 还有精神伤害(EMOTIONAL IMPACT) 关于精神伤害我说了,她们的行为伤害我对新西兰的印象,和种族歧视的严重性,并且没有安全感.

今天星期四,我男朋友独自又在QEEN STR电影院对面遇到他们,同样的三个人,那个孕妇.孕妇的姐姐或妹妹.还有一个看起来较老但也很兄的似乎是她姐姐的丈夫.那个孕妇当街又对我男朋友大骂并试图阻止他继续往前,不断地叫"come back here!F*** u, bitch!",我男朋友忍了一直往前走,走了很远她们还在骂.

这次真的觉得有危险的感觉,这些经常没事在QUUEN STR, 以后怕是还会遇到,而且不会再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是要索赔,而且要为中国人出一口气,虽然当时我们没有想告她,但是CASE却这样被递上去了,现在没有退路,我们不知道如何取消诉讼,就算知道,我们也不想取消,不能让那些人知道,中国人是好吓的.

在新西兰这片民主的土地上,我们有权利进行游行,但是她们没有权利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没有权利辱骂一个民族的尊严.他们眼中无法无天,经过第一次开庭还是这么嚣张,没有一丝悔过!

如果她们真的是如此严重地种族歧视,真的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这一次天给的机会,我会尽最大努力让它们知道,这里不是她家院子,由不得她如此猖狂!更由不得对中国人猖狂!




我们缺乏新西兰有关的法律常识,不知道这件案子的性质.唯一的担心就是今后我和男朋友在街上遭人报复.还有如果第三次开庭她们还是逃脱了制裁,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我们该不该联系警察说明今天街上的事件,算不算威胁?

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希望所有懂这方面,或者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能给予点拨和帮助,告诉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我们需要更多证人吗?或者需要怎样添加当时细节和怎样说明精神损害,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制裁.还有的担心是是否会留下案底部以后影响移民(毕竟这是长辈的期望)

谢谢大家,427那天真的很感动,不管活动有怎样的缺点,我相信不会有人组织得更好了,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来!团结不是一时的,是一世的!

我在奥大学习.男朋友在AUT




最近真的很谢谢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昨天有收到法院我们victim advisor的信,我们也积极想和她当面谈谈整个事情.之所以我们非常疑惑是因为我们不参加法庭,也没有要求证据或者辩论,第一次她就判无罪了,一切好象不需要我们参与一样,他们是被告,但是我们是不是原告呢?如果是,却没有任何关于我们的资料被要求,没有赔偿资料.

这几天有好心人出各种意见,有人说要抓住种族歧视这条好定罪,我很赞同.有人说还是不要惹事的好,我也很赞同,但是这是不是我们能撤消的呢?怎样的路在眼前我都会好好把握,尽力不让她们逃脱了制裁还能继续欺负我们.

如果有最新消息我会最快告诉大家的.最近要考试也得安心下来暂放一边了.


5月5号:

这几天我经历了很多事情 (大部分是心理上的),这两天收到很多短信接到很多电话,自己弄清楚了很多东西,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让有相似情况的人借鉴一下, 也许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有位警察叔叔打电话告诉我,其实第一次他们在法庭上并不算法官宣判, FIRST HEARING, 只是让被告自己说承认不承认犯罪事实(很显然那几个岛人不承认),然后,警方将做收集证据的工作,接下来是第二第三次开庭,历时一两个月吧, 根据不同情况步骤会有些许差别. 其次,将他们告上法庭的是警方,所以我们不会有任何记录,实际上我们也不算原告,不过有可能是证人.这位叔叔是北岸的,非常清楚地解决了我心中的疑惑^^当然啦,中国人嘛,我们还可以叫他"人民的好警察" !

还有一位朋友的观点其实也是我心里想的,但是他打电话把我的想法有条有理地说了出来,我都赞赏他的严谨和诚恳. 他的建议就是我也想让所有关心这事的人听的:我们在异国他乡,最重要的除了学习工作,其实第一就是人身安全.能够保护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不可能24小时守着你.既然我们已经把惩治犯罪的工作交给了警察,那就暂且让我们相信他们的能力. 不值得的是,花过多的时间在这繁杂的事务之上.第一,我们不可能在一日之间让这个国家的法制效率提高.第二,就算让他们判了罪,也不会是多重的刑罚,最多只是社会服务(这样的人又能服务什么呢?)最后,我们在得不偿失的情况下,还面临着潜在的危险(他们也是有记忆力的,处罚的深度和记忆深度成正比吧?)

说了那么多,怕大家看累了. 因为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自己承受了挺大的压力,一方面来自对法律的不了解,一方面担心潜在的危险. 其实渐渐雾开云散, 一切都应该坦然对待.希望以后朋友们遇到相同的问题或者其他挫折,记住一句话,既然发生的发生了不可挽回,那就要从中学到有意义的东西,我们不能决定生活将给我们什么,但是我们要向生活索取积极的那面.

我没有觉得后悔承受很大心理负担的那几天.因为我真的看到以前从未看到的陌生人的关心,源自一个民族的血液,我也感觉到团结就是力量,虽然看不到你们,纯粹是精神上的体会,已经让我卸下全部的负担.没有什么是打倒不了我们的,今天我们改变不了世界对我们的看法,但是有了这样的精神,什么都停止不了我们互助向前的脚步.

现在我最不想的就是花时间在和烂人周旋上,珍贵的时间当然是用来学习.以前以为是我们在打官司,我的毛病就是有理不饶人,越惹我我越是要打败它,不过现在好象没有我发展的余地了.(叹息..哈)如果没有太大变故,我和BF的生活是和以前一样正常,只要不碰到败类(没有什么能难倒我们,我们都说了,以后去NEW MARKET逛街,哈哈),有一大堆朋友的时候也会去QUEEN STR, 不是怕他们,是真不想给自己机会找麻烦,(苹果长虫,我们换梨吃嘛,何必去吃没虫的那半苹果?) 上次BF是在NANDO'S 餐厅外碰见他们,不过真的很想去试试NANDO'S呢,听说蛮好吃.我说了,下次带游行原班人马一起去吃,绝对吓死他们^^

总之啊,生活恢复正常! 心灵得到熏陶!(你们的熏陶,不是"她们"的熏陶), 我们都成长了,也更坚强了!
中国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垃圾,不要踩在脚下妨碍我们前进的步伐,随着时间,它们会腐烂的...
因为爱国,所以是一家人, 你们不但是"大家",更是朋友!




[ 本帖最后由 小饭 于 2008-5-5 21:18 编辑 ]
作者: dec05    时间: 2008-5-1 18:19:35

不知道怎么帮你,但是希望你们没事!!!
作者: peggy64    时间: 2008-5-1 18:22:50

我不知道怎么帮LZ,法律也不是很清楚,最好当天看到经过的朋友能去做证,先帮LZ顶了!!我们中国人就应该有骨气,觉得不能畏首畏尾,让他们KIWI以为我们好欺负.LZ好样的!!
作者: realdev    时间: 2008-5-1 18:25:20

你们是原告或受害人,绝对不会有什么案底的。
如果下次他们再滋扰你,你们不要害怕,一定要找到人证明他们捍扰你们。
这次的事也要向警察被案。
作者: 70天    时间: 2008-5-1 18:26:26

去找霍建强,打热线上他的节目,如果需要人证,发帖子来这里,相信大家都会帮忙的!~
作者: 小饭    时间: 2008-5-1 18:31:51

谢谢大家
我们很想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案件,我们要不要负担费用,或者最后要不要请律师

警察说我们不一定要出庭,所以貌似全部都由法庭和警方TAKR CARE了,但是最后一次也就是第三次我们是要出庭的

如果第三次还不行, 有没有知道是就这样算了,还是上诉之类的事情??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08-5-1 18:35:20

大家一起来帮帮他们吧。。。有谁 认识 霍律师 说一下???
作者: S.H.E-HEBE    时间: 2008-5-1 18:38:22

他们怎么这么嚣张呀
不知道怎么帮你们
如果法律制裁不了他们的话,我对新西兰的法律体制就非常的置疑
而且确实很担心你和你男朋友的安全~~~
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帮帮你们
作者: dec05    时间: 2008-5-1 18:39:39

SKYKIWI能否帮忙找找霍律师,帮帮LZ呢?
作者: siyuan79    时间: 2008-5-1 18:52:12

最好咨询一下学法律的同志们,这边的法律和国内不相同,不敢乱下结论啊。

霍律师哪么支持我们的活动,我相信他也应该会支持你们的,可以尝试联系一下他,至于费用什么的直接问霍律师就好啦。
作者: cclnkfly    时间: 2008-5-1 18:54:42

Grab their phone numbers and say....... this is my solicitor details..... you've better shut your mouth up or see you in the court......
作者: 小金鱼1113    时间: 2008-5-1 19:04:45

这事我们确实不好发表意见。。。。。我尽量看能不能帮你和sky office的人联系一下,看他们愿不愿意出面帮忙
作者: ☆任小咪★    时间: 2008-5-1 19:13:51

好担心你们!!可...要怎样才能帮到你们呢!!试着联系一下组委会吧...大家一起想想法子
作者: siyuan79    时间: 2008-5-1 19:33:52

不过我相信如果需要人证的话,这里很多人都愿意当你的人证的。

而且我估计哪个地方是不是应该有监控在哪里的
作者: zl22222222    时间: 2008-5-1 19:34:35

顶起来,证人一定要站出来啊,不行打936找人证
作者: princess_yoyo    时间: 2008-5-1 19:56:54

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也算是AKL的法盲。
希望好心的朋友能给予你们帮助~
希望你们平平安安的~
作者: purplefog    时间: 2008-5-1 20:04:51

希望懂法律的帮忙呀.
作者: clown_fish    时间: 2008-5-1 20:17:59

帮你顶上去 希望懂的人 可以帮你 加油。。。
作者: Kicky    时间: 2008-5-1 21:21:39

那帮人实在太讨厌了
总是在queen st游荡
警察也不管
能不能禁止他们留在这个area啊
作者: 我好想回家    时间: 2008-5-1 21:25:40

教商业法的老师会不会懂这方面的法律啊   我也不清楚
作者: p.u.r.p.l.e    时间: 2008-5-1 21:28:02

找霍同志要小心 (不过他现在是个公众人物了...做事情也许比较不一样吧?). 而且...重要一点...他不是刑事律师吧...
作者: cornettoo_o    时间: 2008-5-1 21:50:46

這種事情你們不主動就等于被動,不先告就他們等于給他們時間逃避法律責任

如果你們是PR,可以找 community law service

如果你們是留學生,可以找領事館要求免費的律師

如果怕麻煩,都不想找,上廳之前法院向法院申請律師,這種也不需要給錢

告他們的內容可以很多,包括打人,語言中傷,具體你要咨詢律師

總之,一句話:不要怕麻煩,你們才是受害者。
作者: Austin    时间: 2008-5-1 22:02:54

那天我们的人有5000多...她还照打不务....  结果还没事..

让参加过427的同胞们怎么想...如果这件事情不解决,下次再有爱国活动顾及没人敢参加了...都怕被打..............
作者: James518    时间: 2008-5-1 22:09:05

先去找律师问问吧,需要证人咱们这里的人都能去,不用怕
作者: Austin    时间: 2008-5-1 22:28:42

如果那几个还总在CT游荡那下次再组织活动还几个敢去参加的...全被揍了到时候

[ 本帖最后由 Austin 于 2008-5-1 21:30 编辑 ]
作者: 地狱天使之1983    时间: 2008-5-1 22:29:24

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新西兰的法律还是保护弱者的,所以LZ不要害怕.
你可以找你的朋友和你们一起再去QUEEN STREET,让你朋友躲在路边拍摄录象,自己身上带上录音机.
为自己找证据......
LZ加油!
如果需要拍摄录象,我可以帮你.
社区联系我可以.
作者: FashionBaby    时间: 2008-5-1 22:43:02

录音是个不错的办法哦!lz不要害怕,新西兰的法律貌似还是比较公正的,而且在Q st上再遇见我想他们也不敢真的动手做什么,毕竟街上人多。小心点就好了。希望你们平平安安~~~
作者: 大白猪的宝宝    时间: 2008-5-1 22:43:32

我觉得楼上的说的有道理
你们可以再去那个地方,把说的话用手机录下来
上了法庭就是证据

虽然对法律不懂,帮不到你们
希望你们平安
作者: Grace726    时间: 2008-5-1 22: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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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off    时间: 2008-5-1 23:00:25

放心吧我们支持你!下次上queen st带好camera把他们的嘴脸拍下来放到youtube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islander是多美丽善良!!
作者: 一切很美~    时间: 2008-5-1 23:06:09

唉...

新西兰女的之前再怎么打也还没大事.
一旦扯上男的, 女方总是受保护的., 哪怕是女的错的....

所以你男朋友还真是倒霉.....

我不懂法律, 可以试试律师, 不过不建议找姓霍的....原因我就不在这里公开说了.

或者去公民咨询局.........

要不发个传真给心月和伟利, 看看他们能不能在CALL ME节目中问问广大听众观众? (就是936电台早间的新闻节目, 后半段的有话慢慢说?)
作者: Tomorrow    时间: 2008-5-1 23:23:34

原帖由 一切很美~ 于 2008-5-1 22:06 发表

新西兰女的之前再怎么打也还没大事.
一旦扯上男的, 女方总是受保护的., 哪怕是女的错的....

所以你男朋友还真是倒霉.....

我不懂法律, 可以试试律师, 不过不建议找姓霍的....原因我就不在这里公 ...


同上!

不要招惹这位姓祸的。原因我也不好说。
不过。
lz一定要听话。经验都是吃了亏才知道的。

把你男朋友后来又一次遇到的事,一定要跟警察说。
作者: wretch    时间: 2008-5-1 23: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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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retch    时间: 2008-5-1 23:36: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册那    时间: 2008-5-2 00:13:14

不太了解鸟国的法律,也帮不了楼主,希望你坚持到底,大家都支持你。。。
作者: 北京板砖    时间: 2008-5-2 00:16:41

原帖由 70天 于 2008-5-1 17:26 发表
去找霍建强,打热线上他的节目,如果需要人证,发帖子来这里,相信大家都会帮忙的!~



他不是上庭律师!咨询可以找他!
作者: 0o0    时间: 2008-5-2 00:20:21

找领事馆问问~~~。。。。。
作者: prayer914    时间: 2008-5-2 00:24:12

说句实话, 这里的警察很缺, 所以很忙。。。所以, 这点事, 根本不会放在眼睛里。。。当然, 有什么事,还是要报警的。。。。

惹不起, 躲得起。。。

别以为躲,就是吃亏。。。是为自己好。。。。
作者: 一秀    时间: 2008-5-2 00:39:43

支持找证人啊.........
作者: 0o0    时间: 2008-5-2 00:42:03

霍律师email: raymond@huo.co.nz
我邮件今晚打不开,明天如果打开后,会帮你发个邮件过去问下,你也可以自己先找他咨询下
作者: lengya    时间: 2008-5-2 01:04:07

也不知道怎么帮你,不过看LSD也很多说的都很对,最后想说的是,如果你真的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帮助的话,希望你能说出来,这样我们大家才知道你需要什么帮助。
对了,如果这中间产生什么咨询费,等等的费用的话,也希望你能说出来,我想中国人都会帮助你的。
我先保存这个网页到我的FAVORITE的,时刻注意你

不过,说回来,这其实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如果你不在CITY上班的话,最近最好先别去CITY逛。在新西兰呆过时间长一点的人都知道,新西兰想发生犯罪也很难
作者: Austin    时间: 2008-5-2 01:11:21

LZ偷拍个那女的照片吧发上来...大家看看啥人啊?  

以后上CT也注意下....  危险份子
作者: eikmeikm    时间: 2008-5-2 01:28: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AMno_001    时间: 2008-5-2 02:17:56

樓主別怕
我還不信city那麼大一個地方
還沒有監控了!!!叫他們看監控錄像
就知道怎么樣了
靠!還無法無天了!
不要怕
這件事情你們是受害者
怎么可能會影相移民呢?????
那天我不在場
不過我一個朋友在
我幫你問問
氣死我了
毛利人就是素質低!
叫你男朋友以後最好不要一個人走,而且在city他們還想能怎么樣???
加油
我會來經常來看進度的
開庭之後記得來跟新!!!!

[ 本帖最后由 SAMno_001 于 2008-5-2 01:22 编辑 ]
作者: Guanny    时间: 2008-5-2 02:20:37

我有她的照片。。。。
不过说实话,即使lz你没打人,其他的人打了,所以她可以说你同伙打人,她算自卫。
法律还是向着孕妇的。
作者: 我好想回家    时间: 2008-5-2 02:24:12

那个女的就是故意的  长的就是暴民的样子  那天我在人群外面看见了
作者: Austin    时间: 2008-5-2 02:29:19

原帖由 Guanny 于 2008-5-2 01:20 发表
我有她的照片。。。。
不过说实话,即使lz你没打人,其他的人打了,所以她可以说你同伙打人,她算自卫。
法律还是向着孕妇的。

恩..不过那天的队伍里大家都是不认识的...大家肯定是见到了那女的有威胁我们的人的举动才冲过去的(当时大家彼此之间也不认识)  这在国内算"见义勇为"了,,当然这个国家没有这个概念...

如果没有录像作为证据的话我也觉得大家各置一词...最后证据不足释放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最后被释放,担心两点,而且这两点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极端,

一种是以后再有爱国活动,大家肯定提心吊胆的....怕被人白白K一顿....谁也不敢喊口号
或者第二种,打了人被释放,不管是不是孕妇还是女人,我们的人难免某些容易激动的人会因为这件事情有报复心理(那女的又经常出现在CT)   到最后出现流血事件就不好控制了....   那天说实话游街的时候很多人已经情绪很吭奋了....这件事情最后无罪释放可能为下次活动大家的情绪失控埋下伏笔....

不管怎么样,目前只能静观其变了
作者: Austin    时间: 2008-5-2 02:32:18

另外有点怀疑,有没有人给那女的做身体检查?  她说怀孕就怀孕.......

怀孕还能打人????......够狠
作者: kiwibloke    时间: 2008-5-2 02:58:42

原帖由 小饭 于 2008-5-1 17:08 发表
427的时候麦当劳门口起骚乱, 我在这里看到帖子关于这次事件的,但是很遗憾告诉大家,事情并没有结束!

因为我就是当事人. 当时有很多目击证人,但是事情是由我引起的.

后来我们游行到了麦门口,两个很凶壮的女 ...


Hi 小饭, not sure if I understood everything you wrote about the Q st incident, but did those people you had trouble with bother you again?
If you need some legal advice- you can ask at university (not sure if you are a student), I think you can get some free legal advice there..

Unfortunately those people you had trouble with (the ones who 'live' on Q st?) are troublesome for many people...
作者: 拉拉老鼠    时间: 2008-5-2 05:09:25

帮忙顶上去先。
嗯,我记得jp 那边都有免费的律师可以问。
还有,要不就试试领事馆~
作者: usb    时间: 2008-5-2 10:35:53

lz不用怕,他们不敢拿我们怎样,可以去公民咨询局CAB咨询一下,是免费的。
帮顶!!!
作者: 湖都    时间: 2008-5-2 10:43:21     标题: LZ需要证据

有好的律师不如有好的证据

如果LZ以后会经常路过queen st,那肯定很大几率会再碰见那几个毛毛

随身带录音笔或手机,把声音或图像拍下来,如果有路人帮忙拍就好

即使言语上的侮辱或恐吓都可以构成 诽谤罪~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08-5-2 11:04:51

能找到证人和证据最重要
作者: 傑    时间: 2008-5-2 11:19:45

首先, 你們應該不能取消訴訟, 因為不是你們告她們, 應該是警察告她們公共場所行為不檢, 嚴重的可能是Assault.  

關於第二次見到她們, 這個也要第一時間跟警察說.  但是除非你有證人, 否則幫助不大, 因為她們可以再說謊, 說沒去Queen St.  這個只是以方萬一, 免得她們說是你男朋友罵她們.  

以下我將要說的, 可能不會是你想聽到的, 但我覺得你始終也要知道的.  第一, 有很大可能她們會逍遙法外, 或最多判幾個小時社會服務令.  NZ的法律就是那麼白痴的.  第二, 沒事不要去Queen St.拍攝, 如果真的碰到她們, 吃虧的可能是你們.
作者: 慢回回    时间: 2008-5-2 11:20:16

go to queen st again with some friends, if you meet them again, they do the same thing to you, you have witness. so just sue them. new zealand has a department called legal service. it will give you a free help if you qualigy. i'll ask my friend the phone number, you can have a enquire first.
作者: princess_yoyo    时间: 2008-5-2 11:30:35

NZ 法律我不懂.
我个人觉得我们出门在外,安全是最重要的.
LZ还是要谨慎,安全第一~~
帮你祈祷,你们一切顺利~

作者: NZ骆驼    时间: 2008-5-2 11:41:17

首先我对当事人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冷静和克制深表敬意!那些粗鲁且毫无素质的岛人无疑是新西兰的耻辱!我很希望能帮助你们,以下就我个人观点给你们一些意见.
1,根据你们所说的情况和警察的立场,你们是属于受害者,在法律意义上的原告.所以法官会同情你们,警察局也不会给你们留任何不良纪律,至于移民影响应该是没有的.
2,据我所知,在DOWN TOWN 有警察布置的很多摄相头,因为之前CITY发生过很多次暴力伤人和杀人事件,所以现在到处都是摄相头,你们当时的情况肯定被录下来了,所以你们完全可以要求警方提供证据给法庭.
3,至于诉讼费用,是由法庭裁决,输掉官司的一方来承担,本人认为你们承担费用的几率很小.
4,个人认为之所以法庭判她们无罪,是因为被告身份的特殊性.她们是岛民,基于一些历史原因,新西兰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对待毛利或者岛民的态度都较为温和,再加上其中有一个怀孕,在这个女权主义的国家,对待怀孕妇女还是要给予特殊照顾的.
以上是一些个人观点,给你们参考,建议你们联系本地中文媒体寻求广大华人社会的帮助. 如果你们需要法律咨询或者帮助,你们可以联系我的私人律师,09-4150099.RICHARD CHEN.
作者: 傑    时间: 2008-5-2 11:42:21

補充一句~~ 你們也可以找National的Pansy Wong議員~ 她一向樂於助人, 也許可以幫到你們
作者: 空酒瓶    时间: 2008-5-2 11:59:09

支持LZ,对法律不太明白,但是也知道在新西兰我们应该享有人生安全的最最起码的权利。。。
作者: emma217    时间: 2008-5-2 12:04:37

我帮你顶......
作者: wingsstar    时间: 2008-5-2 13:35:09

BS那些人!希望LZ平安
作者: 宁茵    时间: 2008-5-2 13:36:12

你一定要把queen st上的事说给警察听,就说你觉得人身安全受到他们的威胁,如果有证人或证据最好,可以跟警察申请保护令,听说有个禁令,只要他们接近你好像在米以内然后碰触到你,你都可以报警抓她。不过我也不是很清楚,你最好问问警察,LZ不要怕,我们支持你!
作者: 如果注定    时间: 2008-5-2 14:10:37

埃。。。 人至贱则无敌阿~
作者: nzi    时间: 2008-5-2 14:11:08

我认为他们骂你,应该反击或者马上报警,不应就那么走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做错了什么或者怕他呢,本来身在异乡,就更不要怕事了,你越怕他越欺负你。
作者: hiphopme    时间: 2008-5-2 14:36:20

当时那么多人证,不要怕!如果需要费用打官司我相信这么多人在这一人出十块就能打死他们了!!不要怕LZ,需要任何支持在这里留言,我们有人,我们有钱,怕他们什么!
作者: JewelleryDesign    时间: 2008-5-2 14:55:33

LZ, 法律的问题我们可能真的帮不了太多,但是以下是我的一点建议:

1. 打电话给警察,告诉他们你男朋友再次被他们语言侮辱; (我听说过禁止令,警方审查危险性后再决定给不给禁止令,要求他们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靠近你们,否则可以报警)

2. 如果你说是正好在麦当劳门口,麦当劳门口似乎是有摄像头的,但是麦当劳的监控录像每4天(大约)更新一次,意思是说4天后之前的就被rewrite了。所以之前的就没有了。另外,queen st的麦当劳被卖给私人之后,这个监控制度有没有改,我就不清楚了,你可以跟警察说一下,看看他们能不能帮你去申请调出录像。(之前在那家麦当劳打工,所以了解一些)

3. 麦当劳旁边是ANZ银行,还是BNZ的ATM吧,他们肯定门口有录像,同样,你可以找警察问问当天的录像。

4. 你们不是公民,但是这里不是有华人社区服务中心, JP, 大使馆,legal advice, ect. 之类的免费法律咨询吗?希望你别怕麻烦多去问一问。至于影响身份,应该不会,毕竟你们是原告,受害人。

5. 最后,你们2个出门最好不要单独,身边最好有朋友,如果有什么问题,起码有witness。希望你们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by the way, 你决定那女人怀孕吗?这么确定吗?麦当劳门口那些troublesome可是很狡猾的呢!)

记得更新阿,我们都关注着你们呢!
作者: M.G.M.jimmydong    时间: 2008-5-2 15:08:53

跟警察说跟他们在此相遇的事情,要求警察出禁制令.就是说以后他们再接近你们都算犯法!
作者: ninger924    时间: 2008-5-2 15:22:26

对这边的法律不是那么的了解,建议LZ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了解清楚再说.
不过就像上面很多人说的,这边的法律终归是要讲证据的,如果你BF还是遇到那样的事情,最好真的要想办法弄下证据,在法庭上有证据真的就不怕他们的说!!

不过真的要注意下你们的安全问题了,那帮垃圾岛人真的是什么都不怕.
希望这件事情能找到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法!

帮你把帖子顶上去!
作者: Cartronics    时间: 2008-5-2 15:23:53

希望LZ一切顺利,新西兰华人都会支持你们的!
作者: DollyˇQueen    时间: 2008-5-2 15:52:58

强烈支持lz>....queen st上游手好闲的岛毛太多了
作者: 小男孩版桃子    时间: 2008-5-2 16:05:20

没文化的岛人,还没进化好就出来吓人,就会生小孩叫国家养。
作者: 19870307    时间: 2008-5-2 16:05:51

大家可以登录霍律师德个人网站 WWW.HUO.CO.NZ 上面有他的文章等等 也有他的联系方式
作者: kirstens    时间: 2008-5-2 16:06:09

good luck.
all the best..
作者: 小饭    时间: 2008-5-2 16:44:17

Hi thanks so much for all your advices and support!
the pregnant woman we are sure she is pregnant, coz she showed us her tummy!!
but yea, Im agree with some of you, she s afraid of nothing, she was attacking others, swearing, and smoking~~

Now we cant take anything back coz it already happened, and we are not able to cancel this case just like that easy, eventhough we assume we can cancel the case, next time they see us, it will be the same. They will justcontinue insulting us even use violence.

we are university students and living in city, I think there are lots of chances to meet them.
if we win, they will hav to pay for it, if they win, they will be more unbridled.
either way, will not change how they treat us, because racism is racism.

we will wait until 5月19日 see what happen
作者: sindykkk    时间: 2008-5-2 17:09:52

下次碰到他们不要什么都不说的就走啊!!!
拿出手机 全部拍下来 让她骂大声点。
作者: Kit    时间: 2008-5-2 17:22:13

恐怕又是嚣张的毛利人吧  

我觉得你应该不用请律师吧, 有检察官在起诉她们啊, 是她们才需要律师吧。
作者: nicolas    时间: 2008-5-2 17:35:28

过程我看到了
我就在旁边 但是我不知道你是谁 但是我可以为你做证
021 591127 是我的电话  如果有需要 可以给我电话 NICK
作者: daisy糖糖    时间: 2008-5-2 17:38:25

不知道怎么帮你们,可是支持!!!!!
作者: lovewinnie    时间: 2008-5-2 17:41:34

绝对要告诉警察。你男朋友应该当时用手机录下来然后给警察

这样绝对是威胁了。而且危害到你人身安全。打给办你们case的警察,告诉他们发生的事情。

说真的,他们不会重判。但是你也要通知警察
作者: 00057    时间: 2008-5-2 17:53:09

你可以咨询华人社区,有免费的法律咨询。电话是3550008
作者: M悠悠M    时间: 2008-5-2 18:04:24

当时很多人都在场,不知道有没有细心的人用手机拍下事件的过程,可以用来做为证据。

还想说的是,NZ这种毛利和岛人垃圾很多,所以说以后还是去别的国家吧。
真可惜我们交了那么多税,养了一群烂人!

最后支持LZ,希望事情顺利解决!
作者: Kit    时间: 2008-5-2 18:16:45

原帖由 lovewinnie 于 2008-5-2 16:41 发表
绝对要告诉警察。你男朋友应该当时用手机录下来然后给警察

这样绝对是威胁了。而且危害到你人身安全。打给办你们case的警察,告诉他们发生的事情。

说真的,他们不会重判。但是你也要通知警察



如果LZ男朋友用手机拍的话, 手机恐怕就不保了吧    我同意LZ应该告诉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你男朋友碰到的事, 还有就是不用去找律师, 就找警察就可以了, 这是刑事的CASE不是民事纠纷。 不过这几个人即使被定罪恐怕最多也就是判个社区服务令吧, 其实一点作用都没有,这里的法律需要好好改改。 可以想象那个女人生的孩子将来会是怎么样的  
作者: mercuryan111    时间: 2008-5-2 18:3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忧郁的猪    时间: 2008-5-2 19:19:07

希望你们平平安安的
作者: G~Cool    时间: 2008-5-2 19:38:22

想办法把那几个人的照片传上来,大家可以注意下。如果法律真的没法管,其实还有很多办法。
作者: apricotnz    时间: 2008-5-2 20:15:28

把她们的照片发上来,我找一帮人天天在m门口晃悠,碰见他们就欧~~!
作者: lucky86689    时间: 2008-5-2 20:55:10

首先要说楼主和男朋友真是好样的,在那种情况下,还临危不乱,就是不能和那种人先动手,不值得。

不管你是不是PR,都可以咨询 community law service 和citizen advice bureau , www.cab.org.nz
有些cab周6会上班, 像city 那个就是, 你就去cab网站上挨个打电话, 预约lawyer,  虽然你只有
10 分钟可以和lawyer 谈,,但是你可以多约几个bureau,而且电话里他们也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录音可以,但是没用, 这边的法律规定,如果你录音的时候没有通知被录的人,偷偷录的是不能作为证言的, 你得跟人说,我要录音了阿, 他说可以了才行, 白痴法律,

PR 也不会被影响,因为你没有犯罪,PR 是你的谁也夺不走, 如果你不满意审讯的结果,对这个国家失望了, 也许你都不会留在这里的, 你只要做你认为对的就可以了,深思熟虑是对的,但考虑太多其它还没有发生的事,只会让你畏首畏尾。

还有楼主不要担心,我们大家都会支持你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一定会有的, 我不知道上庭用不用钱, 要是用,我们大家可以捐款,因为你不是为自己打这官司,是为了所有的中国人。



作者: 举止优雅的猪    时间: 2008-5-2 20:59:01

那天我没在现场。不过希望你们能没事儿。
希望那些在场的人能站出来。
作者: 土包子    时间: 2008-5-2 21:27:31

帮不了你什么
我就帮你顶顶
作者: Kicky    时间: 2008-5-2 21:27:50

这样的母亲实在是太可怕了
其实
她真的配得起拥有这个孩子吗?
还是随便乱交然后没钱堕胎就这么随便怀着了?
孩子在她肚子里她却在抽烟
还有街上时不时出现的拿个塑料袋吸胶水的人
她应该也会参与吧?
生下来的孩子如果是畸形怎么办
你可以丢给社区丢给政府
但他(她)的一生是另一个生命
就算身体健康
人生也很难去体会很多别的孩子拥有的快乐
作者: lover    时间: 2008-5-2 21:36:24

因为你不是为自己打这官司,是为了所有的中国人。

我建议这官司要打。。。所有SKYKIWI会员请注意,如果有需要我们的话SKYKIWI全体会员都会主动陪你们一起出庭。让你们感到我们中国人是永远一起拼肩做战的。 小岛人。。我干死你Y的。
作者: kevinlau    时间: 2008-5-2 22:28:07     标题: 支持DAYOFF

说的没有错,找人给录下来
我以前看香港的连续剧好象有一种远程的录音器,隔很远都可以录到你们在说什么.私家侦探用的,呵呵
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帮你.
GOOD LUCK
作者: katie12345    时间: 2008-5-2 23:08:03

小小意见,你可以找legal aid帮手问问, www.lsa.govt.nz

如果因为你俾律师收费太过份,或者你觉得不合理的的,你可以打电话去auckland district law society那里找他们professional standard department的人投诉一下, 投诉一个律师是免费的,

或者打电话去公民咨询局CAB问一下, 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意见俾你们的, 希望能帮得上啦
作者: ☆小♂昕☆    时间: 2008-5-2 23:10:44

第2次再遇见他们的时候,应该马上报警,就说他们威胁你们,说要伤害你们!

你最近赶快跟你男朋友去警察局,因为有备案,你跟警察申请一个禁止令,就是他们那些人不得靠近你们多少多少距离,这个申请很简单

记得了,这个事,顶多最后判下来common fight,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们一定一定要咬住种族歧视这个要点,并且必须的告诉法官,严重的种族侮辱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并且一味的威胁,造成了你很严重的心里伤害

这边很尊重人权,你要是告种族歧视应该不难,并且,你一定要去警察那申请禁止令~

希望对你有用
作者: ☆小♂昕☆    时间: 2008-5-2 23:16:53

还有个问题,起诉他们的是你们还是警察?一般来说,这种的common fight,只要你们咬住不放,警察是不可能撤掉这个案子的

现在就是说,假如警察那边定义为common fight的话,那他们什么事都没有了,顶多罚款,并且很少,是个不能再普通的案子了,法官都懒的理

尤其这边是女权国家,男人打女人是大罪,女人打男人基本等于没事

现在要整他们的话,就是不能让这个案子成为common fight来审,一定要抓住种族歧视这个

并且你们一定要申请那个禁止令,不允许他们在你们周围出现,你们人身安全能好点~

跟警察和法官都要说,他们威胁你们的人身安全~
作者: 飘忽不定    时间: 2008-5-2 23:50:16

不懂,但是精神支持你,找个律师资讯一下吧,华人的,应该会帮忙的吧?~
作者: DragonEyes    时间: 2008-5-3 00:29:45

楼主曾提起,这几个“恶人”经常在Q street 逗留,所以我有一个大胆的提议,你们这几个人再回去Q street逛街,同时再找两个朋友手持摄像机或者摄像电话,分别站在不同的角度和角落。如果这“恶人” 再骂你们,让你的朋友把他们骂你们的行为语言统统录下来,铁证如山。

记得重点
1.你们不要先骂人!先挑起事端!
2.不要对骂,盯着他们给他们骂!
3.不要靠近他们!!以防遭到身体的伤害,在NZ因种族歧视而骂人也是犯罪,所以只要你们录下他们骂你们的行为就已经足够了!千万千万不要让他们靠近你们和殴打你们!!!
4.那两位录像的朋友要做好心理准备,这“恶人”会冲上来抢你们手中的摄像机或者电话!(这个时候你们就可以动武自卫)
作者: peach_twinkle    时间: 2008-5-3 00:34:21

原帖由 小饭 于 2008-5-1 17:08 发表
427的时候麦当劳门口起骚乱, 我在这里看到帖子关于这次事件的,但是很遗憾告诉大家,事情并没有结束!

因为我就是当事人. 当时有很多目击证人,但是事情是由我引起的.

后来我们游行到了麦门口,两个很凶壮的女 ...


你好。

从你写得这些来看,我对这件事情的理解是这样的:

是警察(代表新西兰政府)在告这两个人,不是你们两个在告;换句话来说,现在这个事情是刑事案,不是民事诉讼;所以:

(a)你们不用请什么律师
(b)你们不会被判出钱担负法庭的费用,或者任何费用
(c)就算是你们要出庭,你们的生分是被害者,或者是witness,所以不管他们最后被判有没有罪,跟你们都是没有关系的,在法律上,在移民问题上,对你们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d)因为不是你们在告,所以就算他们有罪,你们也是不会接受到任何经济上的赔偿的。除非如果你男朋友身体受伤,这样ACC可能会出点医疗费

最后,关于他们可能抱负的问题,这个我觉得如果您对您自己的安全有任何担忧,应该跟警察提一下。

我的理解正确么?请问还有什么问题?
作者: 孤单背影    时间: 2008-5-3 01:02:37

坚强,,,,,爱国无罪,,,,,
作者: 圆脸    时间: 2008-5-3 01:16:51

帮你顶,强烈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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