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学位认证是不同的两种文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我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开具的一个正式官方文书,证明你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性质的学习或访问,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国徽章后生效。它不对你的学历学位进行公证或认证,而是你在所在国学习或进修的的官方证明。待回国之后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其中包括购买免税车辆、办理户籍手续、在教育部认证您的国外学历及申请有关资助等),都需要出示此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 仅对国内承认的大学而开, 确定回国定居前就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经历证明: 是指你读的任何学校而定的, 证明你在新西兰的学习经历和所获得的证书情况等学历、学位认证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驻外教育处(组)无权办理. 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学历学位认证的一个必备材料. 您需要填写《中国留学新西兰人员登记表》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首先要求大家是留学生身份,其次是在新西兰的正规大学完成学业并获得正式的学位。 PS:《留学经历证明》是白色的,带突起水印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浅黄色的,带有不等的花纹 |
留学回国证明所需材料 1)护照(查验原件,复印照片页、有效签证页)2)学位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逾期一年后不办) 3)成绩单复印件(查验原件) 4)学校证明信(毕业、入学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5)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查验原件) 6)留学生登记表(附近照一张) 7)工本费5新元。 学校证明信:梅西大学国际学生中心4140800-9337 办证时间: 每星期三下午1:30----5:30不需电话预约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243 GELLIES AVE, EPSOM, AUCKLAND 教育组:(649)6233793-------AKL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留学人员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本人护照; * 所获国外或境外学校学历、学位证书; * 学习成绩单;*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 出国或出境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并经翻译(约四个工作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推荐的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或其他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地点 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8房间(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们的公共交通线路有:825路、951路、722路、375路、331路、809路、307路、743路、726路和银建16路) 咨询电话: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 1.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45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前来领取认证书且尚未交费者,须提前半小时办理交费手续。) 在国内办理学位与学历证明的地址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服务中心李华泉 0755-83360312 0755-83226189(传真)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张卫红 010-62399227 62399705(传真) 北京海淀区东王庄33楼306室 邮编:: 100083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事局) 黄志平 021-68883080 021-58312408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 邮编:200120 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王彦飞 丁力 022-23040172 022-23040980(传真) 022-27112360(传真) 天津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A座F01-04 邮编:: 300051 天津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白龙生 刘志敏 (法人) 022-23123371 022-23115321(传真)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2号汇通大厦A座8楼801—803室 邮编:300203 重庆市教委 江燕 付明华 023-63635846 023-63612912(传真) 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7号 邮编:400014 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瑞国 白锐 齐丽丽 0311-7083948 0311-7088824(传真)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邮编: 050071 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周 欣 0371-6329937 0371-6363457(传真) 郑州市顺河路32号 邮编:450004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 协会 赵淑清 宋函 0371-5908546 0371-5908707(传真) 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 邮编: 450003 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张红艺 024-86892233-180 024-86909827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青岛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青岛人事局) 祁祥洲 0532-8916306 青岛市海尔路178号 邮编:266101 江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事厅) 王冰 025-83238876 025-83238880(传真)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涂家代 025-6299240 025-6299251(传真)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 邮编:210036 南京市人事局 姚 群 025-83639175 025-83213166(传真) 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902室 邮编:: 210008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吴腾骠 0510-2828102 0510-2828102(传真)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人才信息大厦4楼415房间 邮编:: 241007 苏州市人事局 (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潘小忠 0521-68615303 0521-68615357(传真) 苏州市三香路180号 邮编:215004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李敏 陈华良 0571-88394819 0571-88394815(传真)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9号房间 邮编:310005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俞兴民 0571-85167746 0571-85167756 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 邮编: 311006 宁波留学工作站 徐承志 0574-87116274 0574-87116137(传真) 宁波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705 邮编:315012 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陈立滨 0591-7679659 0591-7677833(传真)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詹遵绥 0592-5110007 0592-5069021(传真)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二层 邮编:361012 厦门留学工作站 陈燕彬 楼一萍 0592-3923102 0592-3923103(传真) 厦门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5楼 邮编:361012 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安徽省教育厅) 谢刚 0551-2849791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编:230061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 胡泽伟 0791-8610549 0791-8619332(传真)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邮编:: 330006 湖北省专家服务中心 马哲久 027-87277473 027-87257912 027-87277473(传真) 武汉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五楼 邮编:: 430071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唐艺 027-87328360 027-87328240(传真)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 邮编: 430071 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长沙市教育局) 杨志敏 0731-4307456 0731-4457788 湖南长沙蔡锷中路伍家井37号 邮编:410005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洪玫慧 陈胜莉 020-37627335 020-37626990 020-376282169(传真)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事局) 林培 020-83568037 020-83568060(传真)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邮编:510050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服务中心 李华泉 0755-83360312 0755-83226189(传真)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 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邮编:518026 广西教育厅 广西留学人员服中心 徐福才 0771-5322171转2128 0771-5307326(传真) 广西南宁教育路3号 邮编: 530022 四川省人事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肖功烨 028-86741860 028-86780249(传真) 成都市东二巷21号 邮编:610015 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王萍 029-87311206 029-87311206(传真) 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邮编:710003 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陈永胜 0931-8725117 0931-8729160(传真) 兰州市东岗西路561号人才大楼 邮编:730000 海南省教育厅 朱双平 0898-65339366 0898-65339365(传真) 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邮编:570204 另外也可以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huiguo.cn, 进入海外学位学历认证, 启动认证申请 国家对留学回国人员的优惠政策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享受跨地区派遣落户的优惠政策. 2, 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回国工作时,还可以通过海关购买一辆免税轿车. 3. 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在一些地方的高科技园区创业,也可以享受一些减免税的政策. *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需出具以下相关材料,其中主要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内用人单位接受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护照和留学签证以及档案保管证明和户口证明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外学习、进修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仍可在其免税限量内购买免税国产轿车1辆。海关在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车申请时,可不再审核其"聘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携带外汇情况,海关凭下列证明材料办理审批手续: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 4、 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三)上述留学人员、进修人员应在其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申请,超过此期限的,海关可不予受理。 (四)鉴于目前国产轿车的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流动性较大以及车辆牌照均按照国内普通车辆办理等因素,对留学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车,海关不再进行年审和后续监管。 (五)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kiwi.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