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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微信回复“好的老板谢谢”,竟成为被“合理解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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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qbilly
时间:
前天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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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微信回复“好的老板谢谢”,竟成为被“合理解雇”的证据
今天(7月21日)天维新闻菌在工作中,注意到一位华人读者(称为S女士吧)发来的邮件,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老板无理由解雇并被拖欠工资,这让她一个多月来精神萎靡,承受不小的压力,咨询该如何维权。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我随即通过微信联系上S女士,从她的邮件和微信沟通中,大概了解了她的烦恼。S女士说,她在奥克兰北岸一家中餐厅工作了一年,前段时间请了2个星期病假回国探亲,返回新西兰后就接到老板微信,通知她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并说会把剩余的工资补发给她。
S女士说出于礼貌顺嘴说了声“好的老板谢谢”。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超出了S女士的预期——这句回复让她“后悔不已”。
她说,到现在一个半月了,剩余的薪水还没有到手,而老板却把这句话(就是那句“好的老板谢谢”)当成证词,认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雇佣关系,“无故解雇”不符合事实,不与认可。
按照S女士的说法,这家中餐厅老板拖欠她4周年假工资5074.4纽币,现金1462.75纽币,外加4个公共假期薪水共计7382.87,迄今为止没有给。
另外,S女士还提到了这家餐厅老板的其他不规范行为,包括她每周工做50多个小时,但只有40小时工资打到工资卡里,多出来的给现金,并且常常拖欠,四五周发一次,每次都是放个塑料袋里,什么都不写,也没有记录工时,钱数“也不让我们确认,就是多钱回家自己数”。
按照S女士的说法,如此算下来,她的小时薪只有14纽币,远低于法定最低薪。
沟通中,S女士还向我提供了前雇主的回复。这位老板在回复中称,她当时回国探亲请的是“年休假”而非“病假”,假期期间发放的薪资全部按照年假工资结算。同时称从未单方面终止与S女士的雇佣关系,称在微信沟通中已经达成了一致,约定给予4周带薪的找工作缓冲期,剩余年假工资等也由会计结算后一并发放,并提到S女士明确表示接受,在信息中回复:“好的老板谢谢。”
不过在回复的最后,这位雇主提到可以继续协商解决。
这并不是近期我接到的唯一劳动纠纷反馈。前不久,另一名奥克兰华人建筑工人Z先生发来邮件,讲述了他的遭遇:他利用业余时间在一家华人公司打零工(领现金),因为一次危险施工从高处坠落造成骨折,所幸未危及生命。事发后老板拒绝叫救护车,而是用私家车将他送往医院,途中与他达成一致,即私下补偿他一笔钱,条件是他承认在家中不慎摔伤,与公司无关。他按照老板的说法做了,但事后这位老板不仅拒绝赔偿,还矢口否认他在自己的工地工作过,并将此事委托给律师。
为了弄清楚真实情况,我加这位老板(亲属)微信但未获通过,给对方的律师发邮件也未获回复,主打一个“冷处理”。
对于两位华人朋友的遭遇,我的意见都是一个:向新西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能任由这种违法行为持续下去。同时也要与对方积极沟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新西兰对弱势劳工群体(如移民工人、少数族裔、年轻人、女性、临时工和低薪工人等)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有一系列保护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防止剥削和歧视,并确保工作环境公平、安全。
比如《雇佣关系法》(Employment Relations Act 2000)是新西兰劳动法的核心,适用于所有雇佣关系。该法律保障——
公平雇佣程序(Fair process):雇主在解雇、警告或变更工作条件时,必须遵循合理程序。
最低雇佣标准:任何员工都不得被剥夺最低工资、带薪假期、休息时间等基本权利。
不合理解雇保护:员工有权申诉“无理或不正当解雇”。
《最低工资法》(Minimum Wage Act 1983)规定每年调整最低时薪(2025年为23.15纽币/小时)。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少付工资,包括试用期、实习生或非正式工作安排。
《健康与安全工作法》(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ct 2015)明确,雇主必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尤其保护体力劳动者和高风险行业(如农业、建筑、清洁工、食品加工等)的员工。
对于移民工人,在新西兰制度层面拥有与本地工人相同的权益。移民局与劳工监察(Labour Inspectorate)联合调查雇主剥削行为,并开设了“移民工人剥削举报热线”(Migrant Exploitation Reporting Service),可匿名举报。
另外,新西兰有完备的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弱势劳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诉或解决纠纷:
——MBIE劳工调解服务(Mediation Service)免费处理雇佣争议。
——就业关系管理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 ERA):裁定劳资纠纷案件,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法庭(Employment Court):如对ERA裁定不满可上诉。
需要提到的是,上述两位华人英语水平都不佳,对新西兰的投诉渠道缺乏了解,因此在投诉过程中面临障碍。实际上,移民工人或非英语母语人士可通过MBIE和工会获得多语言信息材料和翻译服务。部分法律援助(Legal Aid)适用于经济困难者。
如需协助,弱势劳工可联系:
MBIE劳工咨询热线:0800 20 90 20(支持多语种)
移民工人剥削举报专线:0800 20 00 88
新西兰人权委员会:0800 496 877
工会组织:如FIRST Union(零售、交通、制造业),E tū(清洁、安保、老年护理)
我在工作中,接触过大量的劳动纠纷案例,相信在新西兰的朋友多少都听说过,或者经历过类似的不公平对待。但无论怎样,法治都是遏制不公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弱势群体最有力的武器。
有一天,我与一位在奥克兰开餐厅的朋友聊天时,他感叹自己在新西兰20年,最大的感触就是完备的法治环境,因此他在招聘店员时一定要求有合法的签证,自己也从不违反劳动法规。
最后,希望S女士和Z先生的麻烦能得到完美解决。
欢迎大家积极留言讨论。
作者:
秋之恋2323
时间:
前天 11:32
如果S女士说的都是事实[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她[类似的]老板被相关部门处罚是板上钉钉的事吧。
作者:
996553951
时间:
前天 13:13
探亲不是请病假的理由啊......正常都是annual leave吧
作者:
Headshot
时间:
前天 14:40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中国人圈里这点事儿大家还不明白么?年轻的,如果以后要奔本地大点的公司,或者kiwi公司的话,钱少拿点不是问题,但是,当你因为这点钱,决定去申诉的话,希望你自己考虑清楚。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
作者:
打不死居士(小强)
时间:
昨天 10:01
说实话,你请假回国有留证据吗?
如果没有书面或者文字上同意,你算是矿工.
一天一封警告信.
也算合理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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