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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理解司法系统必须要称呼被告先生女士,但听到【Cao先生】这个用词还是把我恶心了一把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昨天 14:40     标题: 我理解司法系统必须要称呼被告先生女士,但听到【Cao先生】这个用词还是把我恶心了一把

【Bao女士被害案庭审】被告“身体状况不佳” 今日休庭
在基督城高等法院,法官Lisa Preston向陪审团通报了最新情况。
“目前的情况是,Cao先生今天上午的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我认为今天不适合继续取证。"
这位法官又说,Cao先生能够继续参加审判很重要


这个性侵杀人抛尸穷凶极恶之徒,根本不配【先生】这个称呼,真是令人恶心。人渣,垃圾,以下犯上,藐视西方制度和法律,没有敬畏。


你残害和一个比你高贵很多很多倍,社会地位比你高很多的大陆移民,你应该烂死在牢里,装病是没用的,全大陆都会知道你是一个性侵抛尸犯,这辈子一定是断六亲,孤苦伶仃,就算刑满回大陆也不久就会烂死在床上。

作者: 3691011    时间: 昨天 18:53

同感, 一个被告人既使未定罪, 他也很大有可能是罪犯。所以我不赞成在他们的姓后面冠以先生或女士。 这种做法是新西兰司法制度的病态。不久前某一个政党还提议给服刑人员投票选举的权利, 这也是一种丧心病狂政治主张。
作者: 匿名    时间: 昨天 19:02

你怎么不亲自到监狱跟他说这些话?让他本人亲耳听到
作者: 匿名    时间: 昨天 20:25

要看语气 你叫一个穷逼公子 是恭维的意思吗

作者: whoknowsa    时间: 昨天 21:47

是啊,我们中国人要彻底改变这些种种不合理的做法,要让这些洋人按着我们的正确的方法行事,最好顺便把孔孟之道引入新西兰国会。
作者: jackwang    时间: 昨天 22:02

上法庭,都得称Mr/Ms,  这是新西兰司法流程, 律师,工作人员临时离开法庭时,也要面对法官,后退几步后,在走出hearing room。

补充内容 (2024-11-1 22:03):
再走出hearing room。
作者: 匿名    时间: 1 小时前

whoknowsa 发表于 2024-11-1 21:47
是啊,我们中国人要彻底改变这些种种不合理的做法,要让这些洋人按着我们的正确的方法行事,最好顺便把孔孟 ...

作为大陆移民和发帖人我认为司法部可以审核庭审规范,如没有法律约束称谓那么只能走内部流程,如果有法律约束那么只能等修改法律,但是能否通过这一条似乎很渺茫。

你看我曾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怎么我的想法就那么“洋人”,那么讲规则呢。是不是印证了一样米养百样人,其实都曾经是PRC国民却差异很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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