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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香港示威者五大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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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盡在無言
时间:
2019-8-28 13:06:50
标题:
论香港示威者五大诉求
返修例活动持续了将近三个月,看直播也看了将近三个月 (包括政府,警方,民阵,民间的各大发布会),眼见游行示威变成暴力冲突且愈演愈烈,再这样下去东方之珠就真的玩完了。。看一下示威者们希望政府做到所谓的五大诉求并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1. 撤回《逃犯条例》
特区政府行政长官以及三司十三局的首长们已经明确表示条例寿终正寝,本届政府不会再重提该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完全停止。不知道示威者们为什么要纠结于撤回两个字。。非要逼政府说撤回两个字有意思吗?如果示威者是怕政府任期内重推条例,那干脆连撤回两个字都不要接受,反正按照示威者的逻辑,政府能够用别的方式重新订立类似的条例。。
2. 取消暴动定性
特首包括警务处长619后已经明确说明暴动只属于个人说辞不是为暴动定性,而且基于香港司法独立,特首或者特区官员在未经法庭裁判下不能定性或者定义任何人所干犯/参与的任何事。而部分示威者(所谓黑衣勇武派)此后相继攻击立法会,破坏打砸商店,堵塞道路隧道机场地铁等设施,袭警,破坏公共财物以及私人财物,袭击不同政见人士诸如此类行为如果还不能称之为暴动的话,实在说不过去。。
3. 释放被捕人士
示威者要求释放被捕人士,同时也有相应的社会持分者要求依法逮捕暴徒。。 触犯以上暴动行为警方实施逮捕无可厚非。。而且警察职责只是进行抓捕,被捕示威人士应否释放不由警方或者政府决定,而是应由司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判断示威人士是否触犯法律然后决定释放与否。。
4.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
成立调查委员会可行,但不应只查警方,包括泛民议员及相关党派,民主阵线联盟,香港媒体都要一并调查。。
5. 落实双普选/特首下台
特区行政长官对香港市民负责,但同时也必须对国家负责,毕竟香港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行政区域,根据基本法爱国爱港是成为特区首长的基本要求。。如果某些香港市民想选举泛民议员或者异见人士成为特首,最基本的门槛这些人都已经迈不去。。
香港曾经是亚洲金融中心,亚洲最安全城市之一。。 几个月的游行示威把香港伤害得体无完肤。。贸易业酒店业服务业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遭受重创。。 最明显的,尖沙咀和旺角有两家经常入住的五星级酒店近期的折扣价格居然只需要400港币,上一次出现这种白菜价还要追溯到2003年的非典。。
香港真的病了,需要给香港治病的不应该仅仅是香港政府,还需要那些所谓的合理非和勇武们放下成见,共同努力让东方之珠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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