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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关于离婚问题(已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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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zliquor
时间:
2018-3-23 08:20:30
标题:
请教关于离婚问题(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艾美斯律师所 于 2018-5-7 11:07 编辑
您好,我们2人在国内结婚,已经是永久居民,现在想办理离婚,我们自己已经商量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还需要先签分居协议2年后才能离婚吗?不能到中国使馆直接办理吗?
如果是的话,请PM一份分居协议给我,谢谢
作者:
ken454
时间:
2018-3-23 10:20:08
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
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作者:
Rainy_Summer
时间:
2018-5-7 09:03:03
至少分居两年,回国办理会简便快捷的多
作者:
艾美斯律师所
时间:
2018-5-7 12:06:28
您好,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居时间满2年才可以申请,在分开的时候你们可以通过律师起草分居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有分开后的债务关系等,分居协议每个人情况不同,需要律师根据你的情况起草内容,然后双方找律师签字。请留下电话或直接联系我们,谢谢
作者:
艾美斯律师所
时间:
2018-5-7 12:17:17
另外注意的是,如果在新西兰有财产的话,必须通过新西兰律师做财产分割,中国对新西兰的资产没有管辖权。换句话说,如果你在中国申请离婚,同样需要在新西兰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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