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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尋問section 49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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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jayfu1
时间:
2017-6-5 20:15:27
标题:
尋問section 49問題
我是
家庭團聚最後一名成員拿的
Resident Visa(我姐擔保我的)
1.請問是否一定要在申請時在擔保的工作地方做滿三個月嗎?可不可以在別的地方工作?
2.請問在section 49的限制之下可不可以幫我老婆(只在台灣登記而已)辦理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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