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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马事故终于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1:28:48     标题: 车马事故终于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

今天上来准备发个帖子说一下这个事情, 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也看了大家都在积极的发表意见。
法庭在今天做出了最终判决, 司机需要做80个小时的社区劳动, 赔偿女记者2万5,1年半不能开车。对于我老说这个判罚是合理的,毕竟从照顾弱者的立场上来看伤者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
但是有几点只是想让华人朋友们思考一下:

1. 不管司机是什么签证, 司机在驾驶之前也是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法规翻译了驾照合法驾驶, 而且是在马路上正常驾驶并未违规。 不幸的事情发生也反映出这个国家在这方面体制制度不完善。 希望通过这起事件可以让政府和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加强对海外人员在新西兰驾驶的规范规则。

2. 有很多朋友可能从我第一篇帖子开始就关注这个事情, 但是也从很多洋人媒体了解到更多的细节, 尤其是Newshub, 因为受伤的女记者就是这个媒体的撰稿人。 但是如果大家仔细回想一下这个事情, 从这个女记者第一篇报道开始就一直在利用自己的媒体背景来制造舆论导向,而且三番四次的做出不实的报道, 远的不说,从上周她的报道上就是说法官已经判罚司机3个月的监狱。但是明白的朋友都知道今天才是法官作出最终判罚的日子, 但是为什么她就可以在媒体上肆意的说一些不负责任的报道来愚弄大众,难道这就是媒体的现状了吗?

3. 再看看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 在上周整过庭审的过程中法官根本不相信司机的任何表述,即使拿再多的证据摆在面前逻辑上在合理但在法官看来仍然是一副不可理解的表情,不管是车撞马还是马撞车这在新西兰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案例, 警察也是一直在拿车撞自行车的案例来做案例给法官建议, 但是最终法官仍然是不相信马是会受惊的, 他一直认为马应该和自行车一样。但是就今天法官作出的判决我个人觉得算是合理,可女记者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当我看见判决结束的时候她们全家都在门口相拥哭泣时我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不管怎样结果已经出来,今天也多谢中文媒体华页能关注这个案子,其他的也不用多说网上看看报道自然明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1:29:49

来个快的沙发先
作者: joeistheman    时间: 2017-4-5 11:31:02

这个车主真是有苦说不出啊。。。。。。
作者: C式足球    时间: 2017-4-5 11:31:42

蛮好啊,男的可以开始起诉 女方老公对他的生命威胁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1:31:54

有提内货的老公打人怎么个处罚吗?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1:33:21

C式足球 发表于 2017-4-5 12:31
蛮好啊,男的可以开始起诉 女方老公对他的生命威胁了

再来个生理和心理伤害赔偿个两万五就皆大欢喜了。。。。
作者: lychee    时间: 2017-4-5 11:33:31

哭个毛线。。人家被打的都没哭。。
两万五嫌多就捐给spca好了。。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1:34:36

买个教训吧,虽然这教训是贵了点

交规很重要,当事人承认了自己不懂交规,我觉得这可能就已经给了法官一个很差的第一印象

这个案子到底谁对谁错,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毕竟真正发生了什么,只有两位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如果所有证人证词以及警方报告都对LZ不利,那么如此判决也更在意料中

最后说个很现实的问题,LZ如果以后打算在NZ申请移民,那么这个案件可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污点,所以如果今后有移民的打算,要早做准备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1:34:36

他老公打人的事情女记者只字为提, 最后在警察的极力协调下私下和解了。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1:36:10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12:34
买个教训吧,虽然这教训是贵了点

交规很重要,当事人承认了自己不懂交规,我觉得这可能就已经给了法官一个 ...

其实我这位朋友本来就是来旅游的,可能通过这件事情他也没有兴趣在往这方面想了。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1:36:45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12:36
其实我这位朋友本来就是来旅游的,可能通过这件事情他也没有兴趣在往这方面想了。 ...

如果单纯是旅游,那影响不算太大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5 11:41:40

唉 要是谁能给我2万5我肯定赶紧2话不说先去食物法庭买1份印度咖喱加饮料好好饱餐1顿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1: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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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7-4-5 11:45:35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11:34
买个教训吧,虽然这教训是贵了点

交规很重要,当事人承认了自己不懂交规,我觉得这可能就已经给了法官一个 ...

才2.5万.....

站在本地人的立场,罚得越多越好,最好几百万,然后传遍天朝,看以后谁还敢来自驾游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1:45:59

hotban 发表于 2017-4-5 12:45
不過,以後這位老兄申請出國旅行填表時,要申報這個Case。麻煩⋯⋯

你觉得他还会再来吗。。。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1:46: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1:47:15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7-4-5 12:45
才2.5万.....

站在本地人的立场,罚得越多越好,最好几百万,然后传遍天朝,看以后谁还敢来自驾游 ...

就算罚几百万,只要法律政策漏洞不填,照样会大把人来,出事的人心态绝对不是价格高低成本估算,而是侥幸心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1:47:25

赔款包括禁驾都属意料之中,社区劳动意料之外比较勉强,当某些族裔的个人的商业行为激起了当地人的民怨时,被告便成为了替罪羊,法官不像政客,欢迎中国人来投资。他有着普通人同样的心胸。
作者: wudidzwj    时间: 2017-4-5 11:48:01

寒夜霜深 发表于 2017-4-5 11:45
才2.5万.....

站在本地人的立场,罚得越多越好,最好几百万,然后传遍天朝,看以后谁还敢来自驾游 ...

同意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1:48:04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12:45
你觉得他还会再来吗。。。

律师说了这个案子对他再来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他还想不想来要看他本人。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1:48:48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12:48
律师说了这个案子对他再来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他还想不想来要看他本人。 ...

这种遭遇,换了是我,不会再来了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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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1:5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1:53:05

hotban 发表于 2017-4-5 12:50
其他國家。因為所有的visa表都有 「是否上過法庭/或著有罪」類似的問題。 ...

所有visa上问的是有没有进过监狱或有罪, 上法庭也可能是起诉方。 而且最后的判罚不会入档,所以没所谓。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7-4-5 11:54:55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riders

Please show courtesy when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traffic. Horses can take fright easily, so adjust your driving as soon as you see horses on the road ahead of you.

Safe driving near horses
•Slow down and pass carefully, giving the horse and rider plenty of room.
•Don't sound your horn, rev your engine or pass at speed, as this could frighten the horse.
•If the horse and rider are on a bridge or narrow road, be very careful – slow down or stop.
•If the horse appears frightened, stop.
•At night, dip your headlights when approaching a horse.
•Two vehicles should avoid passing near a horse.


Important

Be careful around horse traffic. If you aren't, you could be charged with careless or dangerous driving.


凭他可以把马撞死,把人撞飞就可以看出肯定没有做到以上这些,所以被判有罪也不冤枉.
如果他看到马以后,确实是slow down的,不至于把马撞死吧.
开车要看远,要看到车之前7,8秒的地方,不可以只看眼前.
如果他看到那么远,就有足够的时间减速到安全速度,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2:01:00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12:34
他老公打人的事情女记者只字为提, 最后在警察的极力协调下私下和解了。

个人觉得这不能私了。。。
不过已成事实没办法了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2:03:08

本帖最后由 寂寞的季节 于 2017-4-5 13:04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7-4-5 12:54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riders

Please show courtesy when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traffic. H ...

你说的没错, 法官判的也没错, 我也不去狡辩这个事实, 起初司机提出三次庭外和解愿意赔偿, 但是女记者一直咬着不放, 再加上她的工作就是写新闻的,这本来就是一起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交通意外, 但是女记者一直表达的态度就是司机恶意重伤她, 而且还一直在控制舆论导向, 不服是在这里。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2:03:52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5 13:01
个人觉得这不能私了。。。
不过已成事实没办法了

警察在这件事情上做出的贡献要远远大于维护社会治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2:07:35

两案分开处理,略显经验不足,
作者: skywindcn    时间: 2017-4-5 12:24:51

再一次证明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7-4-5 12:30:05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12:03
你说的没错, 法官判的也没错, 我也不去狡辩这个事实, 起初司机提出三次庭外和解愿意赔偿, 但是女记者 ...

估计女记者已经习惯所有开车人都应该减速甚至停下来让她骑马,所以就也不管其他开车人了,一直这样做习惯了.
这次突然碰到一个不减速的,还把爱马撞死,他们也不甘心吧,他们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爱马死了,自己受伤.
开车人也该为自己的不守交规得到惩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2:42:47

游客 发表于 2017-4-5 12:54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riders

Please show courtesy when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traffic. H ...

司机不懂交规,没有减速,有一定的责任,但要不是马匹逆行,它就不会看到迎面而来的车辆,就不会受到惊吓,女记者是本地人,知道交规却不遵守,责任应该比司机严重。

作者: vane    时间: 2017-4-5 12:55:37

“马撞车”的说法合理么?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受大脑支配。就像在你眼前一挥手你要眨一下眼睛一样。你的眼睛眨不是你的大脑让它眨,而是这个工作在脑干中就完成了,需要思考。同样,这匹马不是瞎子,当汽车来了,无论受惊了还是没受惊,马都不可能冲向汽车的,马受惊了更会是逃离汽车而不是扑向汽车的。难道还有马去主动撞车的这种情况发生么?所以我能理解法官对当事人的表述不采信的做法。
作者: zsu_amadeus    时间: 2017-4-5 12:57:24

这位朋友是……Andy?今天到场的显然不是华页啊……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3:11:28

vane 发表于 2017-4-5 13:55
“马撞车”的说法合理么?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受大脑支配。就像在 ...

你不理解不代表不会发生。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13:11:50

zsu_amadeus 发表于 2017-4-5 13:57
这位朋友是……Andy?今天到场的显然不是华页啊……


我不是Andy, 先驱报。。。。。。。。。。
作者: ztswyz    时间: 2017-4-5 13:19:01

但是最终法官仍然是不相信马是会受惊的, 他一直认为马应该和自行车一样

这个法官绝对是明白人。
马见汽车见多了,绝对不会轻易受惊。这是肯定的。如果像自行车一样,那没有人为的操纵,是不可能自己跑到汽车前面的。

这事说白了就是那个骑自行车的脑残,想给自行车信号躲避汽车,但是操作失误,给了骑向汽车的信号。汽车开高速又不可能直转30度,安全通过她女儿然后撞她。 想破天都想不通。

整个审判就是给白痴自行车驾驶员一个台阶下。怎么说人家也是死了匹马。

当然警察肯定是有问题的,这种traffic accident撞死马他们自己清楚不过了。别人看不明白,这些交警,骑警还不懂么。车和马在路上哪个位置撞的,马落在车上哪个位置,什么时候踩的刹车,什么角度,这些警察都有。这些一分析就能分析出来结果。 只是这些不公开,让我们这些公众和被告蒙在鼓里。

我不知道新西兰这些法院审判能不能先上看。 但是我认为想要公正,首先要公开。虽然听起来不靠谱,但是这才是能让人信服的唯一方式。 只公开个罪名,刑期,那只能留给这些无良媒体各种发挥的机会。最后就是媒体控制舆论,我们成为舆论的受害者。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3:29:0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4-5 13:38 编辑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12:03
你说的没错, 法官判的也没错, 我也不去狡辩这个事实, 起初司机提出三次庭外和解愿意赔偿, 但是女记者 ...

她老公打人的事情不该私了的。
私了了,他们就觉得你们好欺负,觉得法律和执法部门都支持他们,越发觉得自己没有错,错都在你们,你们心虚了。
于是就咄咄逼人了。尤其又加上社会舆论走向目前很排华,尤其是对国际游客在NZ开车一事上,他们越发觉得自己有优势,越发不会退步了。

但当然,如果真如她们所说,司机撞了人半天不下车,下车先看车,不理伤者和家属。急救车来40分钟内都没想过要去看看人怎么样了,要帮助没有的话,那说实在的,被人老公打了纯属活该。也确实不好仔细计较,不然影响更差。


作者: flamestar    时间: 2017-4-5 13:31:01

ztswyz 发表于 2017-4-5 14:19
但是最终法官仍然是不相信马是会受惊的, 他一直认为马应该和自行车一样

这个法官绝对是明白人。

明白人。 不過撞死一匹马,人也伤了这判的真不重。估计法官心里也有数,不然光一匹马也不只这个数了。 劝大家以后看到不靠谱的一定要减速慢行。
作者: ideyate    时间: 2017-4-5 14:32:15

vane 发表于 2017-4-5 13:55
“马撞车”的说法合理么?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受大脑支配。就像在 ...

“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

你知道有种动物叫傻狍子吗?还有种动物叫藏獒吗?拜托,动物是动物,不是人,不要把人的逻辑放在动物身上。
作者: C式足球    时间: 2017-4-5 15:57:29

2.5w 不算贵了 80 小时社工 基本上 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这件事的影响确实不少
作者: C式足球    时间: 2017-4-5 15:58:45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5 11:33
再来个生理和心理伤害赔偿个两万五就皆大欢喜了。。。。

如果我是男的,肯定告,为什么不告,顺便在告女的造谣,威胁,人生攻击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6:05:18

C式足球 发表于 2017-4-5 16:58
如果我是男的,肯定告,为什么不告,顺便在告女的造谣,威胁,人生攻击 ...

所以我有点想不通为啥这被打会是私了了。。。
作者: 021027    时间: 2017-4-5 16:18:42

vane 发表于 2017-4-5 13:55
“马撞车”的说法合理么?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受大脑支配。就像在 ...

其实人开车也一样。路边串出来一只猫,也会本能的减速啊。不会自己扭方向撞向那个马,除非本来就有不共戴天仇。所以马不会撞向汽车,汽车更不会撞向马。需要更多细节判断,很难下结论。
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5 16:51:39

vane 发表于 2017-4-5 12:55
“马撞车”的说法合理么?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受大脑支配。就像在 ...

我其实持和你想左的看法
中国的交通肇事视频我看过一些
没见过马的,但人的我看到过一些
人在看到车辆冲过来,受惊吓的时候人甚至会向车冲过来的方向移动,虽然说人都有本能的逃离危险的下意识,但是的确非常难以解释,人在极度受惊的情况下为什么不会本能的逃离车辆冲过来的方向。。。
由人的反应我觉得可以推断出,马也一样,并不是在100%的情况下,动物都有向灾难冲过来的反方向移动的
你可以去搜下国内的交通肇事视频,应该能看到一些人很奇怪的在摄像头前由于惊慌并没有本能的躲避冲过去的汽车。
作者: GG    时间: 2017-4-5 16:54:36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5 17:51
我其实持和你想左的看法
中国的交通肇事视频我看过一些
没见过马的,但人的我看到过一些

哈哈,看你现在还是在FML里面耍的很开心啊,表示你的签名不合格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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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5 16:58:25

GG 发表于 2017-4-5 16:54
哈哈,看你现在还是在FML里面耍的很开心啊,表示你的签名不合格

他妈的悲剧死了

我总是调整不过来我的心态
怎么破怎么破怎么破~~~
我就是在FLM版出道的这突然让我怎么破怎么破怎么破呀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PS:其实签名是写给自己看得,让我自省,可是每次都无奈无奈,怎么破怎么破怎么破~~~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6: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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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4-5 16:59:25

赶紧服完刑回国别再来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7:00:08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7:59
被骗了

咋骗法?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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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4-5 17:01:56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7:00
别撒盐了,不合适

没撒盐的意思,这个鬼地方,整个司法制度就是一个笑话,还来干嘛?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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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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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    时间: 2017-4-5 17:05:37

巴依老爷 发表于 2017-4-5 17:58
他妈的悲剧死了

我总是调整不过来我的心态

FML的版主好玩么?貌似你现在没拉多少仇恨的说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7:06:06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8:02
A告诉B, 你接受私了,法庭就是轻判你

A很可能是那位上门要求和解的警察蜀黍

问题是轻判个啥啊。。你打我还需要轻判?
如果是轻判开车那事的话。。这警察不是妨碍司法公正么?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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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依老爷    时间: 2017-4-5 17:11:49

GG 发表于 2017-4-5 17:05
FML的版主好玩么?貌似你现在没拉多少仇恨的说

那只有两种可能性喽
第一,我废了,不热爱战斗了!
第二,傻逼全被我干死了,再也没有叫板的了!


其实FLM版最近不太好玩了
我拉仇恨的帖子和回复,都是值得拉的~
如果让我为了拉而拉,我实在对不起我的职业操守
但是现在好像没什么值得让我好好回复的帖子

所以。。。
综上所述,估计傻逼都被我恶心的不上网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7-4-5 17:12:06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8:10
警察妨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少吗?

都是人嘛

如果这是真的我十分怀疑为啥在法院了不说出来?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7-4-5 1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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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7: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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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4-5 17:19:17

hotban 发表于 2017-4-5 17:15
絕對是回國的好藉口

气死那个记者。。。哈哈,爽啊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5 17:28:31

本帖最后由 留下足迹 于 2017-4-5 17:30 编辑
游客 发表于 2017-4-5 11:54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riders

Please show courtesy when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traffic. H ...

我比较赞同25楼网友的总结。。。因为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多年开车的经验告诉我。。。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riders

Please show courtesy when sharing the road with horse traffic. Horses can take fright easily, so adjust your driving as soon as you see horses on the road ahead of you.

Safe driving near horses
•Slow down and pass carefully, giving the horse and rider plenty of room.
•Don't sound your horn, rev your engine or pass at speed, as this could frighten the horse.
•If the horse and rider are on a bridge or narrow road, be very careful – slow down or stop.
•If the horse appears frightened, stop.
•At night, dip your headlights when approaching a horse.
•Two vehicles should avoid passing near a horse.


Important

Be careful around horse traffic. If you aren't, you could be charged with careless or dangerous driving.

凭他可以把马撞死,把人撞飞就可以看出肯定没有做到以上这些,所以被判有罪也不冤枉.
如果他看到马以后,确实是slow down的,不至于把马撞死吧.
开车要看远,要看到车之前7,8秒的地方,不可以只看眼前.
如果他看到那么远,就有足够的时间减速到安全速度,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1106

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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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ban    时间: 2017-4-5 17:31: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7-4-5 17:34:40

hotban 发表于 2017-4-5 17:30
開車人的心態⋯⋯

我感觉开车人有没有说实话的嫌疑的。。。你说要是老太婆开车慢悠悠的。。。怎么也不可能撞的那么严重的啊。。。这个应该开车人心知肚明的吧。。无所谓,谁帮谁的。。以事实来说解释。。。没有开快车,真心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怎么也无法说圆的吧。。。。
作者: 小阿姨的厨房    时间: 2017-4-5 17:40:20

马毕竟不是人,这动物啥时候受惊,受惊了会有啥举动还真不好猜。人受惊时会避开危险,动物不是,我一生都在养动物,看了太多受惊动物慌乱的场面了。

女记者老公打人了就判拘留了一天,而已。

就像有的评论里说的那样,新西兰本地司机出车祸的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个赔过这么多钱。。。

女记者和马,毕竟是逆行。。。

华人司机是有责任,女记者也并非完全无过。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7-4-5 17:41:52

小阿姨的厨房 发表于 2017-4-5 17:40
马毕竟不是人,这动物啥时候受惊,受惊了会有啥举动还真不好猜。人受惊时会避开危险,动物不是,我一生都在 ...

话说,这个审的是什么?那个华人是被告?为啥不把记者也一起告?谁是原告?警察还是记者?
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7-4-5 18:01:32

一直在关注这个案子
我更倾向这个洋人女的在说谎,洋人说谎基本就是家常便饭。左右舆论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川普当初不是也被舆论左右必败无疑吗?
不过判的还算轻,法官心里应该清楚。不这么判,法官估计也会被舆论。
可以随时离开吗?一毛钱都不给她
作者: auckland.clark    时间: 2017-4-5 18:31:20

可以像当地人这样:一周还5块钱吗?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7-4-5 18:36:27

双方都有错。

那个2万5纽币希望不是赔个那个女人的,赔偿给纳税人还差不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9:12:19

今天上来准备发个帖子说一下这个事情, 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也看了大家都在积极的发表意见。
不得不说LZ很会装!
不巧的是你3月31日在你所谓的“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的帖子里面发的言正好被我看到了,里面说了些啥你心里是清楚的,不过既然你很快就修改成匿名,并且不文明的内容也已去掉,我也就不再提。但既然你在这么点事上都要撒谎,你和你的司机朋友所说的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了。
由此我赞成“autonomae”网友所那个帖子里说的:
人以类聚,在法庭上撒谎的人的朋友会是什么品行可以想象。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9:17:4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20:12
不得不说LZ很会装!
不巧的是你3月31日在你所谓的“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的 ...

哪个帖子我也有印象,不过我没看到修改前的内容
作者: xiha13    时间: 2017-4-5 19:22:44

skywindcn 发表于 2017-4-5 12:24
再一次证明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我想说的又被你抢了。说实在有行车记录仪在,谁也改变不了了。前两天我经过16号回家,一个白人脑子有病自己就毛了,上来拍我的车,我真恨啊,公司车没装行车记录仪,否则告他个危险驾驶跑不掉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9:31:11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20:17
哪个帖子我也有印象,不过我没看到修改前的内容

小声的问下,你的权限应该是能看到匿名贴的用户名的吧?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7-4-5 19:34:5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20:31
小声的问下,你的权限应该是能看到匿名贴的用户名的吧?

是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19:39:44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20:34
是的

看来LZ是不知道的。没文化可真可怕,怪不得和不学交规就跑过来乱开车的司机是好朋友。
作者: oplwy    时间: 2017-4-5 19:49:12

我觉得马还是不要上路的好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01:0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20:39
看来LZ是不知道的。没文化可真可怕,怪不得和不学交规就跑过来乱开车的司机是好朋友。 ...

版主谁没做过,先考虑自己的文化素质再说。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02:00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8:13
没有证据,能整啥?

因为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判的这么轻。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02:30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7-4-5 18:19
气死那个记者。。。哈哈,爽啊

女记者已被气晕在厕所。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03:17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5 18:28
我比较赞同25楼网友的总结。。。因为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多年开车的经验告诉我。。。



马撞死,如果也撞到人人还能活?你当他是女超人?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04:56

小阿姨的厨房 发表于 2017-4-5 18:40
马毕竟不是人,这动物啥时候受惊,受惊了会有啥举动还真不好猜。人受惊时会避开危险,动物不是,我一生都在 ...

很多人根本看不到这一点,如果你们去那个女记者的facebook上看看评论她的你会发现一半以上的人觉得女记者在撒谎。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11:5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13:42
司机不懂交规,没有减速,有一定的责任,但要不是马匹逆行,它就不会看到迎面而来的车辆,就不会受到惊吓 ...

你说的对,女记者一个本地人要和一个刚来的外地人在这上面较真儿,她们从来都没有检讨过自己。连很多洋人都在喷女记者就是为了要赚钱。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16:03

ideyate 发表于 2017-4-5 15:32
“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本能:就是躲避威胁。”

你知道有种动物叫傻狍子吗?还有种动物叫藏獒吗?拜托,动 ...

你说的很对,有些人总是以自己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等真的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明白。我在这里告诫大家,有些人不信,不信的自己可以去尝试一下,看看是谁傻。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17:09

LJCalvin 发表于 2017-4-5 17:05
所以我有点想不通为啥这被打会是私了了。。。

这件事情上警察功不可没。
作者: 梦醉仙楼    时间: 2017-4-5 20:20: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19:12
不得不说LZ很会装!
不巧的是你3月31日在你所谓的“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的 ...

真相帝!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21:38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7-4-5 18:28
我比较赞同25楼网友的总结。。。因为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多年开车的经验告诉我。。。



再说一下,马不是被撞死的。是因为撞上但是第一时间没人管马,失血过多死的。所以说那个女的报道都是在说假话。真开那么快的话那人还能好好的活着出庭?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22:20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7-4-5 18:41
话说,这个审的是什么?那个华人是被告?为啥不把记者也一起告?谁是原告?警察还是记者? ...

警察起诉,记者拿钱。就这么简单的搭配组合。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24:0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4-5 20:12
不得不说LZ很会装!
不巧的是你3月31日在你所谓的“没想看到几天前已经有朋友关注这个事情首先发了一个”的 ...

我不是装,是实在看不下去你们在这里胡说八道。你们去看看女记者自己的facbook上的帖子说的更玄乎。要是看不懂可以google translate。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25:35

Clark1129 发表于 2017-4-5 20:17
哪个帖子我也有印象,不过我没看到修改前的内容

你这个版主,拿着搬砖的钱操着思聪的心。我去
作者: snowlight    时间: 2017-4-5 20:28:12

本帖最后由 snowlight 于 2017-4-5 20:32 编辑

还是重了,撞死人好像也不过如此。这个事件告诉我们行车记录仪非常的重要,其次看到动物一定要躲的远远的,比骑车的还要远,人基本还是不会被车惊到,动物就不好说了,所以有多远就躲多远。顺便问一下,罚款是给这个女记者吗?还是给政府,acc?如果是给政府那还是合理的,给记者就不对了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29:42

梦醉仙楼 发表于 2017-4-5 21:20
真相帝!

那你告诉大家那是哪一天?难道我有说错吗?你们谈论了5篇之多我才看到这个帖子。我不这样说你教我怎么说。
作者: 寂寞的季节    时间: 2017-4-5 20:38:48

snowlight 发表于 2017-4-5 21:28
还是重了,撞死人好像也不过如此。这个事件告诉我们行车记录仪非常的重要,其次看到动物一定要躲的远远的, ...

钱是给女记者,所以这位记者她可是知道怎么花纳税人的钱来装自己的腰包。她受伤是acc来付,她的律师是警察来出。最后自己拿钱。厉害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20:45:50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20:11
你说的对,女记者一个本地人要和一个刚来的外地人在这上面较真儿,她们从来都没有检讨过自己。连很多洋人 ...

哪儿呢?给个链接?
怎么我看新闻的FB上基本都是一面倒骂司机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20:47:10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21:38
钱是给女记者,所以这位记者她可是知道怎么花纳税人的钱来装自己的腰包。她受伤是acc来付,她的律师是警 ...

你觉得很划算?要不你也来一个?才撞断一条腿再加多处骨折就可以挣2w5哦,还有免费医疗和律师。

亏你还知道ACC和法律的费用都是花的纳税人的钱,这些钱都是被你那个不学交规乱开车撞了人还不认错的垃圾朋友浪费掉的。

作者: nasi_chilli    时间: 2017-4-5 20:51:53

hkw516 发表于 2017-4-5 16:59
被骗了

不理,私了也可以再告。律师说了才知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4-5 20:57:05

在当下世界各国司法领域内都大力提倡的物证高于口供的大环境下,新西兰的公诉方居然不能提供出一份经科学验证得出的客观物证,不得不让人对新西兰的司法公正性报以怀疑。万幸的是,nz执法者总是能遇到众多心地善良的被告。直接助长了其专横霸道的信心。本次较量,被告不仅钱输了,身体输了,官司输了,而且还代表了华人输了。可以预见,今后白人会更加得寸进尺,因为在他们眼里非常清楚,只有笨蛋日本人才会夸你们心术不正。
作者: allench    时间: 2017-4-5 20:58:55

寂寞的季节 发表于 2017-4-5 21:38
钱是给女记者,所以这位记者她可是知道怎么花纳税人的钱来装自己的腰包。她受伤是acc来付,她的律师是警 ...

那就不合理了,她自己逆行骑马被人撞到(虽然司机也有错),但是纳税人已经给她付了医药费,还有80%的工资,这个2万5应该还给ACC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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