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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民網:外籍華人回國 須24小時內向公安登記 否則或遭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jerrygarry    时间: 2016-7-4 23:27:31     标题: 人民網:外籍華人回國 須24小時內向公安登記 否則或遭拘留

本帖最后由 jerrygarry 于 2016-7-4 23:38 编辑

真的嗎?

人民網:外籍華人回國 須24小時內向公安登記 否則或遭拘留

大陸官媒日前轉發報道,稱外籍華人留宿中國,須於24小時內向公安登記,否則將面臨拘留和罰款,拘留期限可長達15日。

人民網廣西頻道日前轉發了「南寧新聞網」的報道,題為《外籍華人留宿中國 須24小時內報備否則被罰款拘留》。報道稱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的民警在南寧華僑聯合會上表示,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公安機關通報。如果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地方住宿,就要在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有關規定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而訂。報道又稱,對於不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的人,公安機關將予以警告,並可處以2000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外國人非法居留若情節嚴重,將處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者處以5至15日的拘留。

報道在微博上引起討論,有網民質疑規定是否有必要性,「過海關的時候不就可以直接在電腦裡備案了?系統一聯通什麼都可以看到了啊 怎麼還要再去備案」、「24小時也太緊迫了…覺都補不飽」。但另有網民表示,有關規定一直存在,只是當局未有嚴厲執行。
https://thestandnews.com/china/%E4%BA%BA%E6%B0%91%E7%B6%B2-%E5%A4%96%E7%B1%8D%E8%8F%AF%E4%BA%BA%E5%9B%9E%E5%9C%8B-%E9%A0%8824%E5%B0%8F%E6%99%82%E5%85%A7%E5%90%91%E5%85%AC%E5%AE%89%E7%99%BB%E8%A8%98-%E5%90%A6%E5%89%87%E6%88%96%E9%81%AD%E6%8B%98%E7%95%99/


作者: jerrygarry    时间: 2016-7-4 23:27:53

http://gx.people.com.cn/n2/2016/0701/c179461-28595404.html

外籍华人留宿在中国国内亲戚朋友家中,24小时内要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昨日到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传经送宝”。民警表示,如果不按要求办理住宿登记,外籍华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发展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外籍华人回国探亲访友、学习或工作等。目前,南宁市侨联联系的下属13个团体会员覆盖了除文莱以外的9个东盟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约6万人。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昨日上午到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开展出入境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对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华人与华侨的区别、常见签证的办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申请、国籍冲突、外国人在华停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普法宣传。

联谊会会长在座谈会上表示,此前大家对外籍华人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外国人的理念仍然没有转变。“如果有外籍华人留宿在中国国内亲戚朋友家中,我们会忽略应在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的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陈虹倩 实习生 黄录广)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7-4 23:51:19

信一成都死!

紅須綠眼一定盯著你啦,一般華人不犯事誰有空理你。
作者: sky-horse    时间: 2016-7-5 09:19:37

masterq 发表于 2016-7-4 23:51
信一成都死!

紅須綠眼一定盯著你啦,一般華人不犯事誰有空理你。

这一定是谣言,堂堂我们中国会出台一个歧视海外华人的政策,会这么奇葩?用脚考虑都知道是不可能的,是谣言无疑。

如果要出台就出外籍人士,包括洋华人,而不单指华人这样带明显的种族歧视的言语。

强烈反对种族歧视!!!
作者: angelvan2012    时间: 2016-7-5 09:44:31

外籍华人就不是外籍了么?是外国人就遵守所有有关外国人的法律法规。一边说不是法制国家,一边又不满法规的限制,这叫即要婊又要牌。
作者: nb0580    时间: 2016-7-5 11:02:34

本帖最后由 nb0580 于 2016-7-5 13:13 编辑
jerrygarry 发表于 2016-7-4 23:27
http://gx.people.com.cn/n2/2016/0701/c179461-28595404.html

外籍华人留宿在中国国内亲戚朋友家中,24小 ...


顶这个,这才是原文,有些无良媒体断章取义也是够了。

先看这个新闻里引述的: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只是没有登记,就是警告和罚款。)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非法居留的,比如签证过期还不滚蛋的,才可能被拘留,注意是可能,因为这里的处罚手段之间用了“或者”,用你国英文来说是“or”,不是“and”,两者取一即可。而且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前提,怎么界定“情节严重”,需要按照更细一步的规则或者有关部门的细则等等来界定,就像新西兰法规里大量的prescribed person/manner,怎么界定这个“prescribed”,初级立法不会说明,二级立法有些说明,基本都需要看被授权部门的细则和规定才知道。)

外籍华人就是外籍,是外国人就遵守所有有关外国人的法律法规。所以为了避免这个群体因为不知道规定而违规,特地来说一下。压根儿没有对外籍华人做出法规上多余的规定。

喷法规不好、不合理完全没有问题,断章取义也就有点low了。

人民网广西频道自己搞个耸人听闻的标题也是够了。不过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也就那点水平,听风就是雨,除了会摆弄点文字之外毫无法律素养和科学常识,有些连文字摆弄得也未必好,比如天维网新闻频道的错别字就是一绝。

然后再看下这个链接:http://ka.igxe.com/news_103142.html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没有2010版里所说的必须要在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的内容”。我个人猜测下,广西南宁那帮公安的人都可能或许不知道法规更新了,还用着以前的规定。

法规不断地在更新,也很容易找到最新版的,别那么容易被吓到。

所以各位看官可以散了。
作者: sky-horse    时间: 2016-7-5 11:10:45

nb0580 发表于 2016-7-5 11:02
顶这个,这才是原文,有些无良媒体断章取义也是够了。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 ...

自己理解的吧?可有依据?

中国法律规定,在网路上制造谣言,传播谣言是触犯法律的,这方面的东西没有依据可不要乱理解的,否则将构成谣言。
作者: DinC    时间: 2016-7-5 11:42:26

nb0580 发表于 2016-7-5 11:02
顶这个,这才是原文,有些无良媒体断章取义也是够了。

先看这个新闻里引述的:

请联系大使馆澄清一下?
作者: simonhe    时间: 2016-7-5 17:48:38

呵呵。。。。。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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