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azhang 发表于 2016-5-11 11:58 有结婚证,还有平时的电话,聊天记录,再者你们再者应该也还有共同账户吧,应该是没啥事 ...
119900 发表于 2016-5-11 12:15 主申请的话就比较麻烦。。。 附申请的话就没啥大问题。。。
GETAGATE 发表于 2016-5-11 12:10 应该是要按共同生活在1年的基础上的。所以估计还是得回来共同生活1年后再申请。 ...
kero0123 发表于 2016-5-11 12:22 之前生活的时间不算吗?
kero0123 发表于 2016-5-11 12:21 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有PR了,那她到时候以配偶移民的方式申请,她肯定是主申请,会有麻烦吗? ...
bbqjiubbq 发表于 2016-5-11 12:37 官方要求是递交申请日往前推一年
GETAGATE 发表于 2016-5-11 14:08 咱华人的理解是应该算,就象咱理解结婚就代表在一起,可是洋人还真不是这么理解,他们就看实际生活的时间 ...
kero0123 发表于 2016-5-11 14:18 所以解决方案就只有要不我回去跟老婆生活一年,或者老婆过来跟我生活一年,然后再递交申请才行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