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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以为拿了澳洲护照就不是中国国籍了吗?大错特错 本文来源于澳洲房产网www.ausproperty.cn 原 [打印本页]

作者: sciniph    时间: 2016-1-15 00:25:56     标题: 你以为拿了澳洲护照就不是中国国籍了吗?大错特错 本文来源于澳洲房产网www.ausproperty.cn 原

今日看到一篇文章,希望大家看看说的对不对?

http://www.ausproperty.cn/intro/china-aus/167490.html

你以为拿了澳洲护照就不是中国国籍了吗?大错特错 0 时间:2016-01-12 11:20来源:未知 作者:Crino 点击: 22 次 近日,香港铜锣湾书店5人失踪事件,最近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其中一人(李波)因为是英国公民,导致英国外相哈蒙德近日在访华时与中国外长王毅提及李波失踪事件。 王毅被问及会否承认李波的英国护照时回应称,按基本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李波“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呼吁各方毋须做各种各样无谓的猜测。 中国外长王毅言下之意,已清楚表明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人”依然是中国人,李波事件属于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 原来啊,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大家以为拿到其他国家的国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 但是,你以为真的就是你以为的吗? 这取决于中国方面“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治理原则。 其实,中国国籍法中,有一个中国籍自动丧失的条款,但是对某些特殊情况而设的(如1980年前后印度尼西亚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自动丧失”的这一条款给印尼这些难民一个解脱的机会)。但在正常或一般情况下,必须按中国国籍法,通过申请,审批,批准和颁发退籍证书的法律程序。 中国大陆公安部关于中国大陆出国人员退出中国国籍的网站是: http://www.mps.gov.cn/n16/n15559 ... 640839/1712147.html 要退出中国大陆国籍的,可以从该网站了解退籍的法律程序包括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间并下载申请表。 大家常见的那种中国领事馆通过中国护照剪角方式作为出籍方式,是无法得到中国法律承认的 - 中国公安部不承认,中国各级法院和法庭也不承认! 因此,如果持有澳洲护照的你,在中国有任何法律纠纷,中国警方和法庭仍然那你按中国籍处理。 如果你拿到了澳洲国籍,并想从此收到澳洲政府切实的保护,那么你就必须按法中国的律程序退出中国国籍。只有这样,当你在中国犯事的时候,你可以向警察或法庭出表示你的澳洲护照和中国退籍证书,同时通报驻中国的澳洲使馆。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警察或中国法庭继续把当事人作为中国公民,那就是中国政府违反国际法,侵犯外国公民主权。 中国侨办“曲解”中国国籍法,把中国国籍法中严格的退籍程序以及例外情况处理的法律条款,曲解为 “只要加入外国籍,其中国国籍即自动丧失”的单一政策。 侨办的这个错误政策,在剥夺几百万中国大陆出国的老百姓祖国籍,伤害他们同国家的关系的同时,给数量巨大贪官及家属携巨额赃款逃匿国外大开方便之门。 中国公安部网明确表明,退籍要按国籍法办事,因此必须申请批准。而按照国籍法,国家干部和军人不准退出中国国籍。其他人可以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能退出中国籍。 Okay,现在你是清楚了吗?

作者: joyjoyjoy    时间: 2016-1-15 00:42:21

沙发先。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6-1-15 00:43:32

那你的意思是,凭被剪掉的中国护照,就可以恢复中国籍了吗?到底哪个机构说了算捏?
作者: lodn    时间: 2016-1-15 00:55:26

                 学习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6-1-15 00:59:40

公安部又不是立法机关了,也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哦,有啥权力这么说捏,这个不是违背国籍法嘛。。。自相矛盾不是嘛。。。。


这事哦,,拉个板凳坐下嗑瓜子,看看他们如何自圆其说喽。。。
作者: wahaha1314    时间: 2016-1-15 01:19:19

管那么多干什么   换了一了百了

作者: 地富坏反右    时间: 2016-1-15 01:34:33

尔等屁民所说的法还不是我们赵家人订的? 游戏的局是我们开的 规则也是我们订的 解释权当然是我们赵家人的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6-1-15 07:05:35

那就把头发染成金色的就好了
作者: 圣灵聚会    时间: 2016-1-15 08:06:58

但是曾经有人咨询天朝有关部门关于拿到国外国籍的问题,他们说拿到另一个国家国籍,天朝国籍自动作废,遇到各方面困难和危险天朝都不管了,他们认为你已经不是天朝了。
   现在老赵家又有新的说法,虽然你已经是美帝公民,也习惯言论自由,只要说话对赵家不利,你就有煽动颠覆赵家政权的大罪,。三胖哭了,被侵权了
作者: 呼啸寒风    时间: 2016-1-15 09:33:51

废话,那几个人有回乡证,当然可以算中国公民啦!你拿澳洲护照的能申请到回乡证吗?
作者: nb0580    时间: 2016-1-15 09:35:50

本帖最后由 nb0580 于 2016-1-22 13:22 编辑

1,香港书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少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默许多重国籍的地区,但是,只要在中国境内,不论你是否持有海外护照,首先你是一个中国公民,没有任何问题。例如,前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自行谷歌)。
同样地,如果你持有澳大利亚护照和新西兰护照,在新西兰境内,首先你会被当作一个新西兰公民。
参考链接:http://www.immd.gov.hk/hkt/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


2,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
不承认,不是说绝对不允许,你可以有双重国籍(香港、澳门等),反正中国政府仅仅当你是中国公民。所以还是那句话,“首先是中国公民”。
做一个大胆的推论:如果你有本事,刚好在某年某月某天某时某分,同时加入两个外国国籍,那么你就具有三重国籍,字面上说不算双重国籍,这条法对你没有约束力。不过问题是,你办得到么?

第九条: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丧失中国国籍的前提条件:(1)定居外国+(2)取得外国国籍;
定居在外国申请加入了外国国籍,你的中国国籍就丧失了;
有人通过其他方式,买一本穷国护照,然后并没有真的定居在那里,虽然满足条件(2)却不满足条件(1),所以中国国籍没有丧失,依然按照中国公民对待。
如果你通过正规移民手段来了新西兰、澳大利亚等等,定居在国外几年后你加入了外国国籍,满足了条件(1)和(2),从法理上讲,你的中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从此你仅仅只是一个华人(只要具有中华民族血统),不是华侨(侨居他国的中国公民)。对你的领事保护也由你的国籍所在国负责,中国政府对你没有此项义务了,就无需再花中国纳税人的钱来保护你。
上文提到为了解决和印尼的纠葛,而设置了这个法条。不论该法条的溯源是什么,不论立法之初的初衷为何,只要在行文中没有限定“对于定居在印尼的XXXXX”,那就成为了一个普适性的条款。

第十六条:加入 、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准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
此项约定适用于你主动去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应当不涵盖“自动丧失”的情形。“要退出中国国籍的”不等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注意区分。


以上,是个人解读,仅供参考。期待最高人民法院给出司法解释,或者全国人大修订这部略显语焉不详的法律。
作者: sciniph    时间: 2016-1-15 14:04:12

呼啸寒风 发表于 2016-1-15 08:33
废话,那几个人有回乡证,当然可以算中国公民啦!你拿澳洲护照的能申请到回乡证吗? ...

那就是说,他过护照+回乡证,就是双国籍了呗?所以收两个国家法律保护和管束?
作者: sciniph    时间: 2016-1-15 14:08:40

nb0580 发表于 2016-1-15 08:35
1,香港书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少数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默许多重国籍的地区, ...

第一条很有道理!
作者: 呼啸寒风    时间: 2016-1-15 14:27:25

本帖最后由 呼啸寒风 于 2016-1-15 13:29 编辑
sciniph 发表于 2016-1-15 13:04
那就是说,他过护照+回乡证,就是双国籍了呗?所以收两个国家法律保护和管束? ...

对中国政府看来,外国护照对于港澳居民来说是旅行证件,而非国籍证明。有中国国籍才能申请到回乡证,有回乡证就说明他向中国政府(包括特区政府)声明他是中国公民,哪怕他持有外国护照。通常来说不会有人在有港澳特区身份证的时候还用外国护照入境,一是用不着,身份证就能自由入境;二是用外国护照入境只有30-90天的旅游签逗留,还不能工作,白痴才这么干。特区本身就是靠身份证管理人口,无关国籍,只有到了中国内地边境才出现国籍管制,换句话说,有回乡证就算中国公民
作者: whoknowsa    时间: 2016-1-15 14:44:08

本帖最后由 whoknowsa 于 2016-1-15 13:45 编辑

胡说八道,断章取义。仔细看:中国国籍法的第九条和第14条
第 九 條 :
定 居 外 國 的 中 國 公 民 , 自 願 加 入 或 取 得 外 國 國 籍 的 , 即 自 動 喪 失 中 國 國 籍 。
第 十 條 :
中 國 公 民 具 有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的 , 可 以 經 申 請 批 准 退 出 中 國 國 籍 :

  • 外 國 人 的 近 親 屬 ;
  • 定 居 在 外 國 的 ;
  • 有 其 他 正 當 理 由 。
第 十 一 條 :
申 請 退 出 中 國 國 籍 獲 得 批 准 的 , 即 喪 失 中 國 國 籍 。
第 十 二 條 :
國 家 工 作 人 員 和 現 役 軍 人 , 不 得 退 出 中 國 國 籍 。
第 十 三 條 :
曾 有 過 中 國 國 籍 的 外 國 人 , 具 有 正 當 理 由 , 可 以 申 請 恢 復 中 國 國 籍 ; 被 批 准 恢 復 中 國 國 籍 的 , 不 得 再 保 留 外 國 國 籍 。
第 十 四 條 :
中 國 國 籍 的 取 得 、 喪 失 和 恢 復 , 除 第 九 條 規 定 的 以 外 , 必 須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未 滿 18 周 歲 的 人 , 可 由 其 父 母 或 其 他 法 定 代 理 人 代 為 辦 理 申 請 。

作者: nb0580    时间: 2016-1-19 08:36:44

whoknowsa 发表于 2016-1-15 13:44
胡说八道,断章取义。仔细看:中国国籍法的第九条和第14条

对,那篇文章里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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