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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转) [打印本页]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6-1-5 19:47:02     标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转)

“香港媒体昨天晚上报道了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失踪”事件的最新进展,其妻已向港警销案,表示她收到丈夫亲笔信的传真。最新报道确定了两个关键事实,一是李波目前的确在内地,“情况良好”。二是李波不是被内地强力部门通过“越境执法”从香港“抓”到内地的,而是他“采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配合有关方面调查”。

李波被指去年底12月30日“失踪”,其妻早前表示接到他从深圳打来的电话,但他的回乡证留在家里。香港警方也表示没有李波近日离境进入内地的记录。部分港媒和其他境外媒体据此臆断是内地警员进入香港“绑架”了李波,并大肆宣扬这种“越境执法”违反了“一国两制”。”
作者: hkw516    时间: 2016-1-5 1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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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5 20:17:50

用自己方法回內地,即係用乜方法?     




個個都用自己方法,不用回鄉卡,不用直通車,又快又安全 ~~


1) 自己非法出入境,大陸同香港都有籍口拉

2) 香港邊境公安/出入境關員失職

3) 強國關員把關不力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6-1-5 21:00:58

哈哈,刚刚one news上看到,还以为没人讨论这个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5 21:02:45

被嫖妓,笑X死無命賠。


有一個在泰國被失蹤,在大陸宿娼嫖妓,被公安係泰國被捕???





吳亮星:銅鑼灣書店5人疑北上嫖妓被捕
2016-01-05 HKT 16:05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下午開會,多名泛民議員聯署要求在會上討論李波失蹤事件列入議程討論。

金融界吳亮星表示,收到朋友的訊息,內容是 5名人士坐船回內地「宿娼嫖妓」,被公安當場拘捕,並拍下片段為證,其中「李某」的太太已收到丈夫被捕的照片,「死死地氣」向警方要求銷案。

人民力量陳志全就反駁指,這些只是網上傳聞,他反問建制派議員看完昨天李波的信件後會否心安理得,又指市民大眾看完該信件後應該覺得事件嚴重,認為委員會應該馬上討論李波事件。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 ... m?spTabChangeable=0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5 21:12:41

妻離奇銷案 「李波」傳真:用自己方式回內地配合調查


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疑在香港被公安擄走,事件有新發展。特首梁振英中午主動見記者回應事件,稱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是違反《基本法》。至下午,書店職員收到有李波簽名字樣的傳真信件報平安,李在信中稱「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但「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至晚上,無綫新聞及《星島日報》相繼披露李太已向警方銷案及「李波」報平安的消息。

記者:梁御和 馬志剛
李波失蹤至今已有6日,特首梁振英昨首次開腔回應,重申政府高度關注事件,又強調只有香港的執法人員才有權在本地執法,若有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是「不能接受」,也違反《基本法》。工黨李卓人昨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午膳後,亦引述處長指警方曾跟廣東省公安查詢事件,但對方至昨午未有答覆。
直至昨夜,無綫新聞引述消息,指李波妻子已通過第三者與丈夫取得聯絡,並已到警署銷案;台灣中央社也報道指李波將親筆信件傳真到書店,向另一名陳姓的員工報平安。
根據中央社公開的有關信件,李波在信函中稱自己「情況很好,一切正常」,又指自己「因急需處理有關問題,不能讓外界知道,已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著員工繼續營運書店;如有書款需付可聯絡李妻蔡小姐或自行墊付,指「待我回來才一起對賬亦可」。
《星島日報》同樣在晚上引述李波妻子,指她收到有關傳真後頓覺「鬆一口氣」,並已到警署銷案。警方回應指,確認李妻曾在昨午到北角警署要求銷案。警方又指會與報案人保持緊密聯繫,並繼續積極跟進案件,並將有關3宗失蹤人士案件合併調查。根據警務處網頁資料,涉及失蹤人口的案件,只有被報稱失蹤的當事人才可提出銷案。
熟悉中國時政的時事評論員林和立透露,根據接近出版商的消息,中方早前擄走書店另一股東桂民海及另外3名職員,除了要阻止他們出版習近平情史,最主要是欲取走該批令習近平尷尬的資料,「可能問咗佢哋(另外4人)幾個月都問唔到呢啲資料,所以要捉埋負責管倉嘅李波」。
林估計,李波或已交出有關資料,加上事件已引起國際關注,故已向李妻承諾放人,「最大問題係李波根本冇回鄉證,所以要求李妻銷案先,等件事不了了之」。
李波失蹤事件連日來不斷升溫,歐美、日本及台灣等多間傳媒昨日也以「香港書商失蹤」為題作詳細報道。美國《時代周刊》形容事件等同「公然侵犯、甚至結束香港的司法自主權」;英國《衛報》更引述英國駐北京大使館的發言人消息,指李波或持有英國護照,英方正進行調查。
由台灣出版及文化界組成的「台灣出版自由陣線」發表聲明,批評中國迫害出版與言論自由,要發起網上聯署聲援李波,1日間已獲近千人簽名響應;正在德國工作假期的香港女生艾非則在當地的圖書館擺放「尋找李波」的畫像,續一向途人解說事件,並拍照放上其facebook專頁,「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盡自己能力,等更多人可以知道呢件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105/54610047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6-1-5 21:17:04

我只是觉得挺搞的。

这哥们真心不易,偷渡去内地。

回乡证过关又快又好又便宜。他是去配合调查。又不是去扔炸弹。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5 21:27:33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6-1-5 22:17
我只是觉得挺搞的。

这哥们真心不易,偷渡去内地。



作者: keepower    时间: 2016-1-5 21:41:36

被一国两制了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5 22:56:52

本帖最后由 masterq 于 2016-1-6 00:23 编辑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6-1-5 22:17
我只是觉得挺搞的。

这哥们真心不易,偷渡去内地。
兩個月內五個人不同時間去叫雞,但又一齊被拉 ?
幾個人專門坐大飛回大陸叫雞?

以自己的方式回大陸會不會成為敏感詞?

作者: BP2013    时间: 2016-1-6 11:02:28

你们肯定无看杜汶泽的SDU,淫贱行动已经开始,宜家找紧大飞返香港啊顶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6 13:07:18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被記者問到此事時稱,

關於銅鑼灣書店人員的情況,她不瞭解,所以沒有辦法具體評論。但她補充說:「你提到英國有一些言行,那我想指出的是,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純屬中國的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而且我也想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凡是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都是中國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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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凡是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都是中國的公民。」????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6-1-6 13:08:18

本帖最后由 masterq 于 2016-1-6 14:09 编辑

2016-01-06 01:36 聯合報 公孫策

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及幹部「被失蹤」事件,雖然其中一位股東以傳真報平安,他的妻子也向警方銷案,但事情不會就此了了。

出版社人員「被失蹤」,據傳是由於該社將要出版一本「習近平情史」。如果真是這樣,北京政府的麻煩,可能「才開始」而已。因為,查禁書刊或「說服」出版人,非但沒辦法禁絕,甚至只會讓對手發現,「原來你怕這個」。

可是,習近平是「至尊」,嘍囉說什麼也得(其實是不敢不)維護至尊的顏面不可。那該怎麼辦?簡單說,只有至尊自己表態,嘍囉才不會亂搞。

且看三國時代的三個「至尊」如何處理自己的顏面問題:

曹操跟袁紹官渡之戰前,袁紹命陳琳寫檄文,檄文中不但罵曹操是「贅閹遺醜」,還抹黑他盜墓斂財。曹操打敗袁紹後,問陳琳:「你罵我就好了,幹嘛辱及先人?」陳琳回答:「當時『箭在弦上』,不能不發啊!」陳琳身在袁營,沒有不寫的自由,所以曹操沒有繼續追究。

可是另一位「擊鼓罵曹」的彌衡不一樣,他公開在大庭廣眾侮辱曹操,而曹操自己不殺他,將他送去荊州,後來死在黃祖刀下,用的是借刀殺人之計。

劉備手下有一位會看星相的張裕,是個大鬍子。有一次,劉備講笑話暗諷張裕「嘴給毛包圍了」,張裕也講笑話暗諷劉備嘴上無毛「光滑得跟屁股一般」。劉備當時沒有殺張裕,後來找了一個「妖言惑眾」的理由,將張裕斬首並棄屍街頭。

諸葛亮問劉備:「張裕犯了什麼罪?」劉備說:「芳蘭生門,不得不鋤。」其實張裕並沒有擋到劉備的門,只損了他的顏面。

孫權稱帝之後,開始不容忍臣下異議,群臣私下稱犯顏直諫是「捋虎鬚」。卻有一位戰功彪炳的將領朱桓,有一次差點要殺宣詔的軍官。孫權沒有治朱桓的罪,仍然賦予重任,赴任前,更親自為他餞行,對他說:「我將五萬大軍交給你(周瑜打赤壁之戰,孫權只給三萬水軍),由你獨當一面。」

朱桓說:「我即將赴前線,如果能夠摸一下陛下的鬍鬚,雖死而無憾!」孫權讓他摸了,朱桓說:「我這真是『捋虎鬚』啊!」孫權大笑。

銅鑼灣書店這次算是「捋」了習近平的虎鬚,當然習近平想要怎麼「處置」,都沒有做不到的問題。但總是要想清楚:即使陳琳(銅鑼灣書店)不寫,袁紹(敵人)還是會教別人寫的。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423495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6-1-6 13:23:23

masterq 发表于 2016-1-6 14:08
2016-01-06 01:36 聯合報 公孫策

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及幹部「被失蹤」事件,雖然其中一位股東以傳真報平 ...

必须偷渡。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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