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标题: 民事诉讼 胜利 给大家分享经验 fight for ur right! [打印本页]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7:00:42     标题: 民事诉讼 胜利 给大家分享经验 fight for ur right!

本帖最后由 Iceybusha 于 2015-6-10 19:39 编辑

今天去hearing  对方连出现都没出现 直接赢了 ✌️
法官说这公司很狡猾  连他联系这公司都推来推去  
法官说一般他们这样应对顾客  十个人里只有一两个真正来告的 所以他们就不用赔钱给每个人

原帖事情请戳
防水手机不防水 mobi**Stati**说 你去告我吧!(已经回答)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50086&fromuid=362247

还要特别感谢一些朋友的指点
大天使朋友特别热心 给大家分享下原文

“其实你可能没去过民事纠纷法庭吧?
完全没有想象的那么麻烦,如果你英文还过得去,就更简单了。
也费不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的。
你就是先掌握好对方的一些身份资料,也就是说你要告谁?或者是告哪个公司?
如果是告公司的话,公司名字一定要正确,不确定的话可以去注册公司的网站上查,
如果告个人的话,你这个case好像不是告个人的。
然后公司的实体地址,应该就这些。
然后你就去法庭填写申请表,在表述内容时,尽量少写一些废话,简明扼要,最关键的是抓住重点就行,
然后付款好像几十块,交上去就行了,然后就等着时间开庭,一般顺利的话,很可能还没到开庭前对方承认,或者是开庭当天对方承认,或者对方根本没派人去,这样都是你赢,结果自然按照你的要求执行。就算开庭时对方也来了,反正这些都是事实怕什么?这种法庭其实就只是一个小的办公室,你和对方,外加一个法院的officer,三个人就开始了。然后你就拿着这些证据实话实说呗。一般情况下你们的case应该很快就结束的,有了最终的结果,你也就彻底结束了这次上庭的经历,要是我的话,我就算挤出时间来,也会去告的。
我觉得就是因为他们看你是中国人,他们清楚中国人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所以抓着这点就这么欺负人?
这种人就该好好治治”


总之  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  如果真的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  不妨多问问 然后找方法维权   这样心里也舒坦  不能让那些奸商总欺负我们!



作者: ae101z    时间: 2015-6-8 17:08:31

最後判決是什麼?
作者: kylehuang    时间: 2015-6-8 17:09:15

支持正能量 。。。
作者: Xmas    时间: 2015-6-8 17:11:09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joyclover    时间: 2015-6-8 17:15:00

干得漂亮






作者: 119900    时间: 2015-6-8 17:23:55

好样的。。。
作者: hjwwj1987    时间: 2015-6-8 17:29:23

领教了!好样的!
作者: hjwwj1987    时间: 2015-6-8 17:29:48

不过怎么罚的?他们不执行怎么办?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14:58

两周内陪我全部手机钱加检修费  如果不执行  法院将出面要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20:42

ae101z 发表于 2015-6-8 17:08
最後判決是什麼?

手机费 检修费 两周内全部赔给哦我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21:09

kylehuang 发表于 2015-6-8 17:09
支持正能量 。。。

正能量upupup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22:03

Xmas 发表于 2015-6-8 17:11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22:55

Xmas 发表于 2015-6-8 17:11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8 18:23:41

joyclover 发表于 2015-6-8 17:15
干得漂亮

哈哈哈哈 谢谢亲
作者: 经济学人    时间: 2015-6-8 18:53:30

+100000000000000
作者: 梦醉仙楼    时间: 2015-6-8 19:06:55

这个贴要顶~~~因为LZ实实在在去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5-6-8 19:22:11

精神损失赔多少?
作者: dsken    时间: 2015-6-8 19:28:43

好样的,不能惯着他们这臭毛病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9 10:33:58

是tribunal吧?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必赢的。的确许多商家不把CGA当回事,拿国内/海外的许多做生意习惯用在这里。且不知,这里的CGA是非常苛刻的(甚至有些不合理)。许多经营方式,在美国/中国/日本合法,在新西兰就是违法。

这种案子,顾客是必赢的。干得好!
作者: 美食小助手    时间: 2015-6-9 11:33:23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0:33
是tribunal吧?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必赢的。的确许多商家不把CGA当回事,拿国内/海外的许多做生意习惯用在这 ...

支持!!!!!!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5-6-9 11:43:05

学习了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9 12:20:51

美食小助手 发表于 2015-6-9 11:33
支持!!!!!!

说实话,我是很不喜欢CGA的,因为觉得不合理。但,既然做生意,不管是否合理,有法律就要遵守。

我的一个生意是卖电脑的,做了十几年,上过8次tribunal,都是被人告,到如今为止,7胜1平。

胜的就不要说了,都是些不合理要求。比如,一个哥们买了电脑回去后很久,说不能玩某个游戏要退钱。问题是他买前也没跟我们说他们要买这个电脑回去干什么,就黑着脸买了。如果是刚买的,我们给换一台也行,可都过了大半年了才说,不是瞎扯吗?

那个平的,是一个外地的客人买了个电脑,带一年保修。过了大概3年,屏幕花了,要求退钱。按CGA来说,保修1年,过了3年是应该还给保修的 (不合理吗?的确不合理。但这就是法律,有法律就要遵守)。可我们说,屏幕花,有可能是摔的。请把电脑寄给我们,如果是质量问题,我们给保修,如果是人为损坏,我们可以成本价给你修。客人不愿意,说必须要我们退钱,或寄给他一台新的电脑他才会把电脑寄给我们检查。

我们认为不合理,最后就上庭了,是异地上庭,用电话的那种。referee判我们退款,因为referee说,他看不到有人为的损坏。讲真的,很不服气。我们连看到电脑的机会都没有。

为什么说平?因为,退了钱,拿到电脑后,我们就要修和检查。在检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里面许多部队的文件没有被删除干净。于是我们联络国防部,跟他们说,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电脑公司,我们会在将这个电脑对外销售/丢弃前检查电脑,以确保数据安全。幸好我们检查了,里面有许多军方文件没有被删除干净。结果国防部一个什么agent之类的迅速打电话给我,说你把电脑看管好,谁都不许动,这个电脑卖给我们,我们现在就派人过来取。。。。。。

等于拿回了我赔的钱,并且,估计这个哥们会被处罚。

作者: orgfarm    时间: 2015-6-9 12:29:00

楼主,你应该把店家的全称写出来,在新西兰对店家服务不满意,在媒体上点明投诉是可以的。也可以到更有影响力的媒体投诉。大多数的新西兰的店家对这样的媒体监督方式更在意。
另外想了解一下,假如你这个手机购价很低,比如少于10纽币,你会上法庭吗?如果不告,你怎么办?
作者: 赛美广告    时间: 2015-6-9 12:43: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9 13:01:19

赛美广告 发表于 2015-6-9 12:43
这个案例蛮有意思的

我也很喜欢这个案例,呵呵。
我还跟国防部说,建议他们加强对信息的管理。怎么可以有人用自己的私人电脑处理敏感信息呢?国防部的人还一顿感谢,呵呵。。。
其实,故事比我说得精彩。这个电脑还被那人的老婆(医院工作)用过,里面居然还有各种病人信息。后来卫生部与国防部抢着要买这台电脑。。。。。。都问我想要多少钱。
我说,我退了多少钱,我就要多少钱。并且我已经自己掏钱把画屏的问题修好了。

相信他们夫妻两个都会被处理的,这种data handling 太不专业了。

但我还是很不服气当时的判决,我遵守CGA,保修1年,过了3年我还修,没有问题。但,起码要让我先看到电脑吧?如果是人为损坏呢?我觉得我没有看到电脑,无法承诺repair/replace/refund是很合理的。

因为太不服气了,之后我还去找了律师。律师说,这种异地tribunal的判决基本上外地的赢的机会本来就很小。下次如果还有这种事情,一定要亲自出庭。
作者: 赛美广告    时间: 2015-6-9 13:53: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美食小助手    时间: 2015-6-9 14:51:06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2:20
说实话,我是很不喜欢CGA的,因为觉得不合理。但,既然做生意,不管是否合理,有法律就要遵守。

我的一 ...

啊哈哈哈哈哈。。。。。。。

国防部!!!
作者: fishgolden    时间: 2015-6-9 16:37:34

关键是怎么执行呢?你不会又赔上诉讼费吧?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40:36

梦醉仙楼 发表于 2015-6-8 19:06
这个贴要顶~~~因为LZ实实在在去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嘿嘿  谢谢支持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41:35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5-6-8 19:22
精神损失赔多少?

额   这个没有哎 这个应该要花钱请律师了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42:59

dsken 发表于 2015-6-8 19:28
好样的,不能惯着他们这臭毛病

没错  还拿国内那一套对顾客! 非要跟他争口气!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44:18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0:33
是tribunal吧?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必赢的。的确许多商家不把CGA当回事,拿国内/海外的许多做生意习惯用在这 ...

嗯  发上来分享 这样大家就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48:31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2:20
说实话,我是很不喜欢CGA的,因为觉得不合理。但,既然做生意,不管是否合理,有法律就要遵守。

我的一 ...

不管买家卖家 都应该有基本的诚信  这样就好了  至于有时候真的遇到不好的卖家或卖家  又投诉无门 也是很郁闷的  anyway 有时候真的遇到理很难断之类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53:36

orgfarm 发表于 2015-6-9 12:29
楼主,你应该把店家的全称写出来,在新西兰对店家服务不满意,在媒体上点明投诉是可以的。也可以到更有影响 ...

真的可以写么  我怕帖子被删
少于十刀 那就看情况了  你要是咽不下这口气  非要他们赔你  那就不光是钱的问题了   
而且要真的是十刀  有时候可能都懒得离他们了 这就跟我如果在city买了个橡皮 坏了  我懒得回去退的
这就要看自己权衡一下 觉得值不值得废这个精力了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9 17:55:42

fishgolden 发表于 2015-6-9 16:37
关键是怎么执行呢?你不会又赔上诉讼费吧?

法院发信要钱 两周内给  不给法院强制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9 20:57:47

2周以后再高兴,为时也不迟。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5-6-10 09:33:37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3:01
我也很喜欢这个案例,呵呵。
我还跟国防部说,建议他们加强对信息的管理。怎么可以有人用自己的私人电脑处 ...

我想说有点夸张了。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医院工作最多涉及到地区医管局,和卫生部有毛线关系.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0 10:09:37

本帖最后由 MumMum乐购 于 2015-6-10 10:25 编辑
无过 发表于 2015-6-10 09:33
我想说有点夸张了。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医院工作最多涉及到地区医管局,和卫生部有毛线关系. ...

我查回信息, 最后付钱的是"Central Primary Health Organisation",其实讲他们是医院或卫生部都不准确。按说新西兰也没有所谓的“卫生部”,只有Ministry of Health。图方便叫他们是医院,叫他们的危机主管部门卫生部都不对,起码也是不严谨,谢谢指正。
国防部的人是Senior Analyst Alert Warning Response。

当时两边抢着买,最后"卫生部门"的先付了钱,我就跟国防部的人说,有人付钱了,你们也不要来人了,我没有权力扣押别人的物品,我反正把东西寄给central primary health了,也让他们不要碰电脑,他们在北帕,你们在首都,你们自己沟通吧。

卫生部跟医管局的关系我还真的不清楚,那个是跨区域的机构,不是一个单一医院。他们的网站是 centralpho.org.nz。

电脑寄去了这个地方:
01.jpg

专门写条,让他们不要碰电脑,并联络国防部
02.jpg



图片附件: 02.jpg (2015-6-10 10:04:59, 57.29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E0MDA0OXxkNmJlNThiMHwxNzU1NDY3MDgwfDB8MA%3D%3D



图片附件: 01.jpg (2015-6-10 10:04:26, 42.68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E0MDA0OHxmM2U0MDg2YnwxNzU1NDY3MDgwfDB8MA%3D%3D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5-6-10 10:25:00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10 10:09
我查回信息, 最后付钱的是"Central Primary Health Organisation"。国防部的人是Senior Analyst Alert Wa ...

看到了,是midcentral district health board. 不是ministry of health.
属于地方一级的医管局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0 10:25:56

无过 发表于 2015-6-10 10:25
看到了,是midcentral district health board. 不是ministry of health.
属于地方一级的医管局 ...

看来我们是同时发帖。我刚在上面说:“我查回信息, 最后付钱的是"Central Primary Health Organisation",其实讲他们是医院或卫生部都不准确。按说新西兰也没有所谓的“卫生部”,只有Ministry of Health。图方便叫他们是医院,叫他们的危机主管部门卫生部都不对,起码也是不严谨,谢谢指正。”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0 10:45:00

无过 发表于 2015-6-10 10:25
看到了,是midcentral district health board. 不是ministry of health.
属于地方一级的医管局 ...

谢谢指证。

反正故事大概就是这样的。里面还有许多小细节小插曲,跟电视剧一样 。。。

唯一一次上tribunal的平,就是这个案例。一般我敢跟人上庭的,都是有十足把握的。
唯独这个,庭上输了,输得很不服气。但幸好,庭下没输。

其实,tribunal判我输,也并不完全正确。
1)我并没有拒绝履行我的义务,只是说,我在没有看到电脑前无法承诺repair/replace/refund. 客人要求我先退钱再把电脑寄给我,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2)CGA只是保护Consumer,也就是家庭使用。我收到电脑后我才发现,这部电脑基本上就是一台工作电脑,里面满是国防部及卫生部门的信息,并不符合一般家用的定义(for personal/domestic purposes )。当然,这个发现是判决之后的事情了。
3)refund 本应只在故障严重,无法repair/replace的情况下才适用。屏幕花屏完全可以repair,未必就一定要refund。直接判我退款,我很不服气。

---- 最可恨的,就是我连电脑都没有见到就要我退款。referee连给我检查取证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我可以先拿到电脑,我就可以证明这个电脑不是for personal/domestic purposes。


说实话,一般我不会这么去带有点儿“报复”地折腾客人。只是这个退款的判决让我太不服气了,外加顾客当时也太嚣张了。

法庭判决虽然输了,但庭下我没有输。

的确,这么折腾人不是我为人处世的作风,我自己也很讨厌这种“贱招”。本来,我只要把硬盘格式化了,再覆盖,就没有事情了。我完全没有必要非去举报。一举报,他们夫妻两个肯定会被处分。可当时的确心理憋着气,你用合法但不合理的方法对付我,我也只能用合法但不近人情的手段了。
作者: 长发及脚    时间: 2015-6-10 11:55:54

你是为什么告来着? 手机没防水是吗? 你从谁那买的啊?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10 19:36:06

长发及脚 发表于 2015-6-10 11:55
你是为什么告来着? 手机没防水是吗? 你从谁那买的啊?

是手机不防水 从Mobi**Stati**买的 新西兰网上的店  
作者: :TicklyRain:    时间: 2015-6-10 19:49:27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3:01
我也很喜欢这个案例,呵呵。
我还跟国防部说,建议他们加强对信息的管理。怎么可以有人用自己的私人电脑处 ...

案例很有意思。不知道后来告你的夫妻怎么样了?挺可恶的。对自己的职业处理地不专业,对商家的要求也过分。
作者: :TicklyRain:    时间: 2015-6-10 19:51:17

楼主如果拿到赔偿,再来更新一下。有朋友有tribunal胜诉但是等于输了的经验。希望楼主不是遇到那种无赖。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6-10 21:12:57

:TicklyRain: 发表于 2015-6-10 19:51
楼主如果拿到赔偿,再来更新一下。有朋友有tribunal胜诉但是等于输了的经验。希望楼主不是遇到那种无赖。 ...

嗯 我会的  我会拿到钱以后再来更新下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1 09:47:34

:TicklyRain: 发表于 2015-6-10 19:49
案例很有意思。不知道后来告你的夫妻怎么样了?挺可恶的。对自己的职业处理地不专业,对商家的要求也过分 ...

不知道,没好意思回去问 ......

最可恨的是态度嚣张, 非要我先退款、或承诺退款再把电脑寄给我. 我说我都没有检查过,我怎么承诺你?

另外,我对CGA本身也不满意。买的时候问了,你要多久保修,人家说一年够了。这都过了2年多了,又回来找我了。这种法律本身就是有毛病。鼓励人不诚信。当然,有法律就要遵守,这方面我也只能自己发发牢骚,但执行起来毫不含糊。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5-6-11 11:22:58

M station 是个垃圾店! 我去买手机的时候 跟我坐地起价。我网站上明明看到439的价格 去了就说是469,然后从网站某边缘网页翻出一个页面来,说这是因为要收额外$30刀的shipping cost。我说我自己来拿怎么要shipping?他们无耻地说,这是他们内部物流的成本。。。。然后说,你要买就买,不要就算了。我头一次在nz听说上门取货要邮费的,妈的!
作者: :TicklyRain:    时间: 2015-6-11 11:55:10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11 09:47
不知道,没好意思回去问 ......

最可恨的是态度嚣张, 非要我先退款、或承诺退款再把电脑寄给我. 我说我 ...

我去过tribunal。感觉遇到的调解员办事算好的,尽量安抚双方了。但是法律还是保护买家多点。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1 12:08:13

:TicklyRain: 发表于 2015-6-11 11:55
我去过tribunal。感觉遇到的调解员办事算好的,尽量安抚双方了。但是法律还是保护买家多点。 ...

是的。雇员告雇主,顾客告商家,一般来说都是前者赢。法律本来就是保护他们的。


作者: jarod_2003    时间: 2015-6-11 16:14:41

Iceybusha 发表于 2015-6-10 19:36
是手机不防水 从Mobi**Stati**买的 新西兰网上的店

r u in touch with them now? have they agreed to pay u ?
作者: 会员    时间: 2015-6-11 18:31:21

呵呵~~祝贺~~
这种商家一般是跑不了的,所以两周后应该会付款的。即使没付,法院也是好追查的。
要是个人的话,就不好说了。

注:我不叫大天使啦~~大天使只是sky论坛里的用户级别而已~~呵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1 18:46:55

:TicklyRain: 发表于 2015-6-11 11:55
我去过tribunal。感觉遇到的调解员办事算好的,尽量安抚双方了。但是法律还是保护买家多点。 ...

你才知道啊.这是上边主子的授意,调解最最不担责任,又是司法评判中最常用的一门技巧。表面上给予受害者一定的支持,其实最大程度的保护了违法者的非法利益。因为非法者并没有因此受到惩罚,顶多是减少不当得利。如果严格执法,那只有合法者一家获利,执法者和违法者都是失利者。在你跟商家之间,谁对国家及对当权者的经济贡献大,法官心中早有一杆秤。调节表面上看是减少矛盾激化,实则是为不法之徒保驾护航



作者: lihuadamaomao    时间: 2015-6-11 20:50:49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9 10:33
是tribunal吧?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必赢的。的确许多商家不把CGA当回事,拿国内/海外的许多做生意习惯用在这 ...

我下个月也要听证,我是卖家 但是对方在奥克兰之外, 我也申请的电话听证 根据您的经验,本人亲自出庭比较好 对吗? 谢谢,完全没经验, 希望您给解答
作者: 会员    时间: 2015-6-12 00:26:56

Iceybusha 发表于 2015-6-9 17:53
真的可以写么  我怕帖子被删
少于十刀 那就看情况了  你要是咽不下这口气  非要他们赔你  那就不光是钱 ...

应该是不可以写。
版规上有这方面的规定。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2 09:45:12

lihuadamaomao 发表于 2015-6-11 20:50
我下个月也要听证,我是卖家 但是对方在奥克兰之外, 我也申请的电话听证 根据您的经验,本人亲自出庭比 ...

tribunal,尤其是CGA我自认为我研究得很透。有兴趣可以把你的情况告诉我,我给你规划个战略。

如果对方是在外地,你的胜数会大大降低。过往我出庭的情况中,异地出庭的有过3次。2胜1平。
作者: lihuadamaomao    时间: 2015-6-12 14:24:17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12 09:45
tribunal,尤其是CGA我自认为我研究得很透。有兴趣可以把你的情况告诉我,我给你规划个战略。

如果对方是 ...

已经站短我的联系方式  谢谢啦
作者: :TicklyRain:    时间: 2015-6-12 14:34:49

MumMum乐购 发表于 2015-6-12 09:45
tribunal,尤其是CGA我自认为我研究得很透。有兴趣可以把你的情况告诉我,我给你规划个战略。

如果对方是 ...

好厉害!大概过程能说说吗?
作者: MumMum乐购    时间: 2015-6-12 14:41:08

:TicklyRain: 发表于 2015-6-12 14:34
好厉害!大概过程能说说吗?

其实就是要研究相关法律。对条款一定要很清楚。比如CGA,本来是很难打的官司,通常就要集中在使用用途上(是否是个人?,因为如果用在商业/工作,就不受CGA保护);另外就是质量故障还是非质量故障;再有就是价格与质量的对比。
千万不能犯低级错误,比如说,保修是一年,过了一年我不保了。如果这么说,referee会认为你根本不懂CGA。要讲,鉴于价格及使用,1年是reasonable time,等等。
技巧有许多,我自认为最重要的技巧是后发制人。这个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有话留着,上庭再说。提前亮出了你的证据与论据,会给对方准备的时间。上庭再露出来会很有效,因为不给对方时间去思考怎么反驳你,以及去取反证。
作者: Iceybusha    时间: 2015-7-16 18:11:28

对方申请rehearing  未完待续
作者: SniperYY    时间: 2015-7-16 21:26:36

请私信手机代理商的电话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kiwi.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