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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卧槽~~房客不走怎么办啊!!!!!!!!!!!! [打印本页]

作者: hinshingli    时间: 2015-6-1 19:49:50     标题: 卧槽~~房客不走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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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才    时间: 2015-6-1 19:50:43

买的时候没有要求卖家空屋交割吗??
作者: Danger_Decibels    时间: 2015-6-1 19:53:26

看你的买房合同怎么写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 1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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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ihi2010    时间: 2015-6-1 19:56:54

AGENT 是干嘛搭?
卖了房子还不清空啊?谁卖给你搭,找TA!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5-6-1 19:57:17

为什么没有在合同上说明要vacant possession?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 1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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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ihi2010    时间: 2015-6-1 19:58:3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6-1 18:57
私卖的没有AGENT....现在就是欲哭无泪的节奏。。。。。

钱都付啦?
实在不行,找警察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 19: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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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19900    时间: 2015-6-1 19:59:52

买屋合同咋写的啊?
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5-6-1 20:06:08

m如果你没有在合同中写明要vacant possesion的话,没办法,你只能等90天了。。。。赶紧给房客下通知吧。。。
作者: yeying823    时间: 2015-6-1 20:23:57

现在就写Email或者写信交给他手里,拍照取证,告诉他们要他们搬走,三个月就三个月。
不然合同上你打官司不够费工夫的,还打不赢。
作者: joy___123    时间: 2015-6-1 20:27:27

房客没有任何过错,所以LZ按正常途径就是3个月的notice了,你可以通知加房租,但是不是即时生效,忘了是一个月还是也是三个月生效,然后既然是打算自住的话,最好还是按正常程序走,不要想什么偏门办法,不然房客以怨报怨搞点手脚,那随便就上千刀了。

另外既然是私卖,省了小2W的中介费,那这三个月也就包含在正常的交易费用里了,合同上面没写是对前房主有利,口说无凭,就当是房价的隐性费用了。
作者: 只想一生跟你走    时间: 2015-6-1 20:55:53

租客如果要搬走一般要提前多久通知房东啊?
作者: samsung2006    时间: 2015-6-1 21:05:5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6-1 18:54
因为是私卖。。。而且买的比较急。。。而且是第一次购房什么也不懂。。以为付钱了就行了。。谁知道这么麻 ...

合同没有写清楚vacant possession就没办法赶房客的。原屋主也没有责任为你赶走房客。

现在只能按正常的租赁条款。
作者: gugugugugugu    时间: 2015-6-1 21:06:29

如果是家人 或雇员需要住, 42天notice就可以了。 可查官方网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 2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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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1 2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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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5-6-1 21:22:20

人家的租房合同依然有效

如果不明白,可以参考国内的经济法俗语,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作者: greatday.    时间: 2015-6-1 21:30:16

看租约形式,fix term还是peodic,前者的话必须到租约届满,后者的话,告诉他你要入住,给42天即可
作者: 巧克力奶昔    时间: 2015-6-1 21:39:36

greatday. 发表于 2015-6-1 20:30
看租约形式,fix term还是peodic,前者的话必须到租约届满,后者的话,告诉他你要入住,给42天即可 ...

正解。。。。。
作者: zyan024    时间: 2015-6-1 23:05:57

gugugugugugu 发表于 2015-6-1 20:06
如果是家人 或雇员需要住, 42天notice就可以了。 可查官方网站。

+1            
作者: 经济学人    时间: 2015-6-1 23:09:21

算了,就相当于是积德行善吧
作者: 粉紫    时间: 2015-6-1 23:45:07

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你等等会死啊
作者: Hetty2009    时间: 2015-6-2 11:35:23

就算是私买的也都有通过双方律师的,找你自己的律师问清楚。应该可以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2 11: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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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2 11:42:17

粉紫 发表于 2015-6-1 22:45
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你等等会死啊

素质素质!

作者: 411    时间: 2015-6-2 11: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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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gosky    时间: 2015-6-2 22:58:24

你律师不行啊。。。我们当时买房的时候律师还专门提醒我们要赶走房客的。。。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2015-6-3 00:33:37

本帖最后由 新马甸甸 于 2015-6-2 23:34 编辑

我们一套2房一厅一内进车库一car port的unit,中区学区房,近高速,近countdown,10年前240/周还包水费一直到现在...因为租给了一对老年退休夫妻了,所以一直没有好意思涨房租,唯一进步的是从前年起终于鼓起勇气给他们说要他们水费自理了。
作者: qnmd    时间: 2015-6-3 03:18:13

你也只能等到租期结束。如果他们不走,你可以报警,你要提前3周(到期日)跟他们说。最好黑纸黑字打印出来。然后………他们看的时候你要让他们签字或者拍照!证明他们已经收到你的通知!要不然他们耍懒啥的。或者已邮件方式寄给他们。这样报警才有用,但是一般警察来了他们也不能不办,因为那会儿你已经合法可以停止出租你的房子。他们需要跟你协商。最坏的打算就是,他们懒着,然后请警察办事,你直接加房租,然后要求他们多久内搬走,再定的日期还懒再请警察来就直接赶走,断水断电。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5-6-3 10:10:22

要自住不是90天而是42天额
对方不走你只能去tenancy tribunal了

作者: 夏天的雪    时间: 2015-6-3 11:06:38

找人赶走。。。。。你的房子还怕这个。。。。。。
作者: geng350    时间: 2015-6-4 0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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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lojuly    时间: 2015-6-5 23:20:59

要求90天就是90天,你想那多干嘛?你只不过是不甘心这90天给TA280的房租而已。。。

不要老觉得别人占了便宜,别人没占便宜的时候你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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