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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说说言论自由 [打印本页]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6:42:27     标题: 也说说言论自由

之前看好多关于言论自由的内容,今天随笔说几句,小的无才无德,自然不能立言,只能引用先贤的观点拉,

首先引用伏尔泰大师的观点,
他认为天赋人权,上天赋予每个人无区别的权利,当然是为了打击神权和专制皇权的,
不过,他最著名的一句话,恐怕是这个: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

也许这就是言论自由在启蒙运动时就建立的根基吧!
但是,伏尔泰大师,还有另一个著名的观点

那就是认为法律应以人性为出发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么就引出了我们启蒙运动中又一位大师!卢梭!

卢梭最大的的著作,我认为是《社会契约论》

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都引用了《社会契约论中》的核心思想

其中一个非常核心的内容就是,我们生活在公共的社会中,为了能够在这个公共的社会中彼此不受影响,那么你就要放弃你的一些自由,并且用法律“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比如一个例子,你去学校读书,你是纳税人也好,你付学费也好,虽然你是出钱的人,但是你并不是上帝,学校和老师,不是你的奴仆,而是管理你的人,甚至惩罚你错误的人,那就是因为你入学,虽然你交了学费,但是,你也和学校立约了,为了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共同的学习,你要遵守学校的校规。如果你破坏了,你要接受管理,你破坏校规严重了,影响了别人的学习,你还要受到某种惩罚。

同理,你生活在社会中,为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你必须放弃你的一些个人权利。也就是要遵守法律。

综上所述,你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由于你是生活在公共社会中,你必须因为其他人的权利,而放弃你自己的一些权利,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如果你的言论,被裁定违法,那必然要受到制裁,这并不是阻碍了个人的言论自由,而是合乎社会的契约精神的。



最后,我想举个最近教宗关于言论自由的评论,如果你当面辱骂了我的母亲,你就要做好脸上挨一拳的准备。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5-1-27 16:49:35

教宗还是认为母亲比他的神和先知重要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5-1-27 16:49:45

可惜永远都有无知的人把“自由”定义为无限制.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16:55:23

bintoo 发表于 2015-1-27 16:49
可惜永远都有无知的人把“自由”定义为无限制.

就算真有‘无知的人把“自由”定义为无限制’,他们对社会的伤害总是有限的。真正的问题来自那些以言论自由有限度为藉口以自己手中权力限制别人言论自由的人。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16:56:16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5-1-27 16:49
教宗还是认为母亲比他的神和先知重要

尊敬父母的人,才会真正敬神。
作者: cym    时间: 2015-1-27 16:59:14

华人一方面要言论自由,而另一方面,如果你说了他不想听的话,就是:“滚出新西兰!”、或者“滚回中国去!”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7:00:09

为什么宗教可以自由的说我们无神论者要下地狱,我们不可以自由的说你们的神是多变,暴屡,邪恶,性变态?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7:00:54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6:56
尊敬父母的人,才会真正敬神。

我尊敬父母,但是我鄙视那个野蛮的神。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5-1-27 17:07:50

总结就是俩字:守法
作者: keepower    时间: 2015-1-27 17:15:23

Clark1129 发表于 2015-1-27 16:07
总结就是俩字:守法

在这里还要politically correct,有些话只能有些人说。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17:19:03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7:00
我尊敬父母,但是我鄙视那个野蛮的神。

我说尊敬父母是真正敬神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7:20:39

Clark1129 发表于 2015-1-27 17:07
总结就是俩字:守法

守法,肯定是要的拉,
但是,如何立法的,就是大问题了
孟德斯鸠提出的是三权分立,。。。。。此后省略1000字,


我认为,在启蒙运动时期,
最伟大的4个学者,
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还有洛克,
不了解这四个人的观点和体系,就没啥资格去谈什么民主,法制,平等,政府,这些相关话题。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5-1-27 18:00:05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6:55
就算真有‘无知的人把“自由”定义为无限制’,他们对社会的伤害总是有限的。真正的问题来自那些以言论自 ...

无限制的自由和毫无自由其实一样是极端,极端就必然对社会有伤害,两者都一样。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18:44:23

bintoo 发表于 2015-1-27 18:00
无限制的自由和毫无自由其实一样是极端,极端就必然对社会有伤害,两者都一样。 ...

你转换概念了。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18:46:12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7:20
守法,肯定是要的拉,
但是,如何立法的,就是大问题了
孟德斯鸠提出的是三权分立,。。。。。此后省略10 ...

“不了解这四个人的观点和体系,就没啥资格去谈什么民主,法制,平等,政府,这些相关话题”

这个不敢苟同。不要把民主弄得太学术太复杂。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8:48:13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8:46
“不了解这四个人的观点和体系,就没啥资格去谈什么民主,法制,平等,政府,这些相关话题”

这个不敢苟 ...

没啥说的,我只能 呵呵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8:49:11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6:55
就算真有‘无知的人把“自由”定义为无限制’,他们对社会的伤害总是有限的。真正的问题来自那些以言论自 ...

是的,可以参照下文化大革命,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8:51:26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7:00
为什么宗教可以自由的说我们无神论者要下地狱,我们不可以自由的说你们的神是多变,暴屡,邪恶,性变态? ...

谁这么说了,您就告谁去,由法庭裁决

您也没少说我们的神这个那个的啊。
这个论坛里,您就说了不少了吧,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8:52:46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8:51
谁这么说了,您就告谁去,由法庭裁决

您也没少说我们的神这个那个的啊。

你少装嫩了,你回去好好读读你的圣经吧。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8:54:07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8:52
你少装嫩了,你回去好好读读你的圣经吧。

你看看,还是你不让我说话啊,
哎。。。。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8:57:24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8:54
你看看,还是你不让我说话啊,
哎。。。。

圣经上面清楚写着,不跟随基督就要下地狱的。我没有阻止你发言,但是请你不要扭曲你的圣经。

不要侮辱我们的智慧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5-1-27 19:03:05

由于你是生活在公共社会中,你必须因为其他人的权利,而放弃你自己的一些权利,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如果你的言论,被裁定违法,那必然要受到制裁,这并不是阻碍了个人的言论自由,而是合乎社会的契约精神的。



王總
我不相信法律和法治的鬼話,對於一介平民,沒權沒勢的我来說,你說了等於沒說.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5-1-27 19:03:27


作者: aalleexx    时间: 2015-1-27 19:03:38

好像刚刚看到一句话,说自由唯一的限制就是反对自由的自由。从逻辑上去看是很有意思的事。

至于因为智力造成理解不能的,可能就会因此声称限制他人的自由乃是自由的一种。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5-1-27 19:04:02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18:44
你转换概念了。

只是你看问题停留在表面现象而已,所以只会头疼看头,脚疼看脚,永远看不到核心。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04:05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8:57
圣经上面清楚写着,不跟随基督就要下地狱的。我没有阻止你发言,但是请你不要扭曲你的圣经。

不要侮辱我 ...

您看我上面的文字,
我没说圣经上没说过啊,
我是说,您可以去告他啊,
您的智慧值得我去侮辱吗?

我小文里通篇提过宗教的事吗?
再说了,启蒙运动,就是反神权,反教会啊
启蒙运动就是要让人脱离愚昧的啊。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9:07:22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9:04
您看我上面的文字,
我没说圣经上没说过啊,
我是说,您可以去告他啊,

宗教和个人的言论并不犯法,但是宗教发动的恐怖袭击是犯法,而且是反人类。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08:35

masterq 发表于 2015-1-27 19:03
由于你是生活在公共社会中,你必须因为其他人的权利,而放弃你自己的一些权利,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如果你的 ...

是的,我在回Clark的时候,
提了下,
孟德斯鸠关于,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

像你说的,谁立法,谁司法,
行政权应该不能介入司法的,但是,如果说中国的话,
你懂的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9:12:13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9:08
是的,我在回Clark的时候,
提了下,
孟德斯鸠关于,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

“如果你当面辱骂了我的母亲,你就要做好脸上挨一拳的准备。”

你是引用教皇说的话,但是法律上,任何言论上的理由都无法正当化暴力。这个教皇又一次站在了反人类的立场上,历史总是不断的重复中。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16:24

aalleexx 发表于 2015-1-27 19:03
好像刚刚看到一句话,说自由唯一的限制就是反对自由的自由。从逻辑上去看是很有意思的事。

至于因为智力造 ...

就是因为这种悖论的不能避免,所以要通过契约来限定。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21:02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9:12
“如果你当面辱骂了我的母亲,你就要做好脸上挨一拳的准备。”

你是引用教皇说的话,但是法律上,任何言 ...

我引用他说的话,没问题吧,可以吧,

“但是法律上,任何言论上的理由都无法正当化暴力。”
多嘴问问,这是哪国的哪部,哪条法律??


我再引一段,是卡梅伦评价教皇言语的,跟你做参考,
你看人家说的多好!

“据《卫报》18日报道,英国首相卡梅伦日前反驳了教皇方济各可对此“回应一拳”的言论,卡梅伦在接受一个美国新闻节目采访时表示,这样“报仇雪恨”是错的,在自由社会,人们有权冒犯他人的信仰。

  教皇方济各15日从斯里兰卡飞往菲律宾时,谈及法国的恐怖袭击以及言论自由。教皇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但言论自由要有限制,而侮辱他人的宗教信仰,或拿别人的信仰开玩笑,就属于挑衅行为。教皇还以身边替他计划外访行程的加斯帕里为例说明,方济各说,“我认为不能以暴力回应,但如果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你不能挑衅,你不能侮辱他人的信仰,你不能嘲弄信仰。”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9:26:1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29:09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9:26
伊斯兰教徒可以去法庭上告他们啊。

你知道么,他们真的告了两次不过都被驳回了。还是那句话,为什么宗教 ...

呵呵,您没少侮辱啊,
谁拦你了,

你别乱扣帽子,我还正当化,反人类了,呵呵,

我又只能呵呵了,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19:30:24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9:26
伊斯兰教徒可以去法庭上告他们啊。

你知道么,他们真的告了两次不过都被驳回了。还是那句话,为什么宗教 ...

卡梅伦不都说了吗?
在自由社会,人们有权冒犯他人的信仰

我这不是引他的话,帮你说呢吗?
这也不行啊,直接来个我正当化反人类,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19:36:07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9:30
卡梅伦不都说了吗?
在自由社会,人们有权冒犯他人的信仰

恐怖袭击本来就是错的,无论以任何理由。

宗教的理由更讲不通,宗教侮辱其我们无神论者的时候,你见过无神论者去恐怖袭击教徒了么?那为什么反过来了,你可以冠脸堂皇的批评那个杂志社的人?

连最基本的对错都搞不清楚,你觉得信教真的让你道德高尚么?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7 2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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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5-1-27 20:27:35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9:29
呵呵,您没少侮辱啊,
谁拦你了,


作者: sky-horse    时间: 2015-1-27 20:45:47

王总好兴致,开坛讲课了!!!

这言论自由可有定论???????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21:17:31

sky-horse 发表于 2015-1-27 20:45
王总好兴致,开坛讲课了!!!

这言论自由可有定论???????

综上所述,
言论自由,是你的固有权利,
同时,你生活在公共社会中,因为社会的共同利益,你必须放弃你的一些自由,你所放弃的自由,是整个社会以契约形式订立的。、
换句话说,你在公共社会中,你的言论自由是以不能伤害他人权益为基础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欺诈罪,诽谤罪等等,甚至有保密权限等等的规定。

如果你想充分享受你100%的言论自由,你就只能脱离公共社会。因为根据社会契约论的原理来说,社会运行的一个准则就是契约制。你可以不认同这个契约而保守你的自由,但是因此你也要离开这个社会。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21:20:26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8:48
没啥说的,我只能 呵呵

呵呵之后,请想一想,新西兰有多少人‘了解这四个人的观点和体系’?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21:21:42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21:20
呵呵之后,请想一想,新西兰有多少人‘了解这四个人的观点和体系’?


读过书的,都了解,
因为他们自己就生活在这个体系中

同样,有几个kiwi整天去喊,民主,法制,平等?

很少有人去争取那些自己已经拥有了的东西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21:21:52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18:49
是的,可以参照下文化大革命,

我们好像在谈‘言论自由’吧。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7 21:23:08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21:21
我们好像在谈‘言论自由’吧。

是的,我的想法,已经阐述完了,
当然,也不是我的想法,我只是引述了先贤的理念
作者: p57927    时间: 2015-1-27 21:23:40

这里没有就别立牌仿.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21:34:39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7 20:00
你说,在人挤人的地方,喊一句着火了,在飞机上,喊一句我带了炸弹,伤害大吗 ...

阿留哥,你提出的例子,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了。
作者: lzhizhao    时间: 2015-1-27 21:36:29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21:17
综上所述,
言论自由,是你的固有权利,
同时,你生活在公共社会中,因为社会的共同利益,你必须放弃你的 ...

你搞糊涂了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概念。

自由是有限制的,但是言论自由的限制非常小。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5-1-27 21:45:28

本帖最后由 爱国爱港 于 2015-1-27 21:50 编辑
lzhizhao 发表于 2015-1-27 19:36
恐怖袭击本来就是错的,无论以任何理由。

宗教的理由更讲不通,宗教侮辱其我们无神论者的时候,你见过无 ...
你见过无神论者去恐怖袭击教徒了么?

见过,不就是你!你忘记你曾经死亡恐吓我家人?祝我家人上天堂?

谁上天堂,不需要你的“祝福”。为捍卫你无神论的观点,你基本上什么话都敢说出来,说不过人家就侮辱人家恐吓人家。

lzhizhao你别装了,侮辱人家恐吓人家的人,sky论坛给你搞到鸡犬不宁,自然要接受惩罚,言论自由被剥奪!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7 21:47:49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21:21
读过书的,都了解,
因为他们自己就生活在这个体系中

‘读过书的,都了解’

新西兰没有多少人会知道那些民主理论,但这里的民主社会照样运作得很好,因为民主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5-1-27 21:51:56

langyun 发表于 2015-1-27 21:47
‘读过书的,都了解’

新西兰没有多少人会知道那些民主理论,但这里的民主社会照样运作得很好,因为民主 ...

这段话换个角度解读,新西兰没有多少人会知道那些民主理论,社会也运作良好,那说明民主只是个形式,新西兰其实有没有民主都一样正常运作。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5-1-27 21:55:11

本帖最后由 爱国爱港 于 2015-1-27 21:57 编辑
bintoo 发表于 2015-1-27 21:51
这段话换个角度解读,新西兰没有多少人会知道那些民主理论,社会也运作良好,那说明民主只是个形式,新西 ...

lzhizhao之后又到你,sky论坛给你搞到鸡犬不宁,那sky网友发泄情绪,还说sky网友是你的畜牲可以给你发泄

有种你当版主是你的畜牲


纽西兰没有bintoo和lzhizhao肯定会正常操作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5-1-27 22:02:49

爱国爱港 发表于 2015-1-27 21:55
lzhizhao之后又到你,sky论坛给你搞到鸡犬不宁,那sky网友发泄情绪,还说sky网友是你的畜牲可以给你发泄

...

整个论坛都网友都被你代表了,这套"代表制"你跟共产党学来的吗?

还有哦,我只说过在网上虐待畜生,没有虐过人,怎么?你感觉被虐了?
作者: sky-horse    时间: 2015-1-27 22:03:28

Bowang 发表于 2015-1-27 21:17
综上所述,
言论自由,是你的固有权利,
同时,你生活在公共社会中,因为社会的共同利益,你必须放弃你的 ...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王总,你终于闹明白啥叫言论自由了吧!这言论自由是洪水猛兽吗?是大逆不道吗?是中国人不应该享受的吗?

给他们言论自由,让他们乐呵乐呵,他们再自由都逃不出我们法律的五指山。哈哈哈

王总,难得难得,手加一分。
作者: anzac_corp    时间: 2015-1-29 00:30:26

如果你的言论,被裁定违法,那必然要受到制裁,这并不是阻碍了个人的言论自由,而是合乎社会的契约精神的。

讲得对,但是有一点要注意:

我的言论,被裁定违法,那么这个裁定是否基于明确的、合理的法律?裁定的过程是否公正?我有没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这一裁定(如通过上诉)?法治,就是你这番话是否成立的要点所在。

举例来说,Google在中国被屏蔽,它有被“裁定违法”么?没有。没有人或者机构甚至敢于公开承认他们对Google施加了魔法。更谈不上有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这一事实的可能性。

执政者不愿意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很多事情随意妄为,总是玩“你懂的”,这就是某国目前的最大问题。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9 00: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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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ginator    时间: 2015-1-29 00:48:46

sky人才多
今天分输没了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9 0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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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9 0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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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9 01:26: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9 09:15:07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01:07
这个范畴是什么?法律

所以给你举个例子,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拒绝删除发愣功,疆独藏独的信息和 ...

你举的例子,与言论自由无关。

要讨论言论自由,首先应该给它下个定义,对吧。

1. 言论自由是自由地表达自己意见和自由地选择资讯的权力。
2. 这个权力是有界限的,你不可能扬言炸地铁杀总统,也不能未经允许搜集军事资料。
3. 言论自由是个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也就是说提及言论自由,一定要有比较。所谓某国没有言论自由,其实是说这国的言论自由度比别国少很多。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

如果以上观点你不反对的话,我们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9 09:32:03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00:51
因为很多人把民主和“高福利”混淆了,当福利好生活水平高时,不懂民主理论也无妨,而没有福利没有好的生 ...

除了你之外,这里没有人提过民主等于好福利好生活。新西兰的课本媒体也没见过有这种说法的。

不过民主社会的福利道通常较好,因为民主强调的是公平,对弱势群体比较关注。反之不民主社会通常是社会员资源分配不公,除了一些 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的地区,他们的社会福利通常较差。例如国内,有个说法是只要把贪官拿到国外的钱截回,就可以实现全民免费教育了。你怎么看? 把民主和生活水平等同,其实往往是反民主人士的惯用手法。

一个没有民主制度的社会,一定不是民主社会。你可以不要西方民主制度,来一个东方民主。但无论形式如何,国民必须能表达自己的政见,而且这种表达能影响政府执政,才能叫民主。对吧?
作者: p57927    时间: 2015-1-29 09:41:11

华人的前途和中国的自由民主终究要由中国老百姓的觉醒来推动, 端赖政客贪官是hopeless.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5-1-29 09:49:54

"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 这是正常的,但不是合法的。

完整的叙述应该是
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 - 这是他的选择,这是正常的。如果觉得有冒犯,可以选择去告。
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 这是“我”的选择,这也是正常的,但合法吗?。至少,作为教宗,这就是比较low的了
打人者就要作好准备被法律惩罚了。 - 这也是正常的,而且合法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判刑,在监狱服刑可能会被爆菊。- 这也是正常的,虽然爆菊不合法。



作者: langyun    时间: 2015-1-29 09:53:20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5-1-29 01:26
的确,法律会有两个问题
1,被人钻漏洞或不同解读。 这说明立法机构的工作瑕疵,需要经常修订以弥补漏洞。 ...

"如果你没有闹革命推翻当地制度的准备,就必须要谦虚的遵守当地的法律,这话适合所有国家。"
问题是法律一但制定,大家(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情况是,党定了法,却不守法。所以国内有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作者: p57927    时间: 2015-1-29 09:53:57

本帖最后由 p57927 于 2015-1-29 10:05 编辑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09:49
"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 这是正常的,但不是合法 ...

把暴力爆菊当成"正常思维"就如同党中央长期把图利自己剥削百姓当成"正常思维"一般.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9 10:05:33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09:49
"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 这是正常的,但不是合法 ...

哈哈,
他说对方要做好挨一拳的准备,
并没说他会打一拳,
这完全是一个比喻,意思是,你的言论自由,并不是说,说了以后也没任何的事情
没必要从字面上理解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5-1-29 10:06:34

p57927 发表于 2015-1-29 09:53
把暴力爆菊当成"正常思维"就如同党中央长期把图利自己剥削百姓当成"正常思维"一般. ...

在中国,只要有关系,任何事都是正常的,而且是合法的
作者: p57927    时间: 2015-1-29 10:15:33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10:06
在中国,只要有关系,任何事都是正常的,而且是合法的

哈哈, 老实话.      
作者: p57927    时间: 2015-1-29 10:20:35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10:06
在中国,只要有关系,任何事都是正常的,而且是合法的

秦始皇早已意识到所以才去推行对老百姓的'法治', 可惜终究沦为他一个人的"人治"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5-1-29 11:36:40

Bowang 发表于 2015-1-29 10:05
哈哈,
他说对方要做好挨一拳的准备,
并没说他会打一拳,

对啊,打了人一拳就可能被抓被监禁被爆菊,也是一个道理。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5-1-29 1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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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wang    时间: 2015-1-29 13:26:57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5-1-29 11:36
对啊,打了人一拳就可能被抓被监禁被爆菊,也是一个道理。

你都说的是哪和哪啊?
对不起,我跟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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