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现有房屋扩建一间房间和加盖一个独立的minor house 在council 方面有什么不同要求吗?谢谢作者: 陌生的香港人 时间: 2015-1-26 19:36:17
本帖最后由 陌生的香港人 于 2015-1-26 19:51 编辑
walker123 发表于 2015-1-26 16:56
请教一下,现有房屋扩建一间房间和加盖一个独立的minor house 在council 方面有什么不同要求吗?谢谢 ...
在Town Planning / District Plan 方面 加一個房間所需要看的是建築覆蓋率 和上面說過的那些 相對簡單很多
而加一個minor house unit 的話則首先要看所在區域到底容不容許建minor unit 例如現在奧克蘭北岸 西區 Waitakere 甚至Rodney 的發展法規 District Plans 都容許minor unit 前提是要達到他們的設計要求 例如北岸規定minor unit 面積不能多過60平方米 可以直達花園/戶外空間 Rodney 則規定這個minor unit 和主住宅單位距離不能遠過好像是6米 等等 另外 minor unit 能直接通到戶外空間甚至要提供停車位則是很普遍的其他基本需求
可比較有趣的是中區舊 Auckland City 其Isthmus District Plan 則竟然完全沒有Minor Unit 這個說法 任何minor unit 或者加個廚房/洗手盆都要先看看這塊地密度OK 不 OK ( 大家聽到的那些什麼6A zone 375 m2 就是這個意思 例如如果你的地在Res 6A 但地的面積只有749平方米 那法律上你就連什麼minor unit 都不可以有 因為你的地就是少了一平方米才夠大去這樣做 法律上都是密度違規 - Density Infringement 而 density infringement 算是件天大的事情 一般申請都要publicly notified (完全公眾諮詢) 至少旁邊的鄰居都同意 報批才有機會給批准)同時這個minor unit 更理論上要提供它自己獨立的戶外空間/2個停車位 (提供不了這些也可以是Council 不批的原因) 甚至要付新房子才要的Development Contributions.